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两季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5-04-04雷德毅四川渠县龙凤乡动物卫生监督所
雷德毅/四川渠县龙凤乡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防疫工作与养殖业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关系十分密切。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的危害最为严重,它不仅可能造成大批畜禽死亡和畜产品污染,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对外贸易,而且某些人畜共患传染病还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威胁。由于现代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业的崛起,调运、移动畜禽非常频繁,所以更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侵袭。特别是以农村散养户为主的动物免疫工作中存在许多的疏漏、空档,主要表现在免疫密度不高、免疫质量低和血清检测抗体合格率较低等。因此如何建立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使动物免疫工作做得更加扎实,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难题。
一、免疫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1.从饲养方式上分析。我国80%以上畜禽存栏量都集中在农村,养殖规模小,管理粗放,养殖模式均以户为单位散养。家禽养殖90%以上为散养,相当部分农牧地区村寨有“放野牛”的习惯,秋收过后将牛放上山,几个月都不去看一下,需要时再去牵回来,且用哪头就牵哪头;大部分农户不愿主动配合支持搞动物免疫工作,防疫人员准备搞免疫工作时,已提前通知农户交代其将山上的耕牛赶回来,将自家饲养的家禽关好。待防疫人员赶到时牛不但没有赶回来,就连关在家里的家禽也放了,使防疫人员无法实施免疫接种工作,漏免较多,再加上农户从心里面抵触,担心自己养的家畜家禽注射疫苗后产蛋量下降,畜禽出现副反应。
2.从疫苗的安全性分析。近几年来实施强制免疫的猪口蹄疫、猪蓝耳疫、牛口蹄疫和家禽禽流感等疫苗在免疫接种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免疫反应,特别是猪口蹄疫、猪蓝耳疫、牛口蹄疫疫苗。轻度的出现停食1~2d,注射部位肿胀,体温升高,精神沉郁,呼吸加快,但随着时间的延长,症状会逐渐减轻,直至消失;严重的出现全身肌肉振颤、口吐白沫、焦躁不安、呼吸急促、可视黏膜充血、瘤胃鼓气、鼻孔出血、倒地抽搐、失去知觉,有的往往来不及抢救已经死亡。而出现免疫反应死亡后财政对这部分的补助较低或者没有落实补助,养殖户有抵触情绪,使防疫人员无法实施免疫接种工作。
3.从免疫方式上分析。根据上级安排和龙凤乡实际情况,规模养殖场的免疫接种由本场视其情况自行制定,农村散养畜禽的免疫方式是以“春秋两防”为主,利用“动物免疫周”补针为辅。生猪的免疫接种工作只要群众接受操作起来问题不大,一是因为生猪本身个体不大,二是因为绝大部分猪的饲养周期不长,在每头猪上注射的次数不多。而大牲畜(特别是牛)免疫接种工作面临的问题就复杂了,一是农户是否接受,是否配合;二是牛本身个体太大,保定不好对免疫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三是牛的饲养周期太长,大多数牛饲养期2年以上,有相当部分牛的饲养期要超过10年;每年“春秋两防”各进行口蹄疫和常规疫苗免疫接种一次,这就决定了在同一头牛身上注射的次数太多,即便再温驯的牛也不温驯了,相当部分牛会主动攻击人,给防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4.从防疫队伍的稳定性上分析。防疫队伍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免疫接种工作完成情况。目前村级防疫员的工资报酬虽较往年有较大提高,2000元/年/村左右,但相比外出打工的工资来说仍然很低,加上各种保险没有落实(防疫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保险、60岁以后的养老保险等),相当部分防疫员不安心从事此项工作。而龙凤乡所辖10个村,仅靠7名村级防疫员挨家挨户地进行全镇的动物防疫工作,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
5.从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视程度上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国务院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乡畜禽免疫接种工作主要靠乡镇畜牧兽医站来实施,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大部分是非畜牧专业的,对动物防疫工作认知不足,觉得畜牧工作没多大重要,大部分乡镇在每年“春秋两防”工作期间不但不按国务院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动物免疫接种工作,反而在动物免疫工作期间还安排畜牧技术干部从事大量繁重的包村工作,畜牧技术干部无法进行正常的畜禽免疫接种工作。
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疫意识。采取乡镇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和出诊时宣传等方式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剖析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给他们讲理论、举例子讲解饲养家畜家禽接受免疫的好处和不接受免疫的后果,让他们自觉接受免疫注射理念,以增强畜禽抗病力,降低其发病率,从而提高农户经济效益,调动群众养殖的积极性。除了春秋两季大规模的动物免疫注射外,还应开展常年补针,利用“动物免疫周”对那些在“春秋两防”期间处于“三不打”和新增的畜禽进行适时补免,提高畜禽免疫密度,真正发挥起村级防疫体系的作用。
2.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堵外疫。通过严格检疫执法,把严检疫关,对进入境内的畜禽除了检查检疫手续之外,还要进行个体检查和隔离观察,待无异常情况后再入群饲养;对进入屠宰场待宰的牲畜除了进行健康状况等检查外,着重对免疫标识、免疫档案进行检查,严禁经营、屠宰、运输无免疫标识和未经检疫(免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从而达到“以检促防”目的。
3.建立健全防疫机制,稳定防疫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春秋两防”期间乡(镇)政府一律不安排畜牧技术干部从事包村工作,其他时间应尽量少安排或不安排畜牧技术干部从事包村工作,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干好本职工作,保护当地畜牧业健康发展和肉食品安全。建议进一步提高村级防疫员工资报酬,解决他们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养老保险,并制定一整套管理措施。
4.加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动物免疫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国家在畜牧生产上的投入逐年加大,为每个村设立了村级动物防疫员。但是根据目前本县大牲畜免疫接种工作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牛已经历过许多次免疫注射,变得异常凶悍,甚至会攻击人,如果保定不好,会给防疫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建议除了做好防疫所需的疫苗、器械、经费和人员等配置外,还需在全县范围内每个自然村配置一个“保定架”,一是满足大牲畜免疫接种工作需要,二是平常在对大牲畜进行胎衣不下剥离、难产助产、瘤胃膨气穿刺放气、外科手术等时也非常需要。
5.提高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视,加大政府相关部门扶持力度,保证动物免疫密度。动物防疫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全民参与,仅靠技术部门“单打独斗”是无法完成这一使命的。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级党委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要高度重视,防疫经费纳入预算,防疫期间要将“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落到实处。
同时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财政部门要负责安排好动物防疫、疫苗补助和扑杀动物的经费,一有需要,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在非常时期要派出人员协助搞好疫区封锁、治安保卫、车辆消毒检查、防疫物资和人员运送等工作,保障动物防疫、扑疫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工商、食品药监部门要加强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对要求关闭的动物屠宰场、市场必须关闭,并按规查处违法行为,做到以检促防,保证春秋两季动物免疫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