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带有标志意义的侠游小说:浅谈《禅真逸史》对《水浒传》的变革与继承
2015-04-10董定一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72(2015)04-0075-05
收稿日期:2015-03-30
作者简介:董定一(1983-),男,河北沧州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明清小说研究。
《水浒传》这部侠义小说巨制可以说是第一部集中而大规模的以游历来结构侠义情节的作品,这一点主要表现在“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之前的相关部分(尤其是前四十五回)中,小说这部分的诸多情节单元分别以史进、鲁达、武松等不同梁山好汉在草莽乡野中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游走过程作为主体结构,又将侠士在行进过程中所遭遇、参与的事件作为描写重点自然地“镶嵌”到游历结构中去,进而借助侠客的行为轨迹来钩索连串不同的故事。在“众虎同心归水泊”这样一种带有统摄意义的情节设定下,诸多游侠被巧妙地汇聚在一处,梁山好汉规模浩大却又整而不乱的江湖行游经历就此在读者面前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示。从这一点上讲,《水浒传》实际上开启了长篇侠义小说借助游历叙事来描述侠客的创作传统。
然而,《水浒传》所开创的这种创作传统并没有完全能够在以后的同类小说中得到延续。时至明代中后期,侠义小说在叙述重点与叙事方式上开始出现明显的转移与变更,以《杨家将演义》《唐书志传通俗演义》以及《于少保萃忠全传》为代表的诸多作品在结构设置与情节构思上改弦更张:“小说当为史之余”的文类观念以及大量以素材形式存在的涉及英雄原型人物的史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些小说的作者,促使其在创作过程中广泛应用以时间为序的讲史情节以取代以空间为序的游历情节来结构故事、塑造人物,无形中消除了游历这一题材在侠义故事中原本所占有的位置。在这一时期,仅有少数小说的作者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历史叙事的影响,以人物的游侠经历为线索来加以铺叙,使得小说中烟云模糊的空间转换得以清晰化,延续《水浒传》描述行游之侠的创作传统。这一点在《禅真逸史》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禅真逸史》全称《新镌批评出像通俗奇侠禅真逸史》(以下为论述之便,简称《逸史》)。其书具体创作时间已不可考,大约当成书于明代末年,作者为自称“清溪道人”的文人方汝浩。小说共八卷、四十回,前二十回以英雄林澹然的一系列经历作为情节主线;后二十回澹然则退居幕后,他的三个门徒杜伏威、薛举以及张善相登到台前,小说也开始转而叙述他们的成长结义、建立功业的过程,后以三人之子奉父之命降唐受封作结。在这里,笔者尝试将《逸史》这一描述游侠经历的作品放置于明代小说创作的大背景下,以《水浒传》为参比对象,对其中的游历结构与涉及游历者的情节进行历时性的对比考察,进而对明代中后期侠游类小说的创作得失以及造成上述得失的原因予以鸟瞰管窥。
一、主题的深化与结构的通达:《禅真逸史》作为侠游小说之得
首先对《逸史》中的游历叙事之得进行重点探析。笔者认为,作为描述游侠的游历小说,《逸史》对于《水浒传》的超越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深具意义的“侠游”主题。《逸史》在对作为游历者的人物予以重点刻画之余,还顺次描绘了身为侠客的主人公进行游历时在儒释道三教之间的徘徊抉选过程;游历情节在作者笔下形象地反映了受困红尘的文人自身的理想与希冀,成为了一种具象化描述人生追求的有效手段,这无疑是对《水浒传》中侠游叙事的一种质量上的提升。
毫无疑问,摆脱世俗的压抑、追求内心的解放是人类所普遍具有的一种文化心理,而明代涉及游历题材的侠义小说与仙道小说恰好能够满足民众的这种心理:《水浒传》中的游侠在游历过程中以“以武犯禁”之态来挑战社会既已成规的秩序与束缚,以非正统的面貌闯入沉闷的凡俗世界,通过不停的行进以锄奸惩恶、助弱制强,他们表现出的参与、进取的精神实际上反映了人类对现有世界的不满、对强大内心的追求;《飞剑记》《北游记》等作品中的神道仙佛则在遨游人世之时以超越人间常识的法力与仙术来荡涤社会不平,通过行走以除魔卫道、积修功德,借此体现出作者对凡俗世界的失望、对神异境界的向往。二者都通过游历情节宣扬了一种超越现实、改变自我的内在精神,利用反抗正统的创作笔法凸显了人类的智慧才能与精神追求。仅从这一点而论,取材侠义的游历小说与言及神魔的游历小说之间实际存在着相似的遗传因子;前者的作者以超世企慕之心而创作的诸多行游之侠最终“汇聚到中国历史上早已成了气候的神仙文化、隐逸文化之中,营构出侠文化形态中光怪陆离的一个分支” [1]319;以侠义与宗教为主题的游历小说逐渐在其发展过程中由彼此独立而走向交叉混融。那么,这种从转型而至合流的创作局面是在何时出现的?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从题材选择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历史上的类似作品,借此来找到改变其进程的“转折点”。
在唐代的侠义小说代表作《聂隐娘》中,我们已经能够找到从仙学剑、仙隐飞升、得道考验等包含宗教元素的情节内容;在《太平广记·女仙》所录的诸多作品里,亦有不少言及仙侠之举的描述时出其间。诚然,这些故事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能算做是游历小说;但从这种创作趋势可以看出,在有唐一代,具有神异色彩的释道文化确实已经开始逐渐渗入侠义小说的创作之中,只是因其体例与篇幅之限而未能将游历情节融入作品内。
吊诡的是,作为傲然独立、难以逾越的侠义小说巨制,《水浒传》并未承继前代同类作品,将宗教作为指引游侠前行的情节动力而广泛应用于故事之中;小说中虽然亦有“宋公明受玄女天书”这样富有神秘元素的情节描写,也包括不少涉及五台山、二仙山这样的宗教场所以及罗真人这样神秘莫测的宗教人物的描述,但深入一步看,这些都没能被作者有机地整合到作品的整体结构之中,事涉宗教的故事内容未能获得富有指向性的文化意义,也不能为小说中主人公的游历行为提供充足的情节势能。在《水浒传》中,宗教世界至多只不过是逃难者的易装栖身之所而已,其自身之于故事主体而言意义有限。
这种略带矛盾的发展趋向并不难理解。观察具体的文学作品很容易发现,宋元之前的侠义小说大多出自文人之手,而后者囿于其社会身份,恰恰属于那种在思维方式与思想内容上容易受到宗教内容所影响的群体,这一点也直接反映在小说创作中:作者偏好让其笔下的人物投身释教或者道教来扫除魔障以用世或避世,从而借此遣志抒怀。于是,带有宗教意涵的侠义小说便产生了。然而,这种情况显然与《水浒传》这样的作品两不相侔:《水浒传》是累积型小说,作品在创作中参考了大量来自民间的水浒故事,而这些故事体现的思想趋向与艺术情趣显然是属于下层民众的;后者在创作之时即使牵涉到宗教内容,也显然不可能极为深入地思考自我对待人生的态度方式。《水浒传》的写定者虽是文人,却也不可能在创作中完全别开天地,摆脱原始素材的束缚,放手去写属于文人阶层的《水浒传》,将自己笔下的所有侠士都塑造成为着眼于开拓人生深度的儒者形象,更不可能完全利用宗教情节来详细规划梁山好汉的侠义行为与故事中的游历结构挂钩。因此,《水浒传》中的侠游内容的主题意旨较为单纯。
到了《逸史》中,情况变得完全不同了。明末随着小说创作水平的逐渐提高,文人之独创已然开始取代盛行一时的书坊主之草编,成为了适时小说创作的主流。《逸史》的作者方汝浩虽生平模糊难考,然从作品自身来看,其文无处不工、甚具文采,当为一位文化水平较高的文人。文人再次成为了侠义小说的独立创作者,这对于侠游类小说的进一步发展而言无疑是一个富有转折意义的文学事件:和明前不少文言小说的作者一样,身为文人的方汝浩同样对于人生历程与生命境界有着特殊的关注和构想。在《逸史》的开篇处,作者即以“急流勇退真豪杰,乐道逍遥云水乡”之句点明了小说中的主人公事成而隐、修道学仙的结局,作品所竭力赞颂的主角林澹然也正是一个融汇有不少宗教文化蕴涵的复杂形象;“这个形象融儒、释、道为一体,他由儒及佛、由佛及道、援佛道入儒的人生经历,是封建时代知识分子人生追求的一个缩影” [2]1018。不同于同时期其他一些英雄传奇类作品,《逸史》在行文中不再单纯地立足于俗世,将英雄豪杰沙场征战、扫荡奸邪的行为作为描写重点,而是敷衍发挥,将儒、释、道三教的相关内容融入作品的主要情节之中,通过“积极入世(儒)→逃禅避祸(释)→弃僧修行(道)→以道安民(儒)”的故事线索来暗示、概括作为侠士的林澹然的生命追求历程。作者借助描写彷徨、转圜于三教之中的主人公对现实困境的不断超越以求舒心骋怀、述志言理,其故事构想已含有自由、不受拘检以及跨越固定界域等意味;这无疑为意涵上与之相似的游历情节在作品中的出现与展开铺平了道路。《逸史》的出现代表着侠游类小说在主题内容方面的一种转型,其作品意义不容小视。
其二,渐趋完整的“侠游”结构。作为一种由诸多原始故事聚合累积而成的小说作品,《水浒传》在成书过程中明显受到选材方面的拘牵。尽管小说的写定者使用了高超的叙述手段,以水浒侠士的四方游历作为故事线索来贯锁全书中的不同故事,但是由于作品主角与叙事线索的不断变换,小说之中的各个情节单元仍然带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无疑影响了作品对游历主题的意义表达 ①。以游历小说的标准来看,水浒传中提及的好汉人数众多,写定者难以在有限的篇幅叙述中做到面面俱到,只能不断改换故事中游历活动的主导者以及相关事件,忽而言甲、忽而言乙,涉及游历的相关情节难以完全形成一种一线穿之、首尾相应的结构框架;此外,作者自“三打祝家庄”这一故事之后开始变换笔锋,将创作重点由个人行侠改换为了集体作战,英雄在江湖中替天行道、奋起抗争的行走过程大都穿插在大的战役描述之中简略地连带而出,此一举令小说所提及的“侠之游”大失意味,作品也就此逐渐脱离了游历小说的范畴。
《逸史》的整体结构则与《水浒传》不尽相同。明代末期,作家个人创作已然成为了适时长篇小说的主要来源方式,《逸史》的创作者在布局谋篇之时已经可以不受实际创作素材的影响而根据自身的所思所想来自如地编排情节,从而使得其作品在构思上的整体性更为突出,结构上也趋于系统完整。在《逸史》中,小说的前半部情节基本围绕林澹然这一颇具侠骨英风的人物的行动轨迹来设置并展开;后半部中虽然杜伏威三人成为了故事主角,林澹然退居幕后,但其依然以师长的身份左右着前者的行动路线,侠游也仍旧没有完全退出小说叙事。与人物众多、叙事环节纷乱的《水浒传》相比,《逸史》仅以少数人物来收束全书的各处情节,又以一条一而贯之的叙事主线来串起各个情节单元,结构上显然是简明严谨多了。小说以身为侠客的林澹然师徒为核心,以其旨在实现主体愿望的游历过程为线索,从容而完整地讲述了一段在结构上较《水浒传》更加整齐划一的侠游故事。从小说发展史的角度看,《逸史》这种以少数游侠为叙述对象、利用单一而系统的空间转换来推进整部作品情节运行的创作模式,实际是侠义小说步入新的发展历程的一种预示。
二、思想的保守与题材的杂糅:《禅真逸史》作为侠游小说之失
如上所述,《逸史》作为一部学步《水浒传》的侠游小说,它既赋予了游侠更为深邃的内涵,又达成了游历情节的系统完整:这些都是其值得肯定之处。不过,《逸史》作者的文学造诣与创作功力毕竟有限,其作品中的游历叙事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影响其意义价值的艺术缺陷。对此我们同样可以从两方面来入手分析。
一方面,《逸史》对作为侠士游历终点的绿林世界进行了重构,导致其丧失了水泊梁山所具有的乌托邦般的“法外境界”的特性。《逸史》在创作中流露出一种强调“忠义”、维护“正统”的思想倾向,这无疑弱化了游侠类小说的存在意义与文学价值:自《逸史》起,对秩序的恪守以及对“乌托邦”的刻意曲解开始改变游侠类小说的写作定位与创作方向。我们不妨从历时性的角度来对游历小说的这一演化过程予以简叙。
首先来看《水浒传》。王学泰先生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提出了“游民说”,对《水浒传》的主题思想重做论定,认为《水浒传》在叙述中主要体现出了一种中国古代游荡于社会底层的游民阶级意识。 [3]291诚然,《水浒传》同时表现了统治阶级、文人阶层以及普通民众等不同社会中人的人生理想,将之简单地理解为“言说游民理想”的小说,必然有盲人摸象之嫌;然若就此忽略游民意识对《水浒传》的情节建构与人物定位等方面的影响,恐怕亦非妥帖之举。事实上,仅就游历小说领域而言,纵观《水浒传》一书中的相关内容就可以发现,由于构成《水浒传》素材的诸多梁山好汉故事在其形成过程中深受游民文化影响,脱离社会正常秩序、勇于冒险且富有进击精神的游民意识已然作为一种指引小说创作构思的思想渗透到了这部长篇巨制的字里行间。这既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水浒传》中游历情节的形成过程,更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水浒传》中游历主题的发展趋向:游民本身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了在主流社会中的角色位置、被抛在了尊卑有序、主从分明的专制的宗法网络与社会秩序之外,他们不能也不会选择独自匍匐于传统思想规范之下,只能抛开现有社会的文化系统与生活群落,在结成帮伙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价值观与基础秩序和现实传统社会相对立的“理想世界”;这种背弃固有社会准则的反常规行为显然是传统社会与主流思想难以容忍包容的。在这种情况下,游民只得选择通过带有冒险性质的江湖行游来汇集一处、遂己心愿。《水浒传》中所描写的那些价值取向特异的梁山好汉弃家游走、“水泊聚义”的相关情节,实际正是游民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格在文学创作中的如实反映;《水浒传》中有关侠士行游动机与行游目的的情节描写渗透了一些以游民为代表的下层民众的思想观念与社会意识,体现出一种绿林气息与民间色彩。受此影响,《水浒传》作为一部大悖常理的侠游小说也获得了迥异后人的意义蕴涵。
再来对比《逸史》中的相关情节。从实际创作情况来看,《逸史》的作者方汝浩主张三教合一,以释道之手段来实现儒者建功立业之宏愿。本着这样一种创作理想,作者将文中的“游侠”林澹然设置成一个接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忠臣义士,让其先弃儒从释、再弃释学道、复以释道入儒,以求借三教之力来完成对理想人生境界的探寻与考察;林澹然师徒在源自释道的思想或法术的帮助下通过游走行侠来利物济民、锄奸惩恶,最终或者成佛成仙、或者忠义为官,将达成三教所声言的“完美境界”作为其游侠行为的终极目标。《逸史》中所描写的“游侠”乃是专属于文人群体的游侠,与之相关的情节内容合乎社会正统思想、完全文人化了,甚至游侠聚义之所孟门山也已不再是水泊梁山那样在观念与行为方面完全超出传统的“法外之邦”,其中的英雄侠士也没有了梁山好汉那种睥睨一切、令人毛发上竖的绿林豪气,其谈吐行为接近于世俗文人。显而易见,这些由创作思想而引发的关于游历者与游历目的的情节改变实则弱化了侠游行为所具有的超越现实社会、反对既成秩序的象征意义:一方面,《逸史》作为一部小说,因文人化而在文学水平与文字技巧上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逸史》作为一部游历小说,却也因文人化而在主题内涵与文学价值上有所下降。
要之,《逸史》作者在参照《水浒》的创作方式、借鉴《水浒传》的相关内容来定义自己的游侠故事的同时,又以一种挑剔、严苛的心态出乎其上,不断以俯视的态度来审查其中不合文人的道德标准与审美口味之处;小说倚靠正统伦理对水浒故事里的游民逻辑进行了改造加工,调整其精神、重编其主题 ①,以“忠”来规定“义”,纠正了作品中侠游情节所具有的自由、非正统的意义倾向。身为文人的作者为了表现自我的精神理想,在文学创作中将前代的游侠形象拔俗趋雅、归入正统,这种情节上的整合调节实际上也淡化了游历情节的文学意义与思想内涵。
另一方面,《逸史》作为侠游小说的另一逊色之处在于其杂糅诸家的创作方式对于游历结构的干预与消解。明末爽阁主人在《逸史》凡例中曾对其书作出这样的评价:“(《逸史》)当与《水浒传》《三国演义》并垂不朽,《西游》《金瓶梅》等方之劣矣。” [4]1532-1533评论者所言虽意在抬高其地位价值,却也在无形中点出了作品借鉴众家之长的创作特点。在《水浒传》中,写定者尚能将重点集中在对于英雄的行侠过程的描述上,作品中类似于金莲与西门私通这样以世情生活为主的情节片段也能够被有机地统一到游历结构中;然而到了《逸史》之中,情况变得截然不同了:《逸史》虽以侠义之士的漫游经历作为牵引整个故事情节发展的脉络与线索,然而受到适时已然问世的“四大奇书”的影响,《逸史》的作者在不具备超越前者的才力的前提下,力求出新,在文中加入了不少历史小说、人情小说乃至才子佳人小说的成分,这种颇有拼凑之嫌的创作方式显然影响了小说中游历情节的顺畅连接与持续发展。《逸史》里既有对侯景叛乱、杜伏威起义等历史事件的演绎,又有对钟守净与黎赛玉勾串成奸的世情故事的铺陈,还引入了张善相与邵琳瑛花园私会、幽期成婚的才子佳人情节;这些无疑淡化了文中侠客作为游者的形象。众所周知,游历小说一般均以少数游历者的空间行动过程为基础框架,同时又以在这一过程不同界域内发生的大量故事情节来充实故事框架;为了充分表现游历行为的特异非常与游历者的与众不同,游历小说中人物的游历活动往往是围绕情节有计划逐步展开的。很显然,《逸史》中所加入的内容在故事情节顺序、人物形象设置以及故事环境的编排等方面并不适宜于游历元素的体现,同时也使得小说描述游历主题时所使用的篇幅缩小、情节减少,造成游历结构的难以成形与意义缺失。
三、总结
作为明代继《水浒传》之后最为重要的描述侠士行游江湖历程的长篇小说,一方面,《逸史》在承继《水浒传》的前提下又利用“三教合一”的创作思想来设定情节、塑造人物,进而借助游历这种带有明确意义指向的故事结构来表现主人公这种游移于三教之间的人生行为轨迹,借此以生动具体的表现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对理想境界坚持不懈的追求历程;同时,《逸史》又在体例上更加自觉追求独立完整的故事结构以准确系统地概述主人公的游历过程,从而推动了侠游类小说的进一步发展,这些显然是《水浒传》中的游历叙事所无法企及的。另一方面,《逸史》以文人的意识形态对《水浒传》中藐视正统、背离社会的情节内容进行了规范、调整,通过一种广容并包的创作态度引入以时间为序、意在描述人物群体的历史演义叙事以及将人物集于一隅的家庭小说叙事,无形中弱化了以放逸与自由作为基本象征意义的游历主题,破坏了以流动空间内的单一人物活动轨迹作为基础框架的游历叙事,这又从反面迟滞了侠游小说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