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 食物之谜
2015-04-01唐离
唐离
福尔摩斯迷都知道,这位大侦探身形消瘦,部分因为他的大脑长期处于高速运转状态,还经常靠着咖啡和鸦片来保持清醒。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的脑子一直在德文郡办案,虽然“身体坐在扶手椅中,但我遗憾地发现,在走神的过程中,消耗了两大罐咖啡和难以置信的烟草。”
福尔摩斯最令人熟知的是他那“百分之七溶液”。《四签名》里写道:“歇洛克从壁炉台的角上拿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来。他用白而有劲的长手指装好了精细的针头,卷起了他左臂的衬衫袖口。他沉思地对自己的肌肉发达、留有很多针孔痕迹的胳臂注视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入肉中,推动小小的针心,然后躺在绒面的安乐椅里,满足地喘了一大口气”。这样的动作每天三次。《波西米亚丑闻》里说,“他一个星期服用可卡因,另一个星期又充满了干劲,就这样交替地处于用药物引起的瞌睡状态和他自己那种热烈性格的旺盛精力状态中”。
不过很多时候,福尔摩斯也会享受美食,尤其享受早餐,很多故事的开头都是大侦探坐在早餐桌前,面前是抛光的银质咖啡壶,“一边倒着咖啡一边笑着”,贝克街221b的女管家哈德森太太总是为福尔摩斯和华生准备丰盛的早餐:腰子、鱼蛋烩饭,火腿鸡蛋,甚至还有咖喱鸡。在《黑彼得》中,福尔摩斯邀请一个警察一起吃早餐,抱歉说,“恐怕炒蛋已经凉了。”
虽然享受美食但福尔摩斯绝非老饕,他说自己要的非常简单:几片面包和干净的衣领。因为职业使然,规律的一日三餐与福尔摩斯无缘,时常吃些冷牛肉配上一杯啤酒,或者听装罐头加桃子。像所有的工作狂一样,他最常吃的是三明治,在《珠宝窃贼的踪迹(the trail of a jewel thief)》中,他从餐具柜中切下一片牛肉,塞在两片面包之间随便往口袋里一放,随即开始他的冒险旅程。
福尔摩斯对伦敦街头兜售的食品也不陌生,他的调查要求他和这座世界上最大,最国际化的城市里的三教九流打成一片。当时的街头摊贩贩卖咖啡、柠檬水、姜汁酒、烤山芋、热的豌豆粥、三明治、夹肉派、水果馅饼等。在《波西米亚丑闻》里福尔摩斯化妆成一个马夫,帮助那些马夫梳洗马匹。“他们酬劳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黑啤酒和烈啤酒或新陈两种啤酒各半的混合物)。两烟斗装得满满的板烟丝”。
在办完一桩令人头痛的案件之后,福尔摩斯最热衷于去著名的辛普森滨河餐厅享受一顿丰盛的晚餐。《临终的侦探》、《显贵的主顾》对此都有提及,华生称其为“我们在滨河路上的餐厅”,以伦敦最好的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闻名。华生喜欢在那“静看河堤上川流不息的人群”。
偶尔的,福尔摩斯还会亲自下厨,这是所有故事中最令人舒心的时刻。在《四签名》中,他抱怨华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另一面特长,那就是理家,他邀请苏格兰场的阿萨尔尼·琼斯一起吃晚餐“能够在半小时之内准备好,我准备了生蚝和一对松鸡,还有些特选的白葡萄酒。华生,你不知道,我还是个治家的能手呢。”
也许最好的食物故事是《蓝宝石案》,一颗珍贵的宝石藏在圣诞大肥鹅的肚子里。这故事的背景留给人丰富的想象,整个故事充满温馨的圣诞气息,伦敦的寒冷空气和温暖炉火上滴着油的家禽,家家户户享受烧烤的肥鹅作为圣诞大餐。这让你在想到福尔摩斯的时候,脑海里不是烟斗也不是可卡因,而是肥鹅,冷牛肉、白兰地、浓咖啡还有追捕坏人的激动人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