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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大后方酒精糖料问题

2015-03-31赵国壮

社会科学研究 2014年1期

〔摘要〕 酒精糖料问题是指酒精厂方在进购酒精原料糖品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糖品原料不足、糖商与厂商之间的纷争、政府平价之难、开放红糖之争、红糖进购之困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概括起来,前期以糖蜜问题为主,后期以红糖问题为主。该问题从1939年11月糖蜜价格暴涨起一直持续到抗日战争结束,涉及到经济部、财政部、军政部、交通司、川康区食糖专卖局、资源委员会、液体燃料委员会、四联总处等多个部委,其中专卖局及资委会与其关系尤为密切,同时二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该问题。

〔关键词〕 酒精糖料;糖蜜统购委员会;川康区食糖专卖局;糖业统制;液体燃料统制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1-0165-08

①从国内区域糖业史研究成果来看,有关近代四川糖业研究的成果最多,也最为成熟,成为一个研究内陆糖业史及手工行业经济史的典型范例。参见赵国壮《四川沱江流域糖业史研究回顾及思考——兼论糖业史研究的资料问题》,《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2期。

〔基金项目〕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与边疆青年项目“抗战时期大后方糖业统制研究”(12XJC770010);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第一批科研基金培育项目“抗战时期西南地区社会经济调查文献利用研究”(CQKZ20130312)

〔作者简介〕赵国壮,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重庆 400715。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相继沦陷,国际运输路线相继被封锁,汽油进口锐减,液体燃料出现严重不足的局面,直接影响到抗战大局及大后方的社会经济建设。国民政府为保障国防军需及大后方交通运输对液体燃料的需求,实行了“酒精代汽油”办法,促使以生产动力酒精为主的大后方酒精工业迅速崛起。这一时期后方酒精工业生产原料仅有少数取自杂粮,更多的是使用糖类产品,包括液体的糖蜜(漏水),固体的红糖、桔糖,因此,战时酒精工业的崛起、液体燃料的保障,多有赖于四川糖业的厚实基础和大力支持。不过,因战时物价飞涨、糖业自身发展缓慢及酒精工厂数量过多等多种因素,酒精厂方进购原料一事极为困难,形成了旷日持久而又影响颇深的酒精糖料问题。该问题从1939年11月糖蜜价格暴涨起一直持续到抗战结束,涉及到经济部、财政部、军政部、交通司、川康区食糖专卖局、资源委员会、液体燃料委员会、四联总处等多个部委,并横跨制糖工业及酒精工业两个行业,关系到战时国防军需及大后方交通运输对液体燃料的需求,因此,对该问题的剖析,既能有力地论证大后方糖业在抗战中的重要作用,也能从新的视角去分析战时经济统制、液体燃料政策的得失问题。

从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在大后方糖业史方面,近年来论著颇丰,相关研究肯定了糖业在战时的地位和作用,尤其糖业对酒精工业的重要作用,但均未涉及酒精糖料问题,颇为遗憾。①在液体燃料问题方面,学界在有关资源委员会及大后方酒精工业的相关研究中,对酒精糖料问题略有涉及,即在分析大后方酒精工业分布格局的形成及酒精生产原料不足的成因时,肯定了制糖工业与酒精工业之间的关联。但是,这些肯定多集中于酒精工业在战时的地位和作用,而往往忽略了制糖工业在战时的地位及作用,也并未对酒精糖料问题的曲折发展过程、有关各方的处理对策以及该问题对酒精工业的影响等方面予以说明。①在战时经济统制研究方面,近年来成果也颇为丰硕,既有宏观层面的概括性研究,也有微观方面的专题研究,且学界对其评价也由否定居多转为客观具体分析②,酒精糖料问题的处置则横跨糖业统制及液体燃料统制两个领域,既是糖业统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液体燃料统制的重要举措,颇值得对其细致地分析。

①有关资源委员会的论述主要参见郑友揆、程麟荪、张传洪《旧中国的资源委员会——史实与评价(1932-194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薛毅《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郭红娟《资源委员会经济管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后方酒精工业的相关论述参见陈歆文《中国近代化学工业史(1860-1949年)》(第十四、十五两章),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刘春《试论抗战时期四川糖料酒精工业的兴衰》,《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刘萍《抗战时期后方液体燃料工业发展评述》,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5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吴志华《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与战时液体燃料管制1938-1945》,《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2期。

②主要论述参见郑起东《1995-2005:抗日战争时期经济研究述评》,《抗日战争研究》,2008年第3期;李平生《烽火映方舟——抗战时期大后方经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刘殿君《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经济统制》,《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3期;何思瞇《抗战时期的专卖事业1941-1945》,台北:国史馆,1997年;陈雷、戴建兵《统制经济与抗日战争》,《抗日战争研究》,2007年第2期;吴太昌《国民党政府的贸易偿债政策和资源委员会的矿产管制》,《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3期;郑会欣《试析战时贸易统制实施的阶段及其特点》,《民国档案》,2005年第3期;董振平《论抗日战争前期国民党政府食盐官运政策》,《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有鉴于此,本文以地方上保存的相关未刊档案史料为基础,对该问题的形成、发展及相关处置加以简要地梳理及探讨,希冀能对大后方糖业、战时经济统制、液体燃料问题等方面的讨论及研究作一些有益的补充。

一、酒精糖料问题的缘起

酒精的用途较为广泛,既可以用作液体燃料和食用酒原料,又能用于化学、医药及工业制造等方面。抗战爆发后,沿海及中南大部分地区相继沦陷,导致以铁路及航运为主的交通运输体系瘫痪,国防及大后方的运输任务主要由公路上的汽车来承担,“过去我国运输中心之铁道、航运,大率被敌军占领,今日后方军运、民运全赖公路维持”。<sup>〔1〕</sup>

公路运输功能日益突出,致使国内汽油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然而,中国是个贫油国家,战前国内石油自给率只占所需的0.2%〔2〕,石油需求多依赖于进口。战时,随着沿海运输路线相继被封锁,汽油进口锐减,以致汽车燃料供应严重不足,直接影响抗战大局及大后方的社会经济建设,尤其是在“南宁失守及滇缅公路封锁,国际路线相继受阻,汽油来源困难”之后,液体燃料问题极为严重。国民政府虽在玉门等地加紧石油勘探,然而产量很少,且路途遥远,远不敷前线军用所需,是故明令全面实施“酒精代汽油”办法,国防及民用各单位“纷纷采用酒精为汽车燃料”。〔3〕于是,后方公私酒精厂勃兴:国营酒精厂直接由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军政部及交通司等机关创设,如资源委员会所属之资中、四川、泸县、简阳及北泉等酒精厂,军政部之第一、二、三燃料厂,兵工署之第二、二十一、二十三工厂等;民营酒精厂如大成化学公司、上川化学公司等,数量较多,规模较小,多为富裕商人开办。不论国营酒精厂,还是民营酒精厂,出产之酒精均不通过市场交换而直接进入消费领域,“酒精产品向由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分配各军事及交通机关提购,并无普通商业市场”。〔4〕

从1938年大后方第一家采用糖蜜为原料的酒精厂(四川酒精厂)建成,到1942年止,后方各省之酒精厂,无论国营或民营,总计221家,其中四川85家、西康1家、贵州3家、云南3家、广西9家、广东9家、福建11家、湖南21家、江西7家、浙江5家、安徽1家、陕西28家、甘肃7家、湖北1家、河南30家。就全国酒精厂的分布情况来看,四川酒精厂最多,产量也最大,实际产量占全部产量的60%以上<sup>〔5〕</sup>,初步形成了以川省为酒精主要生产基地的后方酒精工业分布格局。战前川省境内并无酒精厂,战时之所以能够迅速地建立起一大批酒精工厂,主要在于川省发达的糖业经济。其一,川省是近代中国的重要产糖省份之一,早在1919年,其糖品产量就已达180万公担(3.6亿斤),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6.7%,且战前一直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sup>〔6〕</sup>;抗战爆发后,广东及福建两个重要产糖区相继沦陷,川省糖业的地位更加突出。其二,战时,液体的糖蜜(漏水)及固体的红糖、桔糖,都成为制造酒精的主要原料。“军务事业浩繁,燃料酒精之需要骤增,后方酒精厂多应时而起,各厂之制造原料悉数取之于制糖之副产品”。<sup>〔7〕</sup>其三,川糖的产销格局决定了省内酒精厂的分布格局,糖品产量也直接影响到酒精工厂的生产数额。根据李尔康、张力田统计,截止到1942年9月,在沱江流域及长江流域,使用糖品原料的酒精厂达36家,按月产量75.05万加仑计算,年需750.5万加仑的糖品原料(因停工及修理等原因,每年计开工10个月),此项原料均取给于沱江流域产糖区,然而,该流域的漏水、桔糖、红糖全部用于制造酒精,仍“尚差2,642,967加仑之原料”,因此,“一般酒精厂均不能发挥最大生产能力,常因原料不济而停工”。<sup>〔8〕</sup>

在战时特殊环境下,糖类产品成为酒精生产的重要原料,后方酒精工业依托糖业经济而勃兴,形成了“酒”糖共生的资源型经济协作发展现象。

二、糖蜜问题与糖蜜统购委员会

酒精糖料问题起因于糖蜜价格的飞涨,在1939年11月至1941年底这一段时间内,酒精糖料问题集中在糖蜜问题上,包括糖蜜价格狂涨、平价之难、糖商抗辩等方面,对此统购会采取了呼吁政府实施统制、平抑糖品价格及行业自律与他律等措施予以应对。

糖蜜,又称漏水,为制造白糖的副产品。战前其用途不大,部分用于糟房酿酒,其价格极其低廉;战时,缘为制造酒精的重要原料而逐步走俏。“在1938年春,本四川(酒精)厂筹设之际,近地糖蜜价格,在每万斤100元左右”。<sup>〔9〕</sup>1939年10月份,“糖蜜市价仅在230-250元间盘旋,迨至11月初不过涨至260、270元,但未达月半,已出300元关,从此逐日飞涨,不可抑止。15日400元,18日430元,19日480元。迄日前20日竟至每万斤500元之高价。本日(21日)乃索价至每万斤600元之巨,是否即此为止,殊难逆规。”<sup>〔10〕</sup>

糖蜜价格在一年多时间内上涨了6倍,每万斤价格由100元涨至600元,并且,涨幅最大时竟然一日一价,在1939年11月的前20日内,糖蜜价格由每万斤260元上涨到600元。糖蜜价格狂涨,首先冲击到酒精厂方的利益。因为战时酒精生产一开始就由政府统制,酒精由政府给价,不得随意上涨,因此形成了酒精成品价格滞后于糖料价格的局面,从而损害到酒精厂方的利益。这可以从资委会所属资中、四川两酒精厂的呈文中看出,“本两厂之出品,则向系受行政院液体管理委员会之统制管理,对成品价格,绝不能如原料价格之轻易随时高涨,夫成品既受低廉售价之统制,而原料则受高价缺货之压迫,是以为两厂前途计,为成品成本计,则两厂非殊及早设法,对原料施以统制管理不可。”<sup>〔11〕</sup>

面对酒精糖料价格飞涨的局面,酒精厂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要求政府出面平抑糖蜜高价,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并不准糖商任意抬高价格。但是,由于经济形势变动不居,物价涨幅过快,制糖成本也随之猛增,因此,糖蜜价格不断上涨,给平价一事增添很大难度,形成“平价之难”。

1940年3月27日,资中酒精厂厂长张季熙、四川酒精厂厂长汤元吉、复兴酒精厂经理周大瑶、军政府酒精厂主任李相峰、四厂联合办事处主任宋君愚等人进行会商,提出“平抑糖蜜价格治标治本各办法”,该办法包括请求政府事项7项,联合自行办理事项5项。请求政府事项为请求四川省政府规定糖蜜价格每万斤不得超过800元;请求政府授权营业税局限制糖蜜自由买卖;请求政府对糖蜜予以统制并限制资内一带新酒精厂的设立;请求提高酒精成品收购价格;请求扶植白糖之生产;请求严惩囤积居奇的糖蜜屯户;请求军政部在购买糖料问题上一致行动。联合自行办理事项为四厂联合请求资内县政府切实奉行省府命令并磋商有效限价办法;请营业税局每5日绘制四厂糖蜜交易情形一次;拟定采购糖蜜办事处原则;4月底前四厂进购糖类价格不得超过每万斤800元的限价;各厂每5日互通糖蜜收购情形一次。<sup>〔12〕</sup>

同年4月24日,四川省政府应上述酒精厂的请求,评定每万市斤糖蜜价格不得超过800元;〔13〕5月16日,“内江谢县长为维持功令,体恤商艰起见,乃提出折衷办法,即规定糖蜜每万市斤,于额定800元外,另由买方津贴卖方加工费300元”;〔14〕11月23日,资中、内江两县县长及有关各方在资委会酒精原料统购委员会资内办事处(详后)开会讨论“糖蜜平价一案”,大会通过“市秤1万斤除原定价格1,100元外,特予增加运输费900元,共合为2,000元”。〔15〕1941年3月,随着新制糖蜜逐步上市,之前出台的六项平抑糖蜜价格执行办法的第一条“原定糖蜜价格(每万市斤1,100元)在民国30年新糖蜜未上市以前为有效期间”〔16〕的规定失去了效力,不得不重新平价。

在短短的一年内,政府出面数次调整糖蜜价格,可见其上涨速度之快及平抑价格之难。同时,对于政府因酒精厂方之请求而实施限价、统制糖蜜办法,制糖商颇为不满,积极进行抗辩,但由于不敢公然违抗政府行政命令,而多将抗辩矛头指向酒精厂方。例如,1940年5月7日,第一区制糖同业公会发布公函,对酒精厂商朦请上峰定价捆买表示强烈不满,声讨酒精“厂方不予便利接受,或接受而多方碍难,或逾期不付价金,或不全付,显然垄断掯难”。<sup>〔17〕</sup>

糖蜜价格蒸蒸日上,为了维持生产起见,资中、四川两厂及复兴酒精厂倡议统制购买,以杜流弊。该三厂于1940年11月1日在联合办事处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资源委员会统购糖蜜委员会资内办事处。该处成立后得到四川省政府的协助,对资内一带所产糖蜜加以统制收购,其具体办法是:1)评价,由有关方面合议,呈请省政府颁布施行;2)控制漏棚,凡漏棚产量及交易均需经办事处之登记及许可;3)缉私,凡商人不遵照上项规定者均予以没收。<sup>〔18〕</sup>

 统购糖蜜委员会最初的办事成效较为显著。自1940年11月1日成立,到1941年12月30日为止,为资委会各厂所代购酒精原料,合计桔糖9,639,770斤,糖蜜25,679,035斤。<sup>〔19〕</sup>是故,泸县、重庆、简阳以及资内一带各公私酒精厂相继请求加入,于是该处于1941年1月31日召开扩大干事会议,邀请军政部第一、二、三厂及泸县、北泉、四川、资中、简阳、复兴、中川、中兴、金川、大成、国防、上川、新中国等10余家酒精厂与会讨论加强统制及供应第一区各酒精厂原料问题。1942年2月,由于财政部在川康地区实行食糖专卖,该处所订办法与政府食糖专卖法令有所抵触,故未能实行,并很快停止统购活动。该处所购原料,除供原有三厂使用外,其余仅供给简阳、泸县、合川、北泉、大成、金川等六厂而已。在此情况下,同年4月,资源委员会设立酒精业务委员会资内办事处,并命令该处接收统购糖蜜委员会资内办事处的一切事宜;1944年11月,该处奉令改组为内江办事处、资中办事处两个办事机构。<sup>〔20〕</sup>

同时,经济部应酒精厂方请求与时势之需要,依照“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规定,于1940年11月与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会商拟定了“酒精制造业管理规则”(共15条),1941年2月20日在四川省内公布实施。从其内容来看,该规则主要从准入条件、行业规范、奖优汰劣等方面来管控酒精工业。<sup>〔21〕</sup>

综观此一阶段的具体情况,酒精糖料问题主要围绕糖蜜问题展开,包括糖蜜价格猛涨、平抑价格之难及糖商抗辩等;在处置方面上,国营酒精厂方在“统购”方面较有成效,而在“平价”方面则很不理想,酒精糖料问题仍持续存在并发展。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在于酒精厂方一味地压低糖蜜价格的自利行为;另一方面,此一阶段物价急剧上涨,促使糖蜜价格陡涨,而政府也始终未能在成品与原料之间形成一个合理波动的价格干预机制。

三、红糖问题与川康区食糖专卖局

随着战事的持续进行,国防及大后方经济建设对酒精的需求量持续增大,酒精产量也随之迅速增加。据统计,战时全川酒精“1940年产量约为400万加仑,1941年产量约为500万加仑,1942年产量约为800万加仑”,<sup>〔22〕</sup>1943年总计720万加仑。<sup>〔23〕</sup>酒精产量的迅速增加,使得对糖品的消耗量也与日俱增。例如,1944年内,沱江流域及重庆等地的酒精厂月需糖蜜2,205,000公斤,红糖或桔糖5,686,000公斤。<sup>〔24〕</sup>如果按照政府核定的酒精生产标准(生产1加仑酒精需用专利桔糖10公斤,或红糖12公斤,或糖蜜16公斤)来计算的话,1940-1943年酒精生产所需的红糖数量分别为0.98亿斤、1.4亿斤、1.92亿斤及1.728亿斤。而据朱吉礼统计,1938-1943年四川省蔗糖产量分别为:1938年259,416,900斤、1939年165,540,000斤、1940年327,330,300斤、1941年220,946,500斤、1942年166,863,400斤及1943年181,729,000斤。<sup>〔25〕</sup>两相比较,可以看出1941年前四川蔗糖产量尚能满足酒精生产需要,但酒精生产所需糖品已在糖品总产量中占据较大比重;而在1942年之后,即使把全部糖品假设为红糖,也不能满足酒精厂的需要,供需不足成为常态。

1942年2月至1944年7月,国民政府在川康区实施食糖专卖政策,由经济部川康区食糖专卖局对川糖的“产制运销”实行“民产、民制、官购、官(商)运、商销”的专卖管理。据食糖专卖政策规定,糖品价格转由食糖专卖局核定、给价;各酒精厂所需糖类原料也由专卖局按照其产能进行配购。为了解决酒精原料问题,1942年国民政府将酒精糖料由糖蜜一种扩展为糖蜜、红糖、桔糖三种,并由川康区食糖专卖局来对三种糖料进行“评价”、“配购”。这样一来,酒精糖料的来源看似日益丰盈,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该问题仍在持续发酵。1943年1月15日,据资内办事处主任顾凌霄给酒精业务委员会常委赵煦雍的呈报来看,糖料问题仍在持续恶化,糖类黑市价额远高于食糖专卖局的核价,糖料进购异常困难。“查目前内江各项糖类价格,均有黑市,每万公斤白糖24万元之谱(专局核价为177,600元),桔糖75,000元左右(核价为69,600元),红糖86,000元左右(核价83,600元),糖蜜52,000元左右(核价36,600元)。近一月来,交易甚稀,因黑市交易买卖双方均感不便”。<sup>〔26〕</sup>

1943年5月17日,食糖专卖局球溪镇业务所球字第113号呈称,“本月16日下午,蔗农聚众计有300余人,武力要求立即开放红糖并提高红糖价格至每千糖可易4石米之标准。其势汹汹,颇为严重,幸经妥言详加解释,并允转请上峰,迅即采取妥善办法,始未发生事端。”在此情况下,5月28日,食糖专卖局“除指令资中分局就近速催资中酒精厂依照准购证配定数量迅速购用,以免发生事端外,相应电请贵处查照,迅赐转饬该厂赶速照购。”〔27〕

红糖之争首先是价格问题,即红糖户不满政府所评定的价格,要求予以加价。6月19日,资中县临时参议会提出解决办法两项,“1)收购红糖务须立即付清价款,并照收购白糖办法只照存量比例收购二成,除给价外,再照中央银行牌告利率给付8个月子金以示体恤而资提倡生产;2)余存红糖请许照章完纳专卖利益后,仍准承销商取售,恢复贸易自由,以便货畅其流,勿使虚耗物资,否则险象环生,无以供给国防工业原料,更使地方元气不易恢复也。”<sup>〔28〕</sup>不过,购料情况依旧不顺畅。6月25日,内江糖蜜统购处代电资中县政府,电称“曾由本处派员携款凭证前往收购,该地糖商咸以核价过低,不肯出售。迭经函请糖专局设法解决,迳无结果。至价款一项按酒精原料分配会议决议仅付完全四成,本处为顾全事实计,或可酌予变更办法,所有贵县参议会请求第一项办法原则上似可同意,其第二项系属糖专局职权,本处未便过问。”<sup>〔29〕</sup>

其次,红糖之争在于开放红糖销售区域诉求。7月3日,川康区食糖专卖局考虑到前订川康各酒精厂所需糖蜜、桔糖、红糖分配办法(1942年11月)施行以来,困难甚多,呈经济部讨论,另订四川省酒精厂购买糖类原料办法。<sup>〔30〕</sup>7月20日,行政院正式备案通过“四川省酒精厂购买糖类原料办法”(共8条)。该办法的核心内容是,简阳、资阳、资中、内江、富顺、泸县及自流井、威远、荣县、纳溪等地所产红糖,东面不得运出隆昌,西面不得运出荣县,南面不得运出泸县、纳溪,北面不得运出简阳,其余各地所产红糖则依法均准予恢复自由交易。不过,桔糖、漏水仍照“川康区各酒精厂所需糖蜜、桔糖、红糖分配办法”的规定予以管制。

然而,该办法实施之初,即遭到糖商及酒精厂商的抵制,食糖专卖局为求切合实际、便利交易进行起见,同意“前次规定之各酒精厂之准购区域,自应重新调整”,但是,由于“距离远近,固有关系,而酒精厂与制糖商之交易沿其旧有之宾主关系,依照惯例而成交,此次因执行管制,给证采购,所指定制商售予指定之酒精厂,不能利用原有之惯例,致成交困难”。有鉴于此,食糖专卖局提出补救办法,即“各酒精厂持证向川康区糖商自由洽购,不受地区限制”。<sup>〔31〕</sup>至此,新旧糖价趋于一致,糖品买卖也恢复自由贸易,糖商可以按第六次核价的统一价格出售新旧糖品,酒精厂方可以持证向川康区糖商自由洽购,开放红糖之争就此而告一段落。

从酒精糖料来看,红糖地位虽仅次于糖蜜,不过因其化糖较难,是故酒精厂商多不愿进购。红糖较白糖、桔糖在夏天又更容易溶化,因此,时值6、7月份,红糖颇不易久存,形成售糖之难与进购之困。

1943年6月22日,有关各方——赵煦雍(资源委员会)、杨公庶(第一区酒精工业同业公会)、周英培(交通部)、季履科(军政部)、邢必信(四联总处)、朱契(财政部)、梁培湘(财政部)、左其鹏(经济部)、郑达生(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彭侍锟(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程大成(财政部)、张柏香(财政部)——在财政部会议室,召开了四川省酒精厂购用糖类原料会议,讨论了内江县长易元明提请的“完全开放或饬酒精厂立即收购,以便商民”;资中球溪河业务所“于月前因封存红糖事宜,致被农民捣毁”;川康食糖专卖局内江分局局长黄清南报称的各酒精厂及食糖专卖承销商均不愿购买红糖,以致“天气炎热,流折损耗甚大”等三个事项,并决定“由四联总处原料购办委员会尽量收购并尽先购红糖”。<sup>〔32〕</sup>

同年8月7日,川康食糖专卖局召集有关各方——王文卿(内江中央信托局)、施有光(四川酒精厂)、顾凌霄(酒精业务委员会资内办事处)、钟震寰(中央工业试验所工作站)、陈翰珍(四川农改所甘蔗改良场)、吴卓(中国炼糖公司)、范培基(内江食糖运销业公会)、张正敬(内江食糖运销业公会)、刘建纯(华农糖厂)、葛天豪(内江中国农民银行)、姚震江(专卖局)、王正笏(专卖局)——在内江召开酒精原料座谈会,再一次讨论了进购红糖之事。<sup>〔33〕</sup>会议首先说明了红糖买卖之困难,“沱江流域酒精原料糖类管制,十县市境内红糖因其化糖较难,酒精厂不愿尽先购买,存量尚存1千万市斤以上,经夏流折甚巨”。接着讨论了内江食糖运销业公会为此递交的提案,并以决议形式,“建议政府提前以合理价格统筹收购分配”。然后,大会针对“各酒精厂购买糖料常因品质有问题与糖商发生争执”一事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食糖专卖局的酒精糖料最低品质提案。该提案规定酒精糖料的最低标准为“红糖、桔糖全糖分以转化糖计算不得少于80%,糖蜜钟度(OBrix)不得低于80度,全糖分以转化糖计算不得少于55%,滥糖比照桔、红糖标准,原水、冰水全糖分以转化糖计算不得少于60%。”最后,又通过了“酒精原料糖料统购分配原则”九项,其中第七项专门规定了进购红糖一事,“各酒精厂所需酒精原料糖类数量,由军政部、财政部、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资源委员会会商配定,交食糖专卖局按月配给,并尽先配给红糖,俟红糖配罄后再行配给桔糖、糖蜜。”<sup>〔34〕</sup>

随着开放红糖之争趋于缓和,进购红糖面临的价格障碍及区域限制问题也得到化解,并且,1943年6月22日及8月7日两次会议均对该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随着该方案的逐步推行,进购红糖之困也就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

纵观此一阶段的具体情况,酒精糖料问题集中于红糖问题,包括开放红糖之争、进购红糖之困等。在应对方面上,川康食糖专卖局采取了免征糖蜜专卖利益、平衡新旧糖价之落差,调处开放红糖之争端、缓和进购红糖之困等一系列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酒精厂方进购糖料,从而保障酒精供应。不过,由于它始终站在酒精厂方的立场上处理该问题,因此,在“评价”及“配购”两端的努力均不理想,该问题并未得到妥善的解决,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

四、统制酒精糖料的影响

酒精糖料问题除了具有旷日持久、涉及多家部委,关系国防军需及大后方交通运输等多个特殊性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酒精工业及制糖工业在战时的发展状况。

战时,糖品因属酒精生产原料而由一般的日常生活用品变为国防军需的战略物资之一,使其成为政府经济统制的重点对象之一。为了保证酒精糖料供应,政府实施了糖业统制政策,干预制糖工业的发展。就糖业统制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统制产能及融资,还是管控价格及食糖专卖,①均与酒精糖料问题有着莫大的关联。改进糖业生产技术及融通糖业资金是政府运用技术及资金手段来干预糖业产能,从而保障市场上糖品供应的手段。实施“蔗糖评价制度”,调处蔗糖(蔗农与糖商)纠纷,不仅是维护蔗乡社会秩序稳定之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糖业生产的必要之举。食糖专卖政策是政府“全面干预”糖业产制运销各个环节的统制之策,该政策在以保证税入为宗旨的同时,也由食糖专卖机关统一对酒精厂所需糖料进行配购、定价。川康区食糖专卖总局局长曹仲植公开声明,食糖专卖政策是国家、糖商及蔗农三方共赢之策:国家方面,食糖专卖增加了国库收入,并保证了酒精原料的生产;糖商方面,政府运用行政力量拓展糖品的销路,利于糖商的运销;蔗农方面,政府加大农贷力度,并给予种蔗指导,从而有助于蔗田的增产。<sup>〔35〕</sup>不过,尽管战时糖业统制与酒精糖料问题有着莫大的关联,战时糖业统制措施亦非全是为了解决酒精糖料问题。1940年之前,酒精糖料问题并不严重,糖蜜数量足够酒精厂使用,且大后方糖品生产在该年内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峰。因此,可以认为,此一阶段,酒精糖料问题并未引起政府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也仅局限于酒精工业内部,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各酒精厂的恶性竞争。“原料供不应求,各厂乃争相竞购,原料价格益形提高,投机者见有利可图,乃利用金融优势,囤积居奇,操纵市场,更使酒精工厂陷于窘境”。<sup>〔36〕</sup>之后,因滇缅公路被封而导致汽油进口更加困难,酒精地位愈发重要,政府开始重视酒精糖料问题,不仅扩大了酒精糖料的种类,也同意四联总处与酒精业务委员会合作购买糖料。然而,较为遗憾的是,食糖专卖政策最大目的是保证税收,并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阻碍了糖业的发展,并进而影响到酒精生产,“专卖机构以专卖收益为重,一味压低糖价,结果,蔗农得不偿失,被迫将蔗田相率改种杂粮,以致产量日渐减少……1942年所产糖原料之总量,再加红糖,最多亦只能维持全部(酒精)工厂3个月之用,今酒精既为国防所切需,而供制酒精之主要原料却远不能配合此种之需要,何况蔗业前途,日趋衰落,来日之危机,实在堪忧”。<sup>〔37〕</sup>

①对战时糖业统制的具体论述,参见赵国壮《从“自由市场”到“统制市场”:近代四川沱江流域糖业研究》,华中师范大学,未刊博士论文,2011年。

因此,我们要动态地看待酒精糖料统制与战时制糖工业的关系。一方面,二者有着密切联系,酒精糖料问题持续存在,不断发酵,引起了政府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这有利于政府政策及资金向制糖工业倾斜,从而推动后方糖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不能过高地看待酒精糖料统制对战时大后方糖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因为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政府在解决酒精糖料问题时一直站在酒精厂方一边,且一味地维护酒精厂方的利益,政府的这种作为有很明显的利益诉求,即保障液体燃料的供应。

政府在应对战时液体燃料不足的问题时,不论是积极进取,还是被动应对,其所付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以被敌封锁之内地,材料、机械、财力空前缺乏,而国内工业界对酒精制造技术多夙所未谙,竟能于短期内完成供应交通燃料之任务,实已超乎原始意料之外”。<sup>〔38〕</sup>

不过,在分析大后方酒精工业时,部分学者从酒精生产原料糖品不足这一角度来看大后方酒精工厂布局不合理,并指出液体燃料统制政策的不完善及其收效不明显。<sup>〔39〕</sup>对此,首先我们要澄清,酒精生产原料糖品不足的问题并不等于酒精糖料问题,它仅是酒精糖料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酒精糖料问题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把这一问题的成因归咎于酒精厂“竞逐一地”的不合理布局及糖品产量的逐年下降,而应动态地、分阶段看待酒精厂生产原料不足问题。在1939年11月至1940年底,仅糖蜜产量就足够各酒精厂生产所需,而出现酒精厂购料困难的实质原因却在于糖蜜价格过高,酒精厂方不愿出高价购买,一味寻求“平价”方法,反而不利于该问题的解决。自1941年以后,酒精生产原料不足,不仅有酒精厂增设过快、糖品产量逐年下降、专卖局分配方法不合理等方面的因素,更应归因于经济大环境的持续紧张致使百物成本高企,以及政府未能在酒精成品与酒精糖料之间形成合理的价格浮动机制。

因此,我们同样有必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待酒精糖料统制与酒精工业之间的关系。酒精糖料问题对于酒精工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生产原料长期不足,制约了酒精厂的生产能力,闲置大批资源;另一方面,该问题长期存在,成为酒精厂方争取政府支持的重要砝码,整个战争期间,政府始终站在酒精厂方一边,一直关照、维护酒精厂方的利益,酒精工业也借机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酒精糖料问题较为复杂,不仅自身包含了诸多问题,还涉及到多个利益群体。尽管该问题在战时一直持续,并未得到彻底的解决,不过,有关各方对该问题的处置仍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战时酒精生产对原料的需求。这些处置举措横跨糖业统制及液体燃料统制两个领域,既是糖业统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液体燃料统制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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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呈报资内一带最近糖蜜市价请鉴核由”〔Z〕.116-117.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2-444.

〔11〕“为呈送收购原料计划请示遵由”(1940年3月6日)〔Z〕.69-73.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148.

〔12〕“为呈报四厂会商结果恳予鉴核施行一案”(1940年4月1日)〔Z〕.246.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13〕“资中县政府公函”(1940年5月21日)〔Z〕.206.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14〕“为会衔呈报会议记录请予核转示遵由”(资中、四川酒精厂)〔Z〕.208-209.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15〕“资内糖蜜评价会议记录(1940年11月23日)”〔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16〕“资内两县糖蜜平价讨论会议记录(1940年6月14日)”〔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17〕“第一区制糖同业公会公函”〔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18〕〔20〕“资委会酒精业务委员会内江办事处业务报告书”(1946年6月18日)〔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资委会酒精业务委员会及办事处全宗〔Z〕.档案号1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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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李光勋.四川省酒精生产近况〔J〕.交通建设:第1卷第4期(1943年4月):17.

〔24〕“关于糖类评价委员会组织章程、战时食糖专卖查验暂行规程(1942.2-1944.7)”〔Z〕.155-156.资阳市雁江区档案馆藏.民国资阳县政府全宗〔Z〕.档案号2-1-695.

〔25〕朱吉礼.四川蔗糖业的危机〔J〕.四川经济季刊:第3卷第1期(1946年1月1日):80.

〔26〕“为呈报最近原料市况及收购糖类困难由祈鉴核示遵由”(1943年1月15日)〔Z〕.71-73.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资委会酒精业务委员会及办事处全宗〔Z〕.档案号10-1-179.

〔27〕“为据资中分局呈报球溪河蔗农聚众请求开放红糖各情,希查照转饬资中酒精厂迅照配定原料糖类数量购用,以免发生事端,并希见复由”(1943年5月28日)〔Z〕.21-23.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资委会酒精业务委员会及办事处全宗〔Z〕.档案号10-1-519.

〔28〕“准电以人心惶恐请改善收购红糖办法以全民命一案电请立予设法救济由”(1943年6月19日)〔Z〕.41-42.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资委会酒精业务委员会及办事处全宗〔Z〕.档案号10-1-519.

〔29〕“为糖专局分配球溪镇红糖由本会资中酒精厂收购一案复请查照办法”(1943年6月25日)〔Z〕.44.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资委会酒精业务委员会及办事处全宗〔Z〕.档案号10-1-519.

〔30〕“财政部川康区食糖专卖局通知”(1943年8月28日)〔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31〕“奉电重新规定填发准购证办法及糖蜜须填发运照始准移运由(1943年7月4日)”〔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32〕“四川省酒精厂购用糖类原料会议记录”〔Z〕.108-110.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2-870.

〔33〕“财政部川康区食糖专卖局公函”(1943年10月9日)〔Z〕.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1-290.

〔34〕“酒精原料糖料统购分配原则”〔Z〕.191.内江市档案馆藏.民国川、陕、黔酒精厂(联)全宗〔Z〕.档案号7-2-870.

〔35〕“关于糖类评价委员会组织章程、战时食糖专卖查验暂行规程(1942.2-1944.7)”〔Z〕.77.资阳市雁江区档案馆藏.民国资阳县政府档全宗〔Z〕.档案号2-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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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郭太炎.四川省近年蔗糖产销概况(下)〔J〕.中国农民银行经济研究所.中农月刊,第7卷第2期(1946年2月28日):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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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丽梅)

社会科学研究 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