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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与路径研究——以湖北省妇联组织为例

2015-04-10余永跃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作用

余永跃,李 渺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72)



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与路径研究
——以湖北省妇联组织为例

余永跃,李渺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妇联组织和家庭建设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它们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适应。妇联组织对家庭建设的作用表现为:引导妇女发挥独特优势,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提高妇女家庭地位,推动家庭领域性别平等。妇联组织对家庭建设的途径主要包括: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参与度;建立领导机制,协调各界力量,扩大社会影响、树立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激励,增强社会引领力等。

关键词:妇联组织;家庭建设;作用;路径

一、妇联组织与家庭建设的内在联系

家庭工作是妇联组织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妇联组织自建立以来就重视家庭建设,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家庭工作,妇联组织与家庭建设之间有高度的互动关系。

(一)两者相互依赖

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家庭建设不仅仅是私人领域的问题,而更多的超出家庭范畴进入公共领域,开始对党和政府、社会组织作出更多要求。今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高度与国家治理层面出发,深刻阐述家庭建设对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极端重要性。依《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为家庭服务是妇联组织职责所在。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妇联组织要做到加强自身创新,不负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新期待,履行好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家庭建设工作。所以,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家庭建设依赖妇联组织的团体力量,而妇联组织要适应党在新形势下对妇联工作的新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二)两者相互制约

妇联组织虽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家庭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妇女的家庭角色,削弱了妇女的职场、社会角色,限制了妇女的解放和发展。以“两勤”方针为例,虽然“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是并行的、相辅相成的,但国家和妇联组织在宣传中过于强调“勤俭持家”。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妇女对于勤俭持家,更负担着特殊重要的责任”[1]。很显然,妇联组织必须跳出片面强调妇女家庭角色、弱化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藩篱,在家庭和社会中都有妇联鼓励妇女获得解放与发展的基础和平台,不断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进步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两者相互适应

妇联组织与家庭建设之间不仅是相互依赖与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是相互适应的关系。 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动。家庭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在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功能等各方面也发生着新的变化,呈现出新特点。妇联组织的家庭建设工作已面临着新挑战,那种传统的仅仅依靠妇联组织自身力量的简单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家庭建设任务。所以,妇联组织要顺应时代形势把握家庭发展的新态势,掌握新时代的家庭特点和规律,分析出现的新问题与挑战,探索家庭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赋予传统工作以新的载体和形式,吸引更多的家庭参与到妇联活动中来,更好地发挥妇联在社会建设中的引领带头作用。各家庭要积极配合妇联组织的工作,适应妇联组织灵活多样的社会工作方法,在妇联等组织的引导下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现代家庭的经济、养育、教育等社会功能,推动自身家庭建设、家教建设、家风建设。

二、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

(一)引导妇女发挥独特优势, 推进文明家庭建设

家庭文明凸显社会文明,女性在家庭文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大部分家庭沿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女性发挥其细腻、关怀、同情心等独特优势,在家庭敬老、相夫教子,社区睦邻、团结、友善等方面起着模范带头作用,在家庭绿色消费、家风树立方面有很大的建树。一直以来,湖北省妇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展开家庭工作,引导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紧密结合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主题,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发扬社会新风尚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自去年年初到如今,湖北省妇联已经开展了两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第二轮寻找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每一户“最美家庭”中女性的作用都不可或缺,她们和家庭其他成员一道,用和睦美满、崇德向善诠释积极向上的家庭风貌。妇女是家庭和谐的最重要贡献者,她们无时无刻不在用自身的观点、言行对孩子的为人处世与良好家风的形成产生影响。2014年武警湖北总队战士徐世超一家当选全国“最美家庭”,其母龚俊萍,签“生死协议”送儿当兵,要求儿子在部队努力工作,献身强军梦、争当优秀士兵;湖北宜都“轮椅女孩”家庭获得全国“最美家庭”提名奖,母亲李文艳与丈夫陪伴重病瘫痪的大女儿李玉洁,帮助她积极面对生活,成立心理咨询室,设立“知心姐姐”爱心热线,成为广大青少年和残疾人学习的榜样。“最美家庭”女性用女性独特的言传声教、以身作则的方式,润物细无声地成为优秀家风的建设者、传播者,成为核心价值观的承载者,成为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提高妇女家庭地位,促进家庭领域性别平等

家庭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石,妇联组织把“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平台,以妇女和家庭发展为切入点,加强家庭领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播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家庭和谐、性别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湖北省妇联通过各种途径,如搭建多项创业就业平台,包括每年举行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开展家庭服务业培训班、利用“三项援助”推进困难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与讲座、发放妇女就业小额信贷等;搭建妇女维权平台,包括建立“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开展普法知识讲座,建立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开展“平安家庭”建设,健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和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裁定制度等,探讨性别平等、和谐家庭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致性,营造了有利于家庭和谐与性别平等的家庭文化环境。基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湖北省的数据发现,在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妇联组织的努力下,湖北省妇女社会地位呈现出许多积极的变化。从家庭权利的享有方面来看,90%以上的女性从未遭受家庭暴力,女性人身权利得到了保障;在城镇有80%以上的人认为男女应该平等地继承家庭财产,在农村有70%以上的人认为男女可以平等地继承家庭财产。从家庭权利方面来看,湖北省女性的家庭地位比本世纪初有较大提高,女性在与经济有关的个人事务上自主权高达95%;对于外出学习或打工,女性的自主权提升度高达15%。从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方面来看,2012年城乡在业女性工作日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分别为156分钟和187分钟,比2000年分别减少了59分钟和43分钟,女性做家务的时间缩短。从家庭地位满意度的自评来看,不论城乡和性别,人们对家庭地位的满意度在86%以上,反映了女性家庭地位的提升[2]。 总的来说,家庭领域内,女性的家庭地位有了较大提高,家庭领域内的性别平等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三、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路径研究

(一)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参与度

坚持党的群众观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妇联组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妇联组织主要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和谐家庭创建系列活动、“最美家庭”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妇联干部开展工作。以湖北省“最美家庭”活动为例,湖北省妇联在推选过程中,坚持以妇女和家庭为主体,以村、社区“妇女之家”为平台,用群众欢迎的方法,说平常话,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最大限度提升活动参与度。一是全方位发动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活动人人能参与。湖北省妇联将全国妇联视频会议直接连线到县,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腾讯荆楚网下发通知和方案,并在湖北省妇女网设立了活动官网,开通微博和微信专栏。各地将宣传画贴遍“妇女之家”,组织妇联干部走村入户宣传发动,面对面向妇女和家庭讲解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方法与步骤。活动不设群众参与门槛,不定“最美家庭”标准,把“寻找”的主动权和“最美”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并以是不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群众主体作用、是不是真正使妇女和家庭受益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依靠群众多方征集评审。通过组织、社会、媒体推荐和家庭自荐、邻里互荐等方式征集“最美家庭”。在各级妇女网开设专栏征集家庭故事、照片等,吸引群众自愿报名参与各级“最美家庭”评选。为保证评审的规范与公平公正,评审团由专家评审团和主流媒体、各地家庭代表组成的大众评审团组成。各级遴选、省领导小组初审程序选出初审“最美家庭”户数,在网上公示并接受网民投票。实行网络投票、大众评审、专家评审三方按比例计分,再评选出30个省级“最美家庭”。2014年,湖北省3户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7户获得提名奖。湖北省妇联以“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自觉加强家庭道德教育,体现了妇联在家庭领域带领群众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实践。

(二)建立领导机制,协调各界力量,扩大社会影响

妇联组织在开展家庭工作过程中,顺应市场化、信息化的时代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领导机制与工作方式,摆脱了“关起门来办活动”的封闭式工作方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地方政府妇联开始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开启了妇联家庭工作的新机制。湖北省妇联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主办“最美家庭”活动,并组成文明活动小组和办公室,“最美家庭”活动被纳入《省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保障了活动的有效展开。省妇联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突破妇联干部的工作圈子,按照党政领导、妇联主管协同、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多方配合社会化工作格局搭建开放式平台。湖北省妇联又协调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界别执委、专家智囊团、机关、学校等,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转型期的纽带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力量。一是拓展战略合作伙伴,湖北省妇联联合社会学、心理学、婚姻家庭等方面的专家深度解读“最美家庭”,挖掘“最美家庭”承载的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合多家公益组织,在“妈妈家”社区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示范开展专题活动;与专业机构合作,举办公益论坛,邀请专家就家庭关系展开讨论。二是加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宣传。在活动过程中,开设活动官网,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与群众互动,借助纸媒、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实时报道活动情况,全方位宣传典型家庭事迹。领导协调机制的建立,社会各界力量的汇聚,妇女与家庭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妇联借用多方合力,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家庭工作的辐射面,将家庭工作真正演变为一项社会工作。

(三)树立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激励,增强社会引领力

湖北省妇联组织以“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引导妇女和家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树立家庭文明新风,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过程中,湖北省妇联积极作为,宣传普及文明进步家庭的文化与价值观念。家庭美德和男女平等观念得以传递到千家万户。一是宣传“最美家庭”故事。湖北省各地妇联在微信微博、活动官网、广播电视、报刊开设专栏宣传“最美家庭”故事;制作“最美家庭”视频资料、专题片,编印“最美家庭”故事集公开发行。二是开展“最美家庭——幸福使者”五进活动。邀请“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与专家学者一起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落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家风、家庭美德等。三是制作媒体访谈互动节目。推荐被评选的“最美家庭”参与电视访谈节目,与网民交流互动。四是举办最美风采展示会。“最美家庭”亲身谈体会、讲经验,传播正能量。五是表彰激励扬家风,湖北省妇联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在精神上授予“最美家庭”典型荣誉称号,在物质上给予奖励资助和结对帮扶。

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温馨地告诉大家,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妇联组织必将在家庭建设中寻找更加温暖的路径,发挥更加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章蕴.勤俭持家,勤俭建国,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A].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文献[C].北京:中国妇女杂志社,1958.24.

[2]王清.妇女家庭地位研究——基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湖北省的调查数据[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45-47 .

·女性与社会发展研究·

The Function and Approaches of Women’s Associations in Family Growth:

A Case Study of Hubei Women’s Association

YU Yong-yue, LI Miao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3, China)

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omen’s associations and family growth is a close win-win situation, such as mutual dependence, mutual restriction and mutual adjustment. The function of women’s association lies in instructing women to exert their unique influence and promoting harmony, women’s status and gender equality within family. The approaches for women’s associations to reach those aims include relying on public wisdom, improv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establishing leading system, coordinating all-round efforts, and implementing measures for publicity, role models, rewards, and social guidance.

Key words:women’s association; family growth; function; approaches

中图分类号:D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15)06-0045-04

作者简介:余永跃(1967—),女,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与女性发展研究;李渺(1988—),女,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生态女性主义研究。

基金项目: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和特色学术领域建设计划”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

收稿日期: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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