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的功能与故事
2015-04-02李骞
李骞
小说到底是什么,它有哪些功能,历来见仁见智。评论家根据自己的智慧和审美理念谈自己的观点,那些著名或不著名的小说家则依照创作经验来给小说乱下结论,至于某些手握大权的主编或名编辑,自己从不写小说,也不认真看书学习,却总以为人师的身份教人如何如何写小说。所以自“五四”以来的中国小说,刊物上发表的小说和后来作家出版的文集中的小说文本用面目全非来形容,真是一点也不过分,我的一位学问做得很棒的朋友还以现当代小说文本改编的现象申报了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这不能不说是文坛上的中国特色。
小说或小说的功能是什么呢?众说纷纭。“小”的含义大家都知道,“说”从字形上看是兑现自己的言论的意思,如同《说文解字》所言:“说,释也,从言兑一日谈说。”按照这个意义去理解,小说就是要说出自己想要说的话,解释自己的言论和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所以小说的功能在小说家那里不可能千篇一律,在菲尔丁笔下,小说的功能是讲述一个故事,在福楼拜笔下却是描写一个故事,在穆齐尔看来小说是思考一个故事,在卡夫卡的文本中,小说是创造一个故事。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中国式个人忏悔的百科全书,鲁迅的小说却是对一个民族灵魂的审视和批判。综上所述,小说的功能就是作家用自己独有的故事来表达自己的审美言说,而这个言说不可能与别人的言说雷同。当然,这里指的是那些功成名就的伟大的创造者和构思者。杨莉和她的《我的杀人动机》当不属于此类。
在我的印象里,杨莉是昭通作家群中诗歌写得很出众的女诗人,不过从上世纪末就很少读到她的诗,如今《昭通文学》的编辑突然送来她的一个中篇小说要我写一篇评论,我确实有些诧异。
小说要有故事,不然小说的功能无法体现。作为现实生活表达模式的文学作品,故事是小说通向审美功能的最好桥梁。英国著名小说家爱·摩·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说:“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没有故事就不成为小说了。可见故事是一切小说不可或缺的最高要素。”故事为什么是“小说的基本面”?因为无论是长篇巨制、中短篇小说,还是微型小说,都必然要有一个最基础的框架图,作家必须沿着这个框架模块写下去,这就是通常说的故事线索。这条线索当然是预先设定的,但是也可以根据作家的写作构想临时修改,但无论如何,作家的写作都要按照框架图所指示的线路写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抵达作品的核心审美价值。故事又为什么是“一切小说不可或缺的最高要素”,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小说写作者,写作的最终目的就是写出自己想说的话,这个要说的话里有他对生活、对人生、对世界、对宇宙的审美阐释,而阐释的过程就是小说审美功能的最终完成。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小说的重大功能作过分析,在他看来,以小说特有的方式、特有的逻辑,发现存在的不同方面,小说的功能就圆满完成。小说特有的方式和特有的逻辑又靠什么完成,答案当然是故事。
读完《我的杀人动机》,先说这篇小说的故事。
小说开篇写道:
我动杀人念头是因为一个叫李忠的人。
我曾对着李忠说,我要杀死王大同。李忠不回答我,他无法回答我。因为这话我是对着李忠的骨灰盒说的。李忠死了,死于两个月前一起井下矿车意外事故。他不会回答我了,可我觉得李忠还活着,夜里听见他起夜时两片拖鞋啪嗒啪嗒拍打水泥地的声音,这声音寂寞无比。
杀人是这篇小说故事的“基本面”,而且这个“基本面”由三个人组成,即作品中的少年杀人犯“我”,杀人犯的养父李忠及可能是杀人犯亲生父亲的王大同。小说就是沿着这条故事的基础线索一步一步写下去,直到“我”被生活逼成了真正的杀人犯。李忠最大的愿望是学习很好的儿子不要像自己一样当矿工,而考上大学。但是很遗憾李忠得了绝症,被医生判定只能活半年。李忠想出了一个让儿子继续可以读大学的办法,就是让养子认亲生父亲矿老板王大同,但遭到养子的坚决反对。李忠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制造一个矿难事故,自己撞矿车而死,以为如此养子就会得到一大笔钱,可以维持到大学毕业。但是这个悲惨的运作被王大同识破,只象征性给了两万元钱。为此少年杀人犯去找王大同,但并不是为金钱,而是给养父和生母讨个说法,所以小说的结尾写道:
我看见自己抽出那把藏在衣服里的刀,狠狠朝王大同身上刺去,一刀,两刀,三刀……王大同还来不及招架就倒在地上。血从王大同胸前流出来,从他的手上流过,细细密密地顺着修长白皙的手指淌下来,殷殷的红色映得他的手指更白。王大同捂着胸口,吃力地吐出几个字,为什么?
我说,为李忠。我又说,还有小红。
小说的结尾多了一个人物:小红。小红是杀人者的生母,而这个亲生母亲“我”从来就没有见过,因为“我”生下来十多天小红就投河自尽了。母亲这个概念只是残存在孩子记忆中的一张黑白照片里。这个故事很有意味,儿子替养父和母亲复仇,杀死亲生父亲。杀人者的目的和动机则是小说的“最高要素”,即少年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亲?作品在叙述故事时已经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有一点,少年“我”从小说开篇就似乎很厌恶生父王大同,甚至于当他确认自己是王大同的儿子时,他依旧憎恨。这从少年去见王大同时,他们之间的一段对话便可得到证实。
王大同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心猛地跳了一下。他的目光在男孩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扫来扫去,最后盯着男孩很有骨力的鼻子,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男孩这张脸让他想起了少年时代的自己。王大同的心跳得有些厉害了,他定定神,用食指敲了两下太阳穴若有所思的问道,你是……
我说,我是李忠的儿子?
王大同说,不是给了两万块,你又来做什么?
我说,我不是为钱来。
王大同说,不是为钱还能为什么?
我说,为了十五年前的事。
王大同一下从座位里直起身子两手撑着桌子,问道,十五年前你在哪里?
我说,我是替我父亲李忠问的。
王大同说,什么十五年前十五年后,绕来绕去不就是钱的问题?
我说,不是钱的问题?
王大同说,不是钱,你还能问什么问题?
我说,小红。
王大同抽出一支烟点燃,慢吞吞地说,你小子那点小心思我清楚得很,我就知道你们这些人,又想要钱,又想要面子。你不就想借死人整钱?什么小红小绿的,小红是谁?是发廊小姐?还是毛货街妓女?
王大同的话像一匹火柴瞬间点燃我,我看见自己在一片火焰中拼命挣扎,我看见自己十五岁的身体被熊熊火海围困,我想突围,想逃离,可已经身陷那冲天的火光里。
这一段描述中,读者可以获取很多信息。如王大同在见到少年的第一眼,就感到这个人就是自己少年时代的影子,换言之,王大同已经认出少年就是他和小红的私生子,但王大同并没有因为认出儿子而有丝毫高兴,反而认为这个少年是来闹事要钱的。但少年坚持说不是为了钱,而是为十五年前的小红。当王大同听见小红这个名字后故意装聋作哑,说:“什么小红小绿的,小红是谁?是发廊小姐?还是毛货街妓女?”正是这句话点燃了少年杀人的决心,他为了捍卫母亲的纯洁,亲手杀死了他的生父。如此一来,这篇小说的叙事功能自然就朝着作者预想的方向发展:即在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金钱社会,有的人除了金钱便一无所有,什么道德、伦理、亲情,都已经全部丧失。但有的人为了守护内心的情感不惜举刀杀人。从小说的叙述层面,读者就能悟出小说的价值取向,而无须在叙事的后面去寻求,这或许是这篇小说的优势,但也有可能是缺憾。因为现代小说的叙事是不可复述的,所有小说的功能都隐蔽在叙事的后面,作者不提供任何解释,甚至连暗示都没有,作品的审美价值需要读者自己去寻觅,读者如果在阅读过程中无法破译小说的价值功能,那就只有由评论家去完成。这就是现代小说的叙事内涵所在,而《我的杀人动机》缺少的似乎正是这个。
【责任编辑 杨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