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毒问题研究
2015-03-27周志刚
周志刚,王 祎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310053)
网络贩毒是指毒品犯罪分子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其中的虚拟空间寻找买家、销售毒品的行为[1]。近年来通过计算机网络、手机网络进行毒品贩卖的活动迅速蔓延,网络贩毒逐渐成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关注的重点[2]。网络贩毒与传统贩毒案件相比有其显著的成因和特点,加强网络贩毒案件的研究可以为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贩毒案件提供借鉴和参考,减少毒品的危害。
一、我国网络贩毒多发的成因
网络贩毒问题的出现是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等宏观和微观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把原因仅仅归咎于某一方面。
(一)互联网不断发展孕育网络贩毒
随着网络交易平台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借助网络贩卖毒品成为必然行为。一方面,网络所独有的隐蔽性、便捷性、高效性等特点不仅减少了毒品违法犯罪的成本,同时也使得毒品违法犯罪跨越时空变得轻而易举[3];另一方面,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现实中贩毒行为的打击力度,吸贩毒人员的活动空间不断压缩,贩毒分子将贩毒活动搬上网成为必然的选择。
(二)网络监管缺失使得网络贩毒不断蔓延
目前,我国在虚拟空间网络犯罪方面的立法远跟不上网络发展的需要,对网络犯罪的约束力十分欠缺。虽然近年来公安机关逐渐开始重视网络监管,但是网络监管的力量尚不能满足打击违法犯罪的需要。一方面,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对网络涉毒信息重视度不够,缺乏监管;另一方面,网络贩毒隐蔽性强,监管难度非常大。另外,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习惯用传统的侦查模式办理涉毒案件,但是网络贩毒活动往往具有案情复杂、跨区域性强、调查取证困难等特点,因而部分民警对网络贩毒活动听之任之。由于公安机关对网络贩毒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不够,网络贩毒案件不断增多。
(三)物流寄递业缺乏监管为网络贩毒提供便利
网络贩毒过程中虽然联系卖家、销售毒品、指挥贩毒等一系列行为是在网络上进行的,但要完成最重要的发货还是得在现实空间进行。贩毒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努力寻找各种方法运送毒品。物流寄递业作为最近几年兴起和快速发展的行业,各项监管工作不到位[4]。贩毒分子通常采用假名、匿名、虚假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方式将毒品伪装或夹藏在其他物品中寄达买家。物流寄递公司为了追求效率和利益,严重缺乏对邮寄物品的检查,贩毒分子正是利用物流寄递业缺乏监管的漏洞,源源不断地将毒品运送给买家。采用物流寄递业运输毒品不但成本低廉,而且被发现追查的风险很低,客观上为网络贩毒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四)网络不良信息诱导青少年涉毒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黄赌毒紧密交织。为了谋利,部分涉毒信息具备很强的诱惑性,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深刻,部分青少年由此走上了吸毒、运输毒品、贩毒的道路。青少年好奇心强,对涉毒后果的认识不够,难以抵挡毒品的诱惑;错误的价值观加上毒品宣传教育不到位,使得青少年缺乏对毒品的免疫能力;一些网络贩毒人员制作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宣传标语、动画、视频等材料宣传吸毒的乐趣,吸引青少年涉毒。网络贩毒分子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往往通过网络向青少年贩毒,当青少年涉毒后由于缺乏经济来源又容易走上网络贩毒的路子,如此恶性发展势必加剧网络贩毒案件的发生。
二、我国网络贩毒的特点
(一)涉案人员低龄化,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
从甘肃省公安机关抓获的网络贩毒嫌疑人来看,35岁以下的青年占66.2%,16岁以下的青少年占2.6%,青少年已成为网络贩毒的主体,低龄化的特点十分突出[5]。网络贩毒主体低龄化的原因一方面在于青少年出于好奇、追求刺激,容易涉毒;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精通计算机,熟悉网络。
部分网络贩毒人员具备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能优化搜索引擎,使他们发布的广告信息在搜索时出现在靠前面的位置;部分网络贩毒人员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软件应用技能,能熟练地制作与吸食毒品相关的动画、视频等材料,充分利用这些材料在网络交流平台上吸引吸毒人员的兴趣;部分网络贩毒人员为了减少风险、获取更大的利益通常自己制造毒品。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网络贩毒人员具备扎实的有机化学专业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能逃避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管,保证自己的贩毒行为不被发现。因此,网络贩毒人员与普通的贩毒人员不同,具备较强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涉案人员多,毒品数量大
由于网络空间广阔,很多网络贩毒案件涉案人员多,毒品数量大。很多网络贩毒案件涉案人员少则数十人,多则上万人;涉案毒品数量少则数千克,多则上百千克或上百万粒。2011年破获的“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共查获犯罪嫌疑人12125名,缴获毒品308.3千克;2012年吉林省通化市公安机关侦破的特大网络贩毒案件涉案人员400多人,缴获盐酸曲马多片剂等精神管制药品近120万粒;2014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侦破的特大网络贩毒案件抓获涉嫌贩毒人员14名,共缴获冰毒8千克、其他毒品1千克。网络贩毒案件涉案人员多,毒品数量大,因此网络贩毒案件十分复杂,需要多地警方积极配合。
(三)隐蔽性好,反侦查能力强
开放的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管理的松散,使网络非法活动十分隐蔽,网络贩毒犯罪也不例外。
一是网络贩毒犯罪人员身份的虚拟化。贩毒人员在注册登记自己的用户名或者申请开聊天室时,一般都用昵称或假名代替。而且贩毒人员的警惕性很高,在进行贩毒时通常使用2个或2个以上的假名,甚至匿名。连在聊天室一起工作的“同事”也不知对方的详细信息,更换假名的速度十分频繁,公安机关打击惩处网上涉毒人员非常困难。
二是网络贩毒暗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网络贩毒人员交流时通常使用只有内部人才能懂的暗语。“出肉”、“批肉”、“出售猪肉”、“出植物肉”、“散植物货”、“来啾啾了,总有一款适合你”、“出货冰糖牙签”等表示贩卖冰毒等毒品的暗语一般人很难理解,不容易与贩毒活动联系在一起;“1766”、“一起溜溜”“咕噜咕噜”等表示吸毒的用语同样很难理解和发现。网络贩毒暗语如此隐蔽,使得公安机关往往难以发现网络贩毒活动。
三是网络交流平台具有较好的隐蔽性。吸贩毒聊天室、论坛和QQ聊天群等平台往往需要介绍和身份验证才能进入,有专门的管理员管理和检查,一旦发现不妥则立即更换服务器或新的QQ聊天群,易于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近年来甚至出现了暗网黑市,暗网的网站都分布于互联网上一个加密的部分,叫做“Tor隐藏服务”,用普通的浏览器无法进入暗网,只有用“Tor”浏览器才能进入,Tor的智能分布加密系统使警察很难发现这些网站的实际运营地点以及使用它们的用户的位置。
四是网络贩毒交易的过程有较强的隐蔽性。传统的贩毒交易过程贩毒分子和毒品购买者会采取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方式完成毒品的交易过程。而网络贩毒分子往往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通常采用虚假的地址和姓名通过快递邮寄毒品,毒品购买者通过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支付金钱,贩毒分子根本不需要与毒品购买者接触,整个交易过程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四)涉案范围广,跨区域性强
虚拟的网络打破了时空的界限,使得多渠道、无限制的交流方式成为可能。在网络平台中贩毒分子可以在任何时间和角落瞬间将贩毒信息传播到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可实现世界范围内的毒品交易。2011年破获的“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市,2012年吉林省通化市公安机关侦破的特大网络贩毒案件涉及全国18个省市,2014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侦破的特大网络贩毒案件涉及全国13个省市。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国内的网络贩毒案件涉案范围广阔,跨越多个省、市地区,少部分甚至贩卖到了国外。
三、我国网络贩毒的防控对策
当前我国网络监管体制混乱、网络贩毒情报工作基础薄弱,日益严重的网络贩毒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国禁毒工作成效,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网络贩毒活动的蔓延变得十分紧迫。预防和打击网络贩毒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紧紧依靠法律、技术、监管、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构筑全方位的防控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一)加快网络立法,健全网络禁毒法律法规
加快网络领域的立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做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是防治网络传播毒品不良信息、打击网络贩毒的重要武器。要重视法律理念的虚拟空间转向,健全网络禁毒法律制度,使公安机关在预防和打击网络贩毒行为时有法可依。
(二)多方协作,加强网络监管
针对目前网络贩毒活动的特点,首先,必须加大对网络监控技术的研究,培养网络监管技术人才,购买高科技网络监控设备,完成人才和装备建设,以智能型的公安队伍应对智能型的贩毒分子。其次,公安机关要密切联系网络硬件生产商、网络基础服务提供商、网络应用服务提供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物流寄递业等,积极寻求多方支持;不同地区公安机关禁毒、网监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应对网络贩毒跨区域的特点;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网监部门、技侦部门等也应当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形成合力有效打击网络贩毒活动。再者,为了适应互联网毒品犯罪活动的新形势,应该加强网络特情的建设,通过网络特情熟悉涉毒暗语,掌握网络涉毒线索,打入网络涉毒组织内部,有效打击网络贩毒。通过多方努力,使网络成为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重要阵地,成为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雷区。
(三)加强物流寄递业的监督力度
逐步提高物流寄递业的准入标准,加强物流寄递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让每一名快递员对于每件快递物品做到开包验视,确认不属于违禁物品后方可寄出;尽快推行快递实名制,确保每件快递寄出后能追本溯源查到收件人和寄件人。加强物流寄递业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出现可疑物品迅速将信息发送给公安机关,让物流寄递业成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环节,使贩毒分子不敢通过物流寄递业邮寄毒品。
(四)加强网络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毒品预防知识的普及率,增强禁毒意识,提高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当前网络已经深入影响和改变着青少年,加强网络上的禁毒宣传教育可以起到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效果;网络上的禁毒宣传教育可以多种多样,动画和视频等题材和形式深受青少年喜爱,易于接受,可以起到良好的禁毒宣传教育效果。加强网络禁毒宣传教育可以让广大网民在网络中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对毒品保持警惕,降低其遭受毒品危害的可能。
结语
互联网发展在带来机遇的同时,安全问题也受到全球关注,网络贩毒活动伴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蔓延。网络贩毒活动作为一种新的贩毒形式向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预防和打击网络贩毒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从加快网络立法、加强网络监管、加强物流寄递业的监督、加强网络禁毒宣传教育等方面努力,逐步遏制网络贩毒活动。
[1]姜康康.网络贩毒案件的侦查难点及侦查对策[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3(4):50-54.
[2]魏永忠.2012年中国互联网违法犯罪问题年度报告[R].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13:8-11.
[3]王锐园.网络涉毒行为探析[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制论从),2014(5):30-35.
[4]曹威,郭晓.解析物流渠道贩毒犯罪的成因与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4(5):37-40.
[5]李升.网络贩毒对青少年危害更大[N].兰州晨报,201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