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干旱等级》国家标准发布
2015-04-03
《农业干旱等级》国家标准发布
2015年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今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农业干旱等级》等35项国家标准。新标准涉及民生消费、“一带一路”、生态文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
《农业干旱等级》将农业干旱等级标准划分为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旱四个等级,并规定了农业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等,适用于各相关领域农业干旱监测与评估。该标准的实施将对我国农业干旱监测预警评估起到规范与指导作用,促进农业干旱监测预报水平的提高,对推动农业干旱减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据《农业干旱等级》主起草人、国家气象中心首席专家吕厚荃介绍,《农业干旱等级》编写组通过大量试验验证和分析,吸纳了多项科研成果和多年业务服务经验,广泛收集整理了我国农业干旱相关资料,在借鉴其他部门相关规范及国外农业干旱技术方法与业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较为科学、客观、操作性较强的农业干旱指标与等级划分标准。
因为种植业是我国农业的主体,也是对干旱最为敏感的产业之一,所以《农业干旱等级》选取种植业为农业干旱等级划分的基准,以农作物可获得的土壤水分含量、作物水分亏缺程度和受旱后的外在特征作为判定依据,规定了土壤相对湿度、作物水分亏缺距平等农业干旱指数计算方法,并对包括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在内的农业干旱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命名,以及不同的农业干旱指标的使用原则等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还提供了指数计算所需的系列参数参考值,界定了农业干旱等级相关的术语。吕厚荃表示,该等级采用的农业干旱指标与等级划分的技术方法与国内外权威机构一致,适用于各相关领域的农业干旱监测、预警与评估及灾情调查。
据记者了解,农业干旱是对农业生产影响最为严重的气象灾害。我国农作物平均每年受旱面积达2.2万hm2,占全部农业受灾面积的60%以上。随着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频繁出现,农业干旱的发生频率和强度也明显增加。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南方地区干旱也频繁发生,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使粮食作物大幅度减产,从而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中国气象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