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婚姻档案 证明房产户主
2015-03-30崔月红
北京档案 2014年12期
崔月红
高女士原籍系外省市人,其丈夫系平谷区某村村民,二人努力打拼多年,在平谷区买了一处楼房,但没想到房产证还未下来,二人就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房产证一时无法办理。
经家人多次调解、劝阻,二人仍坚持离了婚。现高女士想要办理房产证,但房管部门需要高女士提供离婚协议,方能确定房产证的户主应该是谁。可高女士手中的离婚协议是没有盖章的,房管部门不能确定高女士是否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在房管部门的建议下,高女士来到了其婚姻档案所在地——区档案馆。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高女士的情况介绍,很快就为其找到了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并为其复印了离婚协议,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高女士指着离婚协议上房产归属处说:看,离婚协议上明确写着房产归我所有,有了这个证明,我就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了,感谢你们为我提供了这个证明,多谢了!
小小的婚姻档案,不仅证明了房产户主,还实实在在的为民解忧。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档案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