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涉拆群众拆得明白拆得放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阳光征收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2015-03-24汪铭峰
■汪铭峰/文
让涉拆群众拆得明白拆得放心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阳光征收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汪铭峰/文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颁发实施后,温州市龙湾区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制度,围绕“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工作目标,履行职责,齐心协力,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利益相统一。2014年,共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项目19个,拟征收对象904户(家),征收总面积31.56万平方米;作出征收决定5个和正在审批5个,已完成协议签订365户,签约率97.8%,征收面积13.05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征收项目4个,完成协议签订84户,征收面积7.0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补偿项目6个,完成协议签订281户,征收面积5.98万平方米。三年来共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项目35个,征收对象2046户(家),征收总面积83.99万平方米;已完成协议签订1468户,征收面积60.35万平方米。龙湾区连续两年评为温州市房屋阳光征收考核优秀单位。
一、工作举措
(一)抓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征收机制
国务院590号令明确规定,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各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由其所确定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2011年以前,温州市房屋拆迁工作分二类,市政府本级项目大部分由市级建设指挥部来具体组织实施,区政府项目由区级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由于市、区二级城建体制原因,再加上统筹不够,导致房屋拆迁工作进展缓慢,重点项目建设往往受到房屋拆迁工作阻碍。2010年下半年,温州市实行市、区城建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征地拆迁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撤销市级建设指挥部,实现房屋征收属地负责的新体制。一是组建机构。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15号)文件精神,经龙湾区编委批准(温龙机编〔2010〕88号、温龙机编〔2011〕3号)成立龙湾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政策处理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管理科、房屋征收科、政策法规科等3个科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二是部门联动。先后成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未登记建筑认定和人口认定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分局内,主要负责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认定工作;区人口认定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内,主要负责人均面积安置政策中人口认定工作。三是职责分工。该区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12个(6个街道和6个指挥部),全部由区财政全额拨款房屋征收工作经费。在实际操作中,与区征管办实行分工不分家和具体工作实行委托关系,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承担房屋调查认定、协助编制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拆除房屋等相关工作事项,其法律诉讼由区征管办承担,并落实各征收实施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具体人员分工负责的房屋征收工作机制。
(二)抓公开透明,不断深化阳光征收
一是坚持“八公开一监督”,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出台房屋阳光征收工作制度,从政策依据、操作程序、评估结果、安置选房等八项主要项目做到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坚持网络公开,在2012年2月3日开通龙湾区征管办门户网站基础上,经过2014年第三次大幅度改版完善,目前设有阳光征收、征收管理、政策法规、征收决定、安置管理、行业管理、自身建设等10个主栏目和43个子栏目,访问量达到13万人次,在中国龙湾子站排行中名列首位。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各级新闻平台上报送信息78篇,通过网络和征收现场张贴这两种途径发布房屋征收信息1000余条,公开政策依据和补偿方案175个,将阳光征收落到实处。公开房屋调查登记1230户,面积50.65万平米;公开未登记建筑初审认定524户,认定面积14.82万平米;组织26位估价师在现场解释说明评估情况,咨询734人次;做到标准统一、前后一致,早签约早受益,提高征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比如温州市域铁路S1线龙湾段主线工程涉及到房屋拆迁4个村,征收面积达5.70万平方米,该项目从2014年6月份启动,仅用时两个半月,便在全市率先启动拆迁工作,并用4个月时间完成房屋拆迁协议签订,签约率达100%,并实现“零上访”。
(三)抓政策完善,不断规范征收行为
一是制定政策做到规范,学习借鉴全国各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实际,先后制订出台《龙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龙湾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龙湾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龙湾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办法》、《龙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和相关规程》等24项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与具体操作规程,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政策可依,填补政策空白,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行为。二是完善补偿做到惠民,在牢牢把握“政府可承受、农民可接受、发展可持续”三可原则、资地平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切合本区实际、贴近群众意愿的全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房屋征收按成本价、政策内增购价以及各项奖励标准,以最大的优惠让利于民,达到满足群众征收意愿、政府资地平衡的预期目标。三是细化操作做到规范方便,先后制订《龙湾区征地房屋补偿评估机构确定操作规程》、《龙湾区被征收房屋土地权证注销登记操作规程》、《征地房屋补偿文书格式》、《征地房屋补偿相关表式》、《征地房屋补偿协议书文本》、《未登记房屋认定文书格式》等一系列操作文书范本,统一规范文本表式。
(四)抓保障措施,不断加强安置管理
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先后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保障房建设BT合作框架协议,成功发行首支城投债12亿元,积极筹集征收补偿费用和安置房建设资金,2014年已支付征收补偿总费用2.71亿元,其中:民房1.74亿元,企业0.97亿元。三年来累计支付征收补偿总费用9.88亿元,其中:民房3.44亿元,企业6.44亿元。二是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2014年安排建设项目25个,建筑总面积215.15万平方米,其中重点项目67.08万平方米,村房两改项目148.07万平方米;总投资额103.56亿元,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额38.21亿元;2014年安排年度投资计划18.32亿元,其中重点项目5.57亿元,村房两改项目12.75亿元。截止11月底已完成投资额14.83亿元,完成率80.95%,其中重点项目5.91亿元,完成率104.8%;村房两改项目8.92亿元,完成率70%。三是加强安置房认购管理,2014年编制安置房认购方案5个,认购314套,建筑面积4.10万平方米;交钥匙50套,建筑面积0.65万平方米。近期需要安置项目4个,1252套,建筑面积19.68万平方米。其中:城市中心区指挥部619套,安置面积10.15万平方米;公用事业指挥部安置面积633套,9.53万平方米。三年来累计完成安置房认购872套,建筑面积12.57万平方米;交钥匙470套,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
(五)抓程序到位,不断强化依法征收
一是程序到位,这是依法征收的基础,也是打赢诉讼官司的关键。2013年该区首次出庭应诉一起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这是温州市首个上诉浙江省高院的房屋征收案件,经过努力先后取得市政府行政复议维持和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结果,并于2013年8月由浙江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同年12月日区政府就对这一案件中4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于2014年1月完成协议签订并拆除。二是强制搬迁,2014 年8月,该区又启动永中街道某村旧村改造项目最后2户司法强制搬迁,打响司法强制执行第一炮,实现司法强拆突破。三是积极应诉,该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件,最终都取得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胜诉。2014年作出补偿决定10户,征收面积1960平方米;三年来累计作出补偿决定14户,征收面积3117.79平方米。截止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7户,征收面积1704.34平方米;申请司法强制执行4户,征收面积688.67平方米。2014年9月区政府依法向市中院递交区内某村改造项目中4户强制搬迁申请,市中院于同年10月作出裁定准予执行。四是破解难题,作为温州市纪委“破两难”重点项目之一,温州开关厂因1993年征地有2户拆迁户房屋补偿未到位,致使新建厂房9年都无法投入使用,2014年7 月15日、16日温州都市报《代表在线》栏目分别报道此事,引起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区征管办牵头协调处理。区政府组织人员启动房屋调查、调剂房源、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等工作,于同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并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经过十几次上门协商,12月与该2户拆迁户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使9年来难以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六)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征收技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先后为各实施单位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受训人员达1200余人;同时还组织开展一线人员上岗培训四期,共培训510人,核发上岗证476个,印制《政策汇编》、《培训资料》和《工作手册》等资料4700余册,切实提高房屋征收人员业务技能。二是强化中介机构指导和管理,从中介机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资质情况,以及结合其道德水平进行综合考核,建立龙湾区房屋征收中介机构库,通过不定期地走访、座谈,指导房屋征收操作技能,促使中介机构征收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开展部门包干助迁活动,针对个别公职人员房屋征收拆迁难的问题,率全市之先出台部门包干助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单位、所涉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第三方“调解员”作用。四是强化廉政防控建设,组织开展房屋征收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和房屋征收廉政合同签约活动,共签订廉政合同10份和廉洁自律承诺书31份。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作风和效能廉洁等廉政风险四大类别进行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确定个人廉政风险点48个,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五是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掌握被征收人动态,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至今未发生因房屋征收而造成群体性重大事件,确保征收工作和谐稳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房款筹资难问题。部分被征收人由于经济承受能力有问题,存在交房款难问题,由于该区受到金融风波较为严重,参与民间借贷较普遍,被征收群众钱袋子不多,以及现有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价格低迷,群众又认为政府制定的政策内价格偏高,承受不了,影响到房屋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也有个别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持有抵触情绪,不理解政府征收的目的,毫无根据地认为征收补偿不公平,想方设法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认为拖得时间越长,获得的利益就越多。
二是项目清零问题。对“疑难户、钉子户”化解工作重视不够,征收工作经验不足,比如房屋调查登记制作图卡需要房屋测绘资格人员签名;未登记建筑认定结果公示后要送达被征收人签收,并告知申请复核和诉讼权利;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内容要有告知被征收人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等。由于这些方面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程序上有瑕疵,给法院判决带来困难,使征收法律保障难以到位,导致房屋征收进程受阻。
三是安置问题。房屋征收工作普遍存在重拆迁轻安置现象,安置房建设滞后,建设周期过长且建设标准也偏低,交付使用和结算推进不快,化解安置矛盾重视不够。特别是被征收群众对现房安置和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搬进新居住上新房的呼声比较强烈,要求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块落实安置房源的愿望较高。前几年该区拆除各类房屋面积达上百万平方米,目前正面临着安置分配任务的高峰期,被征收群众对安置过渡费、搬迁费和补偿款的发放特别关注和关心,房屋补偿保障和安置问题已成为当前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果安置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导致被征收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四是其他问题。个别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认真,造成评估结果失实,导致房屋征收工作被动。工业用房征收与补偿往往涉及较大款项的补偿,特别是机器设备设施等资产评估方面可操作性的一些依据没有,双方协商比较难。中介机构监督缺乏有效管理办法,如丈量、未登记初审等环节至关重要,可能会产生工作上失误或错误。以及未登记房屋认定主体不明确,不利于房屋征收工作的开展。在执行征收政策过程中,也存在着温州市区3个区补偿标准不统一问题,不同区域被征收群众攀比现象较为严重,比如寺庙、教堂等特殊建筑物补偿目前也没有统一标准,可能会导致补偿不一。同时还存在资金筹措压力大、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总结反思,逐步加以解决和改进。
三、建议与对策
一要提前介入、全程指导。积极协助实施单位不断创新征收新模式,重点抓好温州奥体中心等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积极做好温州市中院已裁定准予执行拆迁户强制搬迁工作。继续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手段,积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让广大民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工作中来,扩大知晓率。
二要依法征收、加快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政策制定、规范运作、“项目清零”疑难户解决、安置方案出台等具体工作上统筹安排,确保征收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执行过程依法、依规,结果公平、公正,让涉拆群众拆得明白,拆得放心,实现房屋征收“速度、质量、效益”三统一。
三要和谐征收、规范行为。将在外过渡2700余户安置工作作为全区房屋征收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项目进度,在保障安置房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计划监督建设情况,确保安置房如期施工并按时交付使用,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征收的工作理念。
四要阳光征收、提升技能。分批组织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升征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执行能力,注重培养业务水平精准、工作方法得当、善于用群众的语言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工作人员,努力打造一支让被征收人满意的征收队伍。
(作者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