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彰显法治之迫
2015-03-26张玉胜
张玉胜
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权或依法行权。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把各种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扎到法治的笼子里,仍然十分艰巨。据一位在基层做过市委书记的领导回忆称,当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
围观“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的无厘头质问,我们既为市委书记尊重司法独立、善待手中权力的自制深感欣慰,又对请托人这种权大于法的糊涂认知不无担忧。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着“书记权力大过法院”想法的人并非少数。究其原因,既有法治意识普遍缺失的社会因素,更有行政干预司法实例的屡见不鲜。“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既暴露出普及法律、彰扬法治的现实短板,也凸显把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任重道远。
“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的悖论之处,首先在于对“管”的误读,其背后无疑是“权力通吃”的官本位思维。也许,在民众的朴素认知里,“官”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市委书记就是一个地方的父母官、“一家之主”,包括法院在内的所有部门都应该“听书记的”。而具有这种畸形“权力”认知的,并非只有普通百姓,更有不少的政府官员。其实,职位意味着权力,更体现着责任。任何职权都是有规定、有限度、有边界的。践行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匡正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
“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凸显法治之迫。走出权大于法的认知误区,不仅要求公职人员自觉树立敬畏权力、敬畏法治的依法行政意识,政府部门筑牢有效管束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更呼唤营造依法治国的众声舆论场和践行法治的社会大环境。唯有让遵章守规、崇尚法律的法治理念,真正成为植根于全体国民心中的一种文化素养与行为自觉,才能形成众志成城、锐不可当的权力监督力量。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委老干部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