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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序》和《诗集传》对诗旨理解的不同

2015-03-31张真真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小序朱熹诗集

张真真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毛诗序》和《诗集传》对诗旨理解的不同

张真真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作为《诗经》宋学的集大成之作,朱熹的《诗集传》对《毛诗序》多有批判,突破《毛诗序》“美刺言《诗》”对诗旨的牵强附会,主张“以诗言《诗》”,试图从文本出发探求诗的本义,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诗的本来面目。朱熹虽对序是否合乎诗旨产生怀疑,主张不依序说诗,但在具体释诗过程中存在并未完全废序的现象,带有明显的不彻底性。

《毛诗序》;《诗集传》;诗旨理解

DOI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5.04.015

《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千百年来一直吸引着无数学者不断对它进行解释和研究。对《诗经》的研究经历了汉学、宋学和清学等不同阶段,并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汉学重训诂,宋学重义理,清学重考据。在《诗经》学发展过程中,汉、宋在释《诗》道路上存在很大的分歧,这也是学界争议至今的重要课题。《毛诗序》和《诗集传》分别是汉学和宋学释诗的重要代表,本文将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探求它们对诗旨理解的变化,并揭示其变化的原因,对《毛诗序》和《诗集传》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毛诗序》“美刺言《诗》”

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立“五经博士”,《诗经》被立为官学。研究《诗》的学者很多,并逐渐形成了鲁、齐、韩、毛等不同的学派,各个学派异说纷呈,相互论争,但都没有超出经学的范畴。到了东汉,鲁、齐、韩三家诗逐渐衰落,毛诗一枝独秀,成为说《诗》的权威。《毛诗》置于首篇《关雎》之前的“大序”以及位于各篇之首的“小序”对诗旨的解说已成为权威,从唐至五代基本无异议。

清程廷祚《青溪集》卷二《诗论十三》:“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两端。”这句话概括了汉儒的说《诗》方法。《毛诗序》集中体现了汉儒的说《诗》理论,认为《诗经》305篇都是“美刺”王政的。这种“政教”说影响深远,从汉至唐,研究者都遵循此说。《诗大序》说:“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还主张“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从而发挥“观风俗,知得失”的作用。孔子用“兴观群怨”四个字高度概括了诗的社会功用,汉儒“美刺言《诗》”的方式与之如出一辙,可以说是对孔子儒家诗教观的继承和发展。《毛诗序》的这种释诗方法,完全把《诗经》当成了一部“谏书”。尤其是《国风》中的诗,《毛诗序》大都以“美刺”来解释,而其中大部分都是“刺”诗,“美”诗较少。《小序》把各篇解释为“美”或“刺”,基本上都是指出该诗的政治背景,点明是“美”某人,或“刺”某人。但是这些用“美刺”对诗的解释,并不完全是正确的,其中只有一部分与史实较为符合,还有许多诗的解释,不顾诗的本义,一味牵强附会,许多史实也与诗义或诗产生的时间不符。

(一)符合史实的“美刺”

《国风》中“美刺言《诗》”的数量近百首,但完全符合史实的却并不多。《召南·甘棠·小序》说:“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史记·燕召公世家》记:“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所失职。”[1]215《小序》“美召伯”的说法,与历史史实基本一致,今人也一般认为此诗是一首政治美颂诗。还有《邶风·新台·小序》说:“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伋,宣公之世子。《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与朔。属寿于左公子。”[2]146“事见《春秋传》固无可疑。”[3]149《小序》与《左传》的说法略同。《新台》即是讽刺卫宣公夺子之妻而建新台娶之的卫国政事。自《毛诗序》以来,古今之说并无异议。

以上这些诗《毛诗序》的解说与史实或诗义较为符合,被人所接受,此类诗还有《鄘风·墙有茨》“卫人刺上也”,《鄘风·定之方中》“美卫文公也”等等。这些“美”或“刺”的诗,都是针对上位者的。在上者仁德待下,政治清明,百姓生活富足,则以诗美之。而“刺”的多是那些不仁德甚至昏聩无能的统治者,他们德行有亏,鱼肉百姓,故以诗刺之,讽谏上位者以此为鉴,从而达到“观风俗,知得失”的作用。

(二)牵强附会的“美刺”

《邶风·静女》一诗,本是一首写男女青年幽期密会的情诗。而《小序》说:“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把它定为一首“刺诗”,告诫人们作为君主要重德轻色,女子应当遵守妇道、妇德。然而其中静女与卫君、夫人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无道、无德都很难从诗中看出,与诗义并无直接关系,这显然是《小序》在胡乱附会,歪曲诗意。《卫风·木瓜》是一首男女互相赠答的定情之诗。而《小序》说:“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方玉润以为“辞意决不相类,岂有感人再造之恩,乃仅以果实为喻乎?”[3]188“美齐桓公”之说全系穿凿,是毫无根据的。

《毛诗序》中此类歪曲诗意,对诗牵强附会的“美刺”有很多,除了上述几首外,还有《周南·芣苢》“后妃之美也”、《召南·江有汜》“美媵也”、《召南·野有死麇》“恶无礼也”、《邶风·雄雉》“刺卫宣公也”等等。这类诗大多数是情诗,写的是男女恋爱或婚姻,而《毛诗序》完全不把这些诗当作情诗,而是与一些政治事件牵强地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谏诗”,抹杀掉这些诗情诗的本意,为的是把《诗经》打造成“谏书”,发挥诗的政教作用,所以《毛诗序》中才出现了这么多不符合史实的“美刺”。在《毛诗序》中除了那些明确标明“美刺”的诗外,还有许多诗虽未出现“美刺”的字眼,但仍然表达了美刺之意。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毛诗序》“美刺”的对象大多是统治者,诗歌赞美的是仁德爱民之人,讽刺的则是那些昏庸无道之君。“美刺”言诗不仅是《毛诗序》解诗的重要方法,也是汉代言诗的重要标准,它对于诗旨的解释都是基于政教而发,对国家治乱和人君得失进行褒贬评价,进行政治教化才是主要目的。

二、《诗集传》“以诗言《诗》”

宋代是继汉代以后《诗经》研究的又一个重要阶段,并逐渐形成《诗经》“宋学”。这一时期围绕坚持“汉学”传统与另辟“宋学”新路产生激烈论争。汉儒以“美刺言《诗》”,合于诗本义的很少,而对诗进行牵强附会的较多,有些诗的思想内容甚至被歪曲得面目全非。这种说诗的方法,到了宋代就受到了怀疑和否定,对《毛诗序》的怀疑和否定最为突出。宋代出现了一批主张“废序”的学者,他们认为《序》“美刺言《诗》只是把儒家伦理道德观念注入诗中,却不重视对文本自身的解读,掩盖了诗的本来面目。欧阳修在《诗本义》中首先发难,对《毛诗序》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主张废《序》言诗,从诗的本义出发,还原诗的本来面目。其后南宋郑樵、王质、朱熹等学者也对《诗序》进行批评,主张废《序》。

朱熹的《诗集传》是宋代诗学的集大成之作,集中体现了他对《序》的看法及其《诗》学思想。朱熹并不是一开始就主张废《序》,他最初是尊奉《诗序》的,他说:“某向作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4]2085但后来对《序》产生了怀疑,他曾说过:“某自二十岁时读诗,便觉《小序》无意义。及去了《小序》,只玩味诗词,却又觉得道理贯彻。当初亦尝质问诸乡先生,皆云序不可废,而某之疑终不能释。”[4]2078郑樵作《诗辨妄》,猛攻《诗序》,排斥旧说,倡导声歌之学。[5]362朱熹深受郑樵的影响,认为:“《诗序》实不足信。向见郑渔仲有《诗辨妄》,力诋《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后来仔细看一两篇,因质之《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4]2076朱熹对《诗序》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因此他修正并重新撰写了《诗集传》,自立新说,主张“以诗言《诗》”。

《毛诗序》“美刺言《诗》”,断章摘句,穿凿附会,针对这些弊端,朱熹提出“以诗言《诗》”,要求逐字逐句研读诗句,寻求诗的本义。朱熹认为:“今欲观《诗》,不若置小序旧说,只将元诗虚心熟读,徐徐玩味。候仿佛见个诗人本意,却从此推寻将去,方有感发。”[4]2085总之,“以诗言《诗》”要关注对诗本身的感悟和认识,在弄清字句基础上,熟读本文,把握诗的主题思想。

朱熹“反《序》”的做法和“以诗言《诗》”方法集中体现在《诗集传》中。如《邶风·静女·小序》说:“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诗集传》推翻旧说,一反前人之论,另立新说:“此淫奔期会之诗。”[6]34朱熹尽管斥其为“淫奔者”,但他对诗的情感体验还是正确的,肯定了它是一首描写男女爱情之诗。又如《王风·采葛》,写男女相思。《小序》说:“惧谗也。”朱熹在《诗集传》中则说:“盖淫奔者托以行也。故因以指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6]60尽管朱熹将这些情感真挚,美好动人的爱情诗斥为“淫诗”,但他从诗本身出发来说诗,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诗的本来面目。

三、比较分析《毛诗序》和《诗集传》对诗旨理解的变化

虽然朱熹主张“以诗言《诗》”,对《毛诗序》多有批判和改造,但在具体解诗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矛盾性。《诗集传》对许多诗的解释并未弃《序》,而是从《序》或与《序》说相近。如《邶风·绿衣》,《诗集传》云:“庄姜事见春秋传。此诗无所考,姑从序说。下三篇同。”[6]23《燕燕》《日月》《终风》与《绿衣》之说相同,都是“姑从序说”。《毛诗序》和《诗集传》对诗旨理解的变化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废弃《序》说

《诗集传》中废弃《序》说,另出新解的诗篇大都在“国风”中,尤其是其中的男女爱情之诗。对这类诗《毛诗序》多进行曲解,用“美”或“刺”来解释,掩盖了它们作为情诗的本意。朱熹虽斥其为“淫诗”,但对诗的主旨的理解还是比较准确的。

如《卫风·木瓜·小序》说:“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诗集传》:“言有人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亦疑以为男女相赠之词。”[6]53又如《郑风·狡童·小序》说:“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搜命也。”《诗集传》说:“此亦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言悦己者众,子虽见绝,未至于使我不能餐兮。”[6]68

对这些诗的解说,朱熹《诗集传》废弃了《小序》穿凿附会的“美”或“刺”说,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它们爱情诗的面貌。虽然它们还带着“淫诗”的头衔,但这种新的解说对后代学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开辟了一条新的解诗之路。

(二)存疑之诗

《诗集传》中还有许多诗,朱熹既没有采纳《毛诗序》的说法,也没有给出新的解释,而是“不敢强解”,采取存疑的态度。如《卫风·芄兰·小序》说:“刺惠公也。”《诗集传》说:“此诗不知所谓,不敢强解。”[6]51如《唐风·羔裘·小序》说:“《羔裘》,刺时也。晋人刺其在位不恤其民也。”《诗集传》:“此诗不知所谓,不敢强解。”[6]91

这些存疑之诗的存在,一方面表明朱熹对《毛诗序》怀疑和否定,他不赞同《序》说,故废弃《序》说不言。另一方面,朱熹又不知该如何解说这些诗,无法领悟这些诗的主旨,故不敢强解。这也表明朱熹严谨的治学态度。

(三)承袭《序》说

《诗集传》中除了上述与《序》说完全不同或者存疑的诗,还有一部分诗篇的诗旨几乎没有变化,朱熹直接点明与《序》说相同,从《序》说。

如《邶风·绿衣·小序》说:“卫庄姜伤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诗集传》说:“庄公惑于嬖妾,夫人庄姜贤而失位,故作此诗。”篇末还注明“庄姜事见《春秋传》。此诗无所考,姑从《序》说。”[6]22

这些诗篇,朱熹认为没有具体可考,因而默认了《序》说,可以说《毛诗序》和《诗集传》对这些诗诗旨的理解是相同的。

(四)与《序》说相近

《诗集传》中还有一些诗,虽然没有标明“姑从《序》说”,表述的语言与《序》说也不尽相同,但实际上只是围绕《毛诗序》的旧说进行阐释,或对其进行补充解说,本质上对诗旨的理解与《序》说无异。

如《周南·关雎·小序》说:“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诗集传》说:“周之文王,生有盛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6]2朱熹认为《关雎》位于三百篇之首,有重要的原因。他在篇末注明“孔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愚谓此言为此诗者,得其性情之正,声气之和也。……孔子论诗以关雎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自上世以来,三代兴废,未有不由此者也。”[6]3

由以上分析可见,《诗集传》和《毛诗序》对《关雎》一诗诗旨的理解是相近的,都是用关雎之德来喻后妃之德,进而推及国家政治,赞美文王盛德。此外,还有《摽有梅》《小星》《江有祀》《野有死麕》等诗,《诗集传》虽从文学意义上读出诗中要表达的情感,但最终都又归结到政治教化上,变成妇人勉励君子以行正道的诗了,基本上又依附了《毛诗序》的说法。

四、《毛诗序》和《诗集传》对诗旨理解变化的原因

汉学和宋学在释《诗》道路上发生了很大的分歧,作为汉、宋《诗经》研究领域的代表之作,《毛诗序》和《诗集传》在言《诗》上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对诗旨的理解有很大的分歧,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诗集传》中许多诗篇废《序》言诗,对诗提出新解。二者之所以对诗旨的理解有这么大的不同,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宋代疑经改经蔚然成风,受这种疑辨思潮的影响,宋代许多学者在《诗经》研究方面进行变革,出现了“尊《序》”和“废《序》”激烈论争。作为“废《序》”一派的集大成之作,朱熹的《诗集传》也是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产生的。他认为《诗序》不足信,提出“以诗言《诗》”这种新的释诗方法,从文学角度解读诗的本义,探究诗的本来面目。

第二,朱熹是一位诗人。作为一位诗人,他非常重视诗的文学意义。对诗文学意义的重视,使朱熹可以抛却外在各种因素的束缚,突破“经学”的藩篱,单纯从文学上研究《诗经》,还原诗篇的本义。《毛诗序》则没有把《诗经》当作文学作品来研究,它抛弃了诗的文学本质,专从诗的功用上来解释,使《诗经》成为一部“谏书”。朱熹以诗人的身份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重新解释这些诗,使诗的文学意义重新显现出来,冲破了各种限制,还原《诗经》作为诗的本来面目。

第三,二者释诗角度不同。《诗经》在汉代被奉为经典,汉儒对《诗经》的解释难以冲破“经学”的藩篱,主张经世致用,《毛诗序》正是从“用诗之意”这个角度出发,进行美刺,发挥《诗经》的社会功用。而《诗集传》则是从“作诗之意”着手,阐释《诗经》作为诗歌的本义,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经学”的藩篱,把《诗经》引向文学的道路。

五、朱熹释诗未完废序的原因

从《诗集传》中诗旨与《毛诗序》异同可以看出,朱熹虽然提出了“以诗言《诗》”的方法,从文学角度解诗,但由于受到宋代理学思想的束缚,又不能完全摆脱《毛诗序》的“美刺”说,造成《诗集传》有废《序》不彻底的现象。朱熹之所以在具体解释诗过程中难以完全废《序》,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不管是汉代还是宋代,《诗经》的政教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汉代是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社会,在思想文化方面“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是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思想工具,而《毛诗序》传承的是儒家思想,包含儒家经世致用的观念。因此,《毛诗序》“美刺言《诗》”,强调诗“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教化作用也是必然的。而《诗集传》产生的宋代社会与汉代社会一样,是封建君主专制,朱熹言诗当然不能摆脱这个社会大背景,虽然意识到要从文学的角度“以诗言《诗》”,但却无法背离当时统治阶级各方面的利益需求,他对有些诗的解说仍然追随《毛诗序》的说法,美刺人君,发挥诗的教化作用。朱熹虽然开始从文学这个新的角度来释诗,但他无法完全冲破藩篱,难以完全废《序》。

第二,理学思想盛行。经历唐末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战乱,宋王朝建立之时封建伦理纲常已经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再加上民族矛盾尖锐,内忧外患严重,传统的儒家思想已无法满足需要,统治阶级亟须一种新的思想来维护其统治。在这种状况下,理学思想应运而生。它融合儒、释、道三家于一体,成为宋代的官方哲学。理学在宋代影响深远,对宋代《诗经》的研究,也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而朱熹作为南宋理学大师,他的理学思想也融入了《诗集传》中。对于“国风”中的爱情诗,朱熹虽然从文学角度来理解,废弃了《毛诗序》的说法,读出了这些诗作为爱情诗的本意,但由于受到“存天理,灭人欲”理学思想的影响,他把这些优美的爱情诗斥为“淫诗”。他在理学思想这个框架内对《诗经》进行解说,所以在《诗集传》中就出现了废《序》不彻底的现象。

[1]司马迁.史记卷三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方玉润.诗经原始[M].李先耕,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4]黎靖德.朱子语类[M].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5]洪湛侯.诗经学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2.

[6]朱熹集注.诗集传[M].赵长征,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

[责任编辑:金颖男]

张真真(1991-),女,河南漯河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从事先秦文学研究。

I206

:A

:2095-0063(2015)04-0073-04

: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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