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2015-03-26
2014年12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我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牢固树立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理念,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加快建设“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区上下都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咬住发展不放松,把“稳”的重点放在稳住经济运行上,确保增长、就业、物价不出现大的波动,确保金融、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风险可管可控;把“进”的重点放在调整经济结构和深化改革开放上,推动“稳”和“进”相互促进,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2015年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二是要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三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四是要加快推进改革开放;五是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六是要坚持不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