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现实意义*
2015-04-11赵改萍
王 丹,赵改萍
(山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现实意义*
王丹,赵改萍
(山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临汾041000)
[摘要]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治信仰培育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有助于中国法治梦、经济梦、政治梦和文化梦的实现;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推动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和依法治校的实现;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树立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以及维护大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抓紧抓好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工作,才能培养出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信仰;现实意义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早对法治作过明确的表述,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就说明要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还要树立全民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哲学大辞典》将信仰一词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理论、思想、学说的心悦诚服,并从内心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的指南。”[2]因此,笔者认为,法治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心悦诚服,并将法治观念内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形成科学的法治信仰。大学生是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有助于实现中国梦
(一)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有助于中国法治梦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这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新时期中国的法治梦。法治梦是中国梦的基石和保障。要想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就必须靠法治。“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有度》)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们必须依法治国。然而,“法治中国的主体是人民而非国家机关,尽管法治建设离不开立法、执法与司法机关的民主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但他们只是法治的执行主体而非本源性主体。只有人民才是法治的第一性的力量和主宰者。”[3]所以,人民必须是符合法治精神要求的个体,其法律素质也理应达到一定的水准,如此,我们便要对人民提出必要的价值要求,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基础。
大学生亦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法治素养直接影响我国社会法治素养的整体水平。虽然我国的法律制度已逐渐趋于完善,但据了解大学生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法治意识还很令人担忧。新媒体环境下,年轻的大学生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海量信息,导致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涉及的范围也扩展到商业、暴力、色情等多个领域,由原来的传统网络技术型犯罪向大众型犯罪延伸,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4]。因此,我们有必要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自觉和法治自信以树立起他们的法治信仰,使其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能充分发挥主体地位的作用,以此助推中国法治梦的实现。
(二)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助于中国经济梦的实现
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必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一致。没有法治,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就;没有法治,市场就会陷入混乱,经济就不会平稳起飞并高速运行,国家也不可能有目前这样的稳定局面[5]。如今,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也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新时期,这更需要强调法治。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人的素质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顺利运行。就是说,“人的思想塑造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任务。”[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要求不仅体现在业务素质上,更重要的是人的全面素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标准最重要的涵义应该是强调人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积极性。此外,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还取决于工具的变革以及合理利用劳动对象等,这些都与人的法律道德素质相关。
大学生作为未来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主体,在进入社会后,必然会将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转化为一定的技术或者理论成果等无形财产。因此,他们是否具有法治观念,主观上是否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将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和中国经济梦的实现。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并正式履职,正说明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所以,高校必须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制教育,以增强其法治观念,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遵法、守法、爱法、护法者。
(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助于中国政治梦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表明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更深入的把握,也成为新时期我国政治梦的内容之一。
当今世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息息相关。以法治的可预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等优势来达成转型时期的社会共识,使不同利益主体都能实现自身利益和诉求,这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实现新时期我国政治梦的必然选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7]。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以治理能力现代化来体现。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宪法、法律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主要包括制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公职人员胜任能力。三种能力都与法治能力密切相关,法律本身就是一种制度,进行组织管理必须依照法律,公职人员更要知法懂法,具备法治意识。可见,法治能力始终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核心内容[8]。
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治理者在很多情况下会直接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来达到自治。这就需要高校在大学生群体中进行法制教育,需要大学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他们的法治能力,保证其日后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推动中国政治梦的实现。
(四)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和发扬,有助于中国文化梦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报告,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价值中不少内容与法治密切相关。社会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它们都是法律规范下的相对自由和相对平等。可以说,没有法律的约束,就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而社会的公正更离不开法律的维护。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的基础和保障。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实现法治是实现民主的前提,民主是法治的内容。法治的确立有助于培养与民主相适应的思想、民情和道德。当前社会出现的各种不诚信现象,除了个人的自私贪婪,也少不了转型时期法制规范的不健全和人们法治意识的缺乏。因此,建设一个人人守规则、讲诚信的和谐社会,需要靠法治手段来矫正人们的不诚信行为。法治可保障人的自由、尊严和发展为准则,使得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美好人生;法治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意味着普天之下法最大,使得人民不再攀关系而是唯法律马首是瞻,不再担心所谓的“潜规则”。因此,我们应倡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并将其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
大学生作为时代的弄潮儿,他们的思想观念容易随波逐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中,对他们的思想意识进行引领,使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和人生指南,有利于倡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推动中国文化梦的实现。
二、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实现高校的依法治校,推动高校的内涵式发展
(一)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是高校实现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要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9]其实,高校的内涵式发展说到底还是人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是反映高校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主要内容或主要指标。所以,人才培养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高校的生存和发展。要提高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实现高校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的“药家鑫事件”、复旦大学投毒事件等都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内涵式发展,使社会大众对高校培养的人才质量产生了质疑。因此,以法治为核心的校园精神文化是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内容之一。高校除了专业知识的教学外,还应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塑造以法治为核心的校园精神文化,减少高校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让社会大众认识到高校不仅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学术型专业人才,更能塑造一批又一批适应社会发展的遵纪守法的国家栋梁。
(二)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实现高校的依法治校,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
高校依法治校,就是广大师生员工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法律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学校依法处理各项事务,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推进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10]。美国著名的法哲学家和法律史家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任,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与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感情,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11]也就是说,高校要实现依法治校,不仅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更需要师生对法治的忠诚信仰。这种对法治的信仰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关键。高校如果缺少了师生对法治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算制定再多、再完善的规章制度也不可能实现依法治校。
民主监督为依法治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民主监督的有效实施,既能促使高校各级干部严格依法办事,又能维护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着力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必然能成为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强化学校的民主监督,除了加强党委对于学校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上级部门、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工作以及充分发挥校务、学术、学位委员会和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外,还需要学生的积极关注和监督。如果有了大学生对法治的信仰和尊重,高校就会产生依法治校的氛围,进而会督促学校的管理者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校规校纪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这样,大学的一切活动就有可能被纳于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思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办学的层次和水平随之提高。
(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12]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为实现党的路线、纲领服务的。法治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培育法治信仰是法治观教育的核心。因此,我们只有将法治的内容与精神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之中,使学生理解并认同法治精神,把守法护法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责任。自觉守法护法,才能真正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使学生认同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而在其教育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优秀人才。
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和谐发展
教育部在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强调指出:“我们所进行的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重点指人文素质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就是把人类的文化成果通过教育的形式,内化为人的学识、修养、风度,形成人的品质,包含人文知识、人文精神、人文思维和人文方法四个方面[13]。归根到底,人文素质教育就是要教人如何做人。爱因斯坦说过:“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架有用的机器,但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14]所以说,要使学生获得和谐发展,必须加强他们的人文素质教育。众所周知,现代人文精神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离不开科教的全面振兴,更离不开以民主和法治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那么,如何在信仰危机显现的社会转型期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实现他们的和谐发展,必然会影响到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经济现代化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二)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树立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接班人
价值观就是人们对善恶、得失等价值的认识和评价,并指导人们的思想行为。每个主体由于自身利益的不同,会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大学时代是大学生形成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是指教育者以知识和能力教学为依托,对大学生实施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价值观念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人生观教育、道德观教育和法治观教育等,以使学生身心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15]。当前我国社会弥漫着诸多浮躁和不满情绪,幸福感减弱,失落感增加,道德感衰落。价值观日益多元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价值观也日渐盛行,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可也趋于模糊,普遍认同社会上一些“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现象。可见,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有利于他们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从而使其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接班人。
(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树立大学生自身的维权意识,成为我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大学生维权意识,是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并借助司法或其他社会力量,消除或减少所受的侵害,以维护个人或相应组织合法权益的意识[16]。随着社会发展,大学生拥有越来越多的兼职机会,可以说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兼职已经成了一种潮流。然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利经常会遭到侵犯,比如黑中介的诈骗、工资的拖欠、工作量的无端增加等,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和法制的不健全,但更重要的是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所以,高校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来让大学生掌握相关的基础性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进而树立起他们的法治信仰,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以便他们在日后的日常生活中合法权利遭到侵害时能主动寻求法律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有利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有助于中国法治梦、经济梦、政治梦和文化梦的实现;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推动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和依法治校的实现;有利于提升了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树立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以及维护大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不论是国家,还是高校都应紧抓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工作并将其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培养出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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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改萍(1976-),女,山西寿阳人,山西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哲学。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ultivating the College
Students Belief in the Rule of Law
WANG Dan,ZHAO Gaiping
(InstituteofMarxism,ShanxiNormalUniversity,Linfen041000,China)
[Abstract]Because college students are the future and hope of the motherland, cultivating their belief in rule of law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t contributes much to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in China and the realization of China′s dream of the rule of law, and China′s political,economic and cultural dreams as well.It is also advantageous to the effective develop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promotion of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he university administration by rule of law. Besides, it helps to improve the students′ humanistic quality, enable the college students to set up correct valu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realize their all-round development. Therefore, we should cling to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belief of rule of law and do what we can to develop the outstanding successors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ho are with a fine grasp of knowledge, observe the law, and are good at applying and protecting the law.
[Key words]college students;faith of the rule of law;practical significance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85(2015)12-0074-05
[DOI]10.16396/j.cnki.sxgxskxb.2015.12.020
[作者简介]王丹(1990-),女,山西新绛人,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