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构建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的思考

2015-03-29王彩霞

大庆社会科学 2015年2期
关键词:医疗卫生医患伦理

王彩霞,郭 斌,谢 欣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黑龙江 大庆 163319)

·社会建设·

构建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的思考

王彩霞,郭 斌,谢 欣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黑龙江 大庆 163319)

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的缺失,导致了现实的医患冲突。伦理学价值应该跃升为判断医疗卫生绩效乃至医改成功与否的主要指标,否则,医改难以成功,医患关系难以改善。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伦理的社会价值日益凸显,人文性应该是医学发展的终极目标。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标志着人们在追求生命权和健康权利过程中人文关怀意识的觉醒。

科学健康观;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

一、构建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人文性缺失是比较明显的现实问题

医疗卫生事业关乎人的生命与健康,人文性应该是医学发展的最高目标。然而,过去我国市场化医疗卫生商业性强、功利性强,存在比较严重的伦理缺陷。[1]新一轮医改以来,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医患关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我国的医疗卫生已经由完全的市场化向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主办并管控的公益性、事业性、福利性方向发展,增强了伦理性、人文性,但还远远不够。我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虽然已基本形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但交通不发达的贫困村镇卫生服务发展还不平衡,村镇三级医疗网络还不健全,功能薄弱,医疗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医疗技术人员匮乏,保健宣传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管理不善、体制落后,农民缺医少药和病人权利缺失的问题仍比较严重;交通不发达的贫困村镇农民的健康水平偏低,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二)人们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近一个时期以来,人们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这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中呈现出的显著特点。病人在医患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已经由过去的义务主体转向了权利主体,这对整个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伦理是法治的基础,道德使法治成为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GDP、经济指标已不再是医疗卫生、不再是我们社会各行各业衡量发展好坏的唯一标准,伦理的社会价值,包括人文环境和人们的身心健康都已经跃升为判断医疗卫生绩效、医改成功与否乃至整个社会是否健康的主要指标。人文性已经成为医学发展的终极目标,否则,医改难以成功,医患关系难以改善、我们的社会就难以进步和健康发展。构建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体系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医疗卫生秩序、保障国民健康权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强调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意义重大

因为多种因素,人与人处境不同。但是,生命是尊贵的,无论穷富,在哪里都应该受到尊重。人,应该是最终的,且是唯一的目标。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社会对待弱者的态度。构建政府强力参与并负责和管控的、科学和伦理优先的医疗卫生监督体系对于完善我国医疗卫生管理监督机制,解决百姓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最终达到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维护社会公平的伦理目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二、国内外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构建现状

以美国联邦政府为代表的国外医疗卫生服务伦理监督,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立法使医疗卫生服务伦理制度化、法律化;二是设立医疗卫生服务伦理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三是建立医疗卫生服务社会责任伦理监督机制。医疗并不像其他物品任市场摆布,需要政府对其干预。比如,对老人和低收入阶层,采用公共医疗费保障制度,诊疗报酬价格由政府决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医院严重不足的时代,美国还出台了希尔·伯顿法(Hill-BurtonAct,正式名称:医院调查建设法,Hospital SurveyandConstructionActof1946),用政府的财政投入极大地推动医院建设。在英国,有法定的政府监控机构,有皇家医疗学会,有医疗过失监督和国家外部质量保证计划等。在法国,有一种谓之公共医院活动制度,即指24小时急救、妇科、医学教育、研究、预防医学等活动。荷兰医院也是在政府严格的制约下经营。

21世纪初期,随着我国卫生行业市场化倾向日益严重,医患纠纷增多,患者权利意识觉醒,我国颁发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国家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实施手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多项规范医疗行为、调整医患关系的法规,为医疗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更加强调医者的责任,突出患者的权利;但从整体看,尚无科学系统的从伦理的视角构建的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伤医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尽管有政治、社会、经济、法律、道德、患者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根本原因是医疗卫生领域把经济效益放在了第一位,致使相当一部分医者道德素质低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整个医学界敬畏生命、以“仁爱”为核心的医学人文精神缺失。

“实践证明,在现代社会,仅凭医学知识和技术单一层面的方式,是很难圆满解决临床上各种复杂问题的,现代医学越来越需要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医患间的共同的思维与协同作战”[2]。因此,必须把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文化因素、人文修养与法律等学科的知识都融入到现代医学诊治疾病和维护健康之中,把人的健康问题置于社会关系中去理解。为此,国外一位哲人曾明确地断言:医学本质上是人学、社会科学。

三、对构建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的建议与思考

(一)树立科学健康观是构建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体系的前提

科学健康观强调一切社会部门,特别是政府部门所从事的一切工作、一切行为都要以是否对人民健康有益为标准,努力防止和避免工作过程中和工作结果对人民的健康造成危害。[3]科学健康观是实现国民真正健康的科学指导理念。目前,我国全民一直没能建立起一种科学的健康观,固有的传统落后的健康意识一直没能改变。为此,必须从科学的角度重新去认识个体健康和全民健康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国建设中的重要性,全面治理政治、经济、低俗文化等方方面面给国民带来身心健康损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中国人身心健康起来。科学健康观,能够深入到推动经济社会演进的内动力的深度认识之中,能重新设计经济社会,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科学先进、公平正义的经济哲学思维。

(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监督问题

构建政府强力参与并负责和管控的、伦理优先的医疗卫生监督评价体系,对于完善我国医疗卫生管理监督机制,解决百姓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农民病人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最终达到提高我国全社会医疗服务水平、真正实现社会公平的伦理和谐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结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成败得失,存在的问题就是资源分配不公和政府不能承担责任,相当程度上是伦理问题。医疗卫生是对伦理极为敏感的领域,因为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和每一个家庭。为此,生命伦理愈益受到重视、起的作用愈益明显是必然的。然而我们在医疗卫生改革中恰恰欠缺伦理的考量。

(三)构建我国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体系

“深化医改必须优先进行伦理考量并在实施中予以伦理保障,体现政府对公民健康的责任”。[4]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是不同系统组成的系统,核心就是要突出以人民利益和健康为重心、伦理优先的国家社会伦理理念。我国目前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机制缺失,导致医疗卫生行业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行业形象,危害群众利益。

(四)政府要干预控制

世界银行南部非洲局高级经济学家Robert Hecht建议“政府应该为由国家定义的一揽子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及临床治疗,尤其是针对穷人的这类服务提供资金,并应保证广泛而有效地提供一揽子服务”。我国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更需要政府的投入和管制。美国的医疗服务价格,政府也是监管的,新药从研发到最后上市,政府在每一个环节都在监管。政府应直接提供保险为医疗服务买单,比如通过税收,给弱势群体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五)构建原则

1.由政府、行业自律组织等各种监管组织组成专业化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机构,即一支包括医学伦理学者、生命伦理学专家、医务工作者、经济学者、律师、心理学者、社会学者和财务分析师等组成的专家队伍。监督机构必须独立于被监管主体,监督机构本身受相关法律的约束。

2.建立科学的伦理评价监督指标体系和操作措施,伦理规则和内容条理清楚,程序完善,过程透明,伦理监督及时、公平、严格。

3.健全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采购、诊疗、处方、备案等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和卫生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等。严禁“小病大治”,要节约国家卫生资源,减轻患者负担。

4.把医学伦理评价与创建文明单位及对医疗人员的奖惩结合起来,让病人自愿选择就医机构和医生;可以尝试医生按接待病人次数和治愈率分配奖金;职工按工作量和工作效率分配奖金;对医者制定明确而具体的医德守则和公约,以便公开监督,把医德监督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结合起来;建立医德奖励和处罚制度。

5.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医疗卫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增加收费透明度;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6.多层面构建伦理评价监督体系。宏观上政府伦理监督是主体,保障公民健康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微观伦理评价监督包括静态伦理评价监督和动态伦理评价监督;静态伦理评价监督包括对公共卫生、健康产品安全、医疗机构及专业人员、国境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评价监督;动态伦理评价监督包括对医疗服务机构、专业人员、药品等的准入、服务的标准、产品的质量、交易价格及交易行为等评价监督以及公共补贴评价监督;医患沟通评价监督包括不分配利润评价监督;资源分配伦理评价监督等。此外,还可进行医疗卫生行业内向度评价监督和外向度评价监督。

总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着眼全局构建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适合我国不发达地区医疗卫生状况、科学系统、规范合理、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王彩霞.医患沟通[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3:5-15.

[2]吉爱军.探讨良好医患沟通的伦理基础[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3,36(1):67-68.

[3]李恩昌,王多劳.论科学健康观[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2):34-38.

[4]刘博,王彩霞,王海臣.论科学健康观在现代医患沟通中的积极作用[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4(27).

注:课题组其他成员:于群、张君、刘博、张槊、鲍作臣、张秀花

〔责任编辑:卫宇坤〕

R052

A

1002-2341(2015)02-0073-03

2015-03-15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贫困乡村病人权利缺失调查与分析的医疗卫生社会责任伦理评价监督体系构建”,项目编号:12D090

王彩霞(1959-),女,黑龙江牡丹江人,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医学伦理学和医学人文学研究。

猜你喜欢

医疗卫生医患伦理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为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京津冀医疗卫生合作之路
京津冀医疗卫生大联合
一句“咱妈的病”让医患成为一家
解开医患千千结
分级诊疗 医患各自怎么看?
医患矛盾再会诊
医改莫忘构建伦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