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利益与价值关系新思维
2015-04-03沈瑞英
沈 瑞 英
(上海大学 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转型社会利益与价值关系新思维
沈 瑞 英
(上海大学 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不仅阐释了追求利益是人们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而且指出了利益关系是意识形态发展的逻辑起点,是思想的基础和价值的尺度。当前中国转型社会的利益冲突导致的价值失范是社会最大的风险和危机。主要特征表现在:一是对社会个体化趋势和价值多元化缺乏思想和制度准备;二是对转型社会的改革还存在观念和意识形态障碍;三是缺乏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原则,并且这种缺失已成为社会价值危机的根源;四是新兴社会群体呈“亚健康”状况,价值倾向严重失衡。那么,社会从利益认同达到价值共识,再走向共同富裕并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关键在于:一是超越单一价值导向模式,树立利益导向的重要地位;二是必须注重改革开放的价值排序;三是以制度引导、整合社会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四是积极培育公民意识,大力发展社会组织。
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社会价值危机;价值倾向;社会利益诉求;价值共识
亨廷顿认为,“经济增长不仅会用某一速度改善着人们的物质福利,同时还会以更高的速度增加着人们的社会挫折感”。[1]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价值观念深刻变化已使中国社会面临的挑战与风险有增无减。这一方面是近两年全国每年突发的有关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已上升至约15万起;另一方面则是全国用以维稳的公共安全支出已达7 200多亿(2012年),竟比国防开支还多出500多亿。尤其是当前社会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和利益关系复杂化等新特征,凸显了社会不同群体间利益差距日趋扩大和利益格局不断扭曲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从根本而论,这种利益分配失衡不仅导致了收入分配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各种社会机会不平等、公共服务非均衡、资源配置失当、农民工权利缺乏保障、社会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而且引起社会价值裂变与危机,对意识形态起了颠覆作用,政府失去公信力,并且严重威胁到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因此如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如何在利益共建共享这一价值共识下,让民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已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中国梦”所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一、西方思想界和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的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社会的“义利之辨”,利多是同私利、欲念等概念相联系的,儒家“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存义去利”的义利观是正人君子的道德和价值标准。如《论语》中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它使一个人的正常物质需求与感性欲望受到压抑,个体利益往往埋没在家族、宗教以及传统社会“差序格局”的伦理关系和封建国家的利益统摄中。新中国成立以来,“利益”概念也常常作为一个贬义词,同人权、自由等被视为资产阶级的标志。由于利益被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其内涵、价值也遭到扭曲和犬儒化、庸俗化,尤其是个体利益更是如此。在社会生活政治化趋向和计划经济、“大锅饭式”分配体制条件下,以指令性方式分配资源是经济生产与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公有制和单位制基本上是唯一的利益源泉,个人利益主体地位被完全否定,从而规定了人们对单位和政府的依赖,制约了人们追求利益的目标和方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逐步完善,价值观念的开放以及社会各利益群体矛盾与冲突的加剧和扩大,利益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而且在思想中方寻找到合理地位。国外思想界的利益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也重新受到学者们的关注。
利益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利益“这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在历史上只有在最发达的社会状态下才表现出它的充分的力量”。[2]近代以来,欧洲商品经济发展,市场和市民社会兴起,以及文艺复兴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的出现,个人开始从一个伦理社会所界定的人逐渐演变成了一个经济人,并且逐渐地从传统习俗与自然经济关系中脱离出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与之相适应的则是利益观念在伦理道德、文化思想上也发生了变化。这不仅是重商主义肯定人的自利行为,而且也是个体作为利益主体追求利益的权利逐渐地获得了社会的肯定。社会思想家们从历史发展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了利益制约着人们社会生活的规律性现象。如17世纪英国唯物论者托马斯·霍布斯在其著《利维坦》中说道:对于每一个人,其目的都是为着他自己的利益的。18世纪英国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经济人”是为了自己的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和保证的利益而自由竞争的,这个过程充分体现着利己价值观。18世纪以来,法国思想家霍尔巴赫认为:“利益或对于幸福的欲求就是人的一切行动的唯一动力。”[3]另一位唯物主义代表人物爱尔维修也指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的”;并强调“利益支配着我们的一切判断。”[4]孟德斯鸠则认为,个人利益不仅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而且也是社会制度的基础。
从这些社会思想家对利益关系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不仅从自然权利、天赋权利的视角对独立于总体社会的个人自主性和个人利益作出充分肯定,而且从经济理论上对独立于道德伦理动机的谋利行为给予合理肯定。从实际而论,这种在市场社会基础上构建的利益关系,是对一种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新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合法肯定与有力推动。
在近代思想发展影响下,利益理论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性范畴,而且也是以政治经济学研究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利益关系理论的精华,即是对近代思想家们有关理论的继承、扬弃和发展。1842年4月,马克思在《莱茵报》发表文章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82马克思在研究社会发展过程时发现,理解历史之锁钥并非国家和政治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以利益关系为纽带的社会。故市民社会的科学应是政治经济学。为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开始将市民社会作为研究并阐释利益内涵与特征的主要对象,他指出:“‘市民’,即具有私人利益的人,被看作普遍物的对立面,市民社会的成员被看作‘完备的个人’。”[5]296
综观马克思主义的利益理论,主要包括这样几个层面的重要观念:
一是“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6]209利益是关系范畴,本质上反映的是人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研究市民社会利益的文章《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财产和利己主义个人的保护。”[7]145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一系列论著中,都系统阐释了利益是人的欲望和需求在社会关系上的表现,并进一步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私人利益关系就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其后,列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思想,并明确阐释了利益是“社会现象的根源”。[8]
二是“‘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7]103法国的爱尔维修曾明确提出:“如果说自然界是服从运动规律的,那么精神界就是不折不扣地服从利益规律的。”[7]460利益不仅是经济性、物质性的,也包括权利以及名誉、自尊、友情等心理的、精神的需求。利益是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故利益也必然是人们的思想原则和价值取向的基础;利益决定思想和价值观,是意识形态发展的逻辑起点。因此马克思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简单些说,人们的意识是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的,这一点难道需要有什么特别的深奥思想才能了解吗?”[9]
三是“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10]250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利益不仅是人们构建政治关系的出发点,决定、支配着政治利益和政治活动,而且也是阶级斗争产生的物质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斗争是“基于物质利益的”根本冲突,[6]365阶级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10]250同时,马克思主义也深刻地认识到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冲突的根源,利益矛盾构成社会活动基本矛盾。
综观马克思主义的利益理论,马克思主义注重利益关系的社会属性本质的研究和辩证分析,揭示出利益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我们可以据此认识到,利益范畴是一个比阶级范畴更宽泛的理论范畴,物质利益关系不仅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实质内涵,而且利益关系理论也是考察和分析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现象的根本方法。因此,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不仅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利益关系和“中国梦”的理论基石,而且对在当前社会深化改革中如何进行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利益关系,具有理论指导的深远意义。
二、当前利益冲突导致的价值失范是社会最大风险
列宁曾指出,物质利益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11]从当前社会转型发展而论,改革实质上就是社会利益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重构。从人的价值本质而论,物质利益不仅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表现,而且构成了其深刻内涵。因为人的价值蕴涵来源于人的需求,而人的需求则是价值的尺度。故价值观受到社会存在制约,是人们利益需求的反映。人们的价值取向不是道德说教、思想控制和意识形态打压就能轻易左右的。当前转型社会是风险社会,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价值冲突是风险社会的最大风险,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导致价值的多元、矛盾与冲突,并进而带来价值的不确定以及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割裂风险,这是当前转型社会风险危机最重要的特征。
(一)对社会个体化趋势和价值多元化缺乏思想和制度准备
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社会的人是“有个性的人”,未来社会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现代社会发展已促使人们成为积极、自主的个体,个体化趋势已是一种无法避免的现象。而现代社会作为风险社会,其“结构不是由阶级、阶层等要素组成的,而是由个人作为主体组成”。[12]“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作为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其“所承载的是个体的解放,即从归属于自己、通过遗传获得、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等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这种变化被正确地看作现代的境况中最明显和最有潜势的特征”。[13]实际上,个体化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个性”理念有着历史联系。个体不仅是马克思个性观的逻辑起点,也是人的个性载体。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仅“个性”一词就出现了200多次,而“自由个性”一词也至少出现了6次。马克思学说中的“自由个性”,不仅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而且也是人的一种价值诉求和永恒不变的价值目标,是个人不断实现的“个性解放”与社会进步的相互促进和内在统一,其最终达到每个人都能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并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以国家或集体为主导和政治原则导向的“总体性社会”(Totalitarian Society) 向个体“成为以市场为中介的生计以及生涯规划和组织的行动者”、“再生产单位”[14]的“个体性社会”(Individualized Society)变迁的时期,转型的重要特征就是个人主体意识崛起和权利观念觉醒。而这一个体化发展倾向的最重要特征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以个体自我发展观念来设计和选择社会行动方式,凸显了价值观的多维化;二是社会与经济改革开放突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或“公家”是唯一利益主体的格局,市场体制下的利益追求不断促使个体成为利益主体。利益主体多元化必然导致利益诉求多元化和价值取向多元化,并且这种多元化、多元性(抑或碎片化)以及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转变也成为价值矛盾与冲突的基础。三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中国出现了6亿网民,这不仅加快了个体化趋势,而且“电子民主”与呈个性化的自媒体具有很强的颠覆性,动摇了意识形态思想控制的壁垒,为自由开放的思想市场构建了一个难以封闭的公共空间。与此同时,具有个性化特征的网络社会思想市场的形成不仅正改变着传统的国家、市场、社会和公民行动的关系,而且对执政党的社会治理方式与能力提出了挑战。
价值观念支配着人们的思想情感、社会行为和生活目标,是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当前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趋势促动价值观发生深刻变化,人们更关注的是去政治化的“小时代”生活而不是国家、社会等宏大的叙事主题。这主要表现为从一元向多元、从整体向个体、从理想向世俗、从精神向物质的价值观转变。传统整体利益的一致性已无法覆盖个体利益的日益彰显;意识形态中的社会道德伦理在市场经济利益追逐下不断消解。而通过价值话语遮蔽个体利益诉求却只会积聚更深刻的矛盾。一项调查人们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认识的重要民调显示:关于“为集体、他人、生活牺牲个人或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这一问题,60.1%的人认为“要看具体情况”,只有39.9%的人认为“应该”;关于“生活富裕、事业发达靠什么”这一问题,52.7%的人认为靠的是政策,47.3%的人认为靠的是“个人奋斗”;关于“生活、事业遇到困难无力,解决指望谁帮助”这一问题,56%的人选择“亲友”,44%的人选择“政府”。这些调查数据表明,在当前个体意识、自我意识不断张扬、权利观念不断增强的态势下,社会在对待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上存在着明显分歧。人们在作出牺牲个人利益的选择时,不是无条件的、盲目的,而是要经过理性的思考,辨明情况,权衡利弊。[15]36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兴起的社会新兴群体在价值取向上尤其强调个体利益。一项重要民调显示,在对雷锋精神的看法问题上,只有22%的人认为雷锋精神具有永恒的价值,而27%的人认为雷锋精神违背人性,将被抛弃,33%的人认为雷锋精神已经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18%的人认为雷锋精神尽管应该发扬,但当今如果让自己去做,有点吃亏;在实现人生价值的标志问题上(多选题),29%的人选择了升官,71%的人选发财,38%的人选成名、成家,61%的人选子女有出息;在影响人们思想的因素问题上,23%的人认为是教育,20%的人认为是社会现实,31.0%的人认为是自己的需要和利益,26%的人认为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16]568-584
查尔斯·泰勒在《现代性之隐忧》中提出现代性的第一个隐忧就是“个人主义”。当前中国社会关系问题的本质即是个体化发展中的内在深刻矛盾,其关键就是个体需求和社会关系的问题。然而,当前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面对多元挑战与价值困境,我们在思想和制度上却准备不足。一些政府官员都不知何谓个体化社会,甚至还在用“运动治国”、“权力管控”等传统政治观念和计划经济要求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借口公共利益打压、侵犯个体利益,导致个体扭曲发展与社会冲突。因此,如何寻求对个体化社会思想精神维度的型构,如何在中国社会转型这一更为深广语境和视野下,进行以利益为基石的主流价值重塑与再造,仍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对转型社会的改革还存在意识形态和观念障碍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向经济市场化的道路,计划经济体制渐趋式微。然而,由于始终坚持“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所以今天的中国经济体制与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仍差距很大,某些方面的重大改革还远未到位。时至今日,有关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政府与市场边界等问题仍然是思想理论界激烈争论的问题。如2013年周其仁教授指出:“计划体制形成于1958年,而改革已有30多年时间了,然对这个体制还改不动。原因何在?有许多大词把这个体制包裹起来,使得核心部分改不动。这个核心部分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维持利益的是权力。”[17]2014年7月,经济学家林毅夫和张维迎在纪念经济学家杨小凯逝世十周年研讨会上发生激辩。林主张有为的政府,赞同能真正促进经济发展的政府干预;而张主张政府不要干预市场,不要搞产业政策,只需要创造“自由的环境、法治、产权制度保证”等等。又如当前对于资本的认识,无论从意识形态还是思想理论上都是模糊的,甚至是扭曲的。包括政府官员一直到国民的心态,对于资本是什么,应当怎样正确地驾驭它,都不很明确。[18]此外,对于诸如国企与民企的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以及公民社会、社会组织、公民权利和公共知识分子等思想认识也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对于究竟什么是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大的意识形态问题也没讲清讲透。而这些主题,恰恰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如何正确理解与认识利益与价值关系的重要基础。
在社会转型与变迁的新形势下,在全球化和西方思想、思潮抢滩中国的背景下,当下的思想观念障碍不仅有既得利益集团为了利益不受触动,固守现状而阻挠、反对深化改革,同时有些政府部门官员固守传统思维模式,有“左”的倾向。更重要的是一些所谓精英成了他人的“思想跑马场”,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缺乏与时俱进的发展、创新,意识形态上缺乏现代新思维和思想力,社会治理体系中缺少新的生长点。只强调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控制权、领导权与话语权,而不注重提炼、升华领导的能力和水平,不注重引领话语的能力和水平,缺乏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对中国民众价值取向的主导力和辐射力。
(三)缺乏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原则是社会价值危机的根源
社会公正是协调利益关系的价值取向,而利益均衡是社会稳定的基础。2013年,英国莱斯特大学等机构进行的“全球幸福感指数”调研显示,北欧国家指数皆名列前茅。在名列第一的丹麦,人们相互信任指数高达89%,诚信度世界第一,全球清廉指数最高,腐败指数最低,公民信任政府。这不仅是因为幸福源于信任,而且是公正的法治体系、平等的教育机会、良好的社会福利保障和均衡的公共服务建立起了社会的诚信和政府的公信力。这其中关键就是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这是和谐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机会平等是社会公正的标志,是结构性平等,它指的是公众获取财富、权利的根源应是相同的,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社会提供的种种机会。程序公正是指权益分配须有公众认同的正当性过程,即此过程符合法律规则,遵循了公平、合理、正义程序。
当前,造成社会抗争和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是利益分配失衡导致的机会不平等和程序不公正。当然,尽管人们强调和追求分配的正义性加大了社会张力,但从社会对分配的调查研究显示,人们仍普遍支持市场公正原则,赞同与包容基于能力和贡献大小导致的分配收入差距。虽然有利益和价值的分歧,但是并非缺乏共识标准:即对通过公平竞争、同一规则、公正程序获得的利益和财富差异是能被接受的,而难以接受与容忍因制度差异和先赋性因素导致的分配差别。故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是关系到社会结构和制度正义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社会价值判断与价值风险的重要变量。因为社会结构主要是指社会成员获得社会资源的机会状况;社会结构落后,社会资源配置就会失去公平与合理性,社会就会有断裂的危险。因此,当前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威胁不是收入分配的差异,关键是社会能否遵循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原则。当下中国的基尼系数已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社会的不公平感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挫折感、被剥夺感已十分强烈。如果说利益严重失衡是当前社会不稳定的结构性原因,那么价值的迷失与错位、价值的扭曲与异化已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普遍性影响因素。
如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城乡二元制下农民工利益受损,《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在城市受到制度障碍,不公平的社会福利保障更加剧了农民工的身份焦虑与认同困境。2013年,北京大学《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不同人群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非常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中位数是新农合养老金中位数的33倍。而农村地区仅有25.6%的老人享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收入仅为720元。很显然,这种不公平的养老双轨制不仅拉大了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制度差距,更加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的城乡壁垒,而且其不公平正威胁着中国社会的稳定和谐。一项关于“农民群体思想意识与政治心态”的重要调研显示:76.6%的人认为党代表富人和特权阶层的利益;23.9%的人表示假如通过全民选举,共产党“不一定能”继续执政;42.6%的人认为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降低了;66%的人认为现在当官的主要为自己;68.4%的人对党根治腐败表示信心不足和没有信心;44.3%的人认为“国外的思潮正确”;53.1%的人认为我国现在是“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实质上的资本主义”;85.2%的人认为利益要靠自己争取。[16]111-114此外,在关于当前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方面改革的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这些改革“没有代表大多数中下层民众的利益”,“加剧了贫富分化”,“代表了部分集团的利益”。很显然,随着利益关系的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支撑农民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思想凝聚力已日渐式微,导致了农民价值观的裂变、混乱与冲突。
又如,当前社会各界多认为深化改革的首要障碍是既得利益集团。国企与民企发展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撑方面严重失衡。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后,政府4万亿经济救助计划大多流向国企。2008年国企垄断行业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形成巨大不公。又据2013年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央企产出所占的GDP是20%,但所占的投资是60%;央企资本收入总量1 130.38亿元,然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仅仅为65亿元。而2013年一年国企高管因腐败犯罪的就高达133人,国企负债总额67.1万亿元。很显然,这是收入分配和社会机会高度不均的突出表现。相比国企,民企的发展却很困难,他们不仅易受经济危机与垄断的影响,而且存在行政审批卡压、融资难、利润空间狭窄等问题。在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中显示,他们每年应付摊派支出和公关招待费即相当于他们纳税额的9.2%和18.2%。 2014年7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湖南衡阳民营企业兆基铜业有限公司“自曝”近五年为贷款向银行送礼清单,共计972万元。在当下中国“政治资源优位型”与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中,一方面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难以为继;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对政府政策信心不足。在当下权力经济背景下,他们难以理直气壮地捍卫个体利益。据统计,近年来,他们将几千亿资金用于移民和海外投资,这不仅是不满现状的“用脚投票”,而且财富外流加剧对中国经济“抽血”的风险。
再如,当前市场经济中,政府是最大的利益主体,土地财政一向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利益。据统计,在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81.2%是以土地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达25万亿元;根据官方数据统计,2012年,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的收入达47 917亿元,占全年房地产销售额6.4万亿元的75%,其中土地出让金占房屋销售额40%。2014年的报道中披露一些地方城市(如常州)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最高超过97%。[19]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开发中获利如此巨大,无怪乎十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行政调控金牌有48道之多,总理向人民表态要降低房价也无用,房价还是滚雪球般地涨了10倍。这种以房地产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其不协调、不健康、不可持续问题越来越突出。然而,有的地方政府仍准备进行“一房四吃”:一吃土地出让金,二吃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三吃房产税,四吃遗产税。[20]这不仅增加了银行金融风险,而且也扩大了社会风险。一代“房奴”们成为“愤青”,被扭曲的价值观不以主导文化的意志为转移。此外,这里有三个统计数据更暴露一些问题:一是2004年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一半以上与房地产开发有关;二是房地产开发总成本的10%以上是用作公关费用;三是2013年群体性上访事件中有60%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上访占社会上访总量的40%,其中征地补偿纠纷占到土地纠纷的84.7%,每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达400万件。
吴敬琏教授指出:“经验告诉我们,不改变体制,不管党政领导怎么号召经济模式的转型,实际上是转不过来的。——依靠改革建立一个包容性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这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问题。”[21]当前社会转型期改革中出现的权力寻租导致的官员腐败,权力市场经济以及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膨胀与扩大是社会溃败、戾气弥漫以及社会价值观念扭曲、畸形与异变的主要污染源。其不仅颠覆了正统意识形态的基石(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一切的),而且使公众政治信任消解,对改革的认同和支持减弱,将阻碍改革与发展的尖锐矛头直指传统的制度与体制,导致了社会强烈的焦虑、怨恨情绪的形成和社会心态的失衡。尤其是当前社会机会不平等,既促使代际传递的先赋性因素凸显,又日渐消解个人努力奋斗这一后致性规则。当社会权力与金钱关系网中潜规则泛滥,逆向“标签化”的富二代、官二代、星二代和政治家族形成了“拼爹时代”,这必然导致阶层固化,群体断裂,社会向上流动僵滞,“知识改变命运”成为空话。在社会结构紧张与价值伦理的变迁中“愤怒一代”孕育成长,从而促使舍勒怨恨理论的“怨恨批判”盛行,由此而产生的自觉与不自觉的集体行动指向体制与制度,致使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合法性资源严重流失。这正如王长江教授指出:“官二代接班严重解构党的执政合法性。”[22]
(四)新兴社会群体呈“亚健康”状况,价值倾向严重失衡
全球中产阶层的兴起已经成为后现代语境中的一个世界性话题。而社会阶层分化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产物,其实质是社会变迁中各阶层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社会阶层分化,一方面对原有的政治参与、资源配置、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等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也会成为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社会建设的推动力。当前中国转型社会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中产阶层的兴起,2011年底福布斯中文网发表主题为《当代最大的历史性事件:中国中产的崛起》的文章曾对此做出重要评价。从社会发展考量,作为社会新兴群体的中产阶层不仅具有市场能力和知识技能,是推动经济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体力量,而且因其成长壮大而形成的“橄榄型”社会正是小康社会的标志与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中国的这一新兴社会群体约占总人口的25%(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占50%)。他们掌握或管理的十几万亿的资本、GDP比重已占全国一半以上,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已达60%,每年吸纳着全国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他们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
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群体拥护主流价值观,因为他们是改革开放红利的直接受惠者。故其多元、多样、多变的活跃思想具有独立性、开放性、理性务实等特点。然而当前倒丁字形社会、阶层固化、贫富分化、权力腐败泛滥、社会结构紧张以及市场诚信缺失和法治不彰等问题,不仅使这一新兴社会群体缺少安全、稳定感,而且由于他们对政府缺乏政治信任,使其社会价值取向出现严重倒退与危机。如一项针对新兴社会群体思想取向的重要调查研究显示:在当前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想观念的关系问题上,有23%的人认为前者对后者的存在和发展起到了限制作用,17%的人认为前者既不能引导,也不能消除其他思想观念对现实社会的影响,15%的人认为前者与其他思想观念相互背离,导致人们的思想混乱;在对哪种所有制效率较高的问题上, 69%的人认为是私有制,22%的人认为是混合所有制,只有9%的人认为是公有制;在关于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哪个更先进问题上,31%的人认为是前者,34%的人认为是后者,21%的人认为是各有利弊,14%的人说不清楚;对于共产党代表了哪些人的利益问题(多选题),有33%的人认为是代表了特权阶层,31%的人认为是代表了富人集团,6%的人认为谁都代表不了;在阻碍人们确立社会主义信念的最主要因素问题上,53%的人认为党内腐败现象严重,37%的人认为现实生活中严重两极分化;在对现在领导干部当官主要目的的看法问题上,39%的人认为是为成就个人功名,44%的人认为是以权谋私,为自己捞好处;对于党根治腐败、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问题,68%的人表示信心不足,11%的人表示没有信心;在假如现在通过全民选举来决定谁来执政,共产党能否继续成为执政党的问题上,有31%的人认为不一定能,9%的人认为必被其他党派所取代,26%的人认为说不清。此外,在关于当前医疗、教育、住房改革的评价问题上,多数人认为当下的政策没有代表大多数中下层民众的利益,而是加剧了贫富分化,代表了部分集团的利益。[16]568-584
作为新兴社会群体的中产阶层不仅是市民社会的主体力量,而且是社会秩序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内生变量。其是否健康、成熟发展关系到中国社会的改革成败。一些学者认为“一旦他们的行为稍微滑出合理边界,其影响就不只是几个‘民工化’、‘过劳死’现象那么简单”。[23]在政府主导资源配置权的背景下,“被代表、被选举、被和谐”的他们比任何阶层更能直接感受政治对利益的影响力。在政治生态失衡与关系主导型的社会结构下,他们与政治的过度关联,不仅会在复杂的社会语境中被复杂解读,而且会构成对社会秩序的挑战。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贿选省人大代表案,在总共527名人大代表中涉及518人,涉案金额1.1亿元。其中民营企业主是主要涉案人员。该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根本制度人大代表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严重挑战。
三、以利益导向促价值共识:社会转型新思维
恩格斯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6]434在社会现实中,无论个体还是群体,他们的动机、行为和思想皆可从其对利益的追求中找到合理解释和深层蕴涵。社会如何从利益认同达到价值共识,并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实现和谐的目标,我们认为关键必须注重以下四个层面。
(一)超越单一价值导向模式,树立利益导向重要地位
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7]167而哈贝马斯在《合法性危机》一书中认为市场经济社会“用利益导向行为取代了价值导向行为”,[24]追求与实现利益是得到社会价值认可的。在社会生活领域,利益总是战胜原则的。改革要动员大众积极参与,首先就必须使人们有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利益;有了利益预期,改革就有了人们努力奋斗的方向与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新提法,就是以利益驱动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杠杆;以利益为逻辑起点,以正确的利益导向(或称权益导向)来确立社会新思维,对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关键作用,也是“刚性稳定”转向“韧性稳定”的枢纽。换言之,于正确、合理的利益导向中凝练成的价值观,方是社会共识的基石。为此,基于当前中国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境和难题,我们应从以下角度考量。
一是改革须从功利主义转向权利优先。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市场的功能认识、问题思考和政策制定,往往都带有功利主义倾向。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改革实践中多谋求更符合政绩考核、任期目标或本地区、部门利益的改革措施;又如在所有制问题的争论中,往往只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去探讨。如果以这种标准去理解民营企业发展,那民营企业随时可能被否定,甚至收归国有。我们应该认识到,市场不仅仅是GDP的增长工具,还是人们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途径。市场中的契约、民主和法治精神以及主体独立、权利平等、自由公平等原则要素,既是孕育、养成现代公民社会这一价值共同体的摇篮与土壤,也是公民成为权利与责任结合体、统一体的“民主操练场”,否则,公民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应有尊重,再多的改革措施都不可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因此,当前的深化改革,必须将优先从制度机制上支撑并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作为出发点。
二是培养新利益以突破旧利益的格局。30多年来,中国推进改革的主要策略是“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当前改革的首要阻力是既得利益集团,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然而改革就是对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任何改革没有明确、合理的利益导向,都是难以成功的。因此,为了减少改革的成本与代价,避免改革的停滞不前和难以为继的风险,我们应该为利益格局的调整寻找突破口,即进行增量改革,以培养新的利益生长点,进而克服固有利益弊端。如以创新的制度措施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从而倒逼国有企业的改革;又如当前体制改革困难重重,但上海自贸区的构建,就是突破旧体制规范的束缚,走向体制创新的道路;再如当前党中央决定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不仅有利于市场化改革,而且是对政府职能转变、权利与权力关系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必须注重改革开放的价值排序
当前中国转型社会出现的所谓共识危机,不仅是价值失序导致的社会思想的混乱,而且是国家、社会与个人、集体利益如何实现价值认同的问题。社会学家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将价值观划分为个人取向价值观、集体取向价值观和社会取向价值观,藉此对个人在群体、社会中活动的特点进行分析。因此,价值观从不同的社会角度可划分为各种类型,而且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和具体性,即每一个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价值理念成为人们对事物及行为的意义、效用的评价标准。因而在当前社会变迁中呈现的因利益主体多元化而导致的价值多元化的情境中,对如何均衡与化解价值间的矛盾与冲突的问题,就需要我们根据社会发展和改革实践,作出排序、甄别和取舍,以确立哪些价值作为“优先性的选择”。因为,对于价值原则作主次先后的序列排列,将会直接作用和影响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观念和态度。今天我们强调改革的民主发展序列和价值排序就是为了防止发展的本末倒置。与此同时,我们在价值排序中必须深刻把握两个重要维度。
一是必须注重适应社会现阶段发展的元价值创建。元价值是建立在对世界、人生和社会的终极解释基础上而形成的一套信念、观念和行为准则。[25]元价值是社会整合、维系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缺少元价值,社会成员就会没有方向感。元价值又分为理想性元价值和协调性元价值(对指导实践具有共通目的、共享进步的合理价值)。前者如“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后者则如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等。然而理想性元价值无法长期化解利益关系的不平等和现实的利益矛盾,过度强调反而衬托出了意识形态之虚伪一面。因此,在当前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的阶段,着眼社会现实和调节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社会各群体之间关系的协调性元价值,如“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对社会整合与改革发展更具效力。协调性元价值的创造与构建,应该是通过社会各利益群体充分的表达讨论、协商以及互动互构所形成的。当前,由于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对社会组织的价值迷失以及各阶层群体利益失衡,这不仅使“共建共享”、“共同富裕”价值理念缺乏制度资源的支撑与有效践行,而且在资本逻辑、剩余价值、剥削等思想价值以及一些理想性元价值的作用下,协调性元价值被弱化而造成改革困境。
二是必须正确把握主导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的辩证统一关系。当代伦理学家罗尔斯曾指出,个体价值观念的“重叠共识”思想为多元价值社会的统一性提出了合理的解决图式。这一方面是个体价值观念的“重叠共识”构成主导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作为价值观产生根基的社会存在的统一性及社会生活的整体关联性,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主导价值观的存在;[15]10另一方面是现代多元社会的利益诉求决定了多元价值观的合理性存在,而多元成分之间更多地包含着互补的关系,而非是排斥和冲突。因此,主导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从辩证统一关系而论是多元一体,是一种“应然”与“实然”的关系。两者并非是一种替代和被替代的关系,而是一种引导与被引导的关系。这种可称“一元主导、多元共生”的价值体系构建,应使“一元主导”引领社会思想价值指向,从而形成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兼容共生,和而不同。这也是在推动价值自发走向价值自觉的过程中,积极引导与整合社会价值追求中的个人与群体、现实与理想、传统与现代、物质与精神、功利与非功利等的矛盾关系,从而使社会达成一种广泛的价值共识。
(三)以制度引导、整合社会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
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存在着因利益诉求多样化而激起的价值矛盾与冲突,协调与整合这种矛盾与冲突的关键是政府应具有将其纳入制度化轨道的能力。政治学家马克·沃伦在《民主与信任》中指出:“制度‘代表’和体现着某种价值观,而且为这些价值观的忠诚和向这些价值观的靠拢提供了激励和合理性证明。”[26]经济学家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行为。”[27]当前深化改革,社会公正是协调利益关系的价值取向,而利益均衡与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因此,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维护与创造公共价值,已是当务之急。
当前社会已从利益分化进入“利益博弈”的发展阶段。面对权力市场化与市场权力化的局面,关于公平、公正的利益改革却举步维艰。这里有三个特征:一是在行政权力配置社会资源的状况下,政府成为利益主体;二是各利益主体争取利益能力有强弱、不平衡;三是政策诉求与部分利益主体诉求不一致引发的冲突。这不仅导致利益博弈畸形,而且也引起社会分化扩大和社会风险增长。因此,在当前深化改革中,我们必须针对当前社会利益矛盾凸显的体制和制度等原因,实行利益有效整合与利益结构合理化;以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构建公平、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包括完善的利益分配、表达、保障、冲突调节等各种机制),健全维护与保障社会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制度机制。
当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和谐,达到价值共识,关键是实现利益认同。而要实现利益认同,就必须切实有效地体现公共政策和制度正义,以有效的制度供给与创新去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利益关系格局,进而指导人们的价值选择、创造与实现。戴维·伊斯顿曾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28]因而价值共识不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为了维护与保持社会稳定,就必须真正理解和践行利益与价值的规律和辩证关系。而执政党与政府要维护和创造公共价值,首先,必须从积极推行的公共政策和制度中体现公平正义,并必须不断地在政府和公众互动过程中具体展现。这其中的关键是必须有效体现机会平等、程序公正原则。唯此方能弥补起点不公导致的结果不公,个体努力才有所依附;人们只有在制度预期中才有可能平复社会怨恨和弥合阶层断裂,不同的社会群体才能找到共识。其次,政府要想获得社会信任,就必须适应公共治理环境的发展变化,对政府职能、公共服务理念和能力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创造公共价值。再次,加快市场化改革,以制度生态支撑并促进中产阶层不断壮大。最后,政府只有以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制度绩效,去积极主动地引导、形塑并践行建立在社会利益和谐基础上的公共价值,才会达成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共识。
(四)积极培育公民意识,大力发展社会组织
社会现代化的核心与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而衡量人的现代化的根本标准是现代公民意识和素质。正如威尔·金里卡在《当代政治哲学》中认为:“现代民主制的健康和稳定不仅依赖基本制度的正义,而且依赖于民主制度下公民的素质和态度。”[29]而加尔布雷斯在《好社会》中则指出:一个国家的前途并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公民本身。[30]
公民意识既同推动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进步具有内在深刻的逻辑关联,是走向法治社会的关键性结构要素,又是一种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重要理念。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构建,不仅是公民在长期的市场利益博弈和公共参与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利益共享、理性协商理念以及权利责任、公平正义、民主和法治精神,而且是社会制度调整利益关系并进而成为引导、塑造人们公共意识和行为倾向的一个重要过程。在当前积极培育公民意识的过程中,利益共享是达成共识的物质基础,转变社会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是关键。这正如戈兰·海登曾指出:作为公民价值观的潜在储备席,公民社会必须保持活跃。[31]因为多维度的社会组织网络能提供一个使容忍、参与以及公民道德等个体价值得到滋养的公共生活环境,从而能缓解或抵御个体化社会原子化、碎片化带来的负面效应,有利于促进社会合作、信任并进而培育公共性。正如托克维尔指出:“人类要坚持与发展文明,那就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正比地发展和完善。”[32]因此,只有人们能广泛地、自觉地融合到社会组织的公共生活中,方有可能培育他们自主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意识,而只有公民有了权利和责任意识的价值自觉,中国当下反腐败才会从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制度制约权力”走向更高阶段——以“社会权利制约权力”。
哈贝马斯曾指出:“任何一种政治制度,如果它不抓住合法性,那么就不可能永久地保持住公众忠诚心,这也就是说,就无法永久地保持住它的成员紧紧地跟随它前进。”[33]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因为公众忠诚心和公民意识在程度和功能上是成正比的。因此,我们的执政党必须积极发挥政治智慧和制度想象力,以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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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成璐)
Fresh Thinking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rests and Value in the Transforming Society
SHEN Rui-ying
(SchoolofSociologyandPoliticalScience,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200444,China)
Marxist interests theory not only expounds that the pursuit of interests is the driving force of all social activities and interests relation is the core of all social relations, but also points out that interests relation is the logic starting point of ideological development, the basis of thought and the yardstick of value. At present, the loss of value regulation caused by interests conflicts in China′s transforming society is the biggest social risk and crisis demonstrated in the following main features. Firstly, there is lack of ideological and institutional preparation for the trend of individualization and value pluralism. Secondly, there are still conceptual and ideological obstacles to the reform in the transforming society. Thirdly, there is lack of the principle of opportunity equality and procedural justice, which has become the root cause of social value crisis. Fourthly, newly-rising social groups appear as “sub-healthy”, whose value inclination is severely unbalanced. Then, how to realize value consensus based on interests agreement so as to achieve the goal of common prosperity and harmonious society? The key lies in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first, transcending the mode of single value guidance and establishing the important position of interests guidance; second, emphasizing the value sequenc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ird, coordinating social interests appeal and value orientation; fourth, actively fostering civil awareness and vigorously develop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Marxist interests theory; social value crisis; value inclination; social interests appeal; value consensus
10.3969/j.issn 1007-6522.2015.02.010
2014-08-06
2009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09BZZ15)
沈瑞英(1963- ),女,上海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制度与文化、公共管理与社会政策。
D013
A
1007-6522(2015)02-0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