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倡优必贱论”
2015-03-26李胜
内容摘要:倡与娼本不同,但随着时间的洗淘,二者被逐渐的被等同起来,究其原因“倡”与“娼”字形既近,又且发音相同,还源于二者社会地位皆贱,并以娱人为主,又且都强调才貌,更兼其产生、发展、消亡具有的传统文化背景及审美习惯。《水浒传》既充斥着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观念、价值观,又因其成书之前曾在民间长期流传,又浸濡了浓重的民间色彩,传统的审美观,如“倡优必贱”等便在小说中被凸显出来,而这些观念不仅笼罩在倡(娼)优身上,也波及到类似倡(娼)优特质的女性身上,即类倡优女性形象身上,这也正是造成小说中女性形象角色错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水浒传》 倡(娼)优 观念 角色
从《管子·小匡》中“倡优侏儒在前,而贤大夫在后”的年代到如今明星璀璨,从六朝秦淮河边到如今的站街女。倡也好,娼也罢,总给文学留下了无限的空间,充满了审美的张力。
一
倡优,古代称以音乐歌舞或杂技戏谑娱人的艺人,倡,指乐人;优,指伎人。《说文解字》曰:“优,饶也,从人,优声,一曰倡也;倡,乐也,从人,昌声。”(《说文八上》)《汉书·灌夫传》载:“所好音乐狗马田宅,所爱倡优巧匠之属。”颜师古注曰:“倡,乐人也。优,谐戏者也。” “以其音乐言之,谓之优;亦谓之倡,实一物”。王念孙又说:“唱与倡通。”(《广雅疏证》卷三下)”由此看来,“倡”的职业功能与音乐活动紧密相关,而“优”则强调诙谐,娱人,“倡优”并称则既强调其职业特点,又突出其社会功能。到宋元时期“倡优”之词还不时使用,尤其是在正史等官方文献中,而且因其缺少资产、权势,仅以其才貌等娱人而生,故被轻视、鄙视之情形往往见之于文籍,《宋史·舆服五》:“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尚多僭侈,未合古制。”《元史·刑法三》:“诸职官与倡优之妻奸,因娶为妾者,杖七十七,罢职不叙。”至于“娼”,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还未收其条目,不过宋代也时见“娼优”一词,宋欧阳修《文忠集》卷十二载:“庶人屋壁,得为帝服。娼优下贱,得为后饰。”本来“倡”为艺人,“娼”为娼妓,前者多以卖艺为生,后者则多卖身,但二者实在具有诸多的相同点了,所以也就被慢慢地被等同起来,署名为张自烈与廖文英的明代著名字典《正字通》也说“倡,倡优女乐,别作娼”。具体说来,到宋元时期,二者才被逐渐混同起来的。从该时期到明代“倡”“娼”又与乐户、勾栏等联系起来。“勾栏”本是当时都市中供艺人演出的场所,而由于其场所的开放性、娱乐性,便时有娼妓出入其间。明代以后,又有把妓院称做勾栏、乐户的。《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玉堂春落难逢夫”中写到玉堂春在救助落难的王景隆时设计逼迫老鸨一秤金夫妻签订赎身文书时就有“立文书本司乐户苏淮,同妻一秤金,向将钱八百文,讨大同府人周彦亨女玉堂春在家,本望接客靠老,奈女不愿为娼。”由此可见,倡、娼、乐户的指向在明代已是一致了。《太和正音谱》卷上中曾说“杂剧,俳优所扮者谓之娼戏。”夏庭芝的《青楼集》中的《李芝秀》条说她“赋性聪慧,记杂剧三百余段,当时旦色号为广记者皆不及也。金玉府张总管置于侧室,张没后复为娼。”到明代宣德年间废除了官妓,卖身为特征的“娼(妓)”才取代了倡优成了社会中一个较受关注的群体,而“倡优”之“倡”的出现频率则较少了,代之以戏子等的蔑称。
倡优具有音乐舞蹈素质,富有表演才能,而由于表演的需要她们往往也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体会作品中角色心理,更因为市场营销的需要她们往往擅于揣摩受众心理,长于装饰、打扮,充分展示女性妩媚气质。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模式下,俗世夫妻间的情感交流往往贫乏,特别是男性,因此其情感的缺失就需要在某些地方找到回馈。于是妾、娼(倡)便成了一个弥补的对象。很多重视情感世界的封建文人,以及追求感官刺激的纵情纵欲者便经常混迹于娼(娼)优之中,与倡优为伍。元代关汉卿就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南吕· 一枝花〕《不伏老》) 且“躬践排场,面敷粉墨……偶倡优而不辞”。(臧晋叔《元曲选·序》)宋代的柳永竟然把功名视为浮名,要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鹤冲天》)。据资料统计关汉卿今存18种杂剧中就有旦本戏11种,其中女性多为娼妓。作品改变了以往的对其亵玩的态度,多同情、甚至赞颂。到了元末明初,对倡(娼)优的肯定与否定,褒扬与贬斥很奇特的杂糅在了一起,并且在《水浒传》等小说中充分的展现出来。
二
倡优既然地位又贱,却又往往由于其“服务”的性质,所以又富有才艺;以追逐钱财为目的,却又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由于要“伺人”而擅于揣摩人的心理、情感,要有一定的魅力来取得客人的好感。但是,大多客人到她们这里也只不过是追欢卖笑,宣泄一番罢了,因此,她们心灵往往剩下的只是孤独、寂寞。《水浒传》中的倡优形象有直接以娼妓的形象出现的,如李师师、李巧奴等,有以本色的卖唱形象出现的,如宋玉莲等,第三类是表面上是卖唱的倡,实则似“娼”的,如白秀英,第四类是先为卖唱的“倡”后或嫁或给别人做外宅的,如金翠莲、阎婆惜等,第五类是虽然嫁了人却富有吹拉弹唱舞的技艺,且富有女性妩媚特质的。第六类则是像玉兰那样被主人当做“奇货可居”养着,学着才艺,再待价而沽。总之,她们或者以“才藝”谋生,或者以身体娱人,或者二者兼有之。
在文人的笔下,她们都很美丽、很妩媚,如潘金莲“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第二十四回)阎婆惜则是“花容袅娜,玉质娉婷。髻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星眼浑如点漆,酥胸真似截肪。金屋美人离御苑,蕊珠仙子下尘寰。”(第二十回)
在文人笔下,她们还富有音乐舞蹈才艺,对白秀英的介绍特别能说明这一点。小说第五十一回交代雷横从梁山回到郓城县时,遇到了帮闲的李小二,“李小二道:‘都头出去了许多时,不知此处近日有个东京新来打踅的行院,色艺双绝,叫做白秀英。那妮子来参都头,却值公差出外不在。如今见在勾栏里,说唱诸般宫调。每日有那一般打散,或有戏舞,或有吹弹,或有歌唱,赚得那人山海价看。都头如何不去睃一睃?端的是好个粉头。”还描述道“歌喉宛转,声如枝上莺啼;舞态蹁跹,影似花间凤转。腔依古调,音出天然,高低紧慢按宫商,轻重疾徐依格范。笛吹紫竹篇篇锦,板拍红牙字字新。”(第五十一回)既点明她“说唱诸般宫调”,且特别褒扬了其歌喉、舞姿。
虽然,她们都很美丽,都很有女性的魅力,也很得作者地赞扬。但是在封建文人看来,她们都只不过是“尤物”,在男人的话语系统下,她们很可能演变为“祸水”,所以她们的美很快也会演变为“灾难”。因此,这些女性的美丽外表便成为引子,妩媚便成为了让人着魔的“蛊”,才艺便成为“水性杨花”的资本之一。转瞬间,这些尤物便变成了“不贞”“恶德”的结晶,所以她们往往被叫做淫妇。
这些形象中最被诟詈的是潘金莲,小说第二十四回介绍“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既然连主人都不依从,那应该是有一定的个性、自尊的。但是小说却又说她“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最终却是为了与西门庆姘在一起,她竟然毒杀了猥琐的丈夫武大郎,其间还想勾引英雄武松。所以潘金莲用其事迹生动诠释了“奸夫淫妇”命题,结局当然是被英雄武松所杀,而且让读者在血淋淋的场景中获得审美的愉悦。潘巧云,作者则想以她的“再醮”嫁人,喻其不洁。潘巧云在第四十四回出场,是因为杨雄把石秀带回家让她出来拜见,此回也交代了她的出身:“原来那妇人是七月七日生的,因此小字唤做巧云,先嫁了一个吏员,是蓟州人,唤做王押司,两年前身故了,方才晚嫁得杨雄,未及一年夫妻”,又是再嫁女性,这又为后来情节的发展做了一个铺垫。如果说潘金莲的丈夫武大丑,阎婆惜的宋江不仅矮且黑的话,潘巧云的丈夫杨雄算是英俊了,而她不仅想背叛丈夫,且想勾引丈夫的英雄朋友石秀,不成时又勾搭上了和尚裴如海,几重罪行更加速了她的悲剧。而且她的死也像潘金莲一样很悲惨。由此看来,潘巧云等淫妇的构成要素为:美丽、善打扮、偷情、牵连无辜、害好汉。其中,其悲剧的根源,作者已指出,她们的丈夫们往往是不重视她们的情感,即所谓不重视女色的英雄们。这也暗示了所谓倡(倡)优及类倡优比其他任何女性都更重视精神世界及情感交流的特质。
小说中也有一些具有倡优本色的女性形象,如金翠莲和宋玉莲,她们身处社会中底层,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作者给予了深深地同情。小说第二回交代,鲁达与史进喝酒时她出现了“前面一个十八九岁的妇人,背后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儿,手里拿串拍板,都来到面前。看那妇人,虽无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动人的颜色,拭着泪眼,向前来,深深的道了三个万福。”“也有些动人的颜色”说明她美丽,“拭着泪眼”是暗示其不幸,因为:“奴家是东京人氏,因同父母来渭州投奔亲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母亲在客店里染病身故。父女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作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父亲懦弱,和他争不得。他又有钱有势。当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讨钱来还他?没计奈何,父亲自小教得家些小曲儿,来这里酒楼上赶座子,每日但得些钱来,将大半还他,留些少父女们盘缠。这两日,酒客稀少,违了他钱限,怕他来讨时,受他差耻”。被人强占,莫名其妙的被人逼着“还”钱,这在清明的社会中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在政治黑暗、恶霸横行的时代却是频频发生,而金翠莲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后来因仗义的鲁智深的搭救,小说第三回交代她嫁给了一个仗义的大财主赵员外。因此,一家人还反哺了鲁智深。小说中金老头说“亏杀了他(邻居),就与老汉女做媒,结交此间一个大财主赵员外,养做外宅,衣食丰足,皆出於恩人。我女儿常常对他孤老说提辖大恩,那个员外也爱刺枪使棒。”看来,当时女性的幸福只要是像金翠莲这样“养做外宅,衣食丰足”这样就足够了。这就是封建社会中广大女性比较奢求的理想了。另外一个卖唱的女孩宋玉莲就更不幸了,她仅仅以自己的歌声打扰了英雄,于是鲁莽的李逵,“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她爹“不瞒官人说,老身夫妻两口儿,姓宋,原是京师人。只有这个女儿,小字玉莲,他爹自教得他几个曲儿,胡乱叫他来这琵琶亭上卖唱养口。为他性急,不看头势,不管官人说话,只顾便唱,今日这哥哥失手,伤了女儿些个,终不成经官动词,连累官人。”(第三十九回)最后只不过陪钱了事。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位卖唱的女孩都来自京城,且名字都带一个“莲”字。由此看来,往往是时尚之都的京城并非就能给倡优们提供安定的生活。
本为低贱的娼妓在小说中也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一面是被人咒骂、鄙视,一面却又被崇高起来,似乎被当成了英雄们的救星。李师师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妓女之一,宋人刘子翬《汴京纪事》中有诗云:“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缕衣檀板无颜色,一曲当年动帝王。”《水浒传》中的李师师也是反复被强化的一个美丽、多情、多才艺、富有正义感的女性形象。她与玄女娘娘一俗一神在帮助着梁山好汉们的事业。当知道皇帝不断地宠幸她时,向以爱女色为耻的梁山好汉的领袖宋江把洗刷自己及兄弟们“盗(贼)”名的希望寄托到了李师师这样一个柔弱的娼妓身上。她美丽“但见容貌似海棠滋晓露,腰肢如杨柳袅东风,浑如阆苑琼姬,绝胜桂宫仙姊”(第七十二回);她富有才艺“顿开咽喉便唱,端的是声清韵美,字正腔真”,吹箫“便呜呜咽咽,也吹一曲”;她很仗义,很有见识“休恁地说!你这一班义士,久闻大名,只是奈缘中间无有好人,与汝们众位作成,因此上屈沉水泊”(第八十一回)俨然美人识英雄。因此,在此形象上出现了悖论,号称梁山好汉的宋江们,鄙视女性的宋江们,竟然把自己“正名”的伟大事业寄托到了一个卑贱的娼妓身上,最终还竟然成功了。英雄难过美人关或者是美女识英雄的悖论都在这个女性形象彰显出来。这个悖论实际上也是封建女性观的一种折射。
另外,像玉兰之类的类“倡优”女性则完全像是被圈养起来的“尤物”了。她们似乎只是一种符号,一件道具。她们的美丽,富有才艺都只不过为了一种使命服务,即为突出小说中英雄们的英雄性而存在的。她是一个孤女,蒙张都监收养长大,她“脸如莲萼,唇似樱桃。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纤腰袅娜,绿罗裙掩映金莲;素体馨香,绛纱袖轻笼玉笋。凤钗斜插笼云髻,象板高擎立玳筵。”且“此女颇有些聪明伶俐,善知音律,极能针指。”(第三十回),最后的結局却是“武松握着朴刀,向玉兰心窝里搠着。”(第三十一回)唱着苏东坡“明月几时有?”的她是凄冷的,这不仅在于她处于崇尚阳刚之气的乱世,更在于妻子如敝屣的男性霸权的时代。
这些女性,她们的美丽是光彩照人的,也十分具有女性的魅力,才艺也很高超,但是在刻画英雄为主的《水浒传》中,她们都被符号化、道德化了。因此,她们有时地位崇高,更多的是被鄙弃,被碎片化。因为她们基本被排斥在男性话语系统之外。
三
“脸如莲萼,唇似樱桃”的玉兰,“聪明伶俐,善知音律,极能针黹”的玉兰,唱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无辜的玉兰被英雄武松杀了。“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美丽如斯却毒杀了丈夫的潘金莲也被英雄武松杀了。美丽的潘巧云不仅被英雄杨雄杀了,还被“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阎婆惜“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 “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于是阎婆惜成了阻挡英雄成就事业的“女色”,当然也被杀了。受够欺压的金翠莲却似乎衣食无忧,成了幸福者了,但个中滋味令人思索。
这些美丽的女子有“恶”也好,无辜也罢,她们似乎都只成了“命苦”的代名词,都只不过做了一件道具,就是为了衬托了武松这样的所谓不为美色所惑的英雄好汉。小说的成功不仅塑造了一个个被“逼上梁山”的英雄形象,也深刻地揭示了潘金莲们具有倡(娼)优本色及类倡优特质的不幸,并展示了其个性。所以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别一部书,看过一遍即休,独有《水浒传》,只是看不厌。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这恐怕不止是指男性形象。小说在给读者突出潘金莲们的“恶”的同时,其实也不自觉地把她们的一些特质,如对幸福的追求,对感情的渴望等展示了出来。总而言之,《水浒传》中的潘金莲等女性形象已沉淀为传统审美意义中的倡(娼)优形象,主流社会对她们的排斥、鄙视是封建等级社会观念的必然,而这种观念也衍生成了民间的一种观念,进而形成一种审美习惯,“倡(娼)优必媚”“倡(娼)优必贱”观念就形成了。但是,小说中也透露出,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僵化的非人性的,因此作为补充的妻妾、娼妓等现象就出现了。于是,美丽、妩媚、富有才艺的“倡(娼)优”并出现了,男性社会对她们的认知便有了一种奇特的悖论,即尤物与淫妇,即西方的所谓天使与妖妇。早在1979年两位美国女学者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格巴合著的《阁楼上的疯女人:女作家与19世纪的文学想象》就说女性形象天使与妖妇的变化背后隐藏着的男性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歪曲和压抑。《水浒传》中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悖论,本来女性之所以成为女性其特征应与男性的豪气、英雄的阳刚之气不同,呈现另外一种别样的美,但是在男性话语系统语境中,女性之美被淡漠化、妖魔化,并体现出男性阳刚之美不能共存的元素。究其原因,作品浸濡了太多的二元对立审美观的民间审美传统,沉淀了封建文人复杂的女性观,更承载了作者复杂的情欲诉求。所以,对美丽的、妩媚的、多才多艺充满魅力的女性,像倡、娼一样的女性。中国古代的文人们有一种奇特的心理,既鄙视,又千方百计的想得到。这正像他们对娼(倡)妓一样,一边狎妓,一边又骂娼(娼)妓的低贱。所以,“恋妓情结”在很多文人哪里都存在,有人甚至说西方的所谓“恋母情结”实际是其翻版。因此中国古代有很多文人与娼妓的佳话。王书奴在他的《中国娼妓史》里说:“我看古今最不守旧,随时代风气为转移者,莫如娼妓时代尚诗,则能诵诗作詩;时代尚词,则能歌词作词;时代尚曲,则能歌曲作曲” [1]则强调了文人与娼妓能够契合的一个原因为这两类人皆有文化,而且娼妓能够随着时尚的变化而变化,能投文人之好。
文学如同一面镜子, 映现着社会历史生活,也折射着社会个体、某个群体的思想观念、审美习惯。《水浒传》“倡优必贱”等观念的被彰显,源于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观念,也承载了浓厚的传统审美习惯。在强烈的封建女性观下结晶的女性形象往往也是很奇特的“异化品”,是男性化视角下背离了女性美的产品。所以,倡也好,娼也罢,或者是类似倡(娼)优的女性形象,她们所富有的女性之美在《水浒传》中只不过是为衬托女性英雄的所谓阳刚之美而存在的。“当作家笔下的男性处于历史文化的层面时,女性则只处于动物的自然的层面。她们没有主观的人生吁求, 没有主体心理体验, 而只是受着本能驱使, 被充分性化与欲望化, 游离于社会文化层面之外,其存在本质上是一种非人化、非历史的存在”[2]。
注 释
[1]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上海三联书店[M].1988.
[2]王琳.宏大叙事与女性角色[J].文学评论丛刊.2000(0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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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李胜,楚雄师范学院中文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