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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的发展逻辑及其展开

2015-03-27徐芹

湖北社会科学 2015年9期
关键词:俄国列宁资本主义

摘要:如何实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始终关注的核心问题。从马克思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方法,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以逐步消灭私有制进而实现人类解放为实践宗旨,探寻社会主义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现方式,推动了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的不断发展。当马克思、恩格斯将研究视角由西方转向东方时,探寻到了通往社会主义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当社会主义制度由理想转化为现实时,列宁探寻到了经由“中间环节”建设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当社会主义由一国发展到多国时,社会主义“中国模式”的开辟打破了“苏联模式”的单一性及其局限性;当无产阶级由夺取政权转向建设政权时,中国共产党用改革推动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5)09-0011-06

作者简介:徐芹(1985—),女,南京师范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道路理论的演进逻辑研究”(13MLC010);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如何实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人类解放,是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以来无产阶级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基于西方社会与东方社会的差异性,提出了资本主义道路和“非资本主义”道路两条实现路径;列宁基于苏俄经济文化基础的落后性,提出了“迂回过渡”到社会主义亦即通过“中间环节”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实际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述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继者关于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的思想有何内在联系?或者说,作为一个整体,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是基于何种发展逻辑展开的?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的整体性认识,还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的发展逻辑

从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可能性的提出,到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社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断向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迈进。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继者关于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的思想,作为一脉相承的社会发展理论,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指导下,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探寻逐步消灭私有制进而走向人类解放的路径的。

1.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方法。

马克思在批判吸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基础上,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实现了哲学史上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发现,人类社会是在实践基础上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演进的,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其中的一个具体社会形态,必将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马克思强调,“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 [1](P527)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的实现需要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基础。因此,在资本主义的故乡亦即西欧国家,无产阶级应当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革命推翻资本的统治。那么,俄国等东方落后国家是否也要走同样的发展道路呢?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发现,落后的俄国具有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特殊性,从而提出俄国等东方落后国家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亦即东方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这是有条件的,即“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 [2](P578),并且要获得西方无产阶级的帮助。很显然,这一设想饱含着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精神。

列宁是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和分析俄国社会发展问题的典范。早在19世纪末,他就研究了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揭示了一种迥异于西欧资本主义形成模式的、纯粹从封建主义社会制度内部缓慢生产的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并且辩证分析了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从而粉碎了俄国民粹派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晚年时期的列宁基于苏俄社会主义实践,明确提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3](P357-358)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上的高度,十月革命时期的列宁才不畏俄国资本主义不发达的现实,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先夺取政权,再发展生产力。在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战后推行受挫后,列宁重新审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提出以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即通过“中间环节”渐进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从而探索到了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方法。

基于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运用,毛泽东领导全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然而,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我们没有弄清楚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导致了阶级斗争的扩大化。邓小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而在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篇。社会主义改革是在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分析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邓小平指出,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最大的实际,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更加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指导作用,还就此组织了两次专题学习活动,一次以“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为主题,一次以“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为主题。

2.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

科学社会主义运动是无产阶级谋求自身解放和全人类解放的运动,必然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4](P42)所以,在实现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各国无产阶级所选择的具体发展道路,应该反映和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如,在社会主义革命用和平手段还是暴力手段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如果能用和平手段是最好不过的。因为,用和平的方式,不需要革命群众为之流血牺牲。无产阶级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充分地发展的社会,亦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实现的社会,即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 [5](P570)

列宁早在革命准备年代就强调“最大限度地照顾农民利益”。 [6](P140)俄国虽然自1861年农奴制改革就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是由于农奴制改革得极不彻底,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西欧国家相比十分缓慢。直到1905年俄国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爆发前,俄国资本主义始终在沿着“普鲁士式”的道路发展,即通过地主阶级改革的方式发展。列宁认为,这种改革的方式极不可取。他说:“在自然经济制度下靠双手劳动谋生的宗法式农民,是注定要消亡的,但是,‘赋税压榨’和鞭挞的折磨,时间长得可怕的、慢慢饿死的痛苦,并不是‘必然的’,并不是社会经济演进的‘内在’规律所注定的。” [7](P319)他主张用革命的方式为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清扫”土地,在短时间内肃清农奴制残余,从而将俄国工农群众从农奴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必在遭受资本奴役的同时承受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满足农民获得土地的愿望,列宁领导苏维埃先后通过了《土地法令》和《土地社会化基本法》。新经济政策时期,为满足广大农民对于贸易自由的需求,列宁决定恢复农村市场的流转自由,提出把由此造成的私人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的轨道,以规避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风险。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实践中,始终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指出,资本主义不能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也不能要。他说:“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就要肯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摆脱贫穷,使国家富强起来,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8](P264-265)社会主义改革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大有作为。” [9]

3.以逐步消灭私有制进而走向人类解放为实践宗旨。

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实现了对宗教的批判,使人通过国家这个中介实现了政治上的解放。但是在资本的统治下,人之为人的本质却完全丧失。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的基础,是一切社会贫困、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的基础。” [2](P226)也就是说,私有制是一切奴役产生的根源。因此,以工人为主体的劳动者要获得全面解放,就必须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明确提出:“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就已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 [1](P17)但是,私有制的废除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恩格斯曾明确指出,不能一下子废除私有制,他说:“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 [1](P685)

列宁在俄国革命与建设实践中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二月革命后的俄国国内斗争形势十分复杂,要求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提出稳妥的、比较能够为其他派别所认同的对俄国社会进行改造的设想。 [10]基于此,列宁提出了以“计算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改造思想,即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并计算相应的账目,而非剥夺资本家的财产。新经济政策期间,基于俄国农民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实际,列宁指出:“如果某个共产党人,竟然想在三年内可以把小农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根系改造过来,那他当然是一个幻想家。” [11](P53)这表明,列宁充分认识到不能一下子废除私有制,而是要通过逐步的社会改造来实现。不仅如此,列宁还提出利用私有制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如,实行地方范围内的自由贸易以推动小农扩大经营,并将由此产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从而使之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苏维埃俄国一样,中国的社会主义也是建立在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之上,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废除私有制的生产力条件。也就是说,还需要充分发挥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国民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时,江泽民在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适当发展,既不能脱离生产力水平搞单一的公有制,又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搞私有化。动摇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动摇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将损害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了。” [12](P153)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的逻辑展开

由于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具体的发展状况存在差异性,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理论在上述发展逻辑下,力求“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多样化” [13](P164)。即列宁所指出的,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不会完全一样,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总体而言,社会主义实现路径在从西方到东方、从理想到现实、从一国到多国、从革命到改革的过程中实现了多样性的发展。

1.西方到东方:从资本主义道路到“非资本主义”道路。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都是德国人,他们最初的研究对象是英国、法国、德国等西欧国家。马克思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巨著《资本论》的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他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所以,马克思在后来给俄国革命家的回信中否认《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是“一般发展道路”,而是将其限制在西欧各国的范围内。当然,一个国家只要纳入资本主义发展的轨道,就必然要受到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支配,亦即“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 [14](P8)。也就是说,德国等西欧大陆所有资本主义生产不发达的国家,也将经历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程,至多能“缩短或减轻分娩的痛苦” [14](P10)。言外之意,西方国家将经由资本主义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当晚年时期的马克思将研究视角扩展到东方封建落后的大帝国俄国时,他发现了俄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一面。具体而言,俄国在全国范围内还存有农村公社这一带有原始共产主义性质的基层社会组织,其实行的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而且,俄国没有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对象,也没有脱离现代世界而独立生存。俄国所处的这个历史环境,使它可以“不必屈从于资本主义的活动方式而占有它的各种成果” [2](P576)。基于此,马克思提出俄国有可能走“非资本主义”道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4](P8)

列宁通过十月革命在俄国首先践行了“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学界有人说,列宁的十月革命道路正是他早期所批判的俄国民粹派“非资本主义道路”。我们需要首先明确后者的内容:一是认为村社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土地公有私耕的模式是人民经济的理想模式,村社农民具有天生的共产主义特质;二是认为俄国不具备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是一种假象;三是认为资本主义“百害而无一利”,它的发展对俄国来说是一种衰落和倒退,甚至以此庆幸俄国的落后。列宁通过研究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认为资本主义在俄国已经发展起来,农村公社已经走向瓦解。这表明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是可能的,还是必然的。此外,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资本主义大生产与小生产相比具有进步作用。所以,试图在衰落的村社经济基础上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空想,而且是一种反动的做法。列宁通过十月革命开辟的“非资本主义”道路,虽然与马克思的“跨越”设想有所区别,但是它没有脱离俄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而是立足于俄国实际,采取“迂回过渡”的方式,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行不通,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不允许中国资本主义独立发展,另一方面中国资产阶级软弱无力,不能将民主革命进行到底。所以,在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失败后,中国人民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逐渐选择了科学社会主义,最终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2.理想到现实:从经典社会主义社会到现实社会主义社会。

所谓经典社会主义社会,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基础上建构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刚刚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并在很多方面带有旧社会痕迹的社会主义,其基本特征是:(1)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或社会公有,这是消灭私有制和消灭阶级的必然结果;(2)实行计划经济,这是消灭竞争和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前提;(3)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这是集体财富的源泉尚未充分涌流和社会分工尚存的内在要求。实现这样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两条基本路径:一条是针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尽头时或者说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时,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条是针对落后东方国家的,在西方社会主义国家的帮助下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但在实现社会主义之前,还有一个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2](P445)也就是说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还存在着阶级和国家,并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但是,经典社会主义社会在实践中尚未诞生。

现实社会主义社会是指俄国、中国等这样一些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所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国家之前的资本主义很不发达,小农经济根深蒂固,并且缺乏民主传统。很显然,在这样的基础上向社会主义过渡,不能采取经典社会主义的过渡模式。那么,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该怎样去实现社会主义呢?只能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立足于本国社会实践逐步地探索。列宁非常清楚,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所以他把苏维埃社会主义定位成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他在《论粮食税》中强调指出:“没有一个共产主义者否认过‘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这个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决不是表明现在的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15](P490)由于不能采取经典社会主义的过渡模式,列宁立足于苏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国家资本主义这一中间环节渐进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发展思路。

3.一国到多国——从“苏联模式”到“中国道路”。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社会主义从一国发展到多国,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只有一个可资借鉴的模式,即“苏联模式”。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过无产阶级执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所以未曾就此提出过任何具体的观点和看法。列宁在领导苏俄(1922年底改称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探索到了一条如何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路径,即以新经济政策为核心的利用资本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遗憾的是,新经济政策实施还不足三年,列宁就因病去世了。之后,斯大林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逐渐取消了新经济政策,转而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农业集体化的思路。他指出:“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绝不能无止境地即过于长期地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之上,建立在规模最大的联合的社会主义工业的基础上和最分散最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的基础上。” [16](P82)他教条主义地套用经典社会主义的标准,不顾苏联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试图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跨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在这种急于建成社会主义的思维模式下,苏联逐渐形成了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即所谓的“苏联模式”。“苏联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并在西方大危机的三十年代创造了发展神话,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然而,这一发展模式也存在严重的弊端,经济上的行政命令破坏了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政治上的长官意志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尽管如此,由于缺乏现成理论和实践经验,东欧一些受制于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基本上都照搬照抄“苏联模式”。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东剧变正式宣告“苏联模式”的失败。

鉴于“苏联模式”的缺陷,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就提出要以苏为鉴,走自己的建设路线。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九五六年四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 [17](P369-370)但这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随后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犯了“左”倾冒进错误,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引领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真正地“走中国自己的道路”,逐渐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道路”立足于中国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在经济上打破“苏联模式”的单一公有制和纯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竞争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同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政治上克服“苏联模式”的官僚主义和高度集权体制,实行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文化上改变“苏联模式”的文化专制主义,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道路”的开辟,不仅打破了社会主义建设方法上“苏联模式”的单一性,而且从根本上克服了“苏联模式”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局限。

4.革命到改革——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1](P502)通过实践来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赋予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在社会历史领域,革命性的实践有两种,即革命和改革。革命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斗争。作为社会基本矛盾尖锐化的产物,革命对于推动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社会的变革,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革命的方式变革旧的生产关系以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如上文提出,列宁主张俄国农业资本主义走“美国式”道路即革命的道路,因为这不仅能够促进俄国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照顾农民的利益。在现实实践中,各国无产阶级也都是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各种压迫,从而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如俄国十月革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古巴民族民主革命。需要指出的是,革命不等于暴力,暴力只是革命手段的一种。至于用暴力手段还是用非暴力手段,取决于反革命的手段。恩格斯早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就指出:“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的敌人用尽一切力量引起革命。如果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因此最终被推向革命,那时,我们共产主义者将用行动来捍卫无产者的事业,正像现在用语言来捍卫它一样。” [1](P685)

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代表实现了社会主义。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不论是昔日的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诸国,还是今日的中国、朝鲜、越南、古巴和老挝,都仅仅是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的实现,需要有一个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长期发展过程。在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上,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从而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实现路径的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改革是指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框架内,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和环节进行变革,使之适应现实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于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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