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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奥斯汀一起共赴尼日斐舞会

2015-03-25龙隐

世界博览 2014年14期
关键词:班纳特乡绅达西

龙隐

估计没有人会反对《傲慢与偏见》中的婚姻观,一个人不应该仅仅为了物质而结婚,就像夏洛蒂·卢卡斯那样;也不应该为了一时的热恋而结婚,就像莉迪亚那样。一个人应该嫁一个拥有完美人格的男人,他很富有并拥有大量的土地(达西是当时英国最富有的百人之一);他性格开朗但并不是高谈阔论;他机智聪明但并不是万众瞩目。只有与这种人才能自然得体的相爱。把这些归结起来,也许读者会像伊丽莎白一样惊呼:“怪不得你只认识六个……我现在简直疑心你连一个也不认识呢。”

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在于她不仅仅用婚姻的喜剧娱乐我们,还用美食的香味诱惑读者。

厨房里的奥斯汀

简·奥斯汀在斯蒂文顿的第一个家有一处菜园,这处菜园对家里的经济贡献很大。简的母亲一生热衷种植,不仅种花,还种野菜、水果。一家人住在肖顿的时候,简的母亲虽然年事已高,却经常在自家的菜园里挖土豆。当时土豆刚刚从美洲传入欧洲,被认为很时髦。在1813年前后,当时很多英国人还认为西红柿不可食用的时候,她家就种来吃了。肖顿的菜园里还出产李子、草莓、桑葚、杏、醋栗和豌豆。

奥斯汀一家还是要光顾店铺和市场,像茶这样的货品甚至需要到遥远的伦敦去订购。这也是当时乡绅家庭的惯例,在《傲慢与偏见》中,班纳特太太就是根据仆人去店铺买肉和六只鸭子断定彬格莱先生已经回到了尼日斐花园。简本人无疑也是会逛菜市场的,她在1801年写给姐姐的一封信中说,这里的猪肉一磅只卖8便士,黄油是12便士,奶酪是9个半便士,不过你可别告诉她这里高得离谱的鱼价——一条鲑鱼要卖到2先令。完全一副对菜市了如指掌的样子。

虽然在奥斯汀的作品中,主人公常常会突然邀请人来喝茶,但突然兴致一发请人用正餐的情形却不多见。因为不期而至的客人常常引起仆人和主妇的一场慌乱。奥斯汀并非把佣人“删除”出作品的作家。不过在谈情说爱的餐桌上确实不见那些人的身影。像班纳特夫人夸耀家里正餐有两道菜,夸耀自己家的女儿对厨房里的活计一窍不通一样,很多势利乡绅以不事厨艺为荣,不过种种迹象表明简和她的姐姐都会亲自动手准备食物。简的小说就是在厨房里创造出来的。在简的侄子詹姆斯出版的一本回忆录中,简唯一一次发火,是拒绝给房间的门轴上油,因为吱吱呀呀之声能够留给她时间,离开手稿,在脸上准备一个明亮的周到微笑。

在简的时代,法式烹饪与法语、法式礼仪一样,在英伦文化中的地位十分暧昧。一方面,贵族们崇尚一切法国的东西,纷纷聘请法国大厨,另一方面爱国主义者们一直愤愤不平,这种暧昧也体现在简身上,她的一个表姐嫁给了一位法国贵族,而她自己多少也能读写些法语,然而她又出身最有爱国情结的托利党乡绅家庭,某些证据表明,她越年长越反感法国。

简在《傲慢与偏见》中写了一场餐桌上的英法战争。在书中,达西和彬格莱一家人十分推崇法式烹饪。在尼日斐花园的餐桌上,伊丽莎白与赫斯脱先生——彬格莱先生的姐夫,挨着坐,当赫斯脱先生发现伊丽莎白宁愿吃一盘式样普通的菜肴,也不愿意吃法式炖肉时就觉得没什么话好跟她说了。书中写道,这位赫斯脱先生, “天生一副懒骨头,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吃、喝、玩牌”。简对此人的蔑视,部分原因在于他在餐桌战争中站错了队,没跟简站在一条战线上。

了解了简对食物的态度,当你再读到小说中的主人公们端坐在餐厅里用餐时,你可以立体地想象出他们吃的内容和举止,甚至还能感受到那时那地厨房里的动静。

舞会:与达西和伊丽莎白永远在一起

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有着一个隐秘的愿望,那就是穿上高腰裙,在尼日斐花园和达西先生跳上一段乡村舞,这已然成为了大家的共识。在奥斯汀的1813年的小说中,这场舞会对于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罗曼史可谓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而对于简的读者来说,舞会上的氛围再熟悉不过了,乡绅家庭在这里建立人脉、进行社交活动并与潜在的舞伴调情。

对于那些整晚跳舞很少休息的舞客们来说,吃点宵夜是必须的,就像简所说“在私人舞会上,要是不能坐下来吃点夜宵,那就是对男人和女人们固有的权利的可恶的剥夺”,在《理智与情感》中她还说单纯在边桌上放些零食(比如好心的菲利普太太用来安慰情场失意的科林斯先生的松饼),在乡村是可以,在伦敦就不行了,在那里,夜宵必须必须坐下来吃,并且有仆人伺候。《爱玛》里哈特菲尔德庄园的夜宵,虽然吃的是冷餐,但在菜式繁复上并不输给正餐,有鸡肉片、扇贝牡蛎、薄粥、葡萄酒、煮蛋和奶冻。

在当时,美味佳肴伴以餐桌上繁复的装点艺术让整桌佳肴显得极其丰盛,虽然取菜非常麻烦,但当时的人们就是无法拒绝这样强烈的视觉效果。对于尼日斐花园舞会到底吃了些什么,简有几处暗示,比如,班纳特太太炫耀女儿就要嫁给花园主人了,“卢卡斯太太听她谈得那样志得意满,自己又没个份儿,早已呵欠连连,现在总算可以来安心享受一点冷火腿肉、冷鸡了”。

再比如,彬格莱先生说只等尼可尔斯备下了足够量的白汤,就下请帖。当时,汤一般都属于第一道菜,白汤是最尊贵的汤之一,原料包括小牛肉汤、奶油和杏仁。

其他的食物,就只能靠读者的想象了,应该少不了牛肉。因为在18世纪的英国,牛肉是代表性的食物,甚至比苹果派之于美国还甚,冷的烤牛肉在夜宵、早餐、白日的冷餐或午间茶点时都会食用。

鹿肉比较稀有,只有在重大场合才吃,一般是乡绅盛大晚宴的第一道菜,相比之下野禽就平常多了,和野兔一样属于第二道菜。班纳特太太宴请彬格莱和达西吃晚饭,按班纳特太太的说法是“鹿肉烧得恰到好处,鹧鸪烧得美极了”。

作为岛国,英国的鱼类非常丰富,舞会夜宵自然少不了鱼。在书中,以为是彬格莱先生要来做客,班纳特太太的脑海里瞬间列好了菜单,但是她惊呼,“老天爷呀!运气真不好,今天连一点儿鱼也买不着”。

虽然当时的英国人并不钟情于蔬菜,他们却为水果痴狂。而水果更能给餐桌增添炫目的视觉效果。就像伊丽莎白等人拜访彭伯里庄园时,大家一看见那大堆大堆美丽的葡萄、油桃和水蜜桃,一下子就聚拢来围着桌子坐下。

奥斯汀的小说历经200年而依然深入人心的原因部分在于,虽然万事万物都在变化,世界迈向了现代化,但我们心底里需要的东西:爱情和幸福,没变,而没变的自然还有美食,按照简的说法“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健谈,可是每个人都会吃”。■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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