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情信息传播机制研究
2015-03-29毕雪梅欧阳春江苏省地震局南京210046
毕雪梅 欧阳春(江苏省地震局,南京 210046)
地震灾情信息传播机制研究
毕雪梅 欧阳春
(江苏省地震局,南京 210046)
信息的快速收集、分析和研判是应急处置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因素,特别是对于应急响应时间非常短、震后信息极度缺乏的黑箱期的应急处置,前期信息量的丰富性和准确性与否,直接决定了应急指挥的成败。为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本文对震后灾情信息传播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今后为“有力、有序、有效”的应急指挥部署,提供信息支持保障。
研究采用对比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分析了2007年以来21个国内外破坏严重、及有重大影响的地震案例资料,其中国内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8个,国外8.0级以上地震3个,国外地震案例分别为:尼泊尔8.0级地震、日本3•11大地震、日本小笠原8.0级地震。在这些案例中,重点分析了震后地震系统、新闻媒体、政府及有关部门、军队、社会组织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与灾情及相关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参考研究了国内外关于海啸、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系统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等的法律法规等资料。
地震谣言往往会在短期内引起较大的恐慌,继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2007年8月,“广东湛江大暴雨要引发地震”的谣言四处流传,引起当地群众恐慌。发现这一情况后,湛江市地震局、广东省气象局利用短信应急服务平台,在3个小时内,向湛江140万手机用户发送280万条短信。此次地震谣言事件中,官方权威部门及时有效地辟谣,稳定了民心,维护了社会稳定。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美国管理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德认为,“使用少量的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是现代政府灾害管理的主要方式和目的。震后的救灾行为,是被动的、回应性的;而最有效的管理模式应该是更关注地震应急准备、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其中,地震灾情信息传播系统的构建和完善是实现主动减灾的有效手段之一。
通过对地震案例研究发现,目前我国的地震灾害信息传播机制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为:①灾情快速获取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不够完备;②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灾情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积极作用未得到充分利用;③信息传播系统中政府、部门间的共享机制亟待加强;④对媒体机构的灾情数据收集、处理和研判等功能相对较弱;⑤地震系统基层灾情信息传播渠道急需丰富等。
对比分析国内外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机制发现,成功、高效的信息传播机制的特点是:健全的灾害预警机制;发达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备的灾害管理法律;制度化的科研、教育、培训及其他保障等。其中,信息系统是灾害预警系统的核心,信息沟通机制是灾害响应的前提条件和过程保障。如果没有一整套有关信息来源、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发布、信息传播的途径,所有的应急指挥决策和行动都无从谈起。而信息来源、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发布、信息传播、信息接收,这些又同时对应着新闻传播学研究的传播者、传播媒介、受众、传播渠道、传播效果研究等领域。
为提升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使地震应急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政府、社会和民众,本研究建议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完善我国地震灾情信息管理、决策与评估系统的建设;②加强大众传媒灾情信息搜集职能;③完善地震灾情信息内部及外部的识别和诊断机制;④发展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地震灾情信息获取与研判技术;⑤加快地震灾情信息化平台建设;⑥健全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⑦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科学及时地发布地震灾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