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2015-04-08张希亮
张希亮
(甘肃医学院 甘肃 平凉 744000)
教师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在整个教育资源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是影响西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教师队伍,是实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一、西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
1.教师总量充足,学历水平普遍提高,但还存在着结构性缺人,学科分布不尽合理,双语教师严重缺乏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特别是民族地区特殊的教师补充和支援机制作用明显,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已经改观,而且学历水平也普遍提高。甘肃省在2013年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支持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和《甘肃省教育厅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采取特殊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增强民族教育自身发展能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据《甘南藏族自治州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5%、99.2%和82.3%。据甘南州政府网站信息,合作藏族中学现有专任教师15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0人,大学学历120人。甘肃省特级教师1名,陇原名师1名,省级骨干教师3名,甘肃省青年教学能手2名。
但是,教师学科分布不尽合理,特别缺乏“双语型”教学人才。在西北民族地区中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地理和音体美教师相对缺乏。尤其是偏远农牧区学校,在保证语文、数学开设之外,英语和计算机缺乏专业课教师,而音体美课程基本上都是由其它学科老师兼任。在农村英语教学中,学生课堂上听到的是老师不标准的发音,学生学得当然不会标准。而音体美、科学、品德、信息等课程往往不能开齐开足,还经常被语文、数学等课程挤占。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由于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制约,加之语言文字自身的特殊性,在教育体系、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教材教法等方面存在一系列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以甘肃甘南州为例,藏语教师的缺乏使许多藏族孩子特别是牧区的孩子因为不能与老师进行直接交流而不得不辍学,即便留在学校也是“哑巴教聋子”,劳而无功。另外,能够进行“双语”教学的也仅仅局限于语文课程,历史、数学、物理等课程“双语”教师比例很低,几乎为零。[1]由于高考照顾政策,民族地区很大比例的民族学生都在本地高校就读,就读期间汉语学习有限。由于语言学习的环境性、积累性和低年龄习得优势,在职少数民族教师通过短期培训熟练掌握汉语的难度很大。由于双语习得的复杂性和民族地区条件的艰苦性,不论是招聘的外来大学生,还是以培训方式培养的当地在职教师,都很难有效解决双语教师的短缺问题。[2]培养双语教师是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的关键环节。
2.近年新入职的青年教师敬业精神不强,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师范类高校在课程设计方面和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偏远农村教育实际脱离,导致毕业生对农村教育缺乏认同感,对农村生活没有很好的包容性。虽然高校毕业生考取教师岗位的竞争十分激烈,但是,一旦以教师身份就业,许多年轻教师并不愿意在民族偏远农村长期扎根。
同时,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环节的缺失,教育实习时间较短,使新入职的青年教师无法胜任一线教学工作,许多年轻人既不爱岗,也不敬业,缺乏责任心,工作态度不适合教师严肃认真负责的职业道德要求。现有师范类高校在专业设置和培养定位上没有做到低重心、厚基础,未能与民族偏远地区教育有效衔接,许多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三字一话”不过关,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教职工配备欠缺,生活管理、心理健康、医务、食堂、保安等岗位教职工严重紧缺且缺乏专业培训
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已取得初步成效。据《甘南藏族自治州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寄宿制学校175所,占全州中小学数的38.2%,寄宿学生98842名,占全州中小学生数的71.4%。但是,寄宿制学校缺编问题突出,大多数寄宿制学校没有配备专职生活教师,学校无专职生活教师、门卫、保安和校医,学生的生活起居、安全管理及医疗健康等都是由任课教师兼职,增加了教师工作量,对教育教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执行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3-25,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8-21。寄宿制学校没有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没有配备教辅人员,由任课教师代管,也就是说一个初中班级两个多不到三个教职工,除了要上十几门学科课程以外,还要负责寄宿生的管理工作。例如,在天祝县,全县专职生活指导教师缺额92人,校医缺额56人,保安缺额60人,炊事员缺额80人,心理健康教师缺额59人,严重影响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教师身兼数职,必然是工作量过大。据对甘南州和临夏州寄宿制学校的调研,70%的教师认为工作压力很大,65%的教师认为自己有焦虑。教师身兼数职,分散了教师的精力,影响了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同时,缺乏对寄宿制学校校长与教职工的培训。在寄宿制学校里,生活教师充当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不仅要照料学生的生活起居,还要像父母一样关爱学生的成长,寄宿制学校对教职工的素质要求更高,需要有针对性的培训。据对甘南州和临夏州寄宿制学校的调查,73%的教师没有参加过有关寄宿制学校生活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
4.民族地区教师来源相对单一,中青年优秀教师流失严重
民族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的民族地区,由于生活和工作条件艰苦,年轻教师找对象困难等诸多原因,很少有外地教师来民族地区任教,绝大部分教师都是当地民族中专、中等师范或高等民族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来源相对单一化的教师队伍,必然造成教学方法刻板、雷同,教育观念僵化,不利于学术交流。
同时,偏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优秀教师总是想方设法调入城市工作,条件越艰苦的地方优秀教师流失越严重。由于想进城的教师太多,许多地方就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来选拔优秀教师进城。优秀教师被不断选拔进城,进一步加剧了民族地区城乡师资配置的失衡。
二、加强西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
1.重视师德师风建设
在民族地区,教师不仅仅是教育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党的政策的宣传者、民族团结的巩固者、政治稳定的维护者。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是为师之本。要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无私奉献,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思想是教育的基石,是教育的灵魂。教育需要思想,需要有思想的教师。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是一片圣洁的净土,需要有辛勤耕作的园丁。民族地区青年教师要在自己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出一点品位,教出一点思想,教出一点属于自己的价值与尊严,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2.科学制订教师编制标准,完善教师补充退出机制
针对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学校实行双语教育和寄宿制的特点,制订和实施科学的教师编制标准。提高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编制标准,为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安排适量的附加编制。牧区学校、双语学校不受编制限制,根据实际需要配齐教师。
建立和完善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配合的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按照学科需求招录对口专业教师,防止盲目和重复聘用。畅通教师退出机制,让师德不合格、教学水平低的教师动态流出,通过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的表彰力度,让师德高尚、有崇高使命感的民族地区教师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3.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
结合民族地区自身实际,建立以培养“民汉兼通”和全面发展人才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相衔接、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为补充、师资和教学资源相配套、教学模式与发展阶段相适应、教学制度与招生考试制度相配套的双语教育体系。按照“依据法律、遵循规律、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因时而宜、科学稳妥”的原则,指导民族地区学校开展不同模式的双语教学,全面提高民族学生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通过定向培养、集中培训与进修等措施,强化双语教师培养与培训。积极实施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程,为民族地区培养、选拔一批合格双语教师。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力度,提高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4.加大对口支援与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力度
扩大内地对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内地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任教一定的时问,开展支援工作。国家为到民族地区开展支援工作的优秀教师发放津贴,颁发荣誉证书,在职称晋升、评优选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照顾。
加强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校长和教师交流是国家实施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势所趋。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健全城乡教师交流管理制度,把民族地区内部城乡教师交流作为常规工作,作为政府督导教育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选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5.加大民族地区教师培养培训的力度。
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要实现跨越发展,需要有一大批具有改革、担当、坚持不懈工作的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采取定向招生与定向分配的方式,依托国内高水平师范大学,针对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为民族地区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合格教师。
实施民族地区教师优质培训工程。以提高民族地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目的,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实施民族地区教师优质培训工程。坚持国家级培训和地方培训相结合,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培训与教研相结合。依托高水平师范大学教师培训的基础,加强民族地区教师培训课程与资源建设。[2]
实施民族地区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对民族地区专科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现在仅有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小学教师达到专科水平。在学历提高教育中突出双语教学能力和民族团结教育能力的培养,使教师将提高学历与增强贯彻国家意志的教育能力相结合。
同时,加强寄宿制学校校长、教师和生活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开展省、市州、县、校各级培训,提高寄宿制学校生活管理质量与水平。
6.提高民族地区教师待遇。
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积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按照比例标准给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牧地区和边境地区的教师增加基本工资,使民族地区教师的工资略高于所在省会城市同级同类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各级政府要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规范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使绩效工资确实发挥激励广大教师“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的功能。[3]实施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教师住房条件,解决住房困难。同时,不断改善民族地区学校生活、卫生条件,建立民族地区教职工定期体检制度。
[1]王大胄.制约和影响甘南藏区数学教育发展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J].甘肃高师学报,2014(03):74-77.
[2]王嘉毅,赵明仁.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12(01):29-39+77.
[3]赖秀龙.区域性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政策研究[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