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读易别录》对《隋书·经籍志》体例的继承与改造*
2015-04-11闫宁
闫 宁
(南昌大学 国学院,江西 南昌,330031)
略论《读易别录》对《隋书·经籍志》体例的继承与改造*
闫 宁
(南昌大学 国学院,江西 南昌,330031)
清人全祖望所作《读易别录》,是目录学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易》学书目,其收录的主要是非正统经《易》之学的“《易》外别传”类文献。《读易别录》的编纂并非简单抄录旧史艺文志,以占全书分量较重的“通说阴阳灾异及占验体例”、“汉唐诸人卜筮林占之书”二类为例,从类目设置,到著录次序,均借鉴了《隋书·经籍志》“五行家”的体例,而与历代其他书目不同。《读易别录》在《隋志》基础上,分类更为细密,考证亦更精确,体现了全祖望对《易》学发展脉络的独特理解。
全祖望;读易别录;隋志;易经;分类体例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5.06.012
《读易别录》(后文简称《别录》)三卷,是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所作的一部《易》学专门书目。全祖望以史学见长,是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在经学,尤其《易》学方面也颇有造诣,李慈铭云其“覃精文献考据之学,于汉唐注疏,研穴极深。……其于古学,真能笃信谨守者矣”,更赞《别录》一书“剖析精严,尤易义之橐钥”①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鲒埼亭集外编》,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1018页。。
《别录》在目录学史、《易》学史上均有重要地位,姚明达先生在论述专科目录一门之经解目录时,特别指出:“其专录一经之书者,雍、乾间,有全祖望之《读易别录》。”②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71页。乔好勤先生认为:《别录》“开辑录一书相关著述为目录之先河,成为《雅学考》《许学考》《老子考》《红楼梦书目》等书目编纂的前驱”。③乔好勤:《中国目录学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12页。
作为一部专科书目,《别录》收录的并非是全部《易》学文献,而是主要针对图纬方技中与《易经》有关著作,舒大刚先生在《儒家文献通论》中称此类书为“《易》外别传”,即“正统经学”类“传说、图说、论著、考正”之外的《易》类文献,并着重指出这类书“内容庞杂,涉及广泛,分类特别不易”④舒大刚:《儒家文献通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6页。。
《别录》专收“《易》外别传”之书的缘由,叙例中说得很明白:
诸经之中,未有如《易》之为后世所录者。旧史之志艺文,盖自传义章句之外,或归之于蓍龟家,或五行家,或天文家,或兵家,或道家,或释家,或神仙家,以见其名虽系于《易》,而实则非也。彼其为传义章句者,诸家之徒,居十九焉。今取其所自出之宗。暨其流演之派,厘然别而列之。而彼传义章句之无当于经,盖不攻而自见矣。是旧史卫经之深心也。①全祖望:《读易别录》,《丛书集成新编》,据《知不足斋丛书》影印本,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第1册。下文引《别录》皆出此本,不另注。
这里,全氏赞同旧史艺文志区分“传义章句”②《别录》这里所说的“传义章句”,研究者理解尚有不同。舒大刚先生认为指的即是《易》学“正统文献”,但序例中又云“彼传义章句之无当于经”,王渭清先生认为“传义章句”是指非正经的“旁门左道”(《读〈经义考〉中的“易考”——兼及全祖望〈读易别录〉》,《四川图书馆学报》,1988年2、3期合刊)。笔者认为,“传义章句”指经部解《易》者,而所谓“彼其为传义章句”指的是历代据《易》立说者,其中确实混有大量“诸家之徒”著作,《别录》这里的意思还是较为清楚的。与“诸家之徒”《易》书之不同,乃是“卫经之深心”,颇有为《易》学“正本清源”之意。有学者指出,《别录》显示了全氏治经“特重从目录学、学术史‘辨章学术、考镜源流'”③詹海云:《全祖望的经学思想》,“浙东学术国际讨论会”,浙江·宁波,1993年3月。的特点,是很有道理的。全氏序中又云:“近日有作《经义考》者,不审旧史之例,概取而列之于《易》,则所以乱经者莫甚于此。”蒋天枢先生认为:“此书为纠正朱彝尊《经义考》而作,虽为目录之属,而能将《易》之源流作系统的分出,以史的眼光治经,与清代专讲家法者不同。”④蒋天枢:《全祖望先生著述考》,《北平图书馆刊》第七卷一、二号,1932年。
《别录》的体例,正是将这些“《易》外别传”分门别类,“取其所自出之宗”。叙例中同样说得很明白:
予尝综其概而言之,大半属图纬之末流。盖自《乾坤凿度》诸书既出,其意欲贯通三才,以依托于知来藏往、广大悉备之学,遂妄以推测,代前知之鉴,而卜筮者窃而用之,始有八宫、六神、纳甲、纳音、卦气、卦候、飞伏诸例,其外则为太乙九宫家、遁甲三元家、六壬家,所谓三式之书也。三式之书,早见于春秋之世,伶州鸠己言之矣。而或谓图纬始于西汉之末,亦考之未审也。三式皆主乾象,于其中又衍为星野、风角二家,又推之节气之变为律历家,律历之分为日者家(原注:汉有《钟律丛辰》之书,是日者亦本于律),合星野、风角、时日以言兵事则为兵家,又以仰观者俯察为形法家,其在人也为禄命家、为医家、为相家,若占梦家则本《周官》所以属之太卜者,又无论也。更有异者,以阴阳消长之度,为其行持进退之节,为丹灶家,丹灶之于卜筮,毫不相及也。已而其先事逆中,亦托之《易》,然自唐以前援《易》以入于占验之门者居多。自唐以后则《易》半《道藏》所有,是亦一大变局也。
这里体现了全祖望对经《易》之外诸家《易》学的学术发展脉络的认识,例如《别录》首列“图纬”一门,即是因为全氏认为“大半属图纬之末流”⑤张之洞:《书目答问》即将《别录》归入“易纬”之列。,舒大刚先生批评这一做法在目录学上不当,不无道理,不过却忽视了全氏类目设置方面“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良苦用心。⑥舒大刚先生还提出,筮占类“可据《授经图义例》立类,包括……阴阳灾异及占验体例、卜筮林占。”(《儒家文献通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6页)今考其文中所举两类目实为《授经图义例》所无,而是出自《别录》,此处殆为作者笔误。
叙例在图纬以下又提到了“卜筮家”之书、“三式之书”、以及三式衍生的“星野”“风角”二家,其后还有“律历家”、“日者家”,以及与卜筮无关的“丹灶家”。《别录》上卷十四类大致与叙例所论相同。对于《读易别录》的类目设置,现代学者探讨的并不算多,而且多持批判态度。
王渭清先生认为:“它的类目分得很细,但不见得都很恰当,因为有些典籍的内容,很难截然区分,如律历家与天文家,医家与丹灶家。”⑦王渭清:《读〈经义考〉中的“易考”——兼及全祖望〈读易别录〉》,《四川图书馆学报》1988年第2、3期合刊。
舒大刚先生也认为:“这样的分类也不尽恰当,如律历家与天文家、医家与丹灶家等难于截然区分。此外,图纬当附入《周易》经学文献,丹灶家、老庄玄谈类可并入释道类《易》学文献。”⑧《儒家文献通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6页。舒先生指出王文对《别录》分类探讨不够,但亦未有补充。
这些批评都各有道理,不过主要是针对《别录》中相对靠后且收书较少的几个类目(丹灶家34种、律历家9种、天文家与医家仅各2种),对《别录》分类体系前几类收书较多的类目(通说阴阳灾异及占验体例44种、汉唐诸人卜筮林占之书109种、三式占验之书45种),学界并未有深入研究。笔者认为,恰恰正是这几类的设置,集中体现了《别录》的体例特点。
叙例云:“若夫旧史所载,间亦有分晰未尽者,并为改而正之。”这里的“旧史”,包括《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志·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以下分别简称《汉志》《隋志》《新唐志》《旧唐志》《宋志》)等,其中尤以《隋志》最为重要,可以说《别录》之类目设置,包括内在排序都是基于《隋书·经籍志》“五行家”①魏徵:《隋书·经籍志》,北京:商务印书馆,1955年,第93-102页。本文引《隋志》皆出自此本,以下不一一注明。的分类,并有改造,也蕴含了全氏独特的《易》学理论。
《隋志》“五行家”是除《汉志》外现存最早系统收录《易》外别传类文献的书目,对后来诸目影响巨大,清人姚振宗将五行家之书分为33类,足见其体系之精密。其中与《易》相关的小类颇多,集中收录《易》占类则在第12类龟卜以下,姚振宗云:“以上自京房《周易占》至此凡三起,综五十九部附著梁有十五部,皆汉以来《易》占、林占、诸杂卜之属为第十三类。”②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师石山房丛书》本,北京:开明书店,1936年,第573页。本文引姚振宗说皆出自此本,以下不一一注明。这一批书,姚氏又细分为三类:
案,《七录》卜筮一类别为部分。本志并入五行,故此类载书特多,寻其章法,分为数起(姚氏自注:亦与史部杂传家中间刘向《列士传》《列仙传》以下两段章法相似),盖所据书目不止一家,各有所取,故亦有各自起讫踪迹略可寻案也。自京房《周易》(笔者按,即《周易占》)至此为一起。
又案,自焦氏《易林》至此又为一起,如前例。
又案,自《神农重卦经》至此又为一起,如前例,其间亦约略以类相从。
姚氏总结的“以类相从”、“章法”虽是一家之言,但对我们了解《隋志》“易占”类独特的体例颇有帮助。更重要的是,在全氏《别录》《易》占二类中我们再度看到了《隋志》独特“章法”的影子,这也是本文要着重探讨的问题。
一、源自《隋志》的“通说、体例”类设置及对京房易学的重视
《别录》“图纬”类之后为“通说阴阳灾异及占验体例”,其云“今列之于首”,则仍是以“图纬”为诸家本源之故。此类收书共44种,皆卜筮之书,对应着叙例中“卜筮者窃而用之”。不过,同是涉及阴阳灾异与占筮,“通说、体例”类下所收皆为理论性较强之书,而与下一类“汉唐诸人卜筮林占之书”有别。这种分类方式,明显借鉴了《隋志》“五行家”前两类京房、焦赣诸家之书并列,最后单列诸种较驳杂之书的作法,而与历代书目对《易》占之书分类不同,但《别录》也并非简单照搬《隋志》,以下先对此类所收之书作一大体分析,“通说、体例”之书可分为五类:
1.《三坟易典》三卷至《神输》五篇,共10种,多出于《汉志》。
2.《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至《周易委化》四卷,共8种,皆与京房有关。
3.于陵钦《易吉凶》二十三卷、任良《易旗》七十一卷、王景《大衍玄基》3种,见于《汉志》《后汉书》,皆在京房之后。
4.《周易新图》一卷至《周易问》③《周易问》二十卷,《经义考》云:“《隋志》二十卷,《唐志》十卷。”《别录》云:“《隋志》误入经部,《唐志》入五行家。”指出了两《志》并不同部,但仍以为一书。姚振宗则认为,《新唐志》“五行类”中《周易问》十卷与《通志》所载《周易问卜》当为一书(今人赵益《古典术数文献述论稿》说法与姚氏相同),属术数类。二十卷之《周易问》则当为两《唐志》题梁武帝撰之《周易大义疑问》。按,姚氏认为《经义考》《别录》于此皆误,其说可信。二十卷,共10种,见于《隋志》《新唐志》《宋志》。
5.《周易十二论》一卷至《周易飞伏例》一卷,共12种,见于《文献通考》《宋志》。
诸书大致是按照时间顺序,但其中亦有“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主要是体现在第二类8种,以下先将其余四类作一简要分析:
第一类,其中《周易》三十八卷等七种出自《汉书·艺文志》,均为《周易》杂占中较早的经典,全氏于《大次杂易》三十卷下云:“《春秋传》中有卜筮不引《易》文,据所见杂占言之者。……所谓杂《易》者欤。”《古五子》十八篇下云:“案,此即纳甲、纳辰之例。”此外,还有三种未见于《汉志》,分别是:《三坟易典》三卷(注:《宋志》“蓍龟家”,盖伪书)、以及《神农重卦经》《周易三备》二书,皆见于《隋志》“五行家”,二书位置本在《易》占三类中最后一类,杂占之末流,《别录》提前至此,因为系托于“神农”“孔子师徒”所作。
第二类,于、任二人之书见于《汉志》“蓍龟家”,于氏始末未详,任良当即为京房弟子任良。①可参看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277页。《汉志》此处另有数种书,《别录》皆归入后“蓍龟家”,并云:“依《宋志》例。”“蓍龟类”序云:“蓍法至宋人始渐复三《易》之旧,故《宋志》多入之经部,其在蓍龟家者,祗四种,则知其必为五行之派也。今依其例。”按,《宋史·艺文志》在《隋志》“五行家”外多出“蓍龟类”,收书共三十五种,但其中多为《易》占之书,龟占极少。“四种”指的是“《三坟易典》三卷、《周易三备》三卷又一卷、《证六十四卦纳音五行》一卷、《周易飞伏例》一卷”,皆出自《宋志》“蓍龟家”②这里后二种书,《别录》的著录存在问题,“《证六十四卦纳音五行》”,《宋志》实作“《证六十甲子纳音五行》”。“《周易飞伏例》”,《宋志》在“五行家”类,《通志·艺文略》题作“京房撰”。,《别录》皆归入言阴阳五行灾异通例类。至于所谓“依《宋志》例”,是指《宋志》归入经部的三《易》之书,《别录》仍依其旧而未收。这里的处理主要是考虑到了宋代易学发展的特殊性,与对《汉志》《隋志》有所不同,《别录》将以上二目中所谓“误入经部”之书改入他类之例颇多,在此不赘述。
第三类,此类中与《易》图有关之书占了六种,但并非纯以《易》图为一类,而主要因为有三种《易》图均出自《隋志》“五行家”第十九类“易图之属”,《别录》将其置于此,应当出于特重“图纬”的缘故,此外与《隋志》“易图”类相比较,此处收书次序也有调整,《易新图序》一卷本在《易通统卦验玄图》、《易通统图》二书后,但因为将本在经部易类的《周易新图》移来至此(全氏认为二书有关,则《新图》不当为章句之作),故如此序次。
第四类,这一类中亦有两种《易》图,余者从书名即可见属于“通说”或发凡起例之作。
总体看来,由于《隋志》上承《汉志》,下启唐、宋诸目,且其收书较多,故《别录》很大程度可以视为以《隋志》为基干,不过真正体现全氏与《隋志》旨趣相近的还是第二类。
这一类收录包括孟喜、京房《易》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汉丞相掾东海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见于《汉志》)。京氏之书又占6种,皆见于《隋志》:
1.魏郡太守东郡经(笔者按,当作“京”)房《周易错卦》七卷
2.又《周易飞候》九卷又六卷
3.又《周易飞候六日七分》八卷
4.又《周易四时候》四卷
5.又《周易混沌》四卷
6.又《周易委化》四卷
按,京房善言阴阳灾异,《京氏易传》卷下云:“考五行于运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于指掌,……吉凶明矣。”③京房:《京氏易传》,《四库术数类丛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6册,第467页。严可均推京房为“汉易之宗”,云:“易以道阴阳,有阴阳,即有五行,孟喜受易家阴阳,……焦赣又得隐士之说,五行消复,授之京房,京房兼而用之,长于灾变,……费直行而京氏衰。”④严可均:《铁桥漫稿》卷五《京氏易序》,《丛书集成续编》本,上海:上海书店,1994年,第158册,第47页。《京氏易传》卷下云:“吉凶之义,始于五行。”今人刘玉建先生也认为“京房首次将五行说全面系统地纳入了卦爻之中,以五行说论筮法及以五行说解易,均始自京房”,京房“完成了《易》中阴阳之气到五行之气的过渡”。①刘玉建:《两汉象数易学研究》,桂林: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39、252页。此外,王新春先生认为:“孟喜之后,焦赣承续并发展了他的卦气说体系。……焦赣……与孟喜之间存有密切关联。他实则首开将孟喜卦气说运用于筮占、占候之术之先河。……京氏明确纳天人感应观于卦气说之内,为卦气说增添了新意,使这样一种在孟喜那里‘说《易》本于气'、专明天道的学说,发生了“以人事明之”的转向。”(参看氏著:《哲学视野下的汉易卦气说》,《周易研究》,2002年第6期)
京氏易学的重要性毋庸讳言,但就《别录》分类来看,仍有两处明显的疑问:
首先,一般认为,京房受学于焦延寿,焦氏则尝从孟喜问易,故孟、焦、京三家之学并称,历来典籍、目录言及三家,次序也大致相同,《经典释文》以及《旧唐志》《新唐志》在经部《易》类、子部五行家皆是如此。有不同者,《隋志》经部《易》类、《通志·艺文略》经部《易》类均是京房在前,后孟喜、费直,这种次序应当是本自于《汉志》,严可均曾就此提出自己的看法:“按《汉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不言京者,京承孟,小异大同。故举孟可包京也。下文著录《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京氏段嘉》十二篇,不先言《孟氏说》若干篇者,汉时孟氏《易说》无专行本,仅《京氏易》中有之,故刘向以为焦延寿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也。其语未确,然非无因。至梁陈而《孟喜章句》《京房章句》各著于录,不知何时何人从《京氏易》中取出分编之,盖在魏晋之后矣。”②严可均:《铁桥漫稿》卷五《京氏易序》,《丛书集成续编》本,上海:上海书店,1994年,第158册,第47页。
按,严可均认为孟氏书初无专行本,属于推测③姚振宗认为严说非是,因为“《汉志》本有‘孟氏章句'二篇”。,不过张舜徽先生认为:“京房注述孟学,而必标‘孟氏'二字于上者,所以明其师承也。”④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6页。《通释》并引张惠言说,亦云:“此京氏注孟也。”则《汉志》的次序仍可认为先孟喜后京房,所以《通志·艺文略》在五行家类还是先焦赣后京房。《别录》所据旧志中唯有《隋志》“易占类”次序与《别录》相同,先京房而后焦赣。这种作法是否另有深意,很值得探讨。
其次,京氏之书见于目录所载的不止此六种,《别录》是如何将《隋志》易占类中京氏《易》著细再分为“通说、体例”与一般的“卜筮林占”之书?
关于第一个问题,《别录》将焦氏之书排在京房之后显然与《隋志》的作法一脉相承,如果说《隋志》尚有可能作别种解释⑤历代学者言及三家之学,多言“孟京”、“焦京”,当然也并不绝对,《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云:“汉儒言象数……一变而为京焦。”(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页)张之洞《輶轩语·语学》云:“京、孟、虞、郑诸大师。”全祖望《三家易学同源论》引当时学者之说,亦云:“图纬于京孟。”,《别录》在类目设置上则明显有意突出京氏之学的“理论性”,这与全祖望自身的《易》学思想重视京氏有密切的关系。
全氏《周易象旨决录跋》自云“所见宋元《易》解一百五十家,明嘉靖以前亦数十家”⑥全祖望:《鲒埼亭集》卷二十七《外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可谓深悉易学发展脉络。而全氏对一些《易》学体例的认识,往往归本于京房。例如,《跋沈守约易小传》云:“占课之说始自京房。”⑦全祖望:《鲒埼亭集》卷二十七《外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持类似说法的学者还有不少,《易学象数论》云:“今世揲蓍者少,而《火珠林》之术盛行,大概本于京氏。”⑧黄宗羲:《易学象数论》,《黄宗羲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9册,第37页。王应麟《困学纪闻》云:“纳甲之法,朱文公谓今所传京房占法,见于《火珠林》者,是其遗说。”(世界书局,1937年,第535页)
全氏将“大卦”体例亦归溯源至京氏之学,则是其独创之说。《经史问答》有问:“又有大卦之说若何?”全氏答云:“是亦京房之说。”⑨全祖望:《经史问答》,《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47册,第538页。按,所谓“大卦”,指的是“大象”,明人来知德《周易集注·易经字义》中所谓的“卦体大象之象”,全氏又认为朱熹尝用“大象”解易,在此不赘述。①不过最早用“大卦”之法的并非是京房,而是焦赣。尚秉和先生《焦氏易诂》中有“《易林》每用大象”节专门讨论。
总而言之,全氏尽管没有对京氏易学的专门注疏之作,但其对京氏易学的重视通过《别录》类目设置体现的还是较为明显的②除本类外,“律历家”一类中同样是京房书在费直、焦赣之前。,这一思想贯穿了《别录》全目,后文还会有涉及。
关于第二个问题,《隋志》“易占”三类,除《京君明推偷盗书》在最后一类,其余京房《易》著,自《周易占》以下数种皆在第一类中。《别录》体例则在“通说”、“杂占”之间作了更为细致地区分,将《隋志》第一类中位置在前的数种退至下一类,包括:
京房《周易妖占》十三卷、《周易占事》十二卷、《周易守林》三卷、《周易逆刺占灾异》十二卷
还有两种出自《通考》:
《易传》三卷(《通考》卜筮家)、《易传算法》一卷(《通考》卜筮家,今附入《易传》中,通称《易传》四卷,《经义考》作《易传积算法杂占条例》一卷)
将《隋志》第一类中题名“飞候”“六日七分”诸书保留前置,显然是因为其更符合“占验体例”的标准③“飞候”者,《别录》云:“京房以风角附会于《易》之书。”《后汉书·郎顗传》载郎氏上疏云:“臣伏案《飞候》,参察众政,以为立夏之后,当有震裂涌水之害。”(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056页)另据王谟、严可均辑本考察,似与风角之术无关。,《别录》对《隋志》著录次序也进行了调整,《周易错卦》七卷原本位在《周易四时候》四卷之后,全氏云:“经部又有《周易错》八卷,疑是书之重出。”按,《隋志》经部易类有“《周易大义》一卷,梁《周易错》八卷,京房撰”,则全氏应是认为此书与《周易大义》体例近似,故置于“通说”类京房易著的第一种。《通考》所录二书,从书名来看似乎也颇为近似发凡起例之作,《郡斋读书志》收录“《京房易传》四卷”,晁公武云:
隋《经籍志》有京氏……占候十种,七十三卷。……今传者曰:京氏《积算易传》三卷,《杂占条例法》一卷,名与古不同,所谓《积算易传》,疑隋、唐志之《错卦》是也,《杂占体例法》者,疑隋、唐志《逆刺占灾异》是也。④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2页。
《郡斋读书志》这一说法,四库馆臣斥为“臆断”⑤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436页。,全氏似乎也持怀疑态度,否则即便以《杂占体例法》当《逆刺占灾异》,置于此类尚可,但《积算易传》若等同《错卦》,则不当在此。其实此二种书作为京房仅有的传世《易》著,颇有学者怀疑其为伪作⑥吴承仕先生《经典释文序录疏证》云:“《隋志》所录亡佚来久,其诚伪固难质言矣。”(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2页)近人沈延国有《京氏易传证伪》认为是宋人晁景迂或唐宋间术士伪作(《中国语文研究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35年)。,《别录》一方面保留《文献通考》著录,但将其置于京氏杂占书之末,无论从目录学还是《易》学角度,均较为合理,与其对京氏《易》学的重视亦不矛盾。
二、“汉唐诸人卜筮林占之书”与《隋志》易占三类对比
此类收书共109种,皆为相对前一类“理论性”较差的杂占之书,诸书编次仍主要依据学术价值,可细分为三类:
第一类,《周易子夏占林》三卷至《易逆刺占灾异》十二卷,以京房、费直占候之书为主,还包括子夏、孙膑两种早于京房之书,大致相当于《隋志》第一类。
第二类,小黄令焦赣《易林》三十二卷至《颜氏周易立成占》三卷,以焦赣为代表诸家《易》林杂占之书,相当于《隋志》第二类。
第三类,隋上仪同京兆临孝恭《孔子马头易卜书》一卷至王守一《周易探玄》十卷,相当于《隋志》第三类。
前文已指出,《别录》体例在袭用《隋志》的基础上,分类更加细致与条理化,明显的例子是“通说”、“林占”两类分立借鉴了《隋志》易占类三种,而京房易著也同样再依“体例”与“杂占”分入两类。从编纂角度考虑,《别录》可能是先选择符合“通说、体例”之书单列一类,其余“汉唐诸人卜筮林占之书”再参照《隋志》三类编次。以下逐一分析:
第一类:
《隋志》这部分收录京房《易》著以及五种京房之后的杂占之书,对比《隋志》,《别录》最大的不同是将本在第二类焦赣之后的费直《易林》等五种提前,置于第一类京房之书后,同时又把原来在京房之后的五种杂占退至下一类。
《隋志》分类,与《旧唐志》《新唐志》均不同,姚振宗认为:“盖所据书目不止一家,各有所取。”这固然可备一说,但《隋志》三类易占之书间其区别较为明显,也很可能是编者有意为之。《焦氏易林》旧有费直序(此序颇有疑为伪作者),也许是《隋志》将其至于焦书之后的原因。不过,从整个《易》学发展史来看,费氏《易》学地位极其重要,《后汉书·儒林传》云:“陈元、郑众皆传费氏《易》,其后马融亦为其传。融授郑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传》,自是费氏兴,而京氏遂衰。”①范晔:《后汉书》卷七九上,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554页。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凡以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者,皆祖费氏”②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页。,《别录》京、费二家并列的作法无疑更为合理。
不过,此处《别录》著录的费直书两种存有疑问:
1.《易外神筮》二卷,姚振宗云:“全氏祖望《读易别录》又有费直《易外神筮》二卷,注云:‘见《隋志》五行家。'今考本志实无此目,全氏误也。”辛德勇先生认为:“《隋书·经籍志》未著录《易外神筮》,而另著录有费直《易林》二卷,不知二者是否为一书。唯本书此类末云开列书籍‘共百九种',合此《易外神筮》,适正相符。”③辛德勇:《历史的空间与空间的历史》,《中国历史地理与地理学史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57页。按,《隋志》“《易林》二卷,费直撰。梁五卷”,《别录》体例,凡引用《隋志》,如有《七录》所记卷帙较多,则径用其说,所以“汉单父长费直《易林》五卷”,当即含此二卷本在内。汉魏以来,《易》类杂占之书往往以“林”为名,实多与《易》无关者,全氏可能认为“易外”“易内”与此有关,故改《隋志》二卷之《易林》。但如此变乱书名,实不似全氏所为,此处存疑。
此外,姚振宗还指出,《新唐书·艺文志》所录“《周易内卦神筮法》二卷、《周易杂筮占》四卷”,二书并不著撰人,实当即为《隋志》“费直《易内神筮》二卷、梁有《周易筮占林》五卷”。《新唐志》之《周易杂筮占》四卷,姚氏以为与《隋志》不著撰人之《杂筮占》四卷同④赵益先生也认为“《周易杂筮占》四卷,即《隋志》著录之《杂筮占》。《周易内卦神筮法》二卷,即《隋志》所录费直撰《易内神筮》二卷。”(《古典术数文献述论稿》,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80页),皆为费直《周易筮占林》五卷之残本。姚氏的推论较为合理,反观《别录》,本节第三类中收录了“《周易内卦神筮法》三卷,《唐志》五行家,《经义考》‘二卷'”,并未与《隋志》“费直《易内神筮》”条合并⑤《别录》卷数亦与《新唐志》不同。按,《新唐志》上则为“《周易八卦斗内图》一卷又三卷”,疑由此而误。,第三类中还著录了:《杂筮占》四卷,《隋志》五行家,是书《经义考》失载;《周易杂筮占》四卷,《唐志》五行家。依据姚振宗说,这两条也当合并。
2.《易逆刺占灾异》,全氏云:“见《唐志》五行家。”又云:“是书《经义考》失载。”按,《知不足斋丛书》本《别录》此条下云:“博案,此书已见前,岂同一名耶?”应当是丛书编者鲍廷博的识语,鲍氏指出的“已见前”是见于《隋志》的题京房撰《周易逆次占灾异》十二卷,《通志·艺文略》于此书下云:“一云费氏。”《通志》因《隋志》无费氏书,《新唐志》无京氏书,故以二者为一书,又因《旧唐志》亦不录费氏书,故仍从《隋志》题京房撰,姚振宗赞同《通志》之说,又推测“即上文《妖占》《占事》”。按,京房书见于《隋志》有《周易占事》十二卷、《周易妖占》十三卷、《周易占》十二卷,全祖望怀疑“《周易占》十二卷”即“《妖占》《占事》二书之重出”,不为无据,姚振宗于《周易占》下亦引用其说,对《逆刺占》的分析似乎也受《别录》说的启发,不过对《新唐志》“《易逆刺占灾异》”的作者,《别录》未有考辨,云“《经义考》失载”,亦失之草率。
第二类:
此类收录焦赣以下“卜筮林占”之书,共25家,其中24家著姓名,一种未著撰人①《隋志》作“《周易占杂》十三卷、《周易杂占》十一卷”,二书皆不著撰人,《别录》直接视为一书,以“杂占”为名。,出自《隋志》“五行家”的又占了15种。不过此处亦并非纯据《隋志》抄录,诸书次序颇有变动,《隋志》第一小类京房之书后附有:
《周易占》一卷张浩撰、《周易占杂》十三卷、《周易杂占》十一卷(二书并不著撰人)、《周易杂占》九卷尚广撰、梁有《周易杂占》八卷武靖撰,共5种。
依照姚振宗的看法,这几种书当与京房之书抄自同一书目,不过张浩是南朝人,尚广为吴人,则此处并不是依据时代著录,而是体现了“占”与“杂占”之别。《别录》这五种书由《隋志》第一类改为著录在此,作:
尚广《周易杂占》九卷、宋征北咨议参军张浩《周易占》一卷、《周易杂占》十三卷又十一卷、……武靖《周易杂占》八卷
按,《别录》改依时代编次,所以尚广书在张浩前。武靖之书,《隋志》云“梁有”,所以置于更靠后的梁元帝《连山》之后。此外,将张浩《周易占》著录为“宋征北咨议参军张浩《周易占》一卷”,不仅是对张浩仕履有所考证,更是因为此类与下一类虽同属“杂占之类”,大多是作者可考,甚至是当时名家所作(最明显的就是焦赣)。类似还有如:《旧唐书·经籍志》“《周易集林》十二卷伏曼容撰”,《别录》作“梁临海太守平昌伏曼容《周易集林》十二卷”,如此著录不仅便于浏览,也显得眉目清晰。《周易杂占》则是此类中少数未题撰人之作。
与《隋志》分类不同的还有“梁元帝《连山》三十卷,又《洞林》三卷”,此二书《隋志》本在第三小类,别录将其前提至处,大概是也为其书本有撰者。②段成式《酉阳杂俎·贬误篇》云《连山》“每卦引……焦赣《易林》。”(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4页)
总体来看,《别录》此类收录除京房外诸家有名氏者之书,对比《隋志》此类收录以焦赣为代表的名家之作,用意相同,不过分类更加清晰,诸家之书依据时代序次,但其中也偶有疏误之处:
伏万寿《周易集林》十二卷,注云:“《隋志》五行家,或曰京房。”按,《隋志》有“《周易集林》十二卷,京房撰,《七录》云:‘伏万寿撰。'”全氏盖从《七录》说,故不与京房之书同类,但伏万寿据姚振宗考证当为宋初之人,《别录》置于东汉崔篆、许峻二家之前,似误。
梁临海太守平昌伏曼容《周易集林》十二卷,云“《唐志》五行家”,按,《旧唐书·经籍志》作“十二卷又一卷”,伏曼容本宋人,《旧唐志》排在吴人尚广、梁元帝之间,似乎更为合理。③《经义考》也将是书列在梁代。
第三类:
《别录》以下所收诸书大致对应《隋志》第三类,属于杂占中无作者,最杂之类。不过仍有不少调整:
首先,《隋志》此类开头几种皆未在此,分别是:《神农重卦经》《文王幡音》《易三备》《易占》《易射覆》《周易孔子通覆决》。其中,《神农重卦经》《易三备》托名神农、孔子,入“通说”类,《易射覆》、《周易孔子通覆决》二书入“射覆家”。
《隋志》录“《文王幡音》一卷”。按,“幡音”,其义未明,姚振宗怀疑系“版词”之“异名辗转传伪”。姚氏引《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均收“《文王版词》一卷”,《直斋书录解题》收“《周易版词》一卷”,三目皆无《文王幡音》。姚氏又据《宋志》所录,怀疑是书为三国时魏人管辂所作。《别录》未收《隋志》一卷之《文王幡音》,而于魏少府管辂下云“又有《文王版词》一卷”,注云:“《宋志》‘五行家'。案,此书殆即《通考》所谓《周易版词》者。”①姚振宗引《别录》作:“《崇文总目》、《宋志》有……”按,《别录》未云“《崇文总目》”,姚氏笔误。按,《文献通考·经籍考》子部五行家有“《周易版词》一卷”,引陈氏云:“不知名氏,当是汉魏以前人所为,其间官名皆东京制也。”②马端临:《文献通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783页。全氏认为《幡音》《版词》为一书,又归在管辂名下,与姚振宗推论一致,只是考证较为简略。
据《隋志》,还有一种书当在《马头易》之前,《别录》著录似有疑问。《易占》三卷,并不著撰人。姚振宗云:“旧、新唐《志》有‘杜氏《新林占》三卷',本志不见,疑即是书。”姚氏又疑杜氏即郭璞外孙杜不愆。《别录》则著录“《杜氏新林占》三卷”“《易占》三卷”,皆云出自《隋志》。按,《隋志》有《易占》无杜氏之书,当即一书,全氏殆与姚说同,但抄录时又一时不察,又分立为两条。
《别录》本类始于“隋上仪同京兆临孝恭《孔子马头易卜书》一卷”,是书见于《隋书·艺术传》,《经籍志》未收。③姚振宗云:“《宋志》有《孔子金鏁记》,疑即是书。”《孔子金鏁记》,《别录》未收。姚振宗据《日本国见在书目》,谓《隋志》“此类所载如,神农、黄帝、文王、武王、孔子之书,大都皆本于谶纬,由谶纬而辗转附益,流为数术者也”。其说有据,以下诸书大多无实际撰人,较之上一类焦赣诸家林占更为驳杂。可以看出,《别录》分类用意与《隋志》相同,但更加精密,主要体现在此类中有六种是从《隋志》第二类移来至此:
《周易林》三十三卷录一卷。按,此疑即合诸家易林为之者,《宋志》所谓诸家易林也。④姚振宗说同。
《周易林》十八卷又十卷⑤《隋志》未见十八卷本《周易林》,姚振宗引《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有“《易林》十八卷,京房、郭璞等七人杂撰。”但《别录》未引及此目,疑其另有出处,《崇文总目》卜筮类有“《周易林》十八卷,焦赣撰。”焦书见《隋志》及诸家书目著录,均作“十六卷”。(《经义考》云:“《崇文总目》十六卷。”殆误,《玉海》引《崇文总目》亦作“十八卷”)推测《别录》之意,盖以此十八卷之《周易林》,亦为合钞诸家之书,但只题焦赣名,《别录》考证过程往往较为简略,甚至完全无说,是其不足。、《周易新林》一卷又二卷、《周易卦林》一卷、《易赞林》二卷⑥《隋志》以下又有“《易立成》二卷,郭氏撰。”《别录》未收,但在郭璞名下则录“《易立成林》二卷,《隋志》五行家。”殆以郭氏为郭璞,与《经义考》同。姚振宗云:“案,此后人钞郭氏《新林》《洞林》之尤验者,以为‘立成'。”、《易立成》四卷又一卷⑦《隋志》本作“《易立成》四卷、《易玄成》一卷,并不著撰人。”全氏殆以“玄成”为“立成”之误,故径改。姚振宗说亦同。按,“玄成”之名罕见,二家之说可从,不过《别录》径改本文,似乎不够稳妥。。
按,此六种书,《隋志》本在第二类诸家林占、杂占之书末,第三类《神农重卦经》《马头易》诸书之前,《别录》移来至此,大约也是因为诸书并无撰人。
此外,还有三种书,似乎不当在此,分别是:《易林要诀》一卷、《易要诀》一卷、《周易初学筮要法》一卷。这几种书以“要诀”、“要法”为名,似乎可以归入前类“占验体例”中,《别录》置于此,一方面沿袭《隋志》,另外恐怕也与诸书皆无作者有关。⑧其后尚有出自《宋志》《通志》的类似著作,皆从此例。
不过,《别录》这一部分还有一些考证不够细致的地方:
1.《郑氏易脑经》二卷、《周易髓脑》二卷,并云出《隋志》五行家。按,《隋志》所录二书次序相反:“《周易髓脑》二卷,不著撰人”“《易脑经》一卷郑氏撰”(《别录》作“二卷”,疑涉上条而误)。黄逢元《补晋书艺文志》云:“《隋志》五行类有《周易髓脑》……唐新、旧《志》有《易脑》《易髓》各一卷,是据《隋志》分析录之,惟《易脑》题郭氏。”⑨黄逢元:《补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本,上海:开明书店,1937年,3942页。姚振宗也认为“《易髓》、《易脑》皆郭氏之书,此盖合而为一”,《隋志》“《易脑经》一卷”当作“郭氏”而非“郑氏”撰。两家据目录著录推测,亦有见地,《别录》此处殊无考证。
2.《晋易髓》,八卷,无出处。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云:“《易髓》八卷,《宋志》云:‘晋人撰,不知姓名。'按,《通志·艺文略》有‘郭璞《周易髓》十卷',疑即此书。”①文廷式:《文廷式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282页。按,《别录》殆亦以二者为一书,故在郭璞名下未收“《易髓》十卷”,只是此处未有说明。
综上可见,《别录》的分类与著录方式使得原本稍嫌驳杂的历代《易》占类著作较为系统与条理化。这不仅是因为其类目设置更为细密,还与其每类著录次序主要着眼于文献的学术源流、价值,而非单纯的依据时代先后序次有很大关系。《别录》这些体例上的特点,显然与对《隋志》“五行家”类的借鉴有着密切关系,这也是我们研究时要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具体考证方面,《别录》体现了全祖望朴学上精深的造诣,尽管存在着诸如考证过程较为简略等问题,但总体看来仍是瑕不掩瑜,这也是后来的学者,如姚振宗、黄逢元等均对《别录》多有借鉴的重要原因。
Briefly on the Inheritance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Stylistic Rules And Layout by the Outline Index to The Book of Changesfrom Records of Ancient Books in Chronicle of the Sui Dynasty
Yan Ning
(School of Chinese Classics,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 Jiangxi,330031)
The Outline Index to The Book of Changes(Du Yi Bielu)by Quan Zuwang(1705~1755)is the first catalogue exclusively of Yi-ology in the history of bibliography,and it mainly includes the unorthodox documents in this field.Its compilation is of course not a mere copy of the former histories presented in a series of biographies.For example,the two categories taking up more space than the other on the general theory of Yin-yang calamity and divination and its verification,and of the divination and auspice of the scholars in the Han and Tang dynasty have both borrowed the stylistic rules and layout of the masters of the five elements(Wuxing jia)of the Records of Ancient Books in Chronicle of the Sui Dynasty(Jingji zhi in Sui shu),and are different from other books of the same kind.And on the basis of Records of Ancient Books in Chronicle of the Sui Dynasty,the book is with more detailed classifications,and more accurate textual researches,embodying Quan Zuwang's unique understanding of the development of Yiology.
Quan Zuwang;Outline Index to The Book of Changes(Du Yi Biezlu);Records of Ancient Books in Chronicle of the Sui Dynasty(Jingji in Sui shu);The Book of Changes;classification;and stylistic rules and layout
B221
A
1001-5973(2015)06-0124-10
2015-09-25
闫宁(1982— ),男,北京人,南昌大学国学院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时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