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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对韩国国会政治中肢体冲突现象的影响

2015-04-03洪静

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肢体冲突国会政党

洪静

(山东大学 韩国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社会资本对韩国国会政治中肢体冲突现象的影响

洪静

(山东大学 韩国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在新兴民主化国家和地区,肢体冲突现象成为民主政治生活中引人注意的现象之一。尽管肢体冲突有积极的政治价值和实践意义,但其对抗、对立的政治互动方式,与现代社会的文明礼仪规范和理性的政治实践有着一定的距离。在肢体冲突现象越来越受到媒体和社会批评、指责的情况下,改变和超越肢体冲突现象已经成为人们不得不考虑的严肃问题。本文从韩国政治基本结构出发,探讨议会政治中肢体冲突现象的发生、发展,以及社会资本与肢体冲突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社会资本建设,减少和消除议会政治中肢体冲突现象的结论。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议会政治中冲突问题的理解,为议会政治中冲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视角。

社会资本;肢体冲突;韩国政治;国会政治

一、社会资本

根据帕特南的定义,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包括信任、规范和网络,这些社会特征能够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提高相互合作的效率”①[英]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通过对意大利20个地区的实证研究,帕特南发现,意大利中北部地区信任、合作的文化氛围较浓,丰富的社会资本使得这一地区人们之间的合作显著地高于其他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也明显超过其他地区;社会资本能够以无形的方式,通过人们彼此间的合作实现社会整合。科尔曼也指出,社会资本是一套能够限制或鼓励某些行为的规范和有效约束,是群体成员共享的非正式的价值观念、规范;社会资本能够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合作。福山则从文化的视角,指出社会资本的主要成分是人们的相互信任,即社会资本源于社会历史和文化,不同的社会文化对社会资本的形成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些文化有助于人们之间产生信任并使以信任为主体的社会资本不断积累,而有些文化则没有这样的禀性。这些论述表明,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是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规范与社会网络;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状况对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将产生重要影响;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建设,一方面受社会环境、历史文化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成员有意识培育和建设的结果。

在以上学者对社会资本所进行的相关研究中,“信任”和“社会网络”问题受到特别关注。在他们看来,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之一,其在一个社会里积累的总量越多,共同体内成员之间的交易费用、交易成本就越低,各种资源要素的配置就越合理,价值就会不断增加,妥协与合作就更容易实现。而社会资本的形成、流动、发展和扩散要靠社会资本的另一个核心要素——社会网络来实现,社会网络对社会资本总量及其实际效用的影响也是关键性的,即不同形式的社会网络对社会资本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帕特南强调,信任的形成、使用,要通过社会网络加以传播和实现;横向的参与网络有助于参与者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一个组织的网络构建越具有横向性,就越能够在更广泛的共同体内促进制度成功;相反,垂直的网络体系,无论多么密集、对参与者多么重要,也无法维系社会的信任与合作,而且垂直的信息流动或者“参与(participation)”也不如水平的流动和“接触(engagement)”更有价值、更可靠①[英]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页。。

二、韩国议会政治中的肢体冲突现象

(一)韩国议会政治概况

韩国现代国会制度初建于1948年5月,实行一院制。1960年“4.19革命”后,政体由总统制转变为议会内阁制,国会从一院制改为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两院制。不过,议会内阁制和两院制仅实施了9个月18天,就因1961年朴正熙发动的军事政变宣告结束,1962年恢复一院制直至今天第19届国会。总体上看,韩国国会组织运营体系相对稳定。国会法赋予国会以重要的立法功能,即所有法案须经国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除了立法权外,宪法和国会法还赋予国会修改宪法、财政审查权、人事任免权、政府监督权、国政监察权、国政调查权、国会自律权、请愿保护权等诸多重要的国家权力。在国会内,包括朝野各政党、各委员会和国会议员在内的国会各个主体,根据法律、程序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以会议的形式讨论、协商、审议相关议题,实现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在韩国60多年的议会政治发展中,国会的地位和实际政治功能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国会已经摆脱了过去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受行政控制的边缘化地位,一方面能够真正有效地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力,履行国会功能;另一方面,国会在预算、国债、征税、贷款、对外贸易、宣战、国外派兵、重大人事安排等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走向上,也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伴随议会实际地位的不断提高,韩国政治尤其是议会政治更加开放、民主,主要表现在:在立法审议过程中,议案本身开始受到高度关注,与民主化转型前不同,院内各政党能够进行较为独立、自由的政治表达,处于劣势的少数政党为捍卫自身的政策偏好、立场和主张,不再作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以显示自身的政治存在。随着议会地位和功能的不断提高和强化,政党在立法审议过程中,在矛盾、分歧激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通常会采取肢体冲突方式,而非以妥协、合作方式来解决问题。尤其是在民主化转型后,肢体冲突现象更成为国会立法过程中一个较为引人注目的政治现象。

(二)韩国议会政治中的肢体冲突现象

肢体冲突是指在韩国国会政治中所发生的,在国会全院大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内,两人或两群以上国会议员之间发生的、以身体接触或非接触方式进行的、通常伴以不友好言语攻击的身体攻击和对抗行为。从宽泛的意义上看,肢体冲突也包括语言攻击、挑衅、争抢麦克风、议事锤、向对方抛掷物品、聚众占领讲坛、抢占主席台、占领会场等非直接身体接触类型的冲突现象。在肢体冲突的表现形式上,有因具体议题的分歧而发生的“硬”冲突,也有虽无明确议题、但出于不合作目的的,以断绝对话协商、人为阻断正常议程的“软”冲突。通常,前者通常发生在全院大会和委员会的议事过程中,后者则多发生在新一届国会“院构成”的协商过程中。

在“硬”冲突方面,除了实行两院制的第五届国会外,几乎每届国会都会发生若干次②参见洪静:《民主化转型前后的韩国议会肢体冲突概况》,《当代韩国》2014年第1期。。相对而言,政治民主化转型后的历届国会和一些敏感议题,更易引发“硬”性肢体冲突。一些与政党意识形态或与民众日常生活、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民生、基本人权、福利、教育、环保等议题尤其容易引发冲突。通常,议会内占有绝对多数优势的执政党,由于具有人数优势和现行制度所赋予的强势权力,往往会以忽视少数党立场和意志的态度和方式,即在没有取得或未能获得在野党支持的情况下,强行通过本党计划要通过的法案。此时,处于劣势的少数党在自身政策主张得不到尊重和回应的情况下,则会采取以肢体冲突为主要手段的极端、强硬方式和策略,予以回应,实施议案阻挠,以维护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策选择。

“软”冲突则多发生在新一届国会“院构成”的协商过程中。韩国国会选举结束,新国会开会前,各政党需要就新一届国会的“院构成”进行协商。国会的“院构成”是国会为履行会议、议事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在国会选举结束后,根据选举结果,选出以国会议长为首的议长团、各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并对各委员会委员进行安排的国会组织机构搭建的过程。“院构成”的过程本质上也是政党间博弈和交易过程。根据国会法“院构成”协商过程必须有够资格组建交涉团体的政党的参与,也就是说强势政党在“院构成”问题上,须得到弱势政党的合作与支持,在此情况下,弱势政党就会将那些无法获得强势政党认可、支持的政治诉求与“院构成”问题相捆绑,作为与强势政党的交换条件提出。于是朝野政党互不相让、讨价还价,“院构成”不能如期完成,出现“软”冲突现象。据统计:13到19届国会,前半期“院构成”过程平均耗时54天左右,后半期则需要33天。也就是说,每届国会都会因朝野政党未能就“院构成”达成共识,而导致国会长达一、二个月的“空转”和“跛行”。

事实上,无论是“院构成”,还是国会全院大会的立法审议过程,占有议席数、权力等资源优势的多数党,如果采取强行方式垄断议事日程,快速通过对自己有利的议案,少数派就会以抢夺法槌、话筒,占据讲台、会场、走廊和议长(委员长)席,封锁出入口,或静坐、绝食,集体退场、拒绝参会等方式,来阻挠议事进程。

从诱因角度看,多数党的“规则强权”与少数党的“自我保护、自我救济”之间的对抗,是催生肢体冲突发生的直接原因①参见洪静:《韩国国会政治中诱发肢体冲突现象的因素初探》,《当代韩国》2012年第2期。。肢体冲突是在既有的议事规则、议事程序以及政党制度框架下,少数党在自身立场、主张得不到回应、被严重忽视的情形下,表达意志,实行自我救济的一种抗争方式。因此,肢体冲突对于刚刚从威权政治下突围而出的、本身尚不能够提供有效政治平衡机制的韩国政治来说,具有打破政党势力固有格局、弥补政党互动规则缺陷、刺激国会运行规则和制度改革的功能和意义。

而从肢体冲突实际效果的角度看,首先,肢体冲突具有明显的“议程设置”功能。由于肢体冲突“吸引眼球”的作用,使得争议法案会被媒体充分曝光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这在客观上刺激了民众对特定议题的关心与参与,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

其次,肢体冲突还有调整政党间力量对比的作用。一些肢体冲突案例表明:即便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政治力量,也具有抗衡和制约强大政治势力的可能和能力,能够打破单一势力独大局面,扩大弱势政党的影响力,构建更为合理的政治格局。这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韩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然而,尽管肢体冲突具有积极的政治价值和实践意义,但充满肢体冲突的政治交往、互动,本质上并不是人们所适意的政治规范与方式,因此,改变和超越肢体冲突现象已经成为人们不得不考虑的严肃问题。为保障国会正常运行,韩国国会已于2012年5月2日通过了《国会先进化法》(又称《肢体冲突防止法》)②陈薇:《韩国立法禁止议员在议会发生肢体冲突》,《环球时报》2012年5月4日。修正案,该法案旨在完善议事规则、程序、开会方式,以防止发生肢体冲突现象。

三、韩国社会资本与肢体冲突的关系

造成韩国议会政治肢体冲突现象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例如威权主义的传统、国会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除这些因素外,韩国国会内部、政党内部的社会资本储备不足,与肢体冲突现象的发生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韩国政治文化的特征

“政治文化就是这样的一套态度、信念和情感,它赋予政治过程以意义和秩序,它给出制约政治系统行为的基本前提和规则,包括政治理想和一个政体的运行规范。因此,政治文化就是政治的心理与主观维度集合形式的展示”③转引自国怀林:《美国学者的“政治文化”概念、意义及其争论》,《宁夏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政治文化影响着政治体系中每一个政治角色的行动。同时,由现存的政治结构所造成的机会和压力也影响着那种政治文化”④[美]阿尔蒙德、S·维伯:《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度》,马殿军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政治文化反映特定的政治模式以及共同体成员行为的基本特征,对特定的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韩国政治文化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首先,儒家传统文化影响根深蒂固。韩国学者安清市曾指出,崇尚三纲五常、君师父一体,重视权威、等级和纪律的韩国社会,自古传统儒家观念根基深厚,儒家的价值理念从精神上指导、规范了韩国人的行为,渗入政治中就表现为家长制式的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上下级完全的庇护与附庸关系⑤[韩]安清市:《韩国政治50年:政治文化与政治意识》,《韩国政治研究》2001年第10卷。。特别是朝鲜王朝统治的500年间,意识形态一直就是以儒家体系即朱子学的王道政治思想为本源的。在这一文化传统影响下,社会网络表现为垂直特征:对权威无条件依附、依赖,而妥协意识和普遍的信任关系则难以建立。

第二,韩国政治文化中有着较为明显的对抗主义倾向。韩国学者韩培浩在实证研究基础上,将韩国政治文化类型分为默从型(对权威的无条件服从)、受容型(侍大主义,袖手旁观)以及对抗型(具有极端的反体制倾向)三种类型。在他看来,对抗型文化与看重等级、权威的默认服从型文化相反,表现为一种对异己意志、利益进行否定的思维行为方式。这一方面与韩民族性格中的雪耻、雪恨和报复心理有关①[韩]韩培浩:《韩国政治文化与民主政治》,韩国法文社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页。,另一方面也与韩民族长期以来对内与独裁势力、对外与外侵势力展开不懈抗争,实现自我保护的历史传统有关。争取权力的一方与捍卫权力的一方,始终处于零和互动对立状态,导致朝野之间冲突不断。这一对抗性政治文化特征使得政党之间很难建立起对未来互惠合作的期待和义务:在执政党看来,在野党并非为国家运营的同伴者、同行者,而会时刻准备通过强权政治剥夺在野党执政的机会;而“在野党则按照野党方式,拒不妥协退让,否则,在下次选举中会有被指责为立场不够坚定而陷入被动局面的风险,这样也就自然对与执政党的合作持抱消极态度。……即便是在对待朝鲜半岛统一政策问题上,各个政党也没能超越党派政治展开政策活动,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韩国政党政治的本质”②[韩]韩培浩:《韩国政治文化与民主政治》,韩国法文社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页。。

第三,相对于过程平等,韩国社会似乎更关注结果平等。这一特征与韩国是单一民族国家而具有的对结果差别容忍水平低的特点有关。但这种观念本身是不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

(二)韩国议会政治中的社会资本状况

韩国政治文化中相对薄弱的过程平等、程序正义、协商妥协意识、宽容对话等民主政治的经验和传统,造成了议会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信任、妥协、合作等因素的相对不足,即社会资本储备不足。韩国议会政治中社会资本的贫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政党间信任关系不足

民主化转型后,韩国的政党政治获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民主经验不足,真正意义的政党竞争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定的党内推荐制度,严格的政党组织纪律,以人物为核心自上而下的政党管理体系,虽然客观上有利于党内较高程度的合作,但却不利于政党之间的合作。这是因为,长期以来韩国社会的人际交往是以封闭、闭塞的血缘、学缘、地缘为基础展开的。在特定的封闭网络内,内部组织成员之间相互的信任度虽然很高,但组织及其成员对外部社会却缺乏基本信任,从而导致整体社会资本不足③[韩]任慧兰:《韩国、日本、台湾社会资本研究:以cluster的信任为中心》,《韩国政治研究》2009年第16卷2号。,出现小范围特殊信任抵消普遍信任的现象。正如福山所说,“在一个群体内部,如果其内部有着较高程度的信任伦理纽带,那么这种纽带关系越强,群体成员的自我认同也会越强,而对其他群体的排斥就会越激烈,信任关系建立的难度也就越大”④Fukuyama:“Social Capital and Civil Society”,Prepared for delivery at the IMF Conference on Second Generation Reforms.http://www.imf.org/ external/pubs/ft/seminar/1999/reforms/fukuyama.htm.。

而在立法竞争和博弈中,当政策立场、方案选择出现分歧时,政党间的互动“由于相互信任关系不足,通常不是以平等协商、妥协与对话的方式进行的,而普遍出现强迫、对抗、攻击、不合作,以及相互指责、批驳或放弃参与等现象”⑤[美]马克·E·沃伦:《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122页。。

2.互惠义务、期望关系脆弱

义务与期望、互惠规范和共享的价值体系,是形成社会网络以及不同成员间建立相互信任的纽带。互惠规范会激发共同体成员彼此相互提供服务、建立对对方的义务和期待。而丰富的社会资本则会透过期待、义务关系的建立,凭借交换关系,反过来强化互惠规范和相互信任,实现成员间的合作。

在韩国议会政治中,政党间互惠的规范与共享价值体系较为脆弱,主要表现为:在政党互动中,各个政党不愿做出适当的妥协、让步,以建立起积极、建设性的合作关系;各个政党拒绝妥协、让步的态度和方式,似乎维护了自身的利益,但由于没能在对方那里建立起对方对自己的责任、义务和互惠的期待,因此也就不能使对方具有对未来合作的信心和乐观期待,这样,各个政党在互动关系中除非“全赢”,否则自己也不可能从政治对手那里得到任何可期待的补偿和回报。由于不能有效地建立信任、互惠和义务关系,妥协、合作也就无法实现;不仅如此,这种情况下的政党互动还会产生负向的消极效应(spillover effect),双方的谈判、妥协、合作更不容易实现,相互拒绝、相互拆台成为政党间互动司空见惯的现象。

3.社会网络呈垂直特征

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本外在、可观察的要素。在社会网络方面,韩国纵向社会网络相对发达,而横向社会网络发育相对不足。这意味着网络所荷载的信任、互惠规范,也只可能在血缘、学缘、地缘等特定小范围内运行。显然,这种垂直的上下级网络结构、排他性的网络互动方式,及其所形成的人际关系、思维与行为方式,对信息的自由通畅交流、技术的革新、对社会资本的培育与发展都有障碍作用。正如福山、帕特南所指出的那样,垂直的社会网络客观上是不利于社会资本的培育和发展的。这一点在韩国国会政治中表现尤为明显。

四、社会资本要素在消除肢体冲突现象中的作用

社会资本不足的现状与议会政治中肢体冲突现象的发生、发展有着密切联系。要消除和超越肢体冲突,除了要努力探索议会制度的改革、创新外,更要积极进行妥协、信任机制的培育和建设,以此不断壮大和丰富议会政治运行中的社会资本总量。

(一)培育妥协意识,发挥政治妥协作用

政治妥协是国家、民族、阶级、政党集团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双方通过政治谈判、协商或默契,互相做出让步,缓解矛盾的一种行为①参见龙太江:《论政治妥协——以价值为中心的分析》,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妥协意识、妥协精神对于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达尔、科恩等人都将妥协精神视为民主政治中最为重要的条件,阿克顿指出:妥协是政治的灵魂②[英]约翰·阿克顿:《自由史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页。。

妥协的价值与意义在议会政治实践中的表现尤为突出。从选举序幕的拉开到立法审议的结束,整个过程即为政策偏好、价值立场存在重大差异的政党之间、政党所属议员之间,针对各种利益展开调整、妥协与让步的过程。只有通过讨论、协商,对不同的利益诉求展开评价、取舍和整合,才能最终形成公共政策和法律。一个成功、合理的议会一定是充满宽容妥协精神、善于合作的议会,否则民主政体会因为拒绝妥协、排斥合作而被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冲突所摧毁。

(二)建立信任机制与文化

民主与社会资本共生③[美]马克·E·沃伦:《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而信任是社会资本的过程要素。一方面,民主社会是充满信任的社会,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可以使民主运转起来。民主制度取决于对反对派接受民主程序规则的信任。从政治信任的角度看,政治权力之所以能够交给掌权者的反对派,恰恰在于掌权者对政治反对派的政治信任。只有存在牢固的对于各种政治势力的政治信任,权力在不同党派间的让渡才是可以想象的。在韩国议会政治中的肢体冲突现象问题上,信任也是消除和减少肢体冲突现象的主要要素:当各个政党都能够对对方建立起信任的时候,就没有必要通过肢体冲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三)通过进化实现合作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合作是趋势,合作越普遍,共同体越繁荣。合作的经验越多,越容易形成信任的文化。对互动的一方而言,合作不仅决定着当前对局的结果,而且更影响着以后的选择④[美]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进化》,吴坚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

美国学者阿克塞尔罗德将合作进化划分为三个阶段,指出:“基于回报的合作一旦建立,就能防止不合作策略的侵入,就会形成社会进化齿轮不可逆转的局面”。而在合作的形成机制方面,他指出:“在适当的条件下,基于回报的合作可以在对抗中产生;而合作一旦产生就能够成长并保持稳定”⑤[美]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进化》,吴坚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

阿克塞尔罗德的合作进化理论为议会政治的发展带来了希望。对韩国议会政治而言,院内政党如果足够关注未来,并充分意识到与对手的对决不可避免且会一直持续下去的话,就可能采取合作而非背叛的立场。同时,如果对互惠、期望对实现自身利益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也有着充分认识的话,那么各个政党为实现自身的利益,获取稳定回报,就应当积极探索政党间的合作机制,努力积累合作经验,通过不断的合作来提升和强化双方对未来互惠和相互信任的期待。频繁的互动、接触是推动政党合作的有效途径。在一个接触密切、有信任、合作以及互惠规范的互动格局下,各个政党间的相互尊重、包容、妥协与合作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消除并最终超越以激烈对抗为基本特色的肢体冲突现象。

(责任编辑:陆影)

D7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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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5]03-0103-05

2014-12-30

洪静,女,政治学博士,山东大学韩国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政治学、韩国政府与政治。

本文系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议会政治合理化与社会资本培育——肢体冲突在韩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13JHQ02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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