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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利他行为促进艺术类高校德育提高

2015-03-29牛宇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利他行为艺术类高校学生

牛 宇 (云南艺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云南昆明6505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679(2015)05-0069-04

收稿日期:2015-03-13

作者简介:牛 宇(1983-),女,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Cultivating altruistic behavior to improve the moral education in art colleges

NIU Yu

(Dept.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Yunnan Arts College,Kunming 150050,China)

Abstract:Art colleges take the important mission for the society to develop the excellent talents of both moral and artistry.Moral is for the first,and art for the basic.Altruistic behavior of college students is an important moral character of the social behavior of college students.The cultivation of altruistic behavior is an important starting point for the moral education in art colleges.It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promoting moral education,especially in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moral education.It also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well-off society.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auses of altruistic behavior of students in art colleges,discusses the moral education effect,and makes some research on how to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Key words: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art students;altruism;cultivation

根据1999年《中国百科全书》对altruism词条从哲学层面的定义,altruism即利他主义,是一种形式上与利己主义相对立的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 [1]。利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助人为乐的亲社会行为。助人者的目的只是单纯的使他人得益,而不是为了获得物质或社会的奖励。换句话说,利他行为是不图任何回报的、无偿的助人行为。

1 艺术类高校学生利他行为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切有理想有抱负的文艺工作者,都要做到德艺双馨,积极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2]。目前,我国正处于机遇与挑战、希望与危机并存的历史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速,当代大学生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也日趋多元化,无论是行为习惯、心理状态还是思维方式、生活态度乃至价值观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价值观方面,信念淡漠,奋斗目标不明确,缺乏远大理想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以赚钱得利为目的,只向“钱”看,不顾职业道德与良心操守,受到一些错误人生观(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悲观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的影响;在行为方面,普遍存在一种“过客心理”,对待生活持观望的消极态度 [3]。当前已有的关于大学生利他行为的研究表明,当代大学生利己与利他观念倒置,利他行为弱化现象呈上升趋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己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艺术类高校学生具有相对其他专业学生特殊的个性,使得这一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究其原因,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文化素养和人文素质的欠缺导致利他行为的弱化

艺术类高校学生重视专业技能训练,轻视文化素养和人文素质的提升。现行的高考制度决定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是以专业特长加试为基础,并综合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由于艺术类院校在选择学生时普遍强调专业成绩,对文化成绩的要求相对较低,所以,艺术类考生文化基础相对其他专业考生相对薄弱。较低的文化水平及人文素养使很多艺术类高校学生思辨能力不强,思想认识易出现偏差,自我评价常常脱离客观现实,少数学生社会公德意识淡薄。

1.2 “自我中心观”导致利他行为的缺失

艺术类高校学生往往强调特立独行的个性化特征。对艺术类高校学生而言,有个性的作品才更能彰显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艺术类高校学生个性张扬、要求创新,强调个人兴趣爱好的发展,注重自身与他人的区别度,不轻易被周围个体所改变。但如果在强调个性的同时,过多的关注自我,就会形成自由散漫,集体意识淡薄,缺乏团队精神,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个性,进而滋生以自我为中心,以实现个人目的和价值为取向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

1.3 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剧对利他行为的冲击

市场经济改变了人们的传统观念,长期被禁锢的个性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满足物质欲望和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变得正当且合乎情理。艺术类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多,实践活动能力强,因此也更容易被社会上一些不良价值观念影响和侵蚀。一方面,他们积极追求上进,强烈渴望有更多的实现自我的机会,另一方面这样的强烈愿望又可能会使部分艺术类高校学生因此坠入追求名利的漩涡。激烈的社会竞争和行业竞争促使他们更多的关注自身而更少的关注他人,这就使其在面对现实和理想时产生困惑感。

2 利他行为在艺术类高校德育过程中的功效分析

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人们精神需求的不断提升,艺术的生产与消费成为了社会大众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类高校承担着为社会培养德艺兼备人才的重要使命,利他行为的培养,作为艺术类高校德育工作重要切入点,在推动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实效性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1 艺术类高校学生的利他行为有助于加强自我社会认知,实现人格完善

人格心理学理论创始人阿德勒指出:“健康人格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是社会情感,即一种对自己同胞的兄弟般的感情。” [4]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利他行为的实践,会使人在践行利他行为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水平,提高觉悟及自我社会角色认知的健康发展。艺术类高校学生在做出利他行为后,通过他人和社会的反馈评价,一方面感知自己的社会价值,提高了自我效能感;另一方面对自我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予以正面的肯定,增强了自信心,促进自我社会认知角色的发展,增强个体的利他性,实现人格完善。

2.2 艺术类高校学生的利他行为有助于建立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人的交往中,正因为存在着双方相对独立的“利他行为”,才形成了互助互利、团结友爱、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艺术类高校学生经常性的利他行为可以增强其正向的情感体验,不仅能够克服自卑、孤僻、嫉妒等消极负面情绪,而且也是增加情感交流、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通过不断的利他行为,可以使其更好地了解与适应社会,认同与学习社会规范,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从而建立健康和谐的良性人际关系。

2.3 艺术类高校学生的利他行为有助于提升高校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的人文环境

利他行为倡导人们勇于创造和乐于奉献,是一个将社会道德要求内化的过程。一方面,艺术类高校浓厚的人文氛围营造了良好的利他行为氛围;另一方面,艺术类高校学生经常性的利他行为加速了利他行为与高校人文精神的互通与发展,优化了高校特有的人文氛围,在全校乃至全社会促成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良好氛围。这无疑对唤起人们自觉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扭转社会不良风气将起到积极作用。

3 艺术类高校学生利他行为的培养途径

张可创教授认为,利他行为主要是一种个体后天习得的行为 [5]。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发现,各种教育与环境的影响能够明显有效的促进和强化个体的利他行为。

3.1 树立法制意识、明确是非观是利他行为培养的前提

利他行为的培养应建立在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而非无原则、无底线的盲从。2011年发生在广东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身上的悲剧一度引发了全民大讨论。这名两岁女童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先后有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离开,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才使其得以送医救治。“旁观者效应”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究其本质,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温情,仅有无责任的冷漠。人情冷漠弱化了利他行为的发生。帮助同学在考试中作弊;帮助嫌犯藏匿、隐藏罪证、逃避法律的制裁等行为,都是无原则的、不可取的利他。道德是法律的底线,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因此,在学校日常德育工作中,要有意识地、有针对性地逐步培养艺术类高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教会他们既要懂法遵法,也要守公序良俗,还要有“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在助人过程中心有余、力也足,从而真正实现有效助人、安全助人、乐于助人,最终成为能识真伪、明是非的有德之才。

3.2 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利他观念的引导,促进“他人意识”的形成是利他行为培养的核心

施助者的价值观念取向是利他行为产生的直接因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行为会受到思想观念的支配和影响。故而,利他行为的培养最重要的是心怀利他。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的思想奠定了传统伦理中利他主义的价值取向。从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到墨家所主张的“兼爱”再到道家所推崇的欲“利己”先“利人”,都流露出利他主义的价值追求。无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都体现了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尽己利人、与人为善的基本道德要求。这种要求爱人、利人、助人的思想和自私、利己的观点是根本矛盾的。把加强利他观念的引导,促进“他人意识”的形成和深入挖掘、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相融合,对于利他行为的培养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3.3 鼓励和培养艺术类高校学生的移情能力是利他行为培养的必要环节

移情是促进利他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移情是指在人际交往中,人们彼此的感情相互作用。不仅包括识别和感受他人的情绪、情感状态,还包括设身处地的站在别人的角度,理解、接纳和欣赏别人的情绪、情感状态。很多心理学研究表明,认知能力的发展和与他人的情绪共鸣反应是利他行为形成的前提。

在日常生活中,移情能力的培养是通过人们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进行的。移情能力的养成有利于增强艺术类高校学生内在的自我调节能力。学生若能深刻体验他人的情绪、情感,并把自己的情感与别人的感受联系起来,与他人产生共鸣,那么,当其再次遇到类似情境将要做出消极反应时,就会感同身受地抑制自己的消极行为,而做出互助、谦让、分享等正向、积极的利他行为。这比一味的要求、限制等外部约束更为有效。

3.4 创造有利于利他行为发展的动力环境,形成群体规范和舆论是利他行为培养的基础

通过观察性的学习和模仿,从而对观察者起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是利他行为形成的一个突出特点。著名的英国社会改革家塞缪尔·斯迈尔斯就生动地说过:“行动的模仿,对性格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在漫长的时间中毫无感觉地完成的。几次行动本身是无足轻重的,这就像一瓣瓣的雪花,它们从空中轻轻飘下,每一瓣新增加的雪花在雪堆上没有引起人的感官上的什么变化,然而,正是这一瓣瓣的雪花的积累,造成了雪崩。重复不断的行为也是如此,日积月累,最终就形成了难以改变的习惯,决定着人的善良与邪恶。概言之,形成了人的品格。” [6]

艺术类高校的学生仍处于学习阶段,这就使得家庭、学校、社会舆论、大众传播媒介等营造的客观环境与其利他行为的形成密切相关。当看到他人的利他行为时,他们可能去模仿,去学习。此时,无论家长、教师、同伴乃至社会人物都可能成为其直接模仿和学习的对象,他们的一言一行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学生的品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白求恩到雷锋,从郭明义到何玥,从吴菊萍到张丽莉……如果全社会倡导积极健康的交往方式,“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赞赏、鼓励、传播时时处处事事替他人着想的理念与行为,那么,学生将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埋下“利他”的种子。

此外,艺术氛围浓郁的独特校园环境对艺术类高校学生的艺术人格塑造、利他行为的培养也具有一定的教化和感染作用。因而,可以充分利用艺术类高校学生的鲜明个性与专业特长,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学术活动,用艺术类高校学生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利他行为的发生。

3.5 改革艺术类高校的评价制度是强化利他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

艺术的发展需要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故而艺术类高校应秉承“强基础、宽专业、重实践、高素质”的原则把文化素养培育纳入培养计划中。

一方面,要求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道德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德育渗透到专业课教学中。目前,艺术类高校中的专业课教学通常采取小班教学或个别授课的方式。这就使得专业课教师更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思想动态、学习态度、道德行为以及认知活动的轨迹。同时,由于学生大部分的时间都和专业课教师接触,师生间更易沟通交流。这些都为专业课教师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效育人创造了条件。因此,依托专业教学环节的学科德育为传统德育工作提供了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要适量增设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诸如美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要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各种人文讲座、交流论坛、艺术沙龙,规定学生跨专业、跨学科选修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并纳入考核测评,以此增长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从而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道德情操。

同时,要把艺术类高校学生参与的各类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公演义演、公益活动等第二课堂教育成果量化为学分纳入人才培养考核指标,建立起第一、第二课堂相互支撑的整体人才培养计划。

并且,在毕业答辩中应增加并强化“德育答辩”。艺术类高校学生在毕业前通过对四年大学生活的系统梳理和认真总结,以全新的、客观的视角重新审视和衡量自己,在回顾中反思,在反思中提高。这样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不仅能更加清晰地明确、完善其自我发展目标,而且有利于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进一步明确和升华。实践证明,德育答辩的开展和实施,是具有效率,具有针对性的,对于艺术类高校学生的自我教育与成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利他行为的施助者在实施利他行为后要有回报,既要有精神上的愉悦又要有物质上的奖励,在学生管理和评价过程中充分体现对利他行为的支持,通过这样的方式弘扬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形成扶贫济困的人际关系,鼓励利他行为的发生。

4 结束语

明代思想家吕坤有言:“肯替别人想,是第一等学问。”仁爱是中国伦理思想的核心,奠定了中国伦理的利他主义价值导向。利他行为所具有的“团结、奉献、友爱、互助”的精神,恰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爱不仅是一种感情,也是一种意志、行动和义务。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增强法制观念、明确是非观,把树立利他意识作为个体自觉的道德选择进而培养利他行为,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艺术类高校德育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增强艺术类高校德育的实效性,同时对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及社会风气也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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