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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战略探索

2015-03-31乔海舟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7期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保险产品合作

乔海舟

摘 要:我国在2000年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且近年来老龄化程度愈发严重,要想使这些老年人健康地生活,对他们的长期护理是十分必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为此服务提供经济保障。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尚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现阶段应大力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来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现状。宏观上分析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现状,找出了阻碍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发展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护理保险市场发展问题的办法:必须与护理行业合作。保险公司应将发展战略着眼于以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与护理机构合作,进入护理健康市场,做到保险业与护理健康业的完美衔接,实现两个行业的同步发展,并由此带动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保险产品,护理行业,合作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7-0086-03

一、问题的提出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难题之一。但我国面对老龄化程度的困难却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备的改善,如今的老年人大多比以往任何时候的寿命都要长。要想使这些老年人健康地生活,对他们的长期护理是十分必要的,相应地,需要的总护理费用也会急剧上升。但一方面,我国总体的经济水平还难以支撑这些费用,我国处在一个“未富先老”的状态。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大量出现“四二一”式家庭,使得现在的中年人既要照顾老人,又要照顾自己的子女,还要承担高负荷的工作压力,这使得他们无论从经济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都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为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提供保障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使得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意义重大。

同时,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发展需要。第一,我国的总体经济水平尚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标准。一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无法负担较高的社会保险费,二来地方财政吃紧,债务压力大,如果由政府主导构建社会护理保险体系,会对我国政府及地方政府造成很大的经济财政压力,影响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第二,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地区差异,建立统一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尚不具备其可行性。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极其不均衡,建立统一的社会护理保险体系,会牵扯到社会公平的问题,处理不好的话反过来反而会影响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建立统一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的时机还远不成熟。而商业护理保险采用非强制的手段,可以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自发的调节需求,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地配置养老护理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并优化护理服务的供给,实现保险,护理行业的良性循环。

二、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目前为止,我国商业保险提供了约5款护理保险主险产品与20余款寿险附加护理保险产品,满足了部分人的照料需要。部分主险的大致信息(如下页表1):

从下页表可大致得出我国的商业护理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从保险产品保障范围来讲,责任范围大多还仅限于“后遗症护理”。国外的护理保险责任范围还可以包括“治疗型护理”和“临终关怀型护理”,相比来说,国内护理险的外延还比较小,还无法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为宽泛的保障。

2.从保险赔付形式来讲,国内保险产品仅限于给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作为护理费,不提供具体的护理服务。商业护理保险是一种具备社会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提供护理服务的补偿形式,才使保障内容更加齐全,满足被保险人养老和护理的特殊需求和多方位选择,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从保费费率来讲,国内产品费率偏高。多数产品每年需支付万余元费用,相比之下,2012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仅2万余元出头。在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下,大部分人很难负担起目前的长期护理保险年费支出。

总体来说,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存在着产品同质化的问题。尽管各个保险公司之间的产品不完全相同,但是各个保险公司在产品保险范围、理赔范围等关键要素上的设计差别并不是很大。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应该具有的弹性、灵活性、多样性等方面的优势,暂时还未显现出来。

三、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战略与战略优势

由上文可见,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表面上看,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刚刚起步,缺乏完善的运营模式,缺乏有效的资产管理模式,肯定无法设计出完善的保险产品。但究其根源,长期护理保险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发展与护理行业密不可分,保险公司自身不具备相关护理服务的硬件与人才条件,仅凭保险公司自身很难实现长期护理保险运营与服务一体化,这些问题无法靠时间的积累去解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与护理行业合作,解决护理保险的产业服务链问题,实现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市场的完美衔接。

基于此,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投资、创业等方式,将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相结合,进入护理行业,建立保险业与护理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个合作机制的优势如下:

第一,长期护理保险的供给方与专业的护理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可以很好地避免规避被保险人与护理机构串通产生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使保险人可以很好地避免不必要的额外理赔费用。

第二,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享用何种级别的护理等级,护理机构有医学专家来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送往相应等级的护理院,享受护理服务。这样可以使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赔流程更加精细,很好地控制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营成本。

第三,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医护市场,便是将市场机制带入了医护市场,会间接加快医护市场的改革速度,帮助政府部门调整医护市场结构,促进了医护市场相互的竞争,优胜劣汰,最终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使保险业与医护行业达到相对完美的衔接状态,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四,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与医护机构的联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被保险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被保险人建立档案可以提高医疗护理机构的信用度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接受服务,被保险人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获得更高的生活质量。一个完善的后台系统十分有利于培育健康的护理体系。同时保险公司与医护机构通过对病人个体提供护理服务,为开发新型保险产品积累必要的数据资料。

总之,根据目前国情,政府应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与护理机构建立专业化的合作模式,探索护理机构与长期护理保险的供给方共赢的合作机制。最终目的,就是使商业保险公司全面参与医疗护理服务产业链,有效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效率,之后反哺保险业与医疗护理行业。

四、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1.保险公司深入社区,在社区内实现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一体化。以社区为单位拓展业务有以下几个优势:(1)一方面在社区提供护理相关服务,一方面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宣传,使得居民亲眼见到良好护理服务的同时,也亲眼见到了长期护理保险所带来的好处,减少民众对保险的排斥心理,潜在提升业务绩效。(2)提供服务方式灵活。在社区内提供相关保险服务,根据不同社区护理条件和老人的经济状况,可选择以家庭护理为主,同时结合社区护理站点服务,将发展社区型护理服务达到最充分的效果。(3)营运成本低。社区老年护理服务中,可以尽可能利用退休人员、家庭妇女、其他志愿人员,降低管理成本。

2.商业保险公司可在相关部门许可下,发挥专业优势,适当参与发达地区社会护理保险试点的经办管理。第一,此举措可减轻政府部门营运的负担,减少营运成本。第二,用市场的运营方式可提升护理行业发展活力,促进护理保险制度运行走向“服务更好、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方向。第三,商业保险公司可通过此机会进行自身保险产品的相应宣传,增加民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与了解,让更多有这方面需求的民众予以关注。

此外,商业保险公司有了政府部门的授权,释放出了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信号,可以让护理机构消除疑虑,放心与保险公司展开长期合作,打开与拓宽保险业与护理业的合作渠道。两方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在实践中吸取经验,建立信息共享,收集更多相关客户数据,完善老年(下转116页)(上接87页)健康与护理体系,探索出适合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经营模式。这不但能促进两个行业共同快速发展,也能为日后政府开展社会性护理保险打下坚实的基础。

3.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创业等形式,创建养老,护理一体化的老年社区,将保险嫁接到养老与护理行业。从保险资本的特征来看,由于其资金规模较大,回报要求低而周期又长,相比来说更为适合投资养老地产,也有利于养老地产的灵活经营。对保险业来说,老年社区的建设被认为是延伸寿险与健康险产业链的重要举措。其实,近两年来,国内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先后进军老年社区,可见此项举措被商业保险公司认为是实现保险与相关行业相结合的有效手段。在这一全新的商业模式下,寿险与健康险产品与老年社区有机结合在一起,保险的保障功能和人文关怀属性通过这一模式得以不断延伸。长期护理保险与其他寿险产品“挂钩”老年社区可使保险业焕发新的活力,让民众真正认识到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所带来的益处,从内心深处接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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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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