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3-28陈艳蔡红张雁凌
陈艳,蔡红,张雁凌
(宿州学院 学生处,安徽 宿州 234000)
自2007年5月以来,政府斥巨资进一步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基本形成了“帮困奖优”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绿色通道等多种政策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履行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在这个资助体系下,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运行现状如何,老牌本科院校运行情况怎样,学术界基本尚未涉及。本文以“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为例”,主要采用调查法、比较分析法,探讨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为政府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提供参考。
本文所提及的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共有14 所。除“三联学院”、“新华学院”属于安徽省属民办之外,其余的11 所均是安徽省属公办本科高校。这11 所高校是“合肥学院、宿州学院、铜陵学院、皖西学院、黄山学院、合肥师范学院、滁州学院、池州学院、蚌埠学院、巢湖学院、淮南师范学院”①柯应根:《新建本科院校教学改革成效及问题研究——以“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为例》,《江苏高教》2011年第3 期,第109-110 页。。
一、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筹集社会资金能力有限
高校评定各类奖助学金时间基本上是固定的,集中在每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受资助学生一旦确定,如果没有违纪违规,基本不予变更。而每年因家庭突遭变故致贫的学生人数不在少数,这部分学生的资助最终要靠学校和社会资金的资助。但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办学水平的影响,能筹集到的社会资金非常有限。
首先,和老牌本科院校相比,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筹集社会资金数额悬殊极大。
前文已经述及,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是近10年来,由高专或高职升本而来,本身财力有限,且“新建本科院校建校时间较短、学校知名度不大,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度不高”②魏晓琳:《新建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教育发展研究》2011年第23 期,第19-22 页。,使得新建本科高校和老牌本科院校的影响力远远不能相比。社会上慈善组织、企业、团体或个人在做慈善时基本上选择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公办老牌本科院校。如安徽大学,2013年争取到来自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校外奖助学金42 项,金额586 万;安徽农业大学筹措到社会资金130 多万;安徽理工大学吸纳了85 万余元的各类社会资金;安庆师范学院筹集社会资金48 万余元。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中,合肥学院2013年筹集社会资金14 万元,合肥师范学院筹集到13.8 万元;滁州学院筹集到10.8 万元;蚌埠学院筹集到5 万元,淮南师范学院筹集到3.9 万。①文中资助数据由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或登录以下网站: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2013年资助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http://www.ahxszz.com/NewsShow.jsp?ID=521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公办新建本科高校由于种种原因,在筹措社会资金方面完全不能和老牌本科院校相提并论。
其次,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之间筹集社会资助资金也不平衡。
在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中,除合肥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处于安徽省会城市合肥外,其余的10 所都在各地级市。这10 所高校所在地,大多城市规模不大,或刚刚步入中等城市的门槛,缺乏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大中型企业少,对地区经济的发展带动作用不强。从经济发展程度上看,合肥经济发展指数2012年和2013年均处在安徽省第2 名。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这两所高校在同类院校中发展较快,他们募集到的社会资金数额处于前列。再如,铜陵学院地处铜陵市,素有“中国古铜都”之称。在2012年和2013年经济发展指数中,铜陵市排名均处于安徽省第3 名②郭万清:《城市发展报告——安徽2013》,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1 页。,城市经济实力雄厚。2013年铜陵学院仅募集的华金奖助学金达100 万,其他的项目综合起来达120 多万。可见,虽同属于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所能筹得的社会资金也差别极大。
正是因为大多数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的自身财力有限,加之能募集到的社会资金较少,这就使得对家庭突遭变故致贫学生的帮助力不从心,资助动作也显得缓慢滞后。
(二)勤工助学职位有限,难以满足学生需求
公办新建本科高校财力基础都相当薄弱,“面临着来自资源、资金、人才、资产、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不利处境;新建本科院校因建设新校区,大多数负债较多,而且这类高校的资金来源有限”③顾永安:《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若干问题探析》,《现代教育管理》2010年第11 期,第29-32 页。,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也不例外。由于财力薄弱,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用于投入勤工助学岗的资金也非常有限。2013年,合肥学院投入90 万(元)资金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是同类院校中投入最多的。其余的同类院校基本投入在30 万元左右。由于学校设置校内岗位有限,很难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2008年,作者曾经针对学生勤工助学情况对安徽省一所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做了调查。“问卷显示,82%的贫困生希望能参与学校的勤工助学,但70%的学生对学校的勤工助学等资助都不是很了解,说明能参与到学校勤工助学的学生只是极少一部分”④汪文哲,陈艳:《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困境及对策探讨》,《宿州学院学报》2008年年第2 期,第97-102 页。。
校外勤工助学和学校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能提供的校外勤工助学的岗位数量不多。加之公办新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受过去传统观念的影响,缺乏与时俱进和顺应市场变化的理念,认为校外勤工助学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不愿意承担这方面的责任。所以,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基本上没有相应的专门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的机构。学生校外兼职大部分是通过街头寻找或社会中介机构的介绍,这不仅不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而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隐患。
(三)对受助学生个人隐私保护观念不强
前文已经提及,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更多强调的是公平、规范和育人。对于资助育人的功能,要求学生资助工作要“在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中融入人文关怀,是资助育人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特点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⑤安江燕,谷忠新:《基于人文关怀视角的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前沿》2012年第2 期,第86-87 页。。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尊重的最起码的一条,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不仅是公办新建本科高校没有做到这一点,其他类型高校也基本都忽视了这一点。
高校接到的各类资助文件上,除了服义务兵代偿资助要求保密之外,其余的基本都要求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当然,这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关。我国高校学生众多,获得各类资助的项目也非常庞大,要核实所有的申请材料,耗时过长。为保证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示是最简洁高效的办法。但受资助的学生都正处于成长阶段,心理和心智还不成熟,和一般学生相比,有着更为强烈的自尊心和更加敏感的心理感受;“贫困终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们往往不愿意让外界知道自己家庭的贫困境地,不愿意自己和家人因为贫困而遭遇外界或同情,或可怜的目光”。“由于对曝光度的不能接受,很多学生主动放弃申请资助。”①袁雨茜:《关于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学生 “高曝光率” 问题的思考》,《科教文汇》2013年第10 期,第165-166 页。我国学生资助发展到目前,应该朝细致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让资助发挥育人的功效,首先应从尊重学生的隐私开始。
二、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问题解决的对策
(一)政府政策予以适当倾斜
公办新建本科高校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筹集社会资金上能力有限。为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突遭变故的困难学生,在一些企业或慈善机构通过政府寻找资助对象时,建议政府优先推荐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促成一些企业和机构在此类高校设立基金会,以帮助家庭经济突遭变故的困难学生。同时,政府在分配学生资助资金时,对地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市的公办新建本科高校予以资金上的倾斜。
(二)化零为整,整合资助资源
政府每年都会给高校学生发放一些临时困难补助,以表明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政府会根据每个学校的人数来分配补贴金额,公办新建本科高校在校人数基本在20 万左右,人均发放金额200 元。这200 元对于帮助困难学生的效果微乎其微。如果化零为整,将这些钱的一部分划给学校成立的基金会,通过基金会给家庭突遭变故的学生提供资助,不仅有效地利用了这些资金,而且资助效果远远大于人均200 元的补贴。
(三)优化校内资助模式
安徽省属本科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每个学校要提取当年事业收入的4%-6%配套经费用于校内资助。高校除了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之外,可以借鉴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黄山学院的经验,将提取经费的一部分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基金会,专门用来补助在校学生家庭突遭变故者。这就弥补了国家及校内奖助学金集中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空缺。
(四)打破传统观念,积极拓展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安徽省公办新建本科高校所能提供的勤工助学校内岗位非常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这就有必要拓展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校外勤工助学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如果校外勤工助学仅凭学生自己通过广告中介或街头寻找,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更严重。作者曾在2008年《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困境及对策探讨》一文中引用了山东某所高校学生因家教而被骗事件接连不断发生的事例。针对这种情况,山东某高校专门设立培训机构,承担对学生的校外技能培训和对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资质审查,这既提高了校外服务质量,又保障了学生的安全。
校外勤工助学不仅是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或相应的帮助,更多的是让学生通过这个岗位进一步提升锻炼自己,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做好准备。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和社会联系的密切度也越来越高,我们有必要学习借鉴勤工助学做的比较好的一些地区和学校,在发展校内助学的岗位的同时,积极拓展校外岗位,争取通过各种社会力量的介入,加大勤工助学的力度和广度,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助学和锻炼的机会。
(五)着眼实际,逐步完善受助学生隐私保护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资助有一个完善的网络系统。“学生在系统上进行注册,提交材料,各单位审核通过后即拨付学生所申请的奖助学金给其个人。整个程序不对外公开,手续简单但审核严格”,核实无误后将资助发放到学生手里。“这就充分考虑到了申请者的心理感受和自尊,尊重并保护其隐私。”②柯采茶:《台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特点及其启示》,《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 期,第208-211 页。在美国,学生申请资助时所提供的“各种基本信息,包括年龄、社会安全号码、婚姻状况、个人收入、银行存款、名下资产及家庭的相关经济状况等”,“这些个人信息属于‘高度机密’。即使是在校园内,学生个人是不是贫困生,到底有没有申请助学金,都是‘天知地知学校知本人知’的秘密”。③《美国高校贫困户也有春天》,http://www.jyb.cn/world/gjgc/201311/t20131104_558072.html.
中国大陆高校学生人数庞大,学生资助工作牵涉部门或单位过多,既没有统一的资助系统,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去核实学生信息。鉴于目前情况,保护受助学生隐私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在当前资助体系下,从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可以先从以下几点做起。
首先,国家奖助学金或校内奖助学金,不仅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也是对学生努力的一种肯定,对受助或获奖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可以进行适当公示,但要将信息尽量简化,牵涉到学生家庭情况、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应予以避免。
其次,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完成学业而申请办理,应尽力保护学生家庭信息不予公开。目前,安徽省实施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是学生在网上注册申请,当地教育局负责核实学生材料,审核无误后,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同时将划款短信发送到学生或监护人手机上。农村信用社没有统一系统,学生可携带材料直接去当地乡镇或县区农村信用社办理。农信社审核通过后,划拨到学校。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均是当地机构现场审核材料,审核机构基本位于申请学生的所在县区或乡镇,大大方便了审核机构的就地核实。所以无论是在国开行还是农信社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已经被金融机构审核通过,且已被告知贷款是否成功,学校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公开学生信息。
此外,其他方面的一些资助项目如确实不能避免公开受助学生,也应将学生信息尽量简洁,最大程度上去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公示,孤儿或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的公示。保护他们的隐私,既是维护他们的自尊,也是发挥资助育人功能的一个体现。
随着我国资助体系的日趋完善,学生资助的日趋人性化,这些工作必然要提上日程,相信政府会用制度一步一步来规范、细化学生资助工作。让每一个学生真正享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享受到社会主义的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