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督
2015-04-09符琴
符琴
贵州纳雍: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督
符琴
纳雍县检察院针对该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规模大、财政投资大的实际,强化监督,为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资质审查环节入手,严把招投标和工程施工关,确保工程优质。行贿犯罪查询到位,确保准入廉洁;建设资格审查到位,确保资质合格;专家评标监督到位,确保评标公平;评标结果审查到位,确保中标公正。同时,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督。定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工程信息,分析、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承包廉洁“双合同”,廉政回访。要求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预防职务犯罪承诺书,就廉政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理作出约定。检察机关对合同执行、工程建设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发现违反廉政纪律及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调查处理。
从资金拨付环节入手,严把工程付款、结算关,确保资金安全。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协助相关单位设计“资金拨付审批表”,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进度、工程量清单,项目监理负责人签署意见,检察院和财政局共同审核后才能拨付工程款。拨款审核情况同时报检察机关派驻预防员备案。健全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制度。采取核对采购物资实物数量、评估采购物资价格等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结算审查制度。组织专业人员通过查账、询问,详细检查工程款是否专款专用,大额款项支出是否符合审批手续,是否按协议付款,预算决算差额是否合理,决算付款是否存在截留、农民工是否实际领到工资等情况,并将审查结果存入廉政档案,确保资金结算准确、合理、安全。
从资格审查入手,严把资格认定、配售配租关,确保分配公平。广泛宣传,确保申请公开有序。建议房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住房工程政策、资格认定标准、申请程序等,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房屋交易大厅张贴公示,在报纸、电视台滚动播放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建设部门与检察院预防员的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建议对公开摇号和分配现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被有关部门采纳。■
(作者单位: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