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企改革突出四大亮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04-07本刊编辑部摘编
◎ 本刊编辑部摘编
新一轮国企改革突出四大亮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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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并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负责人纷纷就这一全社会关注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进行了深度解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这次国企改革,具有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公开性四大突出特点: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于法有据搞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阳光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让改革的红利成为个别人的私利。
就《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指出,国企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中应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尤其是在以下六个方面: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坚持两化深度融合,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的典范,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全面提升企业的智能化水平。要坚持质量品牌为先,全面夯实产品质量基础,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中国制造的整体形象。要坚持推行绿色发展,加强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要坚持突出战略重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为重点,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坚持推进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稳步化解过剩产能,加强企业间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