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物质定义的梳理与重释
2015-04-08苗国厚谢霄男
苗国厚 谢霄男
(1.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 南岸 400074;2.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 成都 611731)
作为概念的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物质的定义,我国哲学界曾进行过长期的讨论,但最终不了了之。现实社会中,尤其是互联网上,存在一些质疑物质定义的言论。因此,笔者认为需要我们在总结梳理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重释。
一、前期研究成果的总结与梳理
除了恩格斯、列宁关于物质的界定外,国内学者也开展了相关方面的研究。学者庄国雄指出,对物质概念的考察应从历史观的高度出发,尤其要从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中诠释。恩格斯和列宁的定义主要从本体论和认识论视角对物质概念进行了界定,实现物质与意识的双重统一,但不能实现自然与人的双重统一,仍摆脱不了旧唯物主义的案臼。必须从实践出发,以历史观来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他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作为实践对象的一切事物的共同特性的抽象或概括。[1]学者贺祥林指出,列宁的关于物质的两个定义的局限性在于没有找到理解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的基础或中介就是实践,对此我们根据列宁的重要思想资源重释的物质定义,将是具有实践的唯物主义意谓的物质定义。他认为,物质是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有规律地运动着,又能被人认识与改造并满足其需要的多类型的客观存在。[2]学者王南湜指出,列宁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正是基于这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原则提出了其著名的物质定义。他认为物质概念可理解为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在生活实践中可从感觉上直接或间接地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3]学者孙显元认为,把物质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理解为实践,这样不仅确认物质的第一性和可感知性,而且还确认物质的可变换性。[4]
以上学者的观点,极具代表性,他们从实践的角度对物质进行界定或解读。正如列宁所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5](P103)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观点。是否把物质理解为人的实践,这是实践唯物主义物质观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根本区别,也是同一切唯心主义物质观的根本区别,实现了唯物主义的飞跃,从而在物质观上同一切其他哲学划清了界限。毫无疑问,恩格斯、列宁是继承了马克思的实践观。但在物质的定义上,却没有体现出来,被人片面理解,甚至是指责。
二、物质定义的重释
物质是对感性客体,对实物、事物所作的抽象,马克思指出先前的唯物主义仅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如果还用感觉诠释物质就停留在原来的视野中。因此,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感性客体不再用感觉而是用实践来说明,物质概念也不再用感觉而应当用实践来界定。即必须从实践唯物主义出发,在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中,从主体、从人的实践方面来理解物质,从而把物质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唯有这样才能与一切旧哲学在物质观上区别开来。[6]物质应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来诠释,才能实现物质与意识的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抽象的物质概念与物质形态的统一,也有力地回击唯心主义的攻击和前文的质疑。如果把物质理解为人的为实践,这就不仅承认了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而且承认了世界是可以改变的。
对于恩格斯和列宁的定义,笔者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其定义具有进步意义,尤其是在整个唯物史观的背景下,他们关于物质概念的界定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恩格斯、列宁都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都懂得人的实践活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究竟什么是思维和意识,他们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就会发现,它们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7](P374)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18世纪的唯物主义的一个局限在于“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8](P228)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颠倒过来。这些都表明经典作家将实践思维方式引入对物质和意识关系的考察。这也是我们以实践思维重释物质定义的重要依据。
现在我们之所以要再次重释物质定义,其意义是为了将那些融入他们理论之中,但在物质定义中没有体现,却非常重要的元素展示出来。此外,在重释中突出唯物主义观点,以与唯心主义相区别。就是由于原来的物质的定义中没有体现“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等元素,才使得物质的概念局限在抽象范围。而面对唯心主义者的攻击,显得束手无措。对于那些没有读过经典著作,尤其是初学者来说,而单从物质概念分析,往往不能全面正确理解物质概念。反而易受一些错误观点的影响。为此,我们有必要在对其进行重释,将重要的思想观点在物质的重释中体现出来。
综合前文的分析,在总结凝练前人研究成果和突出唯物主义观点基础上,笔者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对象的抽象或概括,它不依赖于而决定人的意识。
三、新的物质定义的特点
(一)继承了恩格斯、列宁关于物质定义中核心内容,体现实践观点
认识事物,只有把握其实质特点即特性,才能真正准确认知和把握。“客观”表示与主观相对,说明物质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实在”表示实际存在,能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感觉到。本文在重释物质概念时较好地继承了这些观点。马克思认为要在实践中去认识物质,脱离现实的实践去定义物质将毫无意义。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对对象、现实、感性,要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9](P503)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实践中、人类社会中谈论物质才有意义,才能抵御唯心论和怀疑论的挑战。在本文重释物质的定义中就体现了实践观点,将物质以实践的视角来界定,凸显出其社会性和现实性。
(二)与前文学者提出的界定相比更加精炼,并突出唯物主义思想
对于前文学者提出的定义,我们分析发现,有的界定中同时包含“客观实在”、物质“共同特性”,有的界定中同时包含“实践”、“直接或间接地感知”。笔者认为,“客观实在”就是物质的“共同特性”,“实践”中肯定含有“直接或间接地感知”,在定义概念中再次出现显得不够精炼。运动虽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对于物质的定义来说,只是在重复一句正确的话而已,在界定概念时,力求言简意赅、准确表达,可有可无的内容就可以不要。“认识与改造”可用“实践”概括。学者贺祥林提出的物质定义虽有见地,从概念范围讲“物质是一定限制的客观存在”,从范畴上讲客观存在大于物质,对于此处的定义可以接受,但将列宁提出的物质“客观实在”的精辟提炼舍去,有遗憾之处。原来的物质定义中“通过感觉感知的”、“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这些都体现了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却易被唯心主义理解为“存在即被感知”、“物是感性的复合”的写照,得出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中意识是第一位的结论。对此,笔者舍去了认识论思维的界定,以实践论重释,并将“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并且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这句话改为“不依赖于而决定人的意识”。“决定人的意识”突出了唯物主义的思想。
(三)有力地回击了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兼顾了物质本体论
如果仅从感觉、意识、抽象、概括层面去诠释物质,难免将物质落入抽象的概念之中。而将物质当作实践去理解,以人的感性活动去诠释,通过实践活动将物质与物质形态向联系,使物质的概念脱离了抽象了界定;同时,将人的实践活动反映到物质概念中,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对现实物质形态的合理改变证明物质的可知性,彻底与旧唯物主义相区别,有力地反驳了唯心主义对于唯物主义的攻击,同时也回击各种不可知论。同时,在物质与意识关系上,从认识论的层面很难将两者之间的先后顺序表达清楚,反而招致唯心主义的质疑。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P32)笔者认为,在界定物质概念时,有必要表明这一重要信息。在突出“客观实在”、“实践活动对象”、“抽象或概括”这些关键信息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物质的地位和功能——“不依赖于而决定人的意识”,这样就从根本上回击了唯心主义的质疑。
本文提出的关于物质的定义涵盖了一切物质形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7](P383)实践活动的对象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人自身,甚至是太空宇宙。从涵盖的物质形态上讲,是全部包括的,兼顾了物质本体论。进一步来讲,把实践引人对物质的理解,这样就把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理解为一个随着人的实践的深化和主体性的发展而不断展现的动态过程。
[1]庄国雄.实践唯物主义:从历史观的高度考察物质概念[J].探索与争鸣,1990(2).
[2]贺祥林.以实践思维方式重释列宁的物质定义及其意义[J].哲学研究,2007(9).
[3]王南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J].哲学研究,2006(9).
[4]孙显元.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的物质[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5]列宁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
[6]孙显元.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的物质[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4.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8.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03.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