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效果显著
2015-03-27齐颖,王顺,马权岭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5年5期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加大执行力度,运用多种手段,在最短期限内实现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日前,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2014年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专门成立了执行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10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台账;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结事了”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根据每件案件的实际情况,逐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充分发挥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的作用,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及时实现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对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人文关怀,对于案件执行不能、生活又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从执行救助基金中给予补助,尽可能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东丽区人民法院共办理旧存涉民生案件150件,案件执结率达100%;新收各类案件283件,结案231件,案件执结率达81.6%,标的到位率达83.8%,对于案件执行不能、生活又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给予救助,2014年共执行救助8起案件,救助金额达98.7万元,有效保障了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干警在办理涉民生案件中,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意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重点,尽职尽责,也受到了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