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04-04
山西林业 2015年1期
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预防与除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2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15]7号文件向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全省今后一段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围绕总体目标要做好五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四项具体保障措施。《实施意见》的颁发实施是省政府在新形势下为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