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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法”是权大于法的思维作祟

2015-03-30张玉胜

大众标准化 2015年11期
关键词:汤阴县执法者守法

● 张玉胜

“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网传一段河南汤阴县包工头赵先生全家戴枷讨薪的视频。赵先生称,他向面业集团讨要拖欠的工程款,被当地派出所刑拘17 天,交了3 万保证金。(10 月28 日《京华时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汤阴县精忠派出所所长张宏亮竟然还能喊出“我就是法”的狂妄之言,其唯我独尊和咄咄逼人的傲慢派头,着实让人吃惊不小。联系张宏亮一番高论的上下文语境,人们不难窥测出其背后所折射出的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思维扭曲。

应该说,人们对近年来出自执法者口中的“我就是法”并不陌生。国家行政学院进修部副主任陈炳才去年曾就此公开提出批评:“一些地方官员胆大妄为,欺压百姓,无法无天,无视法律和法规,甚至说出‘我就是法’的狂言,更不怕百姓告状。”人们只是不解,我国《宪法》明明写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为什么总有官员自恃清高、自命不凡,公然凌驾于法律之上、百姓之上?甚至恬不知耻地自诩标榜“我就是法”?他们振振有词和毫无顾忌的十足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透过精忠派出所所长的此番言论,人们或许可以从中明白一二。其一,法律条文是需要“解释”的,而这个“解释权”就在具体的办案人员手里。正如张宏亮所称:“法律是听我说的。”其言下之意就是“我说法律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我说谁违法谁就违法”;其二,法规落实是需要人“执行”的,而这个执法权就在执法者手中。正所谓“我是代表执法的。”其潜台词就是“我想怎么执法就怎么执法”。循着上述思路行事,“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自然就有了顺理成章的缘由,而常遭民众诟病的“选择性执法”也或可由此得解。

法律是神圣的,法治的尊严不容挑战。尊重和敬畏法律,是守法公民的基本素质,更是维系和谐社会公序良俗的根本基础。正如世界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的那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身为执法者,带头崇法守法更是毋庸置疑和责无旁贷的从业底线。“我就是法”显然是敬畏缺失的妄自尊大,希冀以人们对法律威严的敬重实现自己高人一等的权力霸道;而无视法治尊严的随意执法,又如何谈得上公平与正义?

“我就是法”的实质是权大于法,而张宏亮的畸形思维不仅表现于以执法者自居的傲慢专横,更表现在面对位高权重者干预司法时的唯诺与卑怯。“县委田(海涛)书记发话,给他刑拘了,必须给他刑拘了”及“因为是牵扯到派出所所长的政治生命”的言论,活脱出一副媚权丢法、见利忘义的势利嘴脸。

围观“我就是法”的口吐狂言,重在破除权力独大、权大于法的陈腐观念。而要抑制权力滥用、维护法治尊严,不仅需要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依法问责公然藐视、亵渎法律的狂妄之举,更需着力提升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境界,只有强化对执法者公正司法的制度监管与社会监督,“我就是法”之类的愚民、唬民、傲民言论,才会真正失去底气与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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