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国企业与高校间养老保险的接续
2015-03-24庞然陈冬生北京化工大学北京100029
庞然 陈冬生(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 100029)
浅谈美国企业与高校间养老保险的接续
庞然 陈冬生(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 100029)
美国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经过了近百年的发展,是目前世界各国中一种比较成功的、适当而稳妥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极大方便了不同行业间人才的流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对美国社会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对美国养老保险体系概况、美国高校和企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以及校企之间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接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以为我国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养老保险;校企流动;保险接续
“老有所养”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中国人这样,美国人亦然。但二者之间存在着观念上的不同,中国传统上有“养儿防老”说法,而美国的养老责任则由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共同承担,其在养老方面,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养老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美国社会养老金体系初步成为一个非常完备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由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化程度很高,在政府与私营企业间频繁跳槽的人的养老金会依照规定分别领取,不致为养老金的接续担忧,方便了人才的流动。
1 美国养老保险概况
美国的养老金计划由于起步较早,体系比较完善,是一个相对完备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其现有的养老金计划主要分为三大板块,亦被称作三大支柱[1],分别是政府强制性养老金计划、雇主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
第一支柱是强制性养老计划,又称为社会保障养老金计划、公共养老金计划或社会安全金计划,是一种普及全美国公民的养老金计划,目前大约覆盖96%的职工[2]。社会保障法案于1935年获得通过[3],在此后几十年的时间里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美国,所有公民都会有一个类似于我国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安全号”,这个号码对应着自己的社会安全金(简称社安金)。
社安金的来源是税收。由于是政府强制性的养老金计划,所以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也是全国强制性统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比例各为 50%,这是雇主和雇员的法定义务。雇员所缴纳的比例一般是工资的6.2%。社安金体系的覆盖面相当广泛,不仅覆盖公司或机构的雇员,也包括了各种形式的自雇用人员,自雇用人员既是雇员又是雇主,所以要负担所有的社会保障税。
社安金的领取资格采用积分制,又叫积点制。年收入1160美元(税后)可以积1点,每年最多积4点。待积满40点后,方能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积点的时间可以不连续,积满为止。社安金领取的额度,取决于个人收入的多少,也就是缴税额度的多少。其计算方式可参考下述个例:
以一个年薪7.5万美元的人在66岁半领取社安金为例。美国社安金的计算有一个模式,即按月工资收入加上两个计算点来计算,第一个计算点为680美元,第二个计算点为4100美元,年薪75000美元的人月工资为6250美元,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社安金计算公式如下,因此,一年可领取的社安金为23520美元[4]。 90%(680)+32%(4100-680)+15%(6250-4100)=1960美元
政府强制性养老金计划对受益资格也作了规定,对年龄的要求为 65 岁,如果想在 65岁之前领取,只能领取全额的一定比例,并且最早也不能在 62岁之前领取。如果积不满40积点,是没有资格拿到社安系统的退休金的。按照美国社安局的规定,美国公民只要符合领取社安金的资格,在美国之外的大部分国家定居,即使没了绿卡,也可以继续接到美国社安局寄给的退休金。只不过领取时,除了在加拿大、英国、日本等10个国家领取不需要缴纳美国的联邦税外,在其他国家领取时,均须抽出30%付联邦税[5]。
第二支柱被称为雇主养老金计划,它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过了第一支柱,最新统计表明[6],45.1%的退休收入来源于雇主提供的私人养老金。又包括私人养老金计划和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两个部分。后者是指是指联邦政府、州以及地方政府为其公务员定制的养老金计划,这一养老金计划类似于我国一直采用的行政、卫生、教育及企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划。这里讲的第二支柱主要是指私人养老金计划,它包括:缴费确定计划或称投入式退休金体系(defined contribution,简称DC)和待遇确定计划或称福利式退休金体系(defined benefit,简称DB)。
缴费确定计划(DC)是指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而形成的养老金帐户,最后雇员所获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数量的多少和投资收益的高低。其种类繁多,比较著名的有401(K)计划(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新增的第401条k项条款的规定,是一种由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建立起来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403B计划(教育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雇员的退休计划)、457计划(适用于州和地方政府的雇员以及非营利性组织雇员的退休金计划)等,其中以401(K)最为广泛。此项计划加上个人储蓄计划的总额,在当前已达9万亿[7]。
待遇确定计划(DB)是指缴费并不确定,雇员在退休时所获的待遇是确定的养老金计划。这种养老金计划不实行个人帐户制度。一般情况下雇员不缴费,缴费额全部由雇主承担。这种养老金制度与我国目前仍然实行的退休时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养老金的办法,有相似之处。
第三支柱是指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即为个人退休账户养老金,是由联邦政府提供税收优惠、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是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按照美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所有70岁以下且有收入者均可开设个人退休金账户(IRA)。在美国有许多个人退休储蓄计划都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诸如包括个人退休账户(IRAs),罗斯个人退休账户(Roth IRAs),简单个人退休账户(Simple IRAs),SEP-个人退休账户(SEP-IRAs)和基奥计划(Keoghs)。
这三大支柱实现了政府保障与雇主保障、个人保障的有机结合,拥有联邦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强大的资本市场的支撑,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完备的养老保障体系。
2 美国企业养老金概况
美国企业员工的养老金分别由前述三大支柱组成,随着美国企业养老金计划体制的蓬勃发展,原来在企业员工养老计划中占据主导的待遇确定计划(DB)不断衰败,其地位渐为缴费确定计划(DC)所取代。其中,以401(K)计划最为盛行[8]。
401(K)计划也称401(K)条款,401(K)计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一种由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建立起来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国诸多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尤其适用于私人盈利性公司。按该计划,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一般是5%)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按一定的比例(通常不能超过员工存入的数额,偶有例外)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资金。与此同时,企业向员工提供3到4种不同的证券组合投资计划。员工可任选一种进行投资。员工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和转为存款等方式使用其投资所得。需要指出的是,员工的缴费和投资收益都是免税的,只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401(K)计划对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做了限制:年满59.5岁;死亡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发生大于年收入7.5%的医疗费用;55岁以后离职、下岗、被解雇或提前退休。一旦提前取款,将被征收惩罚性税款,但允许借款和困难取款。雇员在年满70.5岁时,必须开始从个人账户中取款,否则将对应取款额征税50%,这一规定旨在刺激退休者的当期消费,避免社会落入消费不足的陷阱。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401(K)计划受《雇员离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国内税收法》两个法规的监管。
3 美国高校养老金计划概况
美国高校的教师养老金体系同样也是由此三大支柱组成:联邦的强制性社会保障计划,原则上无论是公立高校还是私立高校的雇员都应该参加,退休时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退休收入,由高校作为雇主提供的养老金计划,以及个人储蓄计划。
与美国大多数的企业不同,美国高校提供的养老金计划多以待遇确定型计划(DB)为主。除了待遇确定型计划,高校有时还会提供综合以上两种类型的混合计划供教师选择,如加州大学系统。此外,公立和私立高校提供的养老计划类型也有着显著的不同。私立大学越来越多采用缴费确定型计划,而公立高校在收益确定型计划、混合计划中所占比例比私立高校更高。
大部分的高校将年薪的10%作为全职教师年薪的机构缴费率。公立高校一般不要求教职员工缴纳任何费用便提供缴费确定型计划(即最低要求缴费率为零,如加州大学系统)。然而,也有部分高校要求教师的最低缴费率为年薪的3%甚至更多[2]。典型的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的年度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教师的工龄×教师最后平均工资×相应的养老金系数。在提供该项计划的高校中,教师的年度养老金系数根据高校不同而不同,一般介于1%~2.5%之间,最常见的系数为2%,其次为2.5%(如加州大学系统)。至于最后平均工资,可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但一般都是指教师退休前最后3年的平均工资,或是最高的3年工资的平均数。
4 校企间养老保险的接续
在美国的养老金体系的三个组成部分中,由于第一部分为社会保障养老金计划是强制性的,无论当事人更换到什么性质的工作,都不会改变;第三部分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个人退休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自愿选择参加的养老金计划,也不会受工作的变动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因此,对于这两个部分来说,不存在什么接续的问题,只需按规定继续缴纳即可。唯一会受到工作单位性质变化影响的是第二部分,即雇主养老金计划。
企业到高校。如果离开公司到高校工作,对于在原公司的雇主养老金计划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方式(以应用最为广泛的401(K)计划为例)。若高校有401(K)计划,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原来的资金直接转移至新的账号中。若高校没有401(K)的选择,那么就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放在原来公司不动,优点是省心省力,待到可以支取的年龄直接领取相应额度的养老金;而前提条件是个人帐上的钱要高于5000美金 (有些公司要求更高),否则,公司会主动让转走,因为公司会向401(K)公司按人头支付行政管理费。当然,这种处理方式也有其缺点,最突出的是自此以后个人将无法控制这笔资金,无论是回报很差,亦或是收费很高,即便是想将这笔钱作为子女的教育基金,也会受到诸如贷款额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再有如果资金额度大,将来想让子女继承时将会缴纳一笔高额的所得税[7]。第二种方式就是把自己的401(K)转出来变成IRA(个人退休账户),好处在于可以自己选择公司、投资组合,同时也解决了第一种处理方式造成的缺点。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一般的公司会要求雇员在企业服务满足一定的时限,如果在尚未到达这一时限前离职,雇员只可以将自己所交部分的401(K)计划中的金额转到自己的个人退休账户(IRA)中,公司配套缴纳的部分会被收回。
进入高校之后,一般在三个月之内(一般不超过半年),学校会规定雇员必须选择一个养老金项目。比如加州大学系统,他们会提出一个组合,既包括一个必选项(UC Retirement Plan), 也包括三个自选项。新加入的教师可以从三个自选项中选择一项或多项,同必选项一起形成一个待遇确定养老金计划(DB)组合。退休时,按设定的金额每月(或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高校至企业。这种情况相对要简单一些,学校的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一般仍然生效,前提条件是雇员要在高校服务满足一定的期限(加州大学系统为五年)。等到退休时,学校仍然按照前述的待遇确定养老金计划计算公式每月获取退休金。企业方面按照企业的规定参加提供的雇主养老金计划。社会保障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不受影响。
此外,美国也不存在所谓的断缴问题,因为他们缴多少算多少,不缴则记为零。这方面的制度和中国不同,在我国,断缴或缴纳养老金没有达规定限额视为欠缴,不计入个人帐户,以后缴纳的保险金采取向前滚动计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一般要求对断缴部分金额进行补缴(包括断缴部分费用的利息和滞纳金等)后方能领养老金[9]。
5 结语
美国的养老保险的接续有着良好的制度基础,庞大的信息库也简化了转接难度,这一点可以从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可以得到直观体现。这种完全对接的模式很好地保障了人员可以在不同的部门自由进出[10]。这些完善的做法,对目前我国积极推动养老金并轨改革,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有着积极的参考意义。
[1]孙禄杰.浅析美国养老金计划[OL].中国科技论述在线. http://www.paper.edu.cn/releasepaper/content/200511-95.
[2]魏建国.美国高校教师养老金制度[J].中国高等教育,2013, 24:
[3]Peter.Diamond, Jonathan Gruber.Social Security and Retir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M]. USA,p437 - 473
[4]高连奎.世界如此危机[M].上海,2013.
[5]扁舟子.美国退休金.网络博客.
[6]Michael A. McCarthy. Political Mediation and American Old-Age Security Exceptionalism[J]. Work and Occupations. 2014,. 41(2): 175-209.
[7]Stewart E. Sterk, Melane B. Leslie Accidental Inheritance: Retirement Accounts and The Hidden Law of Succession[J].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2014, 89:53.
[8]林羿.美国企业养老金概述[J]. 社会保障问题研究,2003,01.
[9]中美养老金制度12项内容全对比.百度文库.
[10] 盛晓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发展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3,10.
庞然(1973-),博士,副研究员。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要研究领域: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