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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统一战线中党际良性互动关系的研究
——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

2015-03-26陈晓萍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民主党派协商良性

刘 玫 陈晓萍 邓 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 杨凌 712100;陕西师范大学,陕西 西安 710119)

对高校统一战线中党际良性互动关系的研究
——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

刘 玫 陈晓萍 邓 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 杨凌 712100;陕西师范大学,陕西 西安 710119)

高校是是民主党派成员及其基层组织集中的地方,是我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和传统阵地。从协商民主角度出发,探讨今天高校统一战线中的党际良性互动关系,不仅关系到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能否在学校层面落到实处,还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的实质进程。

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民主;协商民主;高校统一战线;党际良性互动关系

从协商民主角度出发,探讨今天高校统一战线中的党际良性互动关系,不仅关乎高校内部政治系统的平衡,更关系到高校外部整个国家政治系统的平衡与发展。

一、统一战线、党际关系与社会主义民主

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致胜的三大法宝之一,亦是目前我们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自建党以来,统一战线就一直伴随着党领导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项事业。

民主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夺取胜利的坚实基础,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统一战线的胜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就政权性质而言,这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从对敌“联合专政”角度讲,中国革命建立的政权在性质上是统一战线的,统一战线是民主政治的实现方式。步入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民主专政在国家政权的阶级构成上有了很大变化,民主范围不断扩大,专政范围不断缩小,统一战线依旧是社会主义民主内涵与实质的重要体现。

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为统一战线的实际运作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党际关系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核心内容,对中国民主的成长及其前途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在统一战线的框架下研究现有政党制度中多党合作的党际关系,不仅是当前构建良好的政党政治生态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实质进程的重要内容。

二、协商民主与我党处理党际关系原则的历史渊源

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要求我们处理好统一战线中的党际关系。从协商民主的角度切入研究这一关系,是我们研究这一问题的全新视角。2012年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正是在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正确有效地处理政党间彼此关系的过程中,推动了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实现形式的兴起和发展。具体来讲,可以梳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年—1949年)

协商民主孕育于党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的过程中,是统一战线的主要工作方式和方法。党在联合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力量的过程中,非常注重民主精神和民主的工作方式,“平等对话,求同存异,既讲团结,又有斗争,在民主协商中求得团结。这种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民主政治理论中就叫做协商民主。”[2]从1948年中央发表“五一口号”到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形成,协商民主实现了由非制度化形式向组织化制度化形式的转型。

(二)建国初期(1954年—1976年)

建国初期,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创造了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民主协商形式,共同商量恢复国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1956年私有制改造完成,我国政权性质实现由新民主主义性质向社会主义性质转变,新民主主义协商民主也应随之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转型,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下,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和协商依旧被看作是改造时期对立阶级之间的关系,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转型没有真正实现。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年至今)

1978年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一次会议拉开了协商民主制度全面恢复的序幕,我国的协商民主迎来了发展的新时期,其性质发生了根本的转型,这对于重新恢复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间的亲密合作、民主协商具有重要意义。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在我国今天的政治社会生活中已经形成多层面的协商民主制度,而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民主协商是其中最高层面的协商民主。目前,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协商;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除会议协商外,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或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

三、协商民主视角下高校统一战线中的党际良性互动关系

高校是是民主党派成员及其基层组织集中的地方,是我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和传统阵地。高校民主党派作为我国参政党的组织细胞,肩负着在基层发挥政党职能、实现参政党政治任务的使命。能否处理好高校统一战线中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党际关系,不仅关系到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能否在学校层面落到实处,还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进程。可以说,高校统一战线中党际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逻辑必然和实践要求。

(一)协商民主视角下的党际良性互动关系

作为政党要有准确的历史定位,定位清则方向明。明晰党际关系中各主体的历史定位,对于促进党际关系的良性运用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代中国党际互动关系的主体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参政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根本利益和奋斗目标的共同性以及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视角下的党际良性互动关系首先强调了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地位,在此前提下,党与民主党派通过平等、公开的对话和讨论,以理性协商的方式实现政党利益偏好的有效表达和整合。将民主党派的多元利益诉求纳入公正、包容、平等和公共福祉的框架内,这不仅有助于党际关系的和谐共生,同时也有助于构建起一种更加审慎和理性、更加趋近于民主理论目标的实质民主。

(二)协商民主视角下高校党际良性互动关系的实现形式

通过这么多年高校协商民主的实践工作,目前高校已形成多种行之有效的、发展党际良性互动关系的协商民主形式:

1.双月座谈会

高校双月座谈会目前已成为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它构建起了高校党委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对话沟通机制。双月座谈会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学校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和后勤管理等方方面面,与民主党派面对面地讨论、交换意见,民主党派代表人物以直接民主的话语沟通形式来反映自己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自己的个人偏好,从而建立起高校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的渠道。

除开双月座谈会,高校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还以其他多种会议形式直接参与学校的政治生活,如参加学校的党代会、职代会、教代会以及工代会等会议。

2.合作共事

协商民主针对不同个体的利益偏好,旨在通过个人立场的转变和妥协来追求共识的获得。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合作共事过程中彼此了解的加深恰恰有利于各方立场的转变、妥协和共识的加深,因此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在“协商民主”实践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毛泽东早在1941年就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3]新中国成立初至改革开放前,尤其是自1957年以来,在党的历次反右斗争中,民主党派受到极大的冲击,成员数量大量减少,因此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只能具有政治形式的意义,而缺乏真正的民主价值。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高校民主党派组织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民主党派成员数量不断增加,这使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由仅具象征意义的政治形式逐步走向具有实际民主价值的政治行为。

高校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实际上是为民主党派人士进入高校权力系统提供政治通道。在高校权力系统中,实际上存在着四种主要权力:党的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与教代会权力。[4]如在行政系统中,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主要体现为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学校行政领导或者担任中层实职干部;在学术权力系统中,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主要表现为民主党派人士或无党派人士进入学校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等各种学术权力机构。随着民主党派掌握的组织资源、权力资源等政治资源的增多,这为其获得更加有利的协商民主主体地位奠定了不可或缺的政治基础。

3.民主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体系的核心内容,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但从监督的角度讲,在多党合作的政治模式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监督又是相互的、可逆的。

目前高校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民主监督已经渗透到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财务以及后勤等工作的诸多方面和环节。如网上校务公开;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民主党派成员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学校纪检、监察特邀监察员制度吸纳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作为特邀监察员;校工会委员会吸纳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委员;校园建设委员会、后勤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等吸收一定数量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委员,参与具体事务如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后勤管理的成本核算,经费分配等重要事项的执行;[5]建立党外人士参与的经济审计制度等等。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赋予了民主党派在政治运行过程中与执政党对等的地位,可以避免因政党私利造成的政治资源配置的失衡。通过相互监督,规范彼此行为,在公共理性的驱使下党与民主党派能各履其职、各守其则,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政治资源。通过相互监督,能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公开、公正和平等的协商民主主体关系,从而推动党际关系呈现良性互动的态势。

[1]谈火生.审议民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217.

[2]李君如.协商民主在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66.

[3]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09.

[4]林尚立,肖存良.统一战线与中国发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344.

[5]郑锋,陈小琼.高校统一战线参与民主监督渠道探索[J].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5,(3).

(责任编辑:刘亮红)

10.3969/j.issn.1009-2293.2015.06.008

D 902

A 【文章编号】1009-2293(2015)06-0029-03

本文系陕西普通高校统战理论研究课题“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法宝——十八大后高校统一战线地位和作用的合法性新释”(编号:SN G J T Z 14-016)研究成果。

刘 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生。

陈晓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战部部长,高级编审。

邓 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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