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比较及对天津的启示
2015-03-25刘飞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天津300222
◎ 刘飞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天津300222)
在欧美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下,一些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借助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采取宽松货币政策来应对债务危机并试图提振国内经济,导致世界新兴经济体特别是中国等持有大量美元外汇储备的国家深受其害。2009年以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我国政府的努力推进下不断提速,人民币在外贸进出口结算中的使用比例大幅提升。当前,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七大支付货币和第九大外汇交易货币,在国际信用证和托收交易等贸易融资活动中的使用份额位列全球第二。境外参与提供人民币支付清算的银行超过2000家,陆续形成香港、新加坡、伦敦、卢森堡等离岸人民币中心。但是,受制于内外因素的影响,实现人民币资金在境外流转,引导境外交易主体在投融资、贸易时采用人民币结算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各离岸人民币中心规模不断扩大的人民币存量资金需要通过进入中国市场才能实现投资、贸易、保值等需求,因此,进一步丰富和顺畅境外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渠道刻不容缓。
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时代背景下,东部沿海地区纷纷将人民币国际化作为金融创新突破的重要内容和方向,结合自身条件率先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探索与创新,如深圳前海、苏州昆山、上海自贸区、苏州工业园区以及天津中新生态城。
1 各地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
1.1 深圳前海——对接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
2012年末,与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对接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率先落地,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明确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期限和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对于租赁行业,注册在前海的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子公司原则上可以借入11.5倍注册资本的人民币跨境贷;融资租赁公司原则上可以借入9倍注册资本的跨境贷资金。
1.2 苏州昆山——对接台湾人民币离岸中心
2013年7月1 8日,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复同意《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办法》,同意在昆山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对现行政策进行了诸多创新突破,尤其是台资企业集团内部人民币跨境双向借款业务,是昆山试验区的独有政策,突破了人民币外债按“投注差”管理的限制,台资企业集团不仅获得了更大借贷规模,而且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
昆山试验区的人民币试点政策有助于其充分发挥自身与台湾经济往来密切的优势,加速集聚两岸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成为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集团“立足长三角、布局大陆市场”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基地。
1.3 上海自贸区——强化上海作为人民币在岸中心
在跨境人民币借款方面: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借贷规模上限分别控制为,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实缴资本×1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在跨境人民币债券融资方面,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另外,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可以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境内外关联企业间的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跨国企业可以合并和抵消一定时期内的跨境人民币收支为单笔收支交易,大幅减少跨境收支交易数量和金额,进一步提高资金运用和结算效率,降低资金头寸管理成本,同时亦可帮助企业降低外汇风险;开展集团内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资金的调拨不再受到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影响,但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暂不得参与归集。
1.4 苏州工业园区以及天津中新生态城——对接新加坡人民币离岸中心
2014年6月至7月,人民银行陆续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中新生态城的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两地的试点内容基本相似,具体包括: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试验区内企业在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个人经常项下、对外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根据两地的暂行办法,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的企业需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或天津中新生态城内,而银行包括新加坡银行机构(也包括中资银行新加坡分支)及苏州、天津两地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 各地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比较
2.1 各地试点政策的共性特点
第一,各地均着力于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境外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人民币资金回流境内,丰富境外人民币资金的回流途径。第二,都意图引导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服务于境内实体经济发展,将跨境人民币贷款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都放弃了用“投注差”限制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的规模。跨境人民币贷款的利率、期限主要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有利于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同时,为避免境外人民币大量流入境内有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各地匹配有相应的限制措施,如规定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各试验区的实体经济发展、不得用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等。第三,试点政策涉及跨境人民币债券融资的都存在前置审批,即债券的发行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2.2 各地试点的主要特色与差异
2.2.1 跨境人民币贷款方面
第一,在借贷规模方面的差异。上海自贸区对单个企业的借贷规模设限,而深圳前海、苏州工业园区以及天津中新生态城则由当地人民银行对借入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总量实施余额管理,前海对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单独设规模管理;昆山试验区在借贷规模、借贷方向均有不同,首先昆山试验区的跨境人民币作为双向借款仅限于台资企业集团;同时昆山试验区人民币双向借款实行跨境人民币借款与放款收付轧差余额限额管理,日末余额不得高于该企业集团内部境内成员所有者权益总额之和。
第二,在放款人限制方面的差异。上海自贸区不对放款人所在地进行限制,深圳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放款人限于香港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天津中新生态城限于新加坡地区注册的银行机构;昆山试验区中跨境人民币借款的境外放款人限于台资企业内部集团机构,但是对于境外台资企业的资金来源则不设限制。
第三,在利率和期限方面。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借用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固定在1年或以上,其他试点地区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
2.2.2 跨境人民币债券方面
前海的跨境人民币债券一方面限于在经批准的额度内在香港发行,另一方面债券融资资金用于前海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天津中新生态城试点政策中,一方面两地债券发行地限于新加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债券融资资金回流境内需要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自贸区有所不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说明上海自贸区致力于拓展人民币的双向跨境使用,以及开拓自贸区内国际金融资产交易。
3 各地试点政策对天津的启示
近年来,天津作为我国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基地,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但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正式成立的背景下,天津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方面的改进空间还很大。
3.1 充分利用天津毗邻日韩、与日韩经济往来密切的地缘优势和港口优势,通过主动对接首尔、东京两个东亚地区的离岸人民币中心,充分发挥人民币政策创新在当前金融创新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此外,借鉴参考苏州昆山、深圳前海等地区的人民币试点政策和思路,在人民币与韩元的直接挂牌报价、日韩企业集团(如三星、LG、丰田等)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与日韩人民币离岸中心相对接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等方面突破创新,优化天津的金融基础设施并以此改善天津的投资、融资、贸易环境,使得天津在未来中日韩自贸区定点城市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3.2 发挥好天津东疆作为全国金融租赁行业、商业保理行业等新兴行业集聚地的优势,通过人民币与金融租赁、商业保理、航运金融、大宗商品、离岸金融的组合创新,充分发挥人民币国际化的政策红利。
第一,利用跨境人民币拓宽相关行业的业务范围、丰富资金来源并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人民币跨境租赁、人民币信贷资金跨境转让、金融租赁企业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解决相关新兴行业(如商业保理、消费金融等)的融资难题。一方面,利用人民币跨境租赁消化部分行业的过剩产能,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引导境外人民币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领域,将天津自贸区打造成为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自贸区。
第二,着重分析当前跨境人民币管理政策以及外汇管理政策的差异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利用人民币业务的政策优势。如:在人民币业务下,无离岸牌照的银行也可以向境外企业发放贸易融资、也可以为“走出去”企业的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人民币NRA账户内的资金不纳入外债规模管理等。进而拓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突破当前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面临诸如牌照资源等方面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