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辅导员在高校资助工作中的两难处境
2015-03-29林淑玉
林淑玉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颁布以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资助政策,完善资助体系,在制度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各级高校也始终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资助工作的公平与实效,然而在新的时代环境之下,资助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作为具体落实此项工作的高校辅导员在资助公平和保护受资助人隐私,帮扶生活和助其自强,直面苦难与转变观念方面都存在难处。因此,资助工作需要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制度支持,也需要观念进步和思想教育的有力支撑,这样受助者才能思谋进取、借力发展、直面生活、懂得回馈、身心俱健。
一、“公平”与“隐私”——“贫困资格”认定之难
贫困资格认定是高校资助政策落实的基础,作为高校辅导员,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组织好困难学生的申请和认定工作是彰显其职业特性,检验其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保证教育公平、影响学生公正认识的重要举措,因此公平公正,资助准确是辅导员落实资助政策的首要准则。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势必要求避免辅导员“一言堂”的作法,辅导员应了解学生实际生活消费,结合有条件的家访,来辨别学生申请材料真伪,进一步确定学生困难等级和资助方式。如果这样做,就很难避免对困难学生私人信息的扩散,因此怎样处理“公平”与“隐私”的关系,怎样做好困难资格与等级认定的工作,对于辅导员而言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高校各个部门与辅导员一起不断探索、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的工作。
目前,国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资助已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减、免”为主体,辅助于“新生绿色通道”、学校爱心基金、企业或个人的部分捐赠等方式的资助体系。这种资助体系形成后,因贫困而失学的高校大学生人数大大降低,甚至在部分地区出现了资助过量,困难资格申请不足,以助为奖的情况,导致助学金申请可能存在情况不实、普通家庭学生广开困难证明扎堆申请的现象,从而给公平认定贫困资格带来一定困难,也使得学生对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关注度升高。在这种情势之下,许多学校评定助学金时都有一个固定程序,即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把关、学院审定、学校审批的固定模式,在此过程中,由辅导员负责组织把关的班级评议就会成为困难资格认定的关键一步。很多时候为了保证助学机会能真正落实到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手中,班级评议会选取由班级主要班委、宿舍舍长、普通同学为代表的评议小组对于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资料、现实生活表现、消费情况等问题进行评议,在此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学生家庭情况等隐私信息,尽管辅导员多次强调保护隐私,但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信息扩散的现象。加之,每次评定完成之后都须书面公示,且对公示出现异议的同学必须做好详细解释工作,贫困资格认定又须每年评定一次,进行评定的人员在四年当中也会有所更新,这样就造成很多困难学生的隐私通过不同途径泄露出去。
保护好困难学生的隐私,使其在承担生活压力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精神压力是高校资助育人的显著目的,然而在国家缺少直接相关保护困难学生法律条款的背景下,在高校资助体系还未发展到一个足够人性化的阶段之前,在社会嫌贫爱富的庸俗价值观还没有在大学生群体中真正被扭转之前,辅导员从事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时,就不得不进入到“维护公平”与“保护隐私”难以兼顾的两难境地。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有一些高校在积极探索路径,采用“隐形资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早在2004年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处联合学校网络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处等部门根据学生一卡通的消费情况来确定困难学生人群。如有学生每月在校内食堂用餐60次以上、消费总额在150元以下,无需学生申请,学生处便会各个核实情况,并在账户中直接补助。[2]这种资助方式虽不一定能保证绝对公正,但是从真实了解学生生活和有利保护学生隐私两方面来看,可以说是两全其美了。由此可见,对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方式需要学校各部门、社会各个方面相互配合、不避辛劳才有可能进一步完善,仅仅将此工作寄希望于辅导员工作方式的改善是不现实的。
二、“扶贫”与“助心”——实处育人之难
据200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布的《中国贫困高考生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北京高校中,有60%贫困生对自己的经济状况“羞愧难当”;22.5%的贫困生感觉自卑,回避自己的处境,拒绝同情。多数贫困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人际关系封闭,40%的贫困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低,更有甚者对社会持有极端观点。[3]可见,尽管国家对于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日趋完善,但现实的情况是“扶贫”容易,“助心”难,辅导员在落实资助工作时,更应该注重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将资助育人、扶助成长落到实处。
高校资助的现实情况是,贷大于助,助大于勤,物质扶助方式多样,就业指导和心理教育不足,这就导致办理助学贷款缓解生活压力的困难生缺少紧迫观念与感恩意识;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寄希望于更多补助同时也怀着相当的心理压力;勤工助学岗位少且资助力度小,使得很多困难学生宁愿选择校外兼职,而对助学岗位热情较低,学生金钱观功利观强,责任意识弱;另外,就业技能不足、压力过大使得很多大四经济困难毕业生成为心理问题多发群体。因此,资助工作必须“扶贫”与“助心”相结合才能取得实效,而这一点也是资助工作的难处所在。家庭的长期贫困,使得很多学生在衣着打扮、消费方式、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等方面与普通家庭和优越家庭成长起来的学生存在不同,而现在的大学生受“金钱至上”、“关系社会”等负面价值理念的冲击和影响,使得许多困难学生在摆正心态、正视困境方面困难加剧,如若没有从实处解决其心理困境的方法,则物质资助的效果将大打折扣。负面价值理念的影响给落实资助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辅导员提出了挑战。
“以劳代助”正视贫穷;“以业带学”提升技能;“以群正风”互助成长是辅导员从事资助工作的重点。“以劳代助”,用自己的劳动换取足够的生活费用来部分取代无偿资助,树立“劳有所得,坦荡生活”的理念,让困难学生真正正视困境,勇于用自己诚实的劳动改变困境,虽然辛苦但不必去接受同情,而学校和辅导员应该做的,只是提供更多勤工助学的岗位,提高助学岗位的待遇,提出正常的岗位要求和保证勤工学生的权益。当资助工作成为一种正常的劳动风气之后,困难学生的心理压力也会自然地降低。“以业带学”即从入学之初就建立针对困难学生的专门就业指导课程和针对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的培训工作,通过就业方向的引导、励志人生的教育、就业技能的提升和从业观念的转变,切实带动困难学生的学业进步和能力提升,为将来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辅导员等坚持好此项工作,将是对困难学生最切实的帮助。“以群正风”互助成长,即在就业指导过程中,加强对困难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在群体内部形成积极乐观、勇对困境的风气,通过群体的力量来带动个体的发展,同时也在全体学生中间加强责任意识和正确价值观念的教育引导,争取在整个学校形成劳动光荣、自立自尊、人人平等的良性氛围,充分发挥好环境育人的作用,做好实处育人的工作。
三、“苦难”与“自尊”——理念转变之难
在2009至2013年中国电影华表奖10部优秀少儿影片中,有四部是以苦难叙事为主题的作品,可见“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也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4]正视物质世界的困苦,展现集体苦难的年代,叙写精神孤独的童年,苦难教育对儿童世界尚且是不可或缺的主题,那在当今的高校教育中缘何会因顾及所谓的“自尊”而逐渐消失呢?在今天高校德育建设和资助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苦难教育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而造成这种遗憾的原因大致有两点:一、苦难的时代新特征未被充分重视;二、直接的苦难教育被异化。
新的时代前提之下,包括贫困生在内的大学生群体在物质方面的匮乏很少急迫到食不果腹的地步,加之国家政府的资助力度加大、学生兼职就业机会增多,使得物质贫乏的传统苦难特征弱化。90后大学生独生子女众多,即使是贫困家庭的孩子也几乎在全面的呵护中长大,对生活的困苦缺少理性深刻的理解,自尊心脆弱,回避处境,这就导致了传统意义上苦难的式微。而新出现的,带有明显时代特征的“新型苦难”如经济贫困造成的心理障碍;消费脱节导致的较为偏激的“金钱”和社会观念;网络时代影响下的封闭型社交人格以及家庭变故或人际关系破裂导致的扭曲心理都是值得关注和引导的,而这些特征却因其更加隐性而未受到充分的重视。另外,在大学教育中,以具体实例为基础的、有针对性面对困难学生的直接的苦难教育因照顾其“脆弱”的自尊而被异化为普遍性的责任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而这些教育因其遮遮掩掩、不切合实际,在引导大学生真正面对自我苦难方面的效果是十分有限的。
作为高校辅导员,面对“苦难缺失”、“自尊过量”的现代校园,有意识的将苦难教育落实到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中,帮助困难学生从根本上认识到苦难的寻常性,摆正心态,正视自我,在加深人生认识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行动中,树立真正自尊自强的生命认知和价值理念。同时,辅导员也应转变观念,针对新型苦难的特征,在困难学生之外,开展普遍的直接的苦难教育,树立困难励志的典型,鼓励自我故事的分享,成立困难帮扶社团,在整个校园中形成直面人生、笑对苦难的向上氛围,从精神上强大自身,自助互助。
尽管辅导员在“公平”与“隐私”的权衡、“扶贫”与“助心”的落实和“苦难”与“自尊”的观念转变中都存在两难处境,但辅导员并非束手无策。相信在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的一齐努力下,定能探索出更加切实而人性的资助方式,形成动态而优良的育人环境,匡正大学风气,践行大学精神。
[1]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Z].(中发2006]24号).
[2]刘梦青.论高校“贫困生资助”与隐私权保护[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7).
[3]韩莉.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9,(3).
[4]曹文轩.青铜葵花·代后记[M].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