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中农民的主体作用
2015-03-24王强庆
自1956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和目标的提出,至今近六十余年。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全面进步。60余年来,大量文献资料显示,劳力缺失、重工轻农、观念落后等问题现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进一步指明了新农村发展建设的方向。笔者基于深入农村一年的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情况,浅谈农民主体作用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农民主体作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内在关键因素
农民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是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实践者。所谓农民主体作用,就是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发挥农民的创造力,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中凸显建设的主体角色。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谈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新形势下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内在关键因素。
1.农民主体作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实践主体、创新主体。纵观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民主管理建设等重要工作,都离不开农民,都要紧紧依靠农民,靠农民自我管理,主动管理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农民也是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实践者和创新者,广大农民通过自身实践,不断的在改善家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就幸福指数。
2.农民主体作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原动力和必然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关系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当前,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现实背景。多年的新农村建设经验告诉我们,需要打破城乡二元化格局,统筹城乡发展。中央为建设新农村提出的各项具体措施只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起点和可能的发展空间。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能否合理高效地利用这些要素,外部因素能否转化为内在生产力,关键仍在于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这就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使农民自觉地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成为实现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3.农民主体作用是新形势下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体现。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就是要我们在任何工作中和事业的建设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更是这个道理,农民主体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二、农民主体作用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中,农民主体作用受到来多种内外因素的影响,而显得作用发挥明显不够。
1.来自外部影响。有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多,不够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更不注意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 采取传统方式,如:代替农民包办一切等,农民意愿体现不够强。农民综合素质培养不够,有些地方政府注重物质的投入,不足够重视农民自身技能、素质提高,从而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落后现状,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再有,受我国有关“三农”各项政策的影响,一些制度之间的差异影响了农民的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同时,外部影响还存在农村规划不够科学全面,存在重局部轻整体、重长期轻短期现象,缺乏指导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有投资浪费、重复建设等问题。资金制约等瓶颈问题普遍存在,绝大多数的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农民富裕程度偏低,基层政府的财力相对有限,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存在执行者认识意识不强和工作方法简单现象。
2.来自内部,即农民对自身信心不足,缺乏动力,存在得过且过,重个体利益,轻大局效益。思想保守,小富即安, 不富也安的小农意识还是比较普遍。文化知识比较匮乏,传统思想影响深入,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普遍较低。民主法制意识较弱,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新一代的农民,受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存在金钱意识较强,不劳而获、少劳多得的思想。
三、提高农民主体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
1.农民提升自身主体意识是关键。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对“三农”问题更加关注,农民的重要性进一步得以体现。农民以新的形象出现已经成为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提升主体意识,是激发农民充分认识自身主体作用的前提,也是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调查中,我们看到在广大的农村,农民主体意识不强,仍是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农民首先要进一步增强政策观念。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中,政府要向农民,或者农民自己要深入了解各项惠农政策,吃准,吃透,这是提升认识的有效基础。其次,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主体,要狠下心,研究新农村建设这一工程,学习方法。农民作为主体还要充分认识群体的代表性,要形成自己的工作团队,坚决不走过程,不搞形式主义,要善于和政府沟通。农民主体意识还需要政府的正确主导和引导。没有政府的主导和引导,农民主体作用便缺失正确的方向。
2.农民提升综合素质是农民主体作用有效发挥的基石。一是注重自身科学文化知识的提高。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进一步整合当地教育资源,不盲目求高、求大。充分利用当地大中专院校的教育资源,请进来,为广大农民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广大农民要提高自身主动性,敢于走出去,向专家、学者或先进地区的农村进行学习,不盲目闭门造车,炼就知识型农民。二是提升自身道德文明修养。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综合体,不仅仅是收入提高了,吃饱穿暖了,有房住有车开,更重要的是个体内涵的提升。地方政府要把公共文化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排头兵,在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先把农民的道德文明思想意识构筑起来,为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增强广大农民新时代“中国梦”主旋律的渗透。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契机,加强农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建设农村民主法治新常态。
3.农民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平台。夯实农村自治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民的自主管理,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放在重要位置,提升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农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让他们真正成为村党组织号召力的重要体现者。规范农村管理机制,特别是在公开承诺、一事一议,收支透明等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发挥农民党员作用,实行分类管理,鞭策与鼓励并行,有效发挥每一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农民提高经营意识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成效的体现。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发展好比企业的发展建设,需要懂经营,会经营的新一代农民。当前,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并已经收到了很多成功经验,这就为培育农民经营意识和管理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广大农民一定要敢于尝试,在尝试中不断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使自己成为新一代农民的经纪人。同时,政府也可以加大扶持力度,放宽条件,示范性的设立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交给有能力的农民去经营。
参考文献:
[1]徐勇,徐增阳.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百年回顾,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1999,6(38),1-10.
[2]高文宇.新农村建设中制约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因素探究,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6,4(18),64-67.
课题资助: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课题号:20131318);2013年河北省城乡统筹及一体化研究基地立项课题。
作者简介:王强庆,1979.10,讲师,硕士。(河北联合大学 06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