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共同体:一个日臻成熟的社会语言学研究范式
2015-04-08刘永厚
刘永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语学院, 北京 100024)
[摘要] 实践共同体理论近年来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在社会语言学研究中,成为一个日臻成熟的社会语言学研究范式。本文指出传统的言语共同体研究范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过分强调语言的核心作用、忽视边缘成员、忽视社会个体的主体性、视身份为静态的范畴以及过分依赖研究人员的解释。相反,实践共同体理论认为语言的角色只有在实践活动中分析才能显现,它能同时兼顾语言和其他社会实践行为、兼顾宏观的社会结构和微观的个体主体性等层面,对语言变异有更强的解释力。
[关键词] 实践共同体;言语共同体;社会语言学;研究范式
DOI:10.16482/j.sdwy37-1026.2015-04-002
实践共同体:一个日臻成熟的社会语言学研究范式
刘永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语学院, 北京100024)
[摘要]实践共同体理论近年来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在社会语言学研究中,成为一个日臻成熟的社会语言学研究范式。本文指出传统的言语共同体研究范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过分强调语言的核心作用、忽视边缘成员、忽视社会个体的主体性、视身份为静态的范畴以及过分依赖研究人员的解释。相反,实践共同体理论认为语言的角色只有在实践活动中分析才能显现,它能同时兼顾语言和其他社会实践行为、兼顾宏观的社会结构和微观的个体主体性等层面,对语言变异有更强的解释力。
[关键词]实践共同体;言语共同体;社会语言学;研究范式
DOI:10.16482/j.sdwy37-1026.2015-04-002
收稿日期:2015-01-03
基金项目:本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4BYY04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YJC740070)、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理论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资助。
作者简介:刘永厚:(1977-),男,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系主任。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文献编号] 1002-2643(2015)04-0009-06
Abstract:Community of Practice has been booming in sociolinguistics in recent decades as a new paradigm. This paper aims to contrast it with the traditional paradigm of Speech Community, which has inadequacies of overemphasizing the role of language, neglecting peripheral members and individuals, treating identities as static categories, and over-relying on researchers’ interpretation. By contrast, the model of Community of Practice argues that the role of language becomes apparent only when analyzed within practices in daily life, and it takes into account both language and other social practices,both the global social structure and the local individual agency. It is inherently endowed with more explanatory strength for language variation.
Community of Practice: A Promising Sociolinguistic Paradigm
LIU Yong-hou
(School of English, 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24, China)
Key words: Community of Practice;Speech Community;sociolinguistics;paradigm
1.0引言
社会语言学领域两个典型的研究范式为言语共同体(Speech Community)和实践共同体(Community of Practice)。言语共同体又译作言语社区或言语社团,最早由Bloomfield (1926)提出,是社会语言学自20世纪60年代诞生起就广泛应用的一个概念和理论框架,过去50年间在揭示语言的社会意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它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实践共同体是近二十几年来社会语言学领域日益成熟的一个理论框架和研究范式,在语言和社会(尤其是语言和性别)的研究中已经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国内学者祝畹瑾(2013)简要介绍了这一研究范式,武继红(2001)分析了实践共同体理论在性别语言研究中的应用价值,徐大明(2006)介绍了国外两项成功运用这一新范式的经典研究。本文旨在系统地对比以上两大研究范式的差异,进而探讨实践共同体的理论价值。为了梳理两个范式的前后发展脉络,下文有必要将二者分别作一概述。
2.0言语共同体
言语共同体理论很好地凸显了社会语言学异质有序的语言观。在社会语言学诞生之前,语言变异现象被一些方言学家当作方言的混合体或者毫无意义且无规律可循的自由变异而忽略,但是社会语言学家们借助言语共同体这一范式,通过田野调查和对资料的统计分析,展现了语言是一个异质有序体(structured heterogeneity)。从统计意义上来说,语言变异是有规律的,并且与社会阶层、年龄、性别等社会范畴之间存在相关性,这一研究传统被称为变异学派(variationism),认为社会范畴是固定的、静态的独立变项,研究人员致力于探究男人、女人、不同社会阶层人士的讲话有何差异,如此等等。
使用言语共同体理论进行调查的标准程序是借助历史文献或者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弄清楚一个社区在社会阶层、性别、种族、年龄等方面的构成,考察社会结构和语言行为之间的相关性,用社会变量来解释语言变异和变迁。例如,Trudgill(1974)调查了英国Norwich当地居民说话中的16个语音变项,发现这些变项与社会阶层、场合正式度和性别存在相关性。如果场合不变,说话人的社会地位越低,其发音越不标准;如果社会阶层不变,场合越不正式,人们发音中不标准的变体就越多;在各个阶层中,女性比男性更多地使用标准体。
然而,言语共同体这一概念存在两个缺陷:第一是定义标准不统一,第二是界限模糊。首先,语言学家们曾为言语共同体给出了诸多不同定义,例如:(1)言语共同体是使用同一语言或同一方言的一群人(Lyons,1970);(2)界定言语共同体的标准不在于语言成分使用上的明显一致,更多的是语言使用规范和语言态度的一致性,言语共同体的成员参与一套相同的言语规范和一致的变异模式(Labov,1972);(3)言语共同体是一个至少在一种语言变体的使用和理解方面共享规则的社区,社区成员的特点是同一地域性和频繁往来(Hymes,1972、1974);(4)对待语言变异的立场是界定言语共同体的关键(Ahlers,2014)。
可以看出,以上定义使用了多个不同的标准,如同一语言、同一方言、言语规范、同一地域性、频繁交往等。实践证明,单纯使用语言来界定言语共同体是不可取的。如果语言使用者在交际中不共享语言使用规范,即使讲同一语言,在交流中他们也可能会出现误解。例如,伦敦市讲英语的英国人和巴基斯坦人之间常出现误解,原因是讲话人的语调模式和提问方式都可能让会话的另一方觉得粗鲁无礼。在国内,徐大明(2004)提出了界定言语共同体需要考虑人口、地域、互动、认同、设施(指语言变体和语言使用规范)五个基本要素。杨晓黎(2006)提出确定言语共同体只需三要素:大体圈定的区域、相对稳定的人群、由区域群体成员共同认可并使用的语言变体。目前一个普遍的认识是为言语共同体找到一个统一的、“正确”的定义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次,跟定义的标准密切相关的是言语共同体的界限问题。Eckert & McConnell-Ginet(2003:56)指出言语共同体这一概念主要被用在抽象的宏观社会范畴上,其界限有很大的流动性,在实践中无法准确划定,取决于研究所需要的具体程度。例如,因为语言变体和使用规范不同,美国和英国是两个言语社区;但在美国内部,纽约和底特律属于不同的言语社区;而在纽约和底特律内部又有黑人和白人组成的不同社区。而且,言语社区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大。例如,其类型除了单语社区,还有双语社区和多语社区。
近年来,以言语共同体为研究范式的变异学派备受批评。Eckert(2000)认为言语共同体的研究范式让研究者的眼睛紧盯着宏观范畴和统计的显著性。研究者将研究对象作为社会范畴的成员重新归类,然后寻找成员共享的特点,结果忽略了说话人的微观体验,而正是后者赋予了语言变异社会意义。例如,一个语言变项与女性、工人阶层之间的相关性只能表明这个变项的意义和女性、工人阶层的生活有联系,但不能揭示出它具体意味着什么,而只有通过近距离地考察社区才能明白性别、社会阶层这些范畴和社会认同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微观联系。
Bucholtz(1999)认为言语共同体是社会语言学内部产生的一个理论模式,与宏观的社会学理论并无关联,所以存在理论上的孤立性。言语共同体这一模式适合在宏观层面来定量地分析社会语言现象,不适合用来在微观层面对语言的使用情况进行质的分析。此外,言语共同体是一个以语言为基础的社会分析单位,语言在其中具有核心地位,社会活动中所有非语言要素都被边缘化或忽视。当然,言语共同体理论也在不断发展。Patrick(2002:593)认为“我们不应该把社会阶层等因素视为既定的社会范畴,也不能把言语共同体作为一个等待研究的既定实体,或将其与固有的民间观念匹配,而应该将其视为一个根据研究问题而被重新构建的对象。”这几点认识反映出了社会语言学领域的最新发展方向,即加强对语言与社会的动态研究,更多地关注当事人在日常生活的具体交际情景下如何通过语言和其他符号系统协商和建构社会范畴,而这恰恰与较新的实践共同体理论产生了交叉势头。
3.0实践共同体
Lave & Wenger(1991)首次提出“实践共同体”这一社会学习理论,其初衷是将学习的过程视为一个新手通过与更有经验的成员交往而逐渐全面参与共同体活动的社会情景化过程,这一过程被称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legitimate peripheral participation)。实践共同体指一个因从事共同活动(或称为事业)而聚集在一起的人群。群体的成员在长时间从事相同活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相同的知识、信念、价值观和说话方式等实践行为,例如一个核心家庭、公园中的一个篮球队、工厂里一起干活的工人、社区里的一伙玩伴,成为一个实践共同体的成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社会语言能力。
Eckert & McConnell-Ginet(1992)指出实践共同体可大可小,可密集也可松散,可以形成也可最终消失。作为一个社会性的集团,实践共同体与传统的社区不同,主要表现在它同时由成员身份(membership)和表现这种身份的实践(practice)二者来界定。在参与所属实践共同体的活动时,人们会选择特定的思维、存在、联系和做事方式。但是,这不表明实践共同体内部绝对是平等的,或在一切问题上都是能达成共识的。共同体的身份尽管持久,但也不断改变。人们不断摒弃旧的方式而采用新的方式(如说话方式、表现何种性别特征等)。每个个体可以同时属于多个实践共同体,个体的身份是以不同实践共同体的多重成员身份为基础的。
Wenger(1998)详细探讨了实践促成一个共同体的三个维度,即实践共同体的三要素。
(1)密切的交往(mutual engagement)
密切频繁的交往是一个实践共同体形成的基础和关键。实践共同体不是一个单纯具有某一特征的人群,它需要其成员在从事某种活动时维持密切交往的关系。此外,实践共同体内部成员的地位和身份均有不同,其前提和发展结果并非同质性,成员的分工不同且互补。实践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和平或和睦的,参与实践的形式可以是争执、冲突、挑战、竞争、反叛。
(2)共同的事业(a joint enterprise)
共同的事业不仅仅是一个共同目标,它更是参加者在从事某一活动过程中集体协商的事业。在深层意义上,这一事业属于他们,它在成员之间创造一种互有责任的关系,这是实践的一个重要内涵。
(3)共享的资源(a shared repertoire)
长时间的追求共同事业会在共同体内部形成一套共享的资源,包括语言资源(如专业术语、打招呼模式等)和非语言实践行为(如做事方式)。资源库具有两个特点:它折射了成员相互参与同一事业的历史;它在内涵上保持歧义,这使共同体具有动态性和开放性,并不断生成新的意义。
若一个实践共同体已经形成,它会具有如下特征:1) 持久的人际关系,和睦或冲突;2) 相同的合作性做事方式;3) 信息和新生事物的快速传播;4) 会话和交往无需背景知识; 5) 清楚其他成员知道的事情及其能力;6) 有能力评估行为和结果的得体性;7) 具体的工具和象征物件;8) 熟知当地的趣闻逸事、内部玩笑等;9) 交流的行话和快捷方式;10) 有公认的、展示身份的风格;11) 反映某种世界观的相同话语等。后来,Wenger、McDermott & Snyder(2002)提出了培育实践共同体的七项原则以及一个实践共同体发展的五个阶段(潜势、联合、成熟、管理、解散)。
实践共同体范式鼓励研究人员采用民族志学式的研究,对一个群体进行长期考察,然后再发现意义和进行解释。Eckert & McConnell-Ginet(1992)第一次将它运用在语言和性别研究中,其主旨是倡导一种性别和语言彼此交互的观点。这种交互植根于特定社区日常的社会实践中,语言和性别在这些实践中被共同构建。这项研究主要使用实践共同体的理论框架,强调了性别和语言研究的三点最新立场:(1)性别与其他社会身份和社会关系相依相存,不能独立存在;(2)在不同社区之间,性别的“意义”会发生变化;(3)性别意义的语言表征形式在不同社区之间是有变化的。Eckert & McConnell-Ginet(2003:466)认为:研究人员不再像以往那样关注人们与生俱来的、以及因早年的社会化模式而导致的性别差异,而是更多地关注性别的复杂度以及人们在某一实践共同体中如何通过社会实践来建构性别特征。
将实践共同体理论运用在社会语言学研究中的经典之作当属Eckert(1989,2000),她结合自己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对美国底特律市郊区Belten High高中为期两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学校一部分学生形成“骑士”(Jocks)和“灰烬①”(Burnouts)两个实践共同体,他们在参与学校活动的热衷程度和利用学校资源实现自我目的这两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骑士成员热衷于课堂和课外活动,他们在学校有地位,成员以上大学为目的,代表中产阶层文化。相反,灰烬成员的价值观、行为和爱好与骑士正好相反,他们不务学业,渴望挣脱学校和家长的控制而获得个人自由和独立,一个主要标记是大部分灰烬成员课间喜欢在校园里抽烟。灰烬成员以高中毕业后直接就业为目标,代表工人阶层文化和生活方式。此项研究揭示出学生家长的社会阶层与学生的发音特征之间的相关性较低,影响Belten High高中生语言变项的三个主要因素是骑士/灰烬身份、共同体的实践和学生的性别。作者超越了传统的语言变异范畴观,将视角从人们是什么转向人们做什么,发现语言变异的社会意义一方面蕴含在个体与好友的实践这一微观层面,另一方面蕴含在个体与宏观社会范畴的系统关联层面。另外,骑士共同体和灰烬共同体不是两个静态的范畴,它们是以日常实践为基础的微观范畴,青少年们使用社会语言变异来建构实践共同体和表达身份认同。
Bucholtz(1999)在其研究中指出,“骑士”和“灰烬”两个共同体成员典型的实践行为最终都是为了炫“酷”,只是各自对“酷”的定义不同,而另外一种青少年身份“书呆子”(nerds)则与这两个共同体均有不同。这项研究认为,“书呆子”并不是缺乏社会交际能力的人,而是一个实践共同体成员的身份标志,这些学生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识地选择某些语言和行为方式来展示这种身份,是美国部分高中女生一种有价值的资源。Bucholtz(1999)使用实践共同体分析框架研究了加利福尼亚一所中学的一群女“书呆子”的会话等实践行为,考察了其核心成员和边缘成员如何通过积极身份实践来建构一种聪明的形象,例如使用超标准的发音、超标准的句法形式和正式语体;以及如何通过消极身份实践来抵制炫酷的形象,例如避免口语中出现元音弱化、辅音簇简化等音位过程。此外,这种身份也可以通过非语言行为来表现,例如她们喜欢打羽毛球,不喜欢打篮球或踢足球;喜欢读小说,不喜欢读时尚杂志;喜欢亮丽的颜色,不喜欢浅色或深色调。积极身份实践定义了使用者是谁,强调了群体内部的身份;消极身份实践定义了使用者不是谁,强调了群体之间的身份。
4.0两大研究范式之对比
Bucholtz(1999)、Eckert(2000)、Holmes & Meyerhoff(1999)等学者探讨了言语共同体和实践共同体两个范式之间的区别,笔者将其系统地梳理为如下七个方面。通过两个范式的对比,可知其理论解释力的强弱。
(1)言语共同体强调语言,实践共同体强调社会实践
言语共同体的诸多定义皆强调语言是社区的主要标准,在其模式中,语言具有核心作用,非语言的社会行为或者被边缘化或者被忽略。相反,实践共同体认为社会实践是语言交际的重要情境,社会实践行为在社会语言学研究中应占据核心位置,语言只是一种实践行为,它和其它社会实践一起产生意义和构建身份,理解语言也需要将之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这样对语言的分析和解释才更加全面。将语言变异视为社会实践的出发点就是认为说话人不仅仅在代表社会范畴,而且是在建构社会范畴和社会意义。De Fina(2007)指出,实践可分为机构实践、话语实践和社会化实践,语言的角色只有在实践活动中分析才能显现。
(2)言语共同体范式研究静态的范畴,实践共同体范式关注动态的实践
言语共同体强调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认为群体具有区别性特征,这是一种静态的立场。研究人员的任务是找到语言使用与某种社会属性之间的相关性。相反,实践共同体关注动态的实践活动,同时兼顾社会结构和个体主体性(agency)两个层面。言语共同体认为身份是既定的、静态的社会特征;实践共同体认为身份是动态的、灵活的和多重性的,是可以在实践中不断被协商和建构的,但建构的过程受社会结构和个体的主体性共同制约。个体的实践行为以宏观的社会秩序为背景,社会结构赋予个体行为以意义和价值。
(3)言语共同体只关注核心成员,实践共同体兼顾边缘成员
言语共同体理论强调语言的异质有序性,其焦点是会话者共有的规范。既然有规范,那么成员就会因为掌握规范的程度不同而成为核心成员和边缘成员。核心成员因其具有代表性而成为研究对象,而边缘成员则受到忽略或至多成为比较对象。这一局限性在语言和性别研究中显得尤为突出。一旦一些女士的女性身份不突出,特征不典型,那么按照这一范式,这些人员就会被排除在外。所以,言语共同体关注群体,牺牲个体。相反,实践共同体范式承认成员地位的异质性,兼顾核心成员和边缘成员,将边缘成员也视为重要的研究对象,研究中无抽样的偏见。
(4)言语共同体的前提是一致,实践共同体兼顾冲突
言语共同体的核心特征是相同的语言使用规范,这使得其理论建立在群体语言共识的基础上,强调共识是组建言语社区的原则,忽略了成员不同的社会背景,也忽视了一个社区内部可能存在多个甚至有竞争关系的规范。相比之下,实践共同体认为事务的常态并非总是共识和一致,可以是冲突和差异,这种立场更符合社会现实。
(5)单位界限上的差异
言语共同体可以是一个孤立的单位,为了让某些群体的结构对语言使用具有解释力,语言学家从外部确定言语共同体的界限,但不关注共同体之间的界限是如何建构和维系的,这一模式也不考虑来自社区外部的影响,共同体之间的语言文化接触被忽略。实践共同体的界限在共同体内部产生,并非是与其他群体相对照而言的,没有孤立的社会群体,对共同体的描述必须置于大的社会背景下。
(6)成员身份上的差异
言语共同体的成员身份是通过与其他言语共同体相对照来界定的,研究者不关注群体身份和成员的个体身份之间的关系。实践共同体的成员身份是在共同体内部建构起来的,强调个体与群体认同的相互建构和相互依存。同时,实践共同体认为身份来自活动,而非范畴,这一视角有助于捕捉具体语境中的多重身份。
(7)研究范式上的差异
言语共同体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研究范式,研究人员会不可避免地将社会范畴强加在研究对象身上,同时对某些语言现象的理解也依赖研究人员的解释,而非当事人自己对其实践行为的理解,如此得出的解释有时会显得牵强。实践共同体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研究范式,研究者采用民族志学的研究方法,从个体的实践出发,以其为中心,旨在发现意义,着眼于即时的诠释。
5.0结语
本论文尝试对言语共同体和实践共同体两大研究范式进行系统的对比,强调了后者更广泛的应用价值。尽管界定实践共同体的三个特征比较抽象,在实践中不好操作(Davies,2005;Gee,2005),但是它克服了言语共同体的诸多缺陷。而且,它并不旨在取代传统的语言变异研究范式,而是对其进行辅助和补充(Meyerhoff,2002)。实践共同体强调动态研究,它和社会建构论和最新的认同理论具有很好的兼容性,是对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研究路径的修正,能顾及到语言和社会实践、社会结构和个体主体性等不同层面和多个维度。它要求研究人员对特定语境中的话语做出详细的民族志式的微观分析,以此来探寻有意义的社会交际行为,考察共同体目标的协商过程,但是民族志式的分析也不能在真空中来阐释会话个体的语言选择,而且要将其置于一个宏大的社会背景下,因为正是社会环境赋予了它意义。实践共同体的最大价值就在于此,它提供了一个将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联系起来的有效途径,能够很好地分析身份的多重侧面,包括宏观的身份(如社会阶层、种族、性别、年龄)和微观的身份(如骑士、灰烬、书呆子),为身份认同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分析工具和视角。
注释:
① 徐大明(2006)将Jocks译为“骑士”,将Burnouts译为“灰烬”,本文沿用此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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