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与袍哥
2015-03-23廖保平
廖保平
招募、收编土匪、黑社会曾是军阀扩充兵力的捷径,如此一来,人财物都齐了,不用花精力培训,“拣现成”的,是件好事;但是如此做法问题也很多,有时也会变成坏事。
江湖人士游离于政治权力之外,有很多不同于主流社会的观念和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喜欢“桃园结义”“异姓结盟”。尤其在军队中,戎马倥偬、南北征战,时刻都有性命之虞,最容易将人际关系内化为类似血缘关系的兄弟,获得认同感、安全感。但这也容易将军队“江湖化”,形成派系和小团体利益,影响到军队团结和主帅的令行禁止,严重的还会闹出骚乱哗变——这就是“拣现成”的坏处了。
所以,只要条件允许,别说官军,哪怕是军阀,也不愿意招收土匪黑社会入伍。北洋时期军阀混战,各军阀都极尽所能地扩充实力,兵源日枯,才会将大量土匪黑社会招至麾下。事实证明,这样做有很多弊病,如孙殿英动不动就带着自己的队伍哗变脱离,按军法处置是要杀头的。而在那个动乱的时代,主帅无力也无暇惩罚他,终于拿他没有办法。
当然,对江湖“异姓结盟”这一点利用得好,也有积极作用,能牢固地将军队成员结合在一起,提高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曾国藩在招收湘军时,也曾注意到了招收土匪黑社会,或是具有土匪黑社会性质的“丁勇”的危害性,虽有严格的挑选制度,但黑社会“哥老会”还是大量侵淫进来,致使湘军变得“黑社会化”。镇压太平天国后,要裁撤湘军时,带来了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曾国藩在选拔营官、招募丁勇时,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与方法,明文规定招募那些“朴实而有农民土气者”的偏僻山农,反对招募城里、集镇码头之人。因为偏僻山农既穷苦又纯朴,因为穷苦,当兵能混口饭吃;因为纯朴,他们听话好差遣,便于管理。相反,城里人如果有正业的,小日子过得优哉游哉,不愿意当兵;愿意当兵的多是地痞流氓无赖之徒,没什么稳定的生计来源。
其他湘军将领出于同样的考虑,招募丁勇强调“出身”,以保持军队的纯洁性。如咸丰六年(1856年)底,胡林翼让鲍超赴湖南募勇,成立“霆营”(鲍超字春霆),一再叮咛“勇丁须以山乡为上,近城市者最难用”,建议鲍超到落后的江华、道州、新宁等湘南山区去募勇。
不同于政府募勇的又一特别之处是,曾国藩制定了“兵由将招”的招募制度。为曾国藩当幕僚达20年之久的王定安在《湘军记》一书中有记述:“帅立军,拣统领一人,檄募若干营。统领自拣营官,营官拣哨官,以次下之,帅不为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故一营之中,指臂相联,弁勇视营哨,营哨视统领,统领视大帅,皆如子弟之事父兄焉。或帅欲易统领,则并其军撤之,而令新统领自拣营官如前制。或即其地募其人,分別汰留,遂成新军,不相沿袭也。”也就是说,湘军的招募不是统一征招,而是大将选小将,小将选士兵,就像发展线人一样组建军队,线在人在,线断人去。故王闿运说湘军:“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
既然如此,哨官肯定挑选跟自己“有关系”之人,如同乡、亲人、师友等。同样地,营官、统领、大帅也大多如法炮制。
此做法恐怕是当时的时势使然:其一,曾国藩的“募兵制”吸取了清廷绿营的教训,而多有创新。清代绿营是世袭兵制,父子相承,当兵为业,一般不向外招募。到咸丰时,绿营已非常腐败:“胜不相让,败不相救,且往往私斗甚勇,而公战则怯,所征调则东省一百,西省五十,几同乌合。将与将不合,卒与卒不识。”(《曾国藩传》,中华书局1986年版)曾国藩创立“兵由将招”制度正好可以克服绿营的毛病。
其二,朝廷派曾国藩这些士人来“帮办团练”,实质上就是政府承认士人有权建立私人武装组织,帮助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为了适应组建私人武装的要求,就必须军队层层私有,如此才能形成从将领到营哨的层层激励,他们可以凭借自己手中的军队作为将来晋阶的筹码。要是“兵为国有”,而不是“兵为将有”,各级将领招募丁勇的积极性就大打折扣了。对丁勇来说,他们也欢迎这种基于私人情谊的组织形式,因为招募的多半是有地缘、亲缘等关系的人,彼此知根知底,至少看在熟人关系上,不会随便亏待自己。
再有,这种私有化的组织形式类似搞“承包”,只要团队能攻城拔寨打胜仗,朝廷提拔他们的将领,奖赏他们的团队,丁勇们也能水涨船高,得到好处,说不准还能捞到一官半职。要是“兵为国有”,搞大充公,在军营中举目无“亲”,不光自己出头的日子难盼,受到非人的对待也不是不可能的。
为了便于组织控制,曾国藩还规定所招各丁勇,必须“取具保结”,将丁勇父母、兄弟、妻、子姓名详细登记入册。所招一营,一般均为同一县之人。这就在“私人情谊”原则外,增加了一个“地域原则”,更加剧了湘军的宗法关系和私有化程度,以至于湘军各部成为了以熟人关系为纽带维系着的武装集团。曾国藩非常得意于自己的创新,曾说:“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这并不是自吹自擂,王闿运在论及湘军的优点时也说:“湘军之可贵者,各有宗派,故上下相亲。”
然而,湘军后来出现的种种问题,正是“各有宗派,上下相亲”的军队私有化体制所致。我们且看这种体制,是如何让哥老会混进湘军,进而对军队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随着镇压太平军力量的扩大,兵源日益吃紧——湘军自建军以来至攻占天京,阵亡病故伤残约八九十万人,以湖南一省提供如此巨额青壮年,兵源肯定紧张。另一个原因是,一旦统领死了,该队伍就得遣散,需要重新招募。兵将都不是那么好招,曾国藩曾哀叹:“朝取夕取,网罗殆尽,刻下不特将领难得,即招募精壮勇丁,亦觉难以集事。”一些将领只好把一些流氓地痞,甚至“哥老会”成员也招了进来。有学者作过统计:在霆军中做过统领或营官的有13人,其中湖南籍6人,四川籍4人,籍贯不明者3人。四川籍约占一半。
“哥老会”本来是黑社会,在四川地区哥老会叫“袍哥”。“袍哥即烧香结盟之党也。流于匪类者,谓之会匪。普通之名词,皆称袍哥”。在湘军的招募中,哥老会大量潜入,潜入本来也没有什么,完全可以进行正规化改造,可湘军的体制非但不利于对哥老会的改造,还为其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哥老会通过在军中散播患难相助,祸福同当的会党义气,很能俘获人心,在军中造立山名堂名、竖盟旗,建立秘密的哥老会组织,由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组织不断扩大。
“异姓结拜”在清律中是明文禁止的,只是湘军基本上是私人武装,清政府较少插手,而曾国藩对军中“异姓结拜”有过变相支持态度,认为将士应该:“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举杯酒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贼(指太平军)有誓不相弃之死党,吾官兵亦有誓不相弃之死党。”既然鼓励官兵视同死党,而哥老会就是要把会员之间结成死党,两者可谓不谋而合。
军中的哥老会壮大后,势力盘根错节、支干互生,江湖人士的习性日益暴露出来,滋事骚扰时有发生。如1865年5月,安徽徽州府休宁县各营相继闹饷哗变、殴伤道员。据《吴煦档案》记载,同年,杭州湘军蒋益澧部哥老会欲谋杀蒋益澧,抢劫司库,但事泄未成,蒋益澧大肆逮捕哥老会员,杀害30多人,其中包括“二、三品赏职之人”,并搜出哥老会“人名簿子”。且仅在这一年中,各军规模较大的哗变就达十多次,有的部队哗变后,与政府军对抗,最后反加入了太平军余部。骚乱扰民之事也甚多,以致民有“官兵不若长毛”之叹。连曾国藩也不得不承认:“哥老会一事,尤为莫大之患。”
湘军将领对军中哥老会并不是没有整治、肃清,早在1859年,曾国藩制定湘军营规时,就提到“禁止结盟拜会:兵勇结盟拜会,鼓众挟制者严究;结拜哥老会,传习邪教者斩!”次年,左宗棠在长沙编练新勇,将勇丁结拜哥老会列为“行军五禁”。可见,湘军将领深刻意识到军队被黑社会侵染的危害,也采取了必要措施来防范。但成效并不理想。军队黑社会化之势已逐渐蔓延,一些统领为了方便带队伍,也加入哥老会,有军官和黑社会老大的双重身份,江湖中的种种弊病就像草树遇到沃土迅猛生长,闹出种种骚乱、哗变并不为奇。
有人说,曾国藩裁撤湘军是为了向清廷表忠心,自己并没有打算手握一支庞大的私人武装,因之并无意对抗朝廷。这确实没错,曾国藩并不打算凭借私人武装向清廷叫板,且对于曾国藩来说,另外两个现实或许更为紧迫:一是湘军赖以生存的后方基地湖南财力匮竭,无钱养兵,必然导致士兵索饷哗变、扰民乱世,曾国藩好不容易积累的政治地位必然难保;二是此时的湘军受哥老会多年浸淫,已经严重黑社会化,弊病重重,难堪重用。在这种情况下,“裁一勇即节一勇之靡费,亦即销无穷之后患”。
1866年,曾国藩写信给朋友陈鼐说:“幸鄙人见机尚早……两年间,湘勇遣撤将毕,幸全体面,差强人意。否则变端尚多,岂仅微防之闹,成部之叛哉!”曾国藩主动裁撤湘军,在客观上形成了功成身退、避免疑忌的效果,受到清廷赞赏,收获了“立功、立德、立言”的圆满人生。
湘军是裁撤了,但哥老会仍在,并影响着中国近代历史进程。譬如辛亥革命爆发的导火索四川保路运动,哥老会就是抗击清军的重要力量,对保路成功起到关键作用。又譬如民国时期,哥老会在川内迅速繁衍,大军阀刘文辉就是袍哥头目,邓锡侯、刘湘、杨森等军阀中,哥老会占绝大多数。有统计称,川军总数中,参加袍哥的占60%。军队黑社会化造成军阀混战,四川连年动荡不安,从1921年至1933年,四川发生了大小战争479次,平均每年达20次以上。
而清末的湘军与淮军,对此后中国政治、军事格局的影响同样深远。有学者就认为,湘、淮军在镇压太平、捻军之后,一部分军队裁撤,大部分留驻各地成为防军,并逐步取代原有的八旗、绿营而成为清朝的常制军队。随此而出现的,是湘、淮军集团控制了全国许多省区地方政府的实权。清朝末年,湘、淮两个集团,分別长期盘踞了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重要职位,形成相当大的地方势力。而后来袁世凯的新建陆军,正是继承了湘、淮军衣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祸国殃民的北洋军阀集团。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