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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信息

2015-03-29

大庆社会科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宪法诚信

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党法同国法的关系进行了新阐释,肯定了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显示出以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决定》明确了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同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从政治决断的高度,理顺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成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总指南、总方针。

治国先治党,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不必可少的前提。实现依法治党,既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更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是因为,法律法规是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而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党的奋斗目标和所肩负的使命,决定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必须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党法不能超出国法之上,但党法必须比国法更为严格和详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让全社会获得尊法、守法、用法的标杆,激发起对法治的信心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

摘自《人民网》2014年11月29日

诚信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社会基础

诚信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诚信的本质是社会成员在面对复杂的社会不确定时,体现出的对社会成员及社会制度的稳定预期和依赖。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社会基础。社会秩序的形成、社会合作的推进以及社会风险的化解,都与诚信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诚信首先是社会秩序的根本。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首先是基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对安全和稳定的需要。其次,诚信是社会生活的基本事实,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一般功能,诚信的枯竭将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诚信也是社会合作的动力。合作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不同个体或团体之间自觉地采取相互配合的方式,以实现其目的的行为。社会作为群体生活的场域,是从合作开始的。诚信还是理性交换的基础,促进了社会交往的有效性,诚信的缺位将导致社会合作的停滞。

诚信建设的途径主要表现为信用体系的不断细化与健全,实际上就是通过把与诚信建设有关的社会文化、制度、工具等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并通过教育、鼓励和惩罚等多种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使人们自觉地选择诚信,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可以通过信用信息传导系统的运转,将社会各类主体的信用状况予以采集、加工、评级、披露、奖惩等,进而形成完备的信用记录。

摘自《宁夏新闻网》2014年12月3日

开启依法治国议题的意义

在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支持下,习近平发起了极其强硬的反腐运动。中纪委在2013年共查处了17.2万件贪腐案,并对18.2万名官员进行了调查,创下30年之最。截至2014年10月,有55名省部级官员在反腐中落马,包括7名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以及一名中纪委委员。在进一步的反腐行动中,习近平拿下了两名重量级官员: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中央军委前副主席徐才厚。

这些举措极大鼓舞了民众的信心并赢得了支持,强化了习近平作为果断的领导人的形象。尽管强势的反腐已让官员的行为有所收敛,但这样有力的行动也有疏远官僚阶层和得罪垄断行业特殊利益集团的风险。

虽然反腐斗争短期内约束了官员的违法行为,但另一种风险是:反腐败的努力是否会代替让中国从根本上转向良治的、系统的司法和政治改革。中国领导人显然意识到了这些挑战。王岐山曾明确表示,当前的反腐“以治标为主,并非治本”,但能“为治本赢得时间”。在此之际,以习近平为首的领导层非常及时地在2014年10月底召开了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这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历史上首次聚焦法治进程。

未来几年,不仅中国法治建设的议题将会有更深入的探讨,也将是中国政治进程的考验期。我们将会看到长达一个世纪对法治社会的求索能否找到更有效的方式,从而在历史的紧要关头造福于中国。世界也将持续关注,“把权力关在法律的笼子里”能否在中国真正实现,从而让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向前迈进一大步。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总第685期2014年12月4日

依法治国对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经济日报讯(记者 李佳霖)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主办的“法治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上,经济界人士热议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与会代表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一方面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红利;另一方面也对民营企业规范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四中全会《决定》亮点纷呈。辜胜阻表示,《决定》提出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形成依法治国方略的“升级版”;提出要依宪治国,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强调要防止诉讼受地方化和行政化影响,增强司法体制独立性和公正性;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享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和机制;科学界定了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的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认为,依法治国对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庄聪生表示,相当一部分企业主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无视法律约束,不信法、不守法的问题依然突出。同时,不少企业家遭遇法律问题时不愿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在法律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的情况下,有的企业踩红线、打擦边球,今后肯定是行不通的。随着我国法治时代的到来,民企要依法依规,有节有度,光明磊落,走‘前门’,干正事,不走歪门邪道。从长远来看,守法对企业是最安全、成本最低、最有效的保护。”

摘自《中国经济网》(北京)2014年11月25日

依法治国基本概述

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摘自《搜狗百科词条》2014年12月

依法治国主要核心

依法治国虽然只有四个字,却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成,包含有丰富的内容。在这一整套的庞大体系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胡锦涛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是因为,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民主政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也有法律,但是不能够称之为法治社会,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不是民主社会。有了民主,法治社会才得以建立。一旦抽掉民主这块基石,法治的大厦将会不复存在。民主这个法治社会的基石,是依赖于宪法来维护的。宪法之所以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法律中的法律”,是因为宪法直接捍卫着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捍卫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没有宪法,民主的事实无以得到法律的确认;没有宪法,各项基本民主制度的建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等等,无法得到实现。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法治国家的根本标准,在于是否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宪法能够实实在在发挥作用的国家,就是宪政国家,也就是法治国家。

摘自《应届毕业生网》2014年10月23日

十八届四次全体会映射着“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这届全会主题聚焦依法治国,是首次以此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一届选择依法治国为主题,反映出执政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依法治国是保证改革能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为何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条道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以党代政”,也不同于北欧国家推行的“民主社会主义”,它坚持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原则,并且将“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因此,从“法治社会主义”的意义上来看,即将举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注入新的活力,使得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孜孜以求的社会主义事业焕发生机。这一“决定”的通过,必将全面推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治精神的润育下更加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实际,也会从理论上高举起“法治社会主义”大旗,引领人类社会制度文明的新发展。

当出现违法现象时,依法治之成为共识和行动。当人们解决问题办事情时,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诚然,我们知道这样的状态还很难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把法治导入良性循环,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这个轨道上不断向上攀升。四中全会就是这样一个重大的导入机制,它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质量,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

摘自《中国浙江网》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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