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以太原市为例
2015-04-09史薇
史 薇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以太原市为例
史 薇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作为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和更新,居家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变迁的产物,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作为典型的中部城市地区,太原市近10多年的实践表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以充分尊重和满足老年人需求为基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形势相适应;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城乡一体化促进长期均衡发展,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现状
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伴随,居家养老服务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发展在我国已经走过了十年有余的历程。作为对实践发展的响应,我国居家养老政策也经历了从最初萌芽到启动形成再到快速发展的阶段(王莉莉,2013)。2006年,国办发6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全国老龄办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同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日臻完善的政策指导下,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发展也呈蓬勃之势。自2008年全国各省市开始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以来,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创新模式。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其中建设重点,还属于新生事物,在实践中还面临诸多挑战,未来需要探索和拓展的空间仍然很大。
国内政策部门和学术界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维度切入:第一,在宏观和理论层面讨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功能定位、理论基础、理性原则、发展思路、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帮助家庭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吴玉韶,2014)。作为当前我国政府大力倡导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对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也是世界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体系的有机构成,具有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养老资源的多元性、养老体系的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优势功能互补性的特征(姚远,2008;丁建定,2013;吴玉韶,2014)。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完善以适度普惠型福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福利多元主义为理论基础,同时坚持尊重老年人意愿、确保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以及家庭、社会与政府“共担、互补、协调”的理念,还坚持自立为主、居家与社区为辅,居家为主、社区与机构为辅,家庭为主、政府与社会支持为辅的理性原则(邬沧萍、杜鹏,2012;丁建定,2013)。在发展思路和体系建设上,杨宜勇(2011)认为在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未富先老的国情下,要走一条基于家庭、社区和政府三方互动,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和精神服务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之路;丁建定(2013)认为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持体系,改善基础环境。
第二,在微观和实证层面考察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实践的发展情况。受传统孝文化和家庭养老制度的深刻影响,我国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作为一种补偿性建设,2008年中央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后,地方上掀起了一股热潮,其中尤以苏州沧浪区的“虚拟养老院”最为典型。该模式是在全国率先探索出来的一条养老服务新路,具有“机构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特征,旨在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和亲情化服务。沧浪区的模式探索出来后立即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一度引领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潮流,一时间“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陆续开花。国内研究者在跟踪这些地方实践的同时,还注重分析居家养老服务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并思考调整改进的对策建议,如杜鹏教授(2012)对北京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研究。除了这些列举到的先行先试的东部发达省份,中西部地区的大中城市近年来也开始因地制宜地探索,其中甘肃兰州城关区的虚拟养老院是颇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的实践之一。
以上文献对本文的研究均可以提供有益参考和启发借鉴。宏观和理论探讨是本文实证分析的有力指导,立足于微观和实证层面的研究因其大多聚焦先行先试发达省份城市地区的实践经验,而为本文专门针对非试点的一般性地区的实证分析提供了比较对象。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域的文化历史、社会结构、经济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差异显著,这就使得展开对目前学界关注较少的中西部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践的研究变得十分必要。本文基于笔者近期对山西省太原市的实地调研,分析典型中部城市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并在提炼当地发展经验以及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的对策建议。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太原市是山西省省会城市,地处山西省中北部,是我国能源重工业基地之一,现辖6区3县1市和4个经济开发区,其中城市社区543个,农村社区938个。据2013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该年年末太原市常住总人口有427万,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0余万,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4.8%。近年来太原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形势日趋显现,在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太原市政府也将发展居家养老提升为解决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启动与发展
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0-2007年的缓慢起步阶段。以2000年为时间点,居家养老作为我国老龄事业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划中。当时不仅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0),民政部和老龄委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0)以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06)。这些政策文件逐步将居家养老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从中央传递到地方,太原市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将此项工作提上政府日程。起步阶段,太原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色彩,采用政府主导层级联动的运作机制加以推行。
第二阶段,从2008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层面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新老年法更是从法律上将居家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确立下来,这些都对地方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太原市政府从2009年开始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关于在全市社区建设中推行为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实施办法》、《关于推行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工作方案》,在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当地居家养老服务逐渐从“政府主导层级联动”向“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转变。截至笔者调研时点,当地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已由100个扩大到215个,建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15个,为老年人发放“爱心一键通”近5万部,同时在82个农村社区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类型
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自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来,从党政到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形塑了“共担、互补、协调”的良性发展格局。从不同参与主体的权责划分及主体间的关系来看,当地已经形成三种实践类型共存共荣的发展局面。
第一,党政主导、层级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践。此种类型是指各级政府运用行政力量,使用财政资金建立服务机构和站点,为辖区内的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政策制定上。太原市确立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原则。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当地政府还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关于在全市社区建设中推行为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实施办法》、《关于推行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工作方案》,对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服务对象、审批程序,补助标准、管理模式和监督机制等做了详细规定。
其次,在资金投入和服务设施建设上。为解决惠民工程“最后一公里”未通的问题,2013年太原市出台《关于建立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的意见》,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拨款1.1亿,为每个社区提供资金20万元,用于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文体活动中心的建设,或作为开展重老为老夕阳红工程等普惠项目的资金。
在智慧养老方面,当地政府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创立8181890社区服务热线呼叫中心、“电子保姆”和“爱心一键通”手机呼叫系统,每年向辖区内的老人免费发放万余部“爱心一键通”手机,老人拨打热线即可享受钟点服务、保姆陪护、家庭保洁、生活配送等服务。
除此以外,当地还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2013年阳曲县和娄烦县试点建设了20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惠及2500名留守老人;市委市政府还决议从2015年起推广试点经验,每年由政府拟出资200万元再建50-60个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最后,在补贴制度安排上。当地实施“区分对象、分类施补”的补贴制度,即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居住状况、年龄、特殊贡献、残障情况、住房条件和重大疾病状况开展综合评估。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和有特殊贡献的老人,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券,由政府购买服务;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独居和残疾的困难老人,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的服务券;对70岁以上空巢、独居的困难家庭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50元的服务券,由政府补贴服务费用;对更多身体健康且有实际支付能力的老人实行优惠抵偿的市场化服务,并在全市统一开展亲情志愿服务。
第二,政府扶持,社会组织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践。这种类型采取“公办(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方式,政府鼓励和资助社会组织兴办各类养老服务实体,由社会组织运营和管理服务设施和站点,发挥服务功能,政府在其中则主要承担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职能。具体来看太原市的情况:
首先,重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笔者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在老人聚居社区建立了老年活动场馆;晋西集团公司为离退休职工购置文体健身器材;太原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开展为老送健康义诊活动,在玉泉山森林公园提供健康咨询、疑难问题解答、卫生知识宣传;太原美特好设立孝心充值卡,为持卡老人提供免费送货服务;爱尔眼科医院为小店区坞城南路社区老人组织眼病检查等。
其次,重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太原市老龄协会、老年学学会聚合老年知识分子,开展“五个一百工程”活动,召开老年座谈会,举办老年书画展,创办了《并州老龄》杂志,印制《太原老年书画册》,出版了《老龄问题与和谐社会》、《老年问题研究学术论文集》;当地基层老年人协会还组建了社区老年干部、低保人员、低龄健康老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士共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与独居、空巢、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零距离的志愿为老服务。
第三,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践。这种类型是指政府出资在市场上为三无、五保、军烈属、有特殊困难和支付能力不足的老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由市场主体投资兴办服务机构和设施,雇佣和培训服务人员,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从供需方的对接来看,一言以蔽之,即“政府兜底,市场定位中高端”。
首先,对于弱势老年群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保证兜底。2012年太原市在全市100个试点社区为三无、五保、独居、空巢、有特殊困难的老人购买服务,以实行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给予补助。签约老人持服务券到签约加盟的定点机构选购服务,再由机构凭服务券和相关票据到政府部门办理结算。
其次,对于中高端老年群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供给服务。以老年人需求较为旺盛的老年餐桌为例,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园路社区与今秀西沟大酒店合作,由该酒店为辖区内的455名老人提供一日三餐;该区的和平社区也同样签约了家政公司;小店区坞东社区与五谷乡餐饮建立“居家爱心餐厅”联盟。此外,在家政服务、上门看病、上门护理服务的供给上,当地也注重通过市场渠道来实现。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经验
从2008年开始,太原市经过6年时间的探索,经历了从党政主导向社会参与,走市场化路子的发展过程,其实践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以尊重和满足老年人需求为基础
养老服务的本质在于不断满足广大老年群体持续增长的服务需求,因此,适时跟踪老年人的需求变化,加强需求管理是实现供需长期均衡的关键。从大量关于居家养老的调查结果来看,目前老年人需求最为旺盛的服务包括老年餐桌、家政服务,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和精神文化服务。太原市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机构,适时捕捉到了市场信号,与社区共建老年餐桌,满足了大量居家老人的用餐需求,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2013年7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同志在太原视察期间,曾欣然题词“兴办老年餐桌好”。
当地还注重对老人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这在当下也是十分符合国家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的要求的。调研期间,笔者有幸实地参观了太原市红十字托老中心,该中心是全国首家依托精神病医院创办的医护型养老机构,除了对入住的失能失智病残老人提供日常诊疗、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服务外,该机构还积极探索与当地社区医院和卫生机构的合作,将健康服务的触角延伸至老年居民家庭。可以说,针对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在内容体系上正日渐丰富和完善,在实践领域也正经历从传统单一型向多元综合的转变。
(二)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在我国,养老服务业所指为老龄事业和产业,这就决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也同时具备福利和产业的双重性质。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居家养老在发展初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引导,发达国家的政府在起步阶段同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政府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责任政府转变是必然趋势。在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方面,在依法治国,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群众积极的方针下,养老服务业以敬老为前提,除了需要政府在人财物上做足够投入,也需要调动社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积极性。
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就在这一背景下发展起来。目前,当地已经初步建立起以行政系统为主体的层级组织实体和管理体系,由政府投入财政资金在试点地区改造和新建一批服务设施,在基层社区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服务网络,并优先组织实施敬老为老的普惠项目。同时,当地政府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丰富人财物资源,在资源整合中协同推进。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在初期阶段,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将居家养老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以科学统筹是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太原市在启动居家养老服务时,充分考虑到了当地人口形势、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可以说,做到了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这从以下三个方面可以看出:
一是党政主导、层级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的确立。太原市充分发挥在当地已经建立起来的大老龄工作格局的优势,以行政力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得到广大社区居民的信任和支持,相关工作得以高效有序开展。与此同时,还借助政府公信力,吸纳民间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进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通过权力让渡,既缓解了自我减压,也有利于社会力量发挥比较优势,代替其履行社会职能,最终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当地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虽然有限,但上述工作机制的确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是符合的,因而是有效的。
二是补贴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同任何一项福利政策一样,补贴制度作为地方居家养老服务的配套政策,其在享受对象的评估标准、补贴水平等关键性参数的设计上,都要综合考虑地方人口形势和经济发展水平。在这方面,太原市坚持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和适度普惠性原则,在试点社区为高龄、独居、空巢和有特殊困难的签约老人提供四种等级标准不同的服务补贴并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做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示范和带动效应。
三是城乡统筹协同推进。由于社会观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当前我国各地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发展速度快慢不一。其中城乡不平衡尤为显著,不仅表现在服务水平、专业化程度、监督管理机制等深层次质的方面,也表现在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人数等量的指标上。太原市从2008年开始在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同时,也注重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也有意向农村倾斜,目前当地在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养老服务网格化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挑战
概览当前举国上下正如火如荼进行中的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说成绩与问题并存。从太原市的实践来看,可以总结出以下三点:
(一) 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有限性与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同时并存
调研发现,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资源方面都存在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硬件资源方面。(1)建设数量。截至调研时点,当地共计在215个城市社区开展了试点,建立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5个,农村82个,占城乡社区总量的比例分别仅为21%和8%。城乡总量差距显著且分布不均,距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的规划目标甚远,可以说未来的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2)建设质量。由于当地在发展初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缺失,部分社区的养老服务场所布局分散,面积狭小,设施简陋且缺乏适老化设计,导致有些地方出现日间照料室无人问津长期闲置的现象。
软件资源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需要充足的财力和人力资源保障。财政资金和补贴制度是目前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这与当地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年人需求相比是远远不够的。财力不足至少会带来两个不利后果:一是对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激励不足;二是无法引进专业养老服务人才,服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水平有限也抑制了老年人对现有资源的使用,这些都构成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瓶颈。
(二)政府过度亲力亲为加剧老年人的依赖心理
根据2013年全国老龄办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经济发达城市地区开展的首期居家养老状况调查结果,目前城市老年人对由政府和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依赖较高,对市场化服务供给的接受程度普遍偏低。与经济较发达城市地区的情况一样,这种现象在太原同样存在,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太原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尚处于政府扶持推动发展阶段,从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机构成立,到项目运营管理等等环节都可以看到政府有形之手,这在客观上至少带来了三个方面的负面后果:首先,抑制了老年人的独立性。由于当地政府在规定享受服务补贴对象的标准设计上,倾向于三无、五保、残障等弱势老人,这就使得原本能够自我照料或部分自我照料的老人,转向政府和社区寻求服务,因为越是弱势者获得帮扶的可能性越大;其次,弱化了家庭责任。由于政策缺乏对家庭非正式照料者的激励,挤出了本应由家庭成员承担的照料责任,增加了道德风险;第三,增加了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交易成本。老年人对政府和社区的高度信任压缩了社会组织的空间,社会组织和机构若想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势必借助政府的公信力,这在无形中产生了交易成本。总之,落实到微观个体层面,上述事实从正反两面都会加剧老年人的依赖心理。
(三)市场发育滞后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缺乏长效机制
相对于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在太原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十分有限。从调研获取的信息来看,至少可以归因于以下两点:
一是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导致老年人消费观念淡薄。当地政府不仅以发放服务券的形式对需求方给予补贴,还通过行政指令性的非市场竞争手段直接引入服务供给方。这种做法以计划方式保证了居家养老产品和服务的“质优价廉”,客观上却强化了老年人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再考虑到扩散效应,这种心理很容易衍生出一种社会性的普遍心理。调研中,有老人告诉我们,“既然有免费午餐,何必自己花钱”。从长期来看,政府购买服务所解决的只是为数有限的弱势老人的需求问题,对绝大多数普通老年群体,如果不试图扭转他们的消费观念,有效需求的长期不足必然不利于供需两旺市场格局的形成。
二是政府介入过度抑制民间资本的参与热情。当地政府一方面在具体事务上过度介入,另一方面在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上的政策不到位,不仅挤占了民间资本的施展空间,还使自身负累重重。长期来看,阻碍市场竞争机制的发育最终不利于养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五、总结与政策建议
从2000年发端,太原市居家养老服务经历了从缓慢起步到2008年至今的快速发展过程,目前“党政扶持、城乡统筹、社区组织”的服务格局正在成形。在服务类型上,有党政主导层级联动的服务实践,也有政府扶持、社会组织运作,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的模式。无论哪一种类型,在本质上都是帮助家庭满足居家老人养老需求的服务形式。针对这些年来太原市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四点政策建议:
第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要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形势相适应,统筹城乡一体化,促进均衡发展。太原市的实践表明,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事业,居家养老只有以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才能既保证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的顺利推行,又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意愿。目前太原市城市社区的养老服务较之于农村起步要早,养老资源也更为丰厚,这与当地城乡人口老龄化倒置现象相矛盾,未来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注重养老资源向农村地区的倾斜。
第二,创建多元服务主体,重点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财政资金和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太原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最重要推动力,民间资本参与热情不高,养老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阻碍了市场化长效机制的形成。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养老服务自然也包括在内。除了作为产业的属性,养老服务业作为社会福利性的事业,还需要在弘扬敬老文化,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中,发挥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机构、家庭以及个人的积极作用。
第三,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和适老化程度。目前,太原距离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均等化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只是在为数有限的试点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站)。而部分日间照料中心的实际运行情况却表明,由于适老化设计较差,老年人的实际使用率并不高,存在大量闲置现象,这就对提高服务建筑设施的适老性提出了要求。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规划委向社会公开发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并征求意见,相信能够对太原市下一步的规划建设提供启发借鉴。
第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太原居家养老服务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在人力资源上不能仅停留在依靠社区有限的老龄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下岗人员、4050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口,而是需要根据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类型,走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之路。比如,对于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由于属于刚性需求,需要加快配备全科医生以及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对于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需求,需要吸纳家政、心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人才的进入。
[1]王莉莉:《中国居家养老政策发展历程分析》,载《西北人口》,2013(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http://www.gov.cn/flfg/2012-12/28/content_2305570.htm.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http://www.gov.cn/zwgk/2013-09/13/content_2487704.htm.
[4]《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http://www.gov.cn/jrzg/2013-10/14/content_2506400.htm.
[5]《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http://www.gov.cn/xxgk/pub/govpublic/mrlm/201112/t20111227_64699.html.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gov.cn/jrzg/2013-11/15/content_2528179.htm.
[7]吴玉韶:《老龄工作实践与思考》,第31页,北京,华龄出版社,2014。
[8]姚远:《从宏观角度认识我国政府对居家养老方式的选择》,载《人口研究》,2008(2)。
[9]丁建定:《居家养老服务:认识误区、理性原则及完善对策》,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2)。
[10]邬沧萍、杜鹏:《老龄社会与和谐社会》,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
[11]杨宜勇、杨亚哲:《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载《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5)。
[12]杜鹏:《北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挑战与对策》,载《科学发展:深化改革与改善民生》(上),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13]尹银:《无围墙敬老院:优势、问题及建议——基于北京市汽南社区试点的观察和思考》,载《人口与发展》,2009(2)。
[14]《苏州沧浪区“虚拟养老院”为我国养老模式探路》,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5/24/c_12135806.htm.
[15]《天津市河东区建立虚拟养老院实现养老不离家》,载《天津日报》,2013-10-15。
[16]《兰州借助信息平台服务老人虚拟养老怎么养?》,载《人民日报》,2013-11-20。
(责任编辑:H)
The Development of Home-based Care Services for the Aged:Experiences and Enlightenments—Taking Taiyuan City as the Example
SHI Wei
As a complement and update on the traditional model of family support for the elderly,the home-based care and services for the aged have been the product of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hanges.And they would have already been the top priority in the current and coming period.The practices during the past more than 20 years in Taiyuan city have show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home-based care requires the participation of governments and various social subjects.And its development would have been based on that the needs of the aged should be fully respected and met.It should also keep coordination with loc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opulation ageing.Additionally,the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devote to the improvement of matching facilities and cultivation of human resources.And,in the process of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the market needs to play a determinative role in the resources distribution.
home-based care for the elderly,home-based care services,government,market,community,social organizations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14XNH094)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