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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化概念与内容的争论及启示

2015-04-10艾进,谢敬凤,王豹江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产业化遗址文化产业

【摘 要】随着全国各地城市遗址博物馆的开发与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显现。 [1]这些问题由点到面都指向了有关城市遗址博物馆“是否能够开发”的争议。该争议实质反映出这样的事实:我国还处于一个经济制度转型期,“城市遗址博物馆的保护和利用是坚持事业方向,还是走产业发展道路?” [2]成为两种经济体制碰撞的矛盾焦点所在,并由此形成了对于城市遗址博物馆及其相关文化产品延伸问题的“事业说”和“产业论”。本文详细收集整理和提炼了历年来相关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结论和建议,分别对比分析了这些研究成果的趋势,并最终对该争论问题提出了总结和建议。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784(2015)01-12-4

收稿日期:2014-11-10

基金项目: 本研究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编号:JBK130460和JBK130824)、四川省教育厅“西部旅游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编号:2013ZR0193)、四川省科技厅“软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3ZR0193),四川省哲学社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SC14A031)以及西南财经大学201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BJG140124)的共同资助。

作者简介:艾 进,管理学博士,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谢敬凤,管理学硕士,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旅游市场营销,消费者行为;王豹江,旅游管理硕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旅游市场营销。

一、争论的背景和原因

城市遗址类博物馆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源。依托其特色和价值所形成的遗址文化产业更是城市文化旅游的主要吸引物和重要经济来源。它对城市文化的传承、传播与创新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因此成为所在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源泉,而其发展最终能够带动整个区域乃至国家文化业和旅游业的有效发展,进而推进国家民族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3]

自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十八大也强调全面建设文化强国,明确了文化发展首先是传承,并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此背景下,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博物馆,城市遗址类博物馆开发建设数量的递增速度是最快的。 [4]

然而,在全国大兴城市遗址类博物馆文化产业建设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逐步突显。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遗址的认识、开发和管理理念落后。缺乏立足于该类博物馆特殊性,并将其建设发展与城市文化、经济以及文化产业相结合,继而上升到文化遗址产业概念上的理念与实践的探索。 [5]

(2)缺乏市场化、人性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未能识别和区分其不同类型和代际参观者的需求。以致于相关遗址文化产品形式单调,建设和陈列内容趋同,不能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相适应,无法实现其公共产品的收益与成本分配的公平性,并导致了遗址文化产业结构优化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3)相关文化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其辅助产品并不能配套和支撑其主导产品。另一方面部分城市遗址类博物馆过度商业化和严重同质化,使得遗址本体与环境的保护工作难以提升,严重地破坏了遗址的代际传承性。 [6]

(4)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各部门间发展不协调,没有形成一个相互协调、平衡发展的产业网,导致产业稳定性不强,综合效益较差,使得其遗址文化产业的经营处于一种分散状态等。 [7]

然而上述问题仅仅只是表象。全国各地的发展实践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事实是:目前的主要问题尚未真正涉及“如何具体开发和管理”,而是大多停留在“是否能够开发”的前期讨论。该问题实质反映出这样的事实:我国还处于一个经济制度转型期,“城市遗址博物馆的保护和利用是坚持事业方向,还是走产业发展道路?” [8]成为两种经济体制碰撞的矛盾焦点所在,并由此形成了对于城市遗址博物馆及其相关文化产品延伸问题的“事业说”和“产业论”。

二、城市遗址博物馆管理与发展的事业说

国内不少学者对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内涵所涉及的“文物产业”、“遗产产业”、“博物馆文化产业”等提法和内容提出了质疑和反对。早在2003年,国内学者李晓东就在其专著《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中指出,许多国内学者认为,遗址和文物的管理应重“保护”而不是经营,因为文物本身绝不能是经济资源,因此文物事业单位(如城市遗址博物馆等)绝不能产业化。 [9]这种观点一直坚持至今。这些学者明确提出,博物馆保持事业型道路才守住博物馆文化的传承与弘扬的本质,搞市场,走产业化,就破坏了文化传播的初衷。其中最典型的观点是城市遗址博物馆的文化产业化必将破坏其原有的文化气息、氛围和严肃性,使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世俗化、变异化、功利化和庸俗化。2013年国内学者谢辰生在其专著中用“威胁”一词来形容今天城市遗址博物馆的文化产业化现象。他指出,这是当前损害中国文物保护的最大威胁,因为产业一词其本质主要是指在社会分工条件下从事经济活动的各部门,而文物工作是不以营利为目标的社会公益事业,所以绝不能搞产业化经营。 [10]

学者们一方面论证城市遗址博物馆产业化在体制上的质疑以及在博物馆功能上的误导,另一方面,给出了有如水洗三孔(2001年),撞毁孔庙石碑等因为遗址博物馆产业化和市场化带来的灾难。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指出“博物馆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对公众开放的永久性公共机构”。从逻辑上分析,虽然公益性是博物馆的重要特征,但博物馆隶属于文化单位是公益性组织,经费由国家承担,那就应该为社会提供无偿的服务,只需把研究和展览做好就行,搞文化产业是不务正业。另外,博物馆中的文物藏品象征着人类文明和人类的价值财富,其对公众有着非常高的教育意义。所以,要保护博物馆文物藏品现有的公共服务性,博物馆藏品的陈列展示、维护保养、研究等工作是不能推向市场的。 [11]

三、城市遗址博物馆管理与发展的“产业论”

在中国第六届文化产业年会上,以国内王际欧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指出,我国城市遗址博物馆长期采用由国家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步调的“事业型”办馆模式(2008年后)。这种模式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博物馆的一切由政府包办,政府给多少钱,博物馆就做多少事。这样的现状已经严重地阻碍了博物馆自身的创新与发展,使其不能与时俱进地发挥对文化精神的宣传、推广与传承使命,并最终脱离了市场。王际欧进一步指出,有必要首先把“产业”的概念导入到现有博物馆的工作思路,彻底改变遗址博物馆的工作和思维模式 [12]。

王际欧等人的观点并不是城市遗址博物馆“产业化”设想的首次提出,早在2001年,国内学者徐篙龄就以经济制度转型期的具体现状和体制改革的内容进行分析,论述了要发挥文物和遗址的历史文化传播传承功能就必须开发其经济功能的必要性。而徐篙龄进一步指出,要开发文物和遗址的经济功能就必须借助于“文物产业”这一形式 [13]。之后的学者就这一产业化的内容,分别从自身的学科背景和研究视角进行了描述与论证。如2002年章建刚以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假设入手,针对整个遗址遗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应在现代文化产业的框架内进行遗产开发,并明确赞同国外提出的“遗产产业”的概念与内涵 [14]。

此后的国内研究开始关注博物馆产业化的实施理念与产业延伸方向等问题。2008年,叶俊之等人提出了遗址博物馆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内部体制的配套改革,而改革的内容一方面依托于文物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文化产品的不断创新,另一方面则需依靠旅游市场的大力开拓 [15]。由此,遗址文化资源将通过旅游为途径转换为文化资本的基本认识的雏形出现了。而同年,孔正一的相关研究则提出了遗址博物馆“市场化、产业化、多元化和信息化”的“以文化产业养(博物馆)文化”的发展模式设想 [16]。直至2014年,学者李林娜综合前期各学者的研究结论与建议,提炼并提出“博物馆产业化经营不仅有利于提高历史文化传播效益,同时还将拓展各类博物馆的融资渠道,进而丰富其多元化、可持续化的发展与经营” [17]。由此,国内相关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趋势解读与提炼,和对国内博物馆现状与问题的分析,初步提出了这样的有关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化的理念共识:遗址博物馆所呈现的历史文化是博物馆参观过程(旅游)的灵魂,遗址和文物为载体的历史文化为游览(旅游)提供市场,而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游览(旅游市场)转换为文化资本,由自发到自为,这也符合世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此产业化过程中有这样的规律:历史文化资源将首先资产化,资产将随后资本化,资本也将产权化,而产权终将金融化和全球化…… [18]

上述学者的共同点在于不否定博物馆从事经营性活动并获取相应的收益。他们强调只是这种收益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组织在分配和使用上有本质的差别,这一本质区别在于博物馆的经营收入最终要用于文博事业发展。因此,他们认为,发展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不但能更好地弘扬文化精神,还能解决博物馆长期以来经营资金紧张的问题,更能满足不同受众不同的文化产品消费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学者进一步对城市遗址博物馆产业的发展机制进行设想与探讨。如,针对城市遗址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王兴斌提出了博物馆遗址文化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与制衡”的管理模式;庞爱卿则提出把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引入遗产管理,地方政府可在“签订长期合同”前提下,把遗产经营权转让给企业 [19]。再是针对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化方式方面,章建刚提出了,博物馆遗址文化通过保护措施,制作成可展示的产品和服务,以展示传播的方式,进行商业交换,实现遗产全球跨区域的产业化。最后是针对城市遗址博物馆及其相关文化产业化的战略构思 [20]。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张晓明提出的遗产产业化的“数字化战略”,通过建立人文遗产数字化项目,形成以我国自有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技术群,加速人文数字资源的应用,推动国家整个文化产业化的进程等等。

四、“事业说”与“产业论”争论的启示

部分学者对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化提出质疑观点,究其原因是因为目前整个博物馆文化产业开发的对象很模糊,也就是“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没有搞清楚;同时在现有管理模式下,博物馆文化产业的发展还不成熟,受到政策、法律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发展博物馆文化产业纸上谈兵;最后,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内容、方向和整体规模尚在形成过程中,涉及到博物馆这一个局部当然受局限 [21]。

虽然公益性是城市遗址博物馆的重要特征,文化事业单位是这些博物馆的属性,但是由于其文物藏品或遗址往往代表的是过去人类文明和文化精神,就如深埋入地下的那些文物和残缺不全的遗址一样。要将地下的、逝去的东西,重新搬到地上,单纯依靠物理力量虽然可行,却将无法使之鲜活。这就如仅仅凭借博物馆的传统保护和研究功能将无法进行今天的历史和文化的深度推广,更无法发挥其丰富的与时俱进的社会功能一样。由此,新经济时代下的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化发展应该被予以明确且提上日程。

新经济时代的城市博物馆文化产业化发展应该是博物馆事业与博物馆文化产业并重的。事业与产业二者之间应该是“源”与“流”的关系,本源的公共文化产品坚持事业化,而在“源”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非公共产品便需要大力进行产业化发展。

博物馆事业与博物馆文化产业化之间并不矛盾,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产业化是为了更好地事业化,事业化是用来限制无原则无尺度的产业化。这就是说,城市遗址博物馆可以基于其历史保护和研究的文化事业,对文物和遗址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并按工业化、标准化的生产方式生产各种非公共文化产品,形成博物馆文化产业,从而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参观者对展览内容、博物馆文化产品多样的个性化的需求;另外,博物馆文化的产业化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其造血,为其提供更为强大且多元化传播途径和效果。因此,合理利用二者之间的协同关系,开发城市遗址博物馆文化产业,将最终实现城市遗址博物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闫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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