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悲剧哲学初探
2015-04-08刘敏
刘 敏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 100872)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其诊治神经病人的医疗实践中,发现恋母忌父情综(又称俄狄浦斯情结)是神经病人致病的主要原因,并运用恋母忌父情综成功地解释了《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卡拉玛佐夫兄弟》等一系列悲剧艺术作品,从而形成了他独特的悲剧美学思想。1913 年以后,弗洛伊德的思想进入其晚期理论阶段,此时,他把思维的重心转向对人生和社会等重大课题的探索,使精神分析理论成为一种人生哲学,从而超越了他的早期思想。这种超越主要表现在,他把俄狄浦斯情结这一悲剧动因的主角放在整个人生悲剧的大舞台上,使恋母忌父情结与人类心灵的其他内驱力相辅相成,让俄狄浦斯情结展现出多方面的特性和表现形式,因而建构出弗洛伊德的人生悲剧哲学。本文即从人生悲剧哲学这一角度出发,分三个问题评述弗洛伊德的悲剧观:一是悲剧的本质;二是悲剧的快感;三是对弗洛伊德悲剧观的几点看法。
一
弗洛伊德认为,人生在世,具有种种苦难,这些苦难主要是:
1.生存之苦。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说:“一个人活在世上由于生活负担太重,因此,烦恼亦随之增加,这些苦恼主要是来自于:一、自然界的压力;二、自身肉体的弱点;三、家庭、社会、国家,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安全性。”[1](P9)这些苦恼使人类的生存变得艰难,使人类的生活变得暗淡无光,人的肉体和精神在这些痛苦、失望和难以完成的工作重压下濒于崩溃。所以,弗洛伊德认定,人的生存从根本上说是悲剧性的,只有承认这一悲剧性质,充分理解了人的心灵,才能严肃地、理性地为人指引一条出路。
2.性本能的压抑。弗洛伊德关于性欲的理论,虽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二者都以恋母忌父或恋父忌母情结为主。弗洛伊德说:“女儿偏向父亲,或儿子偏向母亲,这种早期的清楚的迹象,大概可以在大多数人中寻得出来;但对于那些具有神经病体质的儿童,这倾向应当更为强烈,他们是早熟的并有一种爱的要求。”[2](P57)
弗洛伊德认为,我们平时对恋母情结毫无察觉,但它却是普遍存在的,它存在于我们的无意识之中。我们在清醒的时候不承认有这种愿望,但在睡梦中,这种愿望却会突现出来。对恋母情结的压制,不仅对伦理道德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人类社会的形成也是必需的。
3.死本能的压抑。弗洛伊德在1920 年发表的《超越快乐原则》中,提出了死本能的概念。所谓死本能,是指人的一种与生俱来的使人类返回无机界的愿望,这种本能是对惰性的追求,它把人驱向死亡。所以,弗洛伊德认为,所有生命的倾向都在于死亡。但弗洛伊德的哲学并不是为死而死的哲学,在现实中,对死亡的思考又必须服从于长生的目的,基于“现实原则”,弗洛伊德说道:“说到底,让生命具有持久意义是一切生物的第一职责。任何令我们感到生命难以持久的幻想都毫无价值。”[3](P233)这就是生本能对死本能的压抑。
面对这种种苦恼,人类要想生存下去,就不能没有补救的方法。在于1915 年完成的《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弗洛伊德提出了五种补救方法。(1)药物中毒——也就是指一种lipido economics,即藉着迷幻药等来麻醉自己以便暂时忘却烦恼。(2)抑制行动——这类人大概以禁欲论者为典型代表。他们的理论基础是建筑在:既然所有的烦恼皆因欲望而产生,因此,降低欲望似乎可成为减少烦恼的一种有效方式。不过,弗洛伊德并不赞成此种方法,因为,当一个人把欲望降低至最低程度后,生活的多姿多彩也将随之变得索然无味,而生命本身也将失去其原有的光辉。(3)升华——即藉着自我的提升把自己在心理上的困境以更合理或积极的方式表达出来。(4)幻想——藉着幻想来满足自己的希望、祈求,艺术即是一种典型的代表。(5)脱离现实——当一个人所承受的压力太大而无法抗拒时,有些人开始从现实中脱离出来,这也是造成妄想的重要因素。
由于上述方法过于消极而不实用,弗洛伊德在1930 年写的《论升华》一文中又重新提出几种方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弗洛伊德对于积极的措施——“升华”越来越重视。他说:“这类措施也许有三个:强而有力的转移,它使我们无视我们的痛苦;代替的满足,它减轻我们的痛苦;陶醉的方法,它使我们对我们的痛苦迟钝、麻木。……除上述措施外,防范痛苦还有一种方式是我们心理结构所容许的里比多的转移,通过这一转移,这种方式的功能获得了那么多的机动性。这里的任务是改变本能的目标,使其不至于被外部世界所挫败,本能的升华借助于这一改变。……正如艺术家在创作中,在实现他的幻想中得到的快乐一样,或者像科学家在解决问题或发现真理时一样,这类满足有一个特殊的性质,将来有一天,我们肯定可以用心理玄学的术语去加以描述。”[4](P170-171)
虽然人类具有上述种种逃避痛苦的方法,从而获得了暂时的安慰和满足,但我们如果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方法具有种种缺陷,这些缺陷主要是:
第一,不普遍适用。比如“里比多转移”和“升华”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我们把针对一个对象的欲望转移到另一个对象上去,从而变相地获得满足。这种方法的弱点是不能普遍适用于人的,它只能为少数人所用。因为它以人的特殊的能力和天赋为其先决条件,而这种能力和天赋在实践中是远不够普遍的。即使对能使用这种方法的少数人来说,这个方式也不能用来彻底防止痛苦,特别是当痛苦来自这个人自己的身体时,它常常就失去了作用。
第二,短暂性。例如“陶醉法”和“药物中毒法”。这种方法是避开现实的痛苦和压力,逃到幻想和想象的领域中求得快乐。比如对艺术的审美欣赏就是这样。这种方法虽然可以暂时抵消现实生活对我们的压力,但是它的力量决不可能强到使我们忘记现实的痛苦,尤其是当我们从美梦中醒来,面对的仍然是永恒的烦恼。
第三,负作用。人为了逃避现实的苦恼,过分地使用心理的防卫机制,或压抑,或转移,或升华,由此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特别是当转移和升华失败时。即使是转移和升华成功了,最终仍要遵循现实原则回到现实中来,从而带来深深的失望。弗洛伊德认为,这是造成心理症和精神病的主要因素。因此,精神病是个人最后一种“绝望的反抗”。
除上述方法外,弗洛伊德还提出了另外两种较积极的追求幸福的方法,即宗教和恋爱。但是,由于宗教忽视了个性的丰富性,而以千篇一律的方式要求每一个人,要求每个信徒必须接受相同的戒律、相同的信条,因此,人们在接受宗教信仰之前都已先经过一种“知性的萎缩”,这也就注定了宗教这种方法的缺陷。至于恋爱的方法,弗洛伊德认为它虽然是一种“较合理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却要冒极大的风险,一旦恋爱失败,人们所遭受的将是更大的痛苦。所以,弗洛伊德认为,在人生的苦海中,人们想要实现幸福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谓‘实现幸福’实是属于一种乌托邦心态。”[1](P10)
人们面对各种压抑和痛苦,由于转移的不成功,或升华的失败,“本我”的心理能量没有真正得到宣泄,于是本能的浪涛在无意识中汹涌泛起,“本我”终于突破“自我”的压抑而产生悲剧,即俄狄浦斯情结取得胜利,悲剧的表现形式是主人公犯罪、死亡或患精神病。弗洛伊德说:“当人们认识到,有一个心理生活的普遍规律在其全部情绪意义上在这里被人们抓住了,那么所有这一切便豁然开朗了。命运和神谕只不过是一种内部必然性的外化。英雄在不知不觉中,在与自己意向相违背的情况下犯罪这一事实,很明显正是他犯罪倾向性的无意识本质的正确表现。从理解这一命运悲剧的角度来看,理解人物悲剧《哈姆雷特》只是前进了一步。”[5](P88)弗洛伊德在这里所说的“本能”或“悲剧性罪恶”,主要是指恋母忌父情结,这种内在本能的显现,使悲剧英雄在心理上承受着沉重的负罪感,因为谋杀和乱伦是历史上最古老的罪恶,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因此,悲剧英雄在这样的悲剧中陷于永恒的痛苦,遭受着终身的折磨。
二
在论述了悲剧的本质之后,弗洛伊德也谈到了悲剧的效果或悲剧快感问题。弗洛伊德认为,悲剧的效果与人生的目的相一致,即都是按照“享乐原则”追求生命的快乐感。他在《戏剧中的精神变态人物》一文中说:“戏剧的目的在于打开我们感情生活中快乐和享受的源泉。”[4](P20)那么,由人生痛苦而产生的悲剧为什么能给人以快感呢?弗洛伊德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个问题。
第一,悲剧的快感在于性本能的宣泄。弗洛伊德认为,悲剧的功用,就是能够使人的本能欲望得到宣泄。由于这种宣泄,不仅使悲剧英雄的本能冲动得到了排遣和平息,而且也使人们在审美欣赏活动中,解除了欣赏者头脑中的紧张状态,从而使欣赏者从“心灵深处引发出更为巨大的快感来”。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快感主要是一种性本能——恋母情绪的宣泄,他说:“在这一方面,基本因素是通过‘发泄强烈的感情’来摆脱一个人自己的感情的过程;随之而来的享受,一方面与彻底发泄所产生的安慰相和谐,另一方面无疑与伴随而来的性兴奋相对应;因为正如我们设想的那样,当一种感情被唤起的时候,性兴奋作为副产品出现,向人们提供了他们为此渴望的引发精神状态中潜能的感觉。”[4](P21)悲剧的这种快感其实是一种“痛苦”的感觉,但这种“痛苦”的感觉却能使人的身心状况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弗洛伊德曾说:“……快乐性质的感觉并不具有任何先天的促进特点,但‘痛苦’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性质。后者促使变化,促使释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痛苦解释成提高能量的发泄,把快乐解释成降低能量的发泄。”[6](P280)弗洛伊德在分析本能宣泄时,常以古希腊著名悲剧《俄狄浦斯王》为例。弗洛伊德认为,这个悲剧之所以具有永久的魅力,并不在于它的题材本身。俄狄浦斯杀父的行为,不仅是俄狄浦斯潜意识中本能欲望的实现,而且也把隐藏在观众无意识深处的欲望引发了出来,从而满足了人们的欲望,给人以快感。
第二,弗洛伊德从心理体验的角度论述了悲剧快感。在这里,对悲剧的心理体验又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英雄梦”的实现。弗洛伊德认为,人们由于种种法规和限制对其本能愿望进行压抑,因而他的生活暗淡无光,“他渴望根据自己的愿望去感觉去行动和处理事情——简而言之,他渴望成为一个英雄。”[4](P21)而在悲剧中,他终于以英雄自居,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愿望,成为一个“例外的人”。“在这种情形中,他可以放心地享受作‘一个伟大人物’的快乐,毫不犹豫地释放那些被压抑的冲动,纵情向往在宗教、政治、社会和性事件中的自由,在各种辉煌的场面中的每一方面发泄强烈的感情。”[4](P21)悲剧心理体验的第二个方面是“受虐狂”的满足。弗洛伊德认为,真正的悲剧是反叛的悲剧,反叛的对象是法规、神、社会等。这些对象的力量是强大而坚不可摧的,悲剧英雄以弱小的力量与之斗争,其结局必然是失败或死亡。但由于悲剧英雄的本能愿望得以实现,因此他以苦为乐,虽死犹荣,他怀着受虐狂式的满足面对失败,不屈不挠。
第三,弗洛伊德还丛悲剧的形而上学慰藉,即死本能的实现来论述悲剧快感问题。弗洛伊德在1920 年发表的《超越快乐原则》中,提出了死本能概念。他认为,死本能是“一种消灭生命的势力,而所有生命的目标都表现于死亡。”他说:“假定远在往古,生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起源于无生物,那么,据我们的假设,那时便有一种本能要以毁灭生命而重返于无机形态为目的。又假定我们所称的自我破坏的冲动起源于这个本能,那么这个冲动便可能视为任何生命历程所不能缺乏的一种死本能的表现。”[7]这就是说,生命起源于无机界,在生命起源的同时,就注定了生命本身具有一种要返回无机界的本能,这就是死本能。死本能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属于“本我”的领域,它奉行的是“快乐原则”,即它要返回自然,达到无矛盾冲突的死亡状态。悲剧英雄的死亡正好符合这种情况。随着悲剧英雄在悲剧冲突中的死亡,虽然悲剧英雄作为个体从悲剧中退场了,但是他却实现了死本能,实现了人类生命最终要返回自然这一目的,达到物我两一,“天人合一”,从而获得一种形而上的慰藉,并且悲剧英雄从中直窥宇宙生命的本质。
三
综观弗洛伊德的悲剧观,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许多牵强附会之处,例如用恋母忌父情结作为悲剧的主要因素,把悲剧动因过分狭隘化等等。但是,我们“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的活动学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8](P150)根据这个原则,笔者认为弗洛伊德悲剧观的历史功绩主要有下面两点:
第一,深化了悲剧心理学,建立起人类深层心理学。在弗洛伊德之前,对悲剧心理的研究处于经验论意义上的一般心理学领域。一般心理学只研究人类心理的各种能力,各种情愫的区别与联系,按“刺激——反应”原则来描述人生的事件在人们心理上引起的反应。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解释即停留在这一层次上。例如人们面对悲剧人生“恐惧”和“哀怜”,从而“净化”情感等等。这一层次上的悲剧心理其实是人类心理最浅显的现象世界,它本身说明不了悲剧的本质。针对这种情况,弗洛伊德探究了处于人类心理现象之下的深层心理世界,发掘出根植于人类心灵深处的无意识本能,展现了它们的压抑——转移——升华——受阻——释放的心理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生命悲剧的必然性和多种心理体验,从而为悲剧的研究奠定了人类心理学的基础。这里的心理已经不再是一般经验心理学的心理,而具有了另外一种形而上的意义,对这一层次悲剧心理的研究,叔本华、尼采等哲学家可以说是和弗洛伊德殊途同归,他们肩负着对人类命运深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维的触角共同指向人类心灵的深层世界,力图寻找到人生之谜的答案。
第二,在理性主义之外,树立起非理性主义的悲剧观。西方传统的悲剧哲学,从亚里士多德直到黑格尔,都是从理性主义的角度探索生命的悲剧问题。他们认为,人类的深层心理是一个理性的、精神的本质,尽管它的直接形式是原始的冲动、欲望和努力,但这些感性内容都是那个深邃的理性实体的表现形式,它们最终都以理性和精神为归宿。20 世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却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了,它把心灵的内在本质看成是一个原始的、非理性的、潜意识的冲动,理性和精神反而成了外在的表现。在那里,欲望、本能、特别是情欲,成为最根本的东西,欲望与表现的冲突构成了心灵最内在的冲突。弗洛伊德的悲剧观,就是奠基于本能欲望与理性的矛盾冲突之上,它深刻地切中了人类心理的深层矛盾,揭示出人类心灵的辩证法,从而与叔本华、尼采的意志哲学,本格森的生命哲学等一同开创了非理性主义悲剧理论的新领域。当然,弗洛伊德的悲剧观所揭示的还只是人类主观的心灵,还没有把这些主观的心理纳入人类历史和人类社会加以考察,我们应批判地分析其合理内核,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重新研究人类深层的心灵世界,揭示出它的本质和意义。
[1]杨庸一译.图腾与禁忌[M].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9.
[2]精神分析引论,转引自奥兹本:弗洛伊德与马克思[M].三联书店,1986.
[3]弗洛伊德论创造力与无意识[M].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
[4]弗洛伊德论美文选[M].知识出版社,1987.
[5]弗洛伊德自传[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6]弗洛伊德著作选[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280.
[7]转引自精神分析引论[M].商务印书馆,1984.
[8]列宁全集(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