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2015-04-05杨丽娟
杨丽娟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都,610072)
浅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杨丽娟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都,610072)
针对近几年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现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措施。
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建设管理 措施
1 项目简介
据规划,我国现有塘坝、小型泵站、机井、水池水窖等独立运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0多万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小型灌区固定渠道近300万km,固定灌溉管道约180万km,相应的配套建筑物近700万座,还有大量难以计数的田间工程,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农田灌溉面积。这些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主要依靠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冬春修维持正常运转。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投入,建设标准低、历史欠账多,特别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小农水建设投入剧减,导致相当一部分工程运行状况急剧下滑,超期服役、带病运行,老化失修、淤塞渗漏,效率低下、效益衰减。据最近对500个典型县的现状调查,塘坝、小型引水堰闸、小型扬水站、小型灌渠、排水沟等小农水设施的平均完好率不到50%。
的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东风渠灌区水质安全的保护。环境卫生,沿河渠道的村社、社区按“户集、村收、镇运、县(区)处理”的办法,对河渠道内及两岸垃圾漂浮物进行层层布防、逐点打捞实施清理。省水管单位除做好份内的工作外,还应配合有部门做好涉水相关事务。 4.3 重视开源与节流,解决当前水资源短缺问题
紫坪铺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既是都江堰来水的控制性工程,也是岷江上游一系列电站总反调节工程,它的建设为提高灌区供水可靠性创造了条件。一是若改变目前由电网直接调峰调度运行,严格执行“电调服从水调”的设计调度方式,减少发电调峰弃水水量,将枯期下泄最低流量的不足200m3/s提高到300m3/s,会极大地提高灌区枯期的来水状况,特别是改善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同时,要研究均匀下泄发电带来的经济损失补偿问题;二是在理顺灌区水价的基础上,水量调度绝不能牺牲供水去换取发电效益;三是搞好工程的节水改造,改变用水习惯,通过政策、技术和经济等手段减少农业对水的消耗。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全民节水。
5 结语
根据水资源的流域性和统一性,都江堰东风渠灌区仍应继续坚持灌区现行管理体制,进一步探索水管单位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间的事权划分,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合力,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促进灌区均衡受益。总之,面对灌区水问题,应坚持通过实行标本兼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途径,来共同谱写水务事业新的篇章。
刘祥海,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处长,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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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扭转小农水设施薄弱的被动局面,中央财政于2005年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资力度,使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观。2009年以来,四川省第一、二、三、四批共计85个小农水建设重点县共建设渠道29275km,整治山平塘23502处,整治石河堰1497座,改造泵站1552座,建设蓄水池34407口,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5万hm2,新增有效灌面19.78万hm2,恢复灌面7.77万hm2,改善灌面20.8万hm2,新增节水灌面24.67万hm2,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3.64亿kg,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06万hm2,为四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注入强大活力。这是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的初衷,是鼓励百姓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从而形成良性运行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该项目投资由中央投资、省级配套、农民投劳折资三部分构成,中央与省级配套投资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排灌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建、新建、续建与改造,对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机械作业费等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主要是农户、用水者协会或其他农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或若干行政村,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和公共产品属性。
2 存在的问题
各县市区对争取项目都很感兴趣,但是,项目建设工作常常因为时间紧、数量多、任务重、工作量大等原因,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并为后续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埋下许多隐患。一是立项不严肃;二是百姓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程度不高,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三是建设管理不规范;四是资金使用不规范;五是工程管护无着落。工程效益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于建后管理。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但由于改革措施不配套,村组管理职能逐步弱化,同时部分农民用水户协会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水平较低,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影响了项目组织协调和工程建后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护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影响效益发挥。
3 工作措施
3.1 前期工作
积极宣传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做好工程前期工作,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和舆论环境,向社会宣传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的模式,并把年度工程投资、工程内容向社会仔细介绍,明确“民办”是立项的前提。即在各要求立项的村中通过以下标准进行筛选:耕地面积、农业人口、种植结构、水源条件、百姓投工积极性,各方面条件优者入选为立项候选。
3.2 科学规划
四川省缺水地区多属工程性缺水,小农水项目规划必须因地制宜,突出小农水项目建设与产业规划布局相结合,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科学编制小农水工程项目示范区建设年度规划,使规划布局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积极创新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整合交通、农业、国土、水务、农机、农发等部门的交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准粮田建设、土地整理、移民后扶项目、通村公路修建、小农水、水土保持、新村扶贫、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统筹规划,提高项目区的整体形象和效益。例如四川省苍溪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综合打造产业园区,合理分配农业生产用水,发展梨花旅游季,大力建设猕猴桃基地,不仅提升了农村环境、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还助推了旅行、经济作物的发展,实现了农民的大幅度增产增收。
3.3 资金整合
加强资金整合,进一步拓宽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渠道。努力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以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现代农业粮食项目小农水重点县为引导,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3.4 监理要求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必须实行建设监理,项目法人必须确定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并报主管部门县水利局备案。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依法签订监理合同。重点县工程还要实行群众监理,从项目所在地村组干部和群众中推选出数名“群众监理”来协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督,群众根据自己的职责划分,对工程的质量、数量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单元工程施工必须由监理人员和群众监理一起签字,才能通过单元工程验收。工程监督应实行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
3.5 群众参与
乡级小农水重点县领导小组与用水户协会一起根据立项前签订的投工投劳协议,引导群众积极投工筹资参与工程建设,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到候选者提供的现场进行勘察,群众参与对所有建设范围内的水源渠系进行测量,由乡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动群众通过“一事一议”与候选者签定“投工协议”,在协议后按时组织投工到位,并根据渠段进行责任划分,成立群众监理组织,落实管护责任。一是民主推选农民义务监督员。水利部门与乡镇政府密切协作,在每个项目村推选2~3名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的村民(含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农民监督员,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与受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二是明确农民义务监督员职责。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期间公示内容的监督、群众组织发动等前期工作,倾听村民对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反馈;配合监理代表、质量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做好工作日志,发现情况及时向监理、业主代表报告;参与工程管理、
用水户协会组建和管理等;负有工程建设的一定协调工作,为工程建设中施工队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事实情况;三是开展对农民义务监督员培训。为增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工作责任,提高监督员能力和水平,应组织开展农民监督员培训,聘请具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农民自主参与灌溉管理组织经验的专家、基层管理人员授课,同时对农民监督员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增强其责任心。
3.6 项目公示
工程开工前,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应将现代农业粮食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建设方案在受益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工程完工后,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应将工程的完成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工程分片分区相对集中区挂制分示牌。
3.7 产权改革
按照“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采取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促进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的流转,完善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保障小农水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4 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目前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薄弱环节。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需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讲求实效,按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条件,选择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域,以各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积极整合相关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才能使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功能作用以及管护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才能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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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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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1809(2015)01-00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