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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还留在原地等

2015-03-23Apple

花火B 2015年18期
关键词:佳佳

文/Apple

这世上脸盲症的人远不止她一个,什么脸盲症,其实就是你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作者有话说:

曾经在一家单位上班,有一个姑娘是总裁助理,就属于文中说到的“只要来过一次的客人都能记住,而且谁爱喝什么,咖啡喜欢冷的还是热的,茶喜欢浓的还是淡的,都记得清清楚楚,绝对不会再问第二次”的人。当时特别崇拜她,因为自己连几个小老板的脸都不太能分得清。后来时间长了,渐渐开始懂得去分辨别人的特征,也开始懂得去给别人留特征。人生充满了无意也充满了刻意,无意是缘分,刻意是认真。

1.明明是偶像剧的开场,偏偏变成谍战剧的情节

许媛从来没有想过,那么浪漫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从地铁站出来,站在被雨淹没的马路上不知所措时,被一个陌生男子背过了马路。

是的,你没看错,是背。

那个晚上下着很大的雨,中山东路的积水淹没小腿肚,许媛从地铁站出来之后便分不清方向了,马路都变成了河,她看着别人都卷起裤腿,拎着鞋子下了水,所以想也没想就走了下去。结果发现明明只到别人膝盖的水,竟然要淹到她的屁股了——原来腿短不仅能够让人秒变矮胖矬,关键时刻还有生命危险!

她站在水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旁边走过的人都在笑,还有车子开过去,波浪打过来,衣服全湿了。

许媛也不知道那个长腿男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走到她面前,弯下腰,连声音都那么温柔:“上来,我背你过去!”

她被吓到了,愣在那儿,突然很警惕地问了一句:“你是谁,你要干吗?”

温柔的声音没了,男生冷冷哼了一声:“你太自信了,我就学个雷锋,不是想追你。”停顿了一下又加上一句,“我女朋友是模特儿,光腿长就能到你脖子!”

许媛顿时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也太破坏气氛了,明明是偶像剧的开场,偏偏变成谍战剧的情节。

但最后那个人还是把许媛背到了站台,送她上了公交车,她还没有来得及对他说声谢谢,车子就开走了,她趴在车窗上看他,他朝她挥挥手,转过身去。

那幅画面许媛这辈子也不会忘记,一个长腿男生,微笑着对她挥手告别,他转身的时候,车子开过溅起的水花都那么好看。

“如果再次见到他,你还认得出来吗?”

“当然,他长得特像李易峰!”

“你上次还指着陈伟霆说是李易峰!”

“现在认得了好吗!”

2.原来脸盲症是分人的,遇到对的人,印象就根深蒂固

许媛端着一碗泡面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卢琪正在看电影,许媛瞟了一眼感叹:“刘亦菲真漂亮啊!”

卢琪只觉得一口气没上得来,托着下巴一字一句地说:“亲,这是林志玲!”

许媛又走回来看了一眼,喝了两口面汤后说道:“我说呢,原来是志玲姐姐!”

脸盲症是许媛的不治之症,症状就是觉得人脸很难识别。她曾经在酒吧遇见一个一起吃过三次饭的熟人,两个人寒暄了半天,她始终也没有想起对方是谁。那些只见过一次或几次的人,除非有非常明显的特征,比如脸上有颗大痣、比如秃顶、比如特别胖、比如戴一个图形好记的项链或戒指……否则她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

卢琪已经不知道嘲笑过她多少次了,她说:“难道脸上没特征的人,下次再见你就要把自己的名片贴在脸上吗?”

所以许媛的观点是,人一定要有特点,不管是先天的还是人为的,就得有让人一下子记住的那个特征,要不然这世界上那么多人,谁能记得住你?可许媛偏偏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个没什么特征的人,长了一张大众脸,将她扔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她在一只耳朵上打了三个耳洞,戴上了特别亮的耳钉,因为这样至少别人形容她的时候可以说“那个戴三颗耳钉的女孩儿”。

那三颗耳钉就是许媛给自己打的logo。

大四给很多人的感觉都不一样,早就安排好工作的人觉得那是大学最后的天堂,四处面试,等待被拒的人则提前感受到了世界的现实。

许媛和同宿舍的卢琪在校外租了个小房子,卢琪要考研,许媛在一家运营商公司实习,被分在营业厅去接待办理业务的客人,每天站到腿软,加上她总是记不住人脸,那些问过一遍的大爷再回来找她,她记不住是刚才来过的,让他们再取号,总是吵上一架才行。

但许媛也有超常发挥的时候,之后的某一天,许媛在营业厅认出了那个下雨天背她过马路的长腿男生。她真的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在人群里那么显眼,像自带光环一样,好几个同事都在盯着他看。许媛顺着她们的目光追过去,心跳加速一百倍。

许媛几乎是一个箭步冲上去的,把同事和长腿男生都吓到了,她问他要办什么业务,帮他取了号,看了他的身份证,知道了他叫周宜君。

而周宜君并没有认出她来,只是单纯觉得这个营业厅的客服太热情了。

在他办完业务走出营业厅大门的时候,许媛追了上去。

“我们见过啊,你不记得了?”

周宜君耸耸肩,大概被女生用这种方式搭讪不是第一次了,可许媛也不好意思直接说背她过马路的事,旁敲侧击:“有一天下大雨,在中山东路地铁站,你还记得吗?”

周宜君这才一副像是想起来的样子:“哦——原来是你啊!”

许媛看着他的笑脸,那么好看,像是倾城的阳光都洒在他身上,将他包裹得柔软温暖。

原来脸盲症是分人的,遇到对的人,印象就根深蒂固。

3.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投入地勇敢地喜欢一个人,竟然能得到这样热烈的回报

周宜君是许媛隔壁学校大二的学生,他比许媛小两岁。几天之后他真的赴了许媛的约。两个人聊得不亦乐乎,天南海北,娱乐政治,谈了很多,却唯独没有说起那天的事,许媛不好意思提,周宜君也并没有说起,许媛在心里面觉得,那件事就是用来安排他们相遇的,遇见了,故事就开始了。

谁都知道这是个看脸的时代,好看的男生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让小姑娘喜欢得死去活来,尤其是有了一个那么浪漫的开头。虽然许媛不知道普通如自己,怎么会遇上那种不靠谱儿的剧情,但再普通的人在内心都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吧,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谁也代替不了,所以毫不怀疑自己具有独特的吸引力。

许媛隔三岔五就会找周宜君出来吃饭,有时候周宜君还会带着其他同学,反正许媛埋单,她那点儿实习工资几乎都用来请周宜君和他的朋友们吃饭了,周宜君也常常回请她,她拒绝得多,因为自己拿工资,觉得请客是理所应当的。

那天周宜君送了许媛一条裙子,这是周宜君第一次送她礼物,还送得这么隆重,这么久以来他们相处愉快,许媛心里想着是不是应该更进一步了呢?要不然每次别人问“这是谁”的时候,总是只能回答“朋友”,前面少一个字,那么不一样。

周宜君送完礼物又踌躇了好久才开口:“媛媛,我想请你帮个忙!”

他叫“媛媛”的时候声音特别温柔,脸上带着宠爱之情,让许媛一下子心都融化了。

她知道不管他要她干什么,她都会答应的。

那天回去的路上许媛一直没说话,而周宜君话特别多。走到许媛住的小区门口时,周宜君说:“我给你唱首歌吧,你听完再上楼睡觉!”

他唱的是朴树的《旅途》。

我们路过高山

我们路过湖泊

我们路过森林

路过沙漠

路过人们的城堡和花园

路过幸福

我们路过痛苦

路过一个女人的温暖和眼泪

路过生命中

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独

……

他的声音那么好听,他的味道飘浮在空气里,让人沉醉。许媛从他开口唱第一句开始,整个人就像是踩在云朵上,周宜君走出街角并说再见的一瞬间,她忍了好久的情绪终于迸发了,眼泪涌了出来。

这就是伸出手能够感受到的幸福。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投入地勇敢地喜欢一个人,竟然能得到这样热烈的回报。

天气很好,夜空晴朗,那些星星在她眼前全部模糊成一团,分不清哪一颗是哪一颗,就像生命里那些来来往往的人。

4.她有点不敢相信,这是要走上人生巅峰了啊

周宜君给了许媛一个电话号码,让她帮忙查对方的姓名住址等信息。这当然不是许媛第一次接到这样的委托,自从她开始在这儿实习之后,俨然变成私家侦探了。但现在查客户信息的行为是禁止的,许媛刚来不久,人脉也不是特别广,她拜托了另一个美女同事,让她去求那个暗恋她的男同事才搞定了这件事。

那个号码显示是本市的用户,家住被称为富人区的“锦绣花园”。许媛把这个信息告诉周宜君的时候他在电话里声音很轻地说了一声“知道了,谢谢”,许媛想约他吃饭,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发现电话便挂断了。

那个住在锦绣花园的人到底是谁?周宜君为什么要查他的信息呢?许媛不知道,也不确定要不要问。

在那一周许媛换了岗位,办公室缺一个助理,她被临时调了过去,可没几天就忙得焦头烂额。

那天来了几个客人,分别要了咖啡、茶和白开水,第二天那几个人又来了,但他们走了之后许媛便被领导喊去谈话。其中一个女的说许媛没礼貌,在厕所遇见连个招呼都不打,领导抱怨许媛不如之前的助理伶俐,据说那个助理只要来过一次的客人都能记住,而且谁爱喝什么,咖啡喜欢冷的还是热的,茶喜欢浓的还是淡的,都记得清清楚楚,绝对不会再问第二次。

领导对许媛语重心长地说:“做事情要用心,不能混日子。”

许媛回去后倒在沙发上跟卢琪抱怨:“上班真累,还是上学好,要操心的事情永远都那么明确,不像现在,感觉人心隔肚皮,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卢琪一头扎在书堆里,头都懒得抬:“你这才哪儿跟哪儿,不过你这种脸盲症的人也确实不适合当助理,人家助理一个个人精似的,哪像你,撞在鼻尖上都认不出人!”

许媛还没有回答,卢琪突然从书堆里抬起头看着她说:“那你是怎么认出周宜君的?所以说你这脸盲症根本就是心不在焉,得自己想办法记住,领导说得一点儿都没错,用心了肯定记得,你心思都在哪儿呢?”

许媛被卢琪提醒后还真的想到了办法,每次来了客人她倒完饮料后会在旁边偷偷用手机拍张照,然后多看几遍,实在记不得的时候拿照片出来核对一下,这招儿真不错,连续两周被表扬,她有点不敢相信,这是要走上人生巅峰了啊,转正加薪指日可待!

5.在他心中只是一个熟人

周宜君有好一段时间没来找许媛。有天她调班,本来不想去找他的,结果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他的学校。虽然他的学校和许媛的学校也就十几分钟的步行距离,三年多来她却从来没有走进来过,她的整个大学都过得懵懵懂懂,甚至没来得及去用心喜欢一个人,也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书,更没来得及思考人生,唰的一下就过去了。

还好,在大学的尾声遇见了周宜君,要不然,这大学真是上得了无生趣。

许媛看见周宜君跟一个女孩子走在一起的时候反应并没有太强烈,每个学校的操场都是一样的,红色的跑道、绿色的草坪、黑色的围栏,旁边种着树,大多是法国梧桐。

是的,连梧桐树下的男女都差不多。她看着他们手拉手朝自己走过来,周宜君先看到她的,表情没有一点不自然:“许媛,你怎么在这儿?是来找同学玩吗?不是找我吧?”

许媛也笑,谎话张口就有了:“我找个同学,她睡过头了。”

周宜君一把将那女孩子推到许媛面前,介绍道:“许媛,这个是我女朋友丁佳佳……”

丁佳佳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周宜君,假装不高兴地训斥道:“你才上任不到一个星期,现在还在试用期,能不能转正还得再观察呢!”

周宜君捂着胸口委屈地抗议:“到底要试用多久才算完啊,三个月也太久了点吧……”

他们俩兀自打情骂俏,都忘了面前还站着个许媛。许媛主动说先去找同学,回头再约。

走了两步,她听见丁佳佳在问:“这是谁呀?”

周宜君回答:“一个熟人。”

许媛沿着那条梧桐大道走了好远,一直走到没有路了,她一屁股在路边坐下来,觉得两条腿一点力气都没有,那个在雨天里对她挥手微笑的长腿男生,面目模糊。

6.好像愧疚的是她自己一般

许媛的工作终止就是在那次见到周宜君和丁佳佳之后不久的事,客户投诉有人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那个男同事将许媛推了出来。许媛这才知道,周宜君从她这儿得到了对方的住址后,带着人守在小区门口,伺机将对方打了一顿。

而打人的理由她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是一家设计公司的老总,在学校展览上看到了丁佳佳的设计作品,跟她约了活儿,可活儿交了,却没有给钱,反而堂而皇之地改了作品并用在了他自己客户的产品上。

周宜君确实帮丁佳佳出了气,还讨回了一些钱,大概这就是促成他们在一起的原因,周宜君凭着这件事打动了丁佳佳,获得芳心,成了她的试用男友。

但付出代价的是许媛,她被开除了,要不是因为她是实习生,加上那个人自己理亏只是想出口气也没太深究,许媛是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许媛抱着装着很少东西的一只纸盒子站在公司的门口,那里是闹市区,车水马龙,热闹极了,她心里却安静得要命,爱情和工作都没了,她竟然哭不出来。有几个同事走到门口来为她送别,她客气地说谢谢,可也不知道都是谁,公司人太多,她又不太识脸,还没认全呢,但再也没机会了。

许媛没跟周宜君说这件事,她想等自己找到下一个工作后再跟他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想让他知道她为他失去了工作,而且走得那么狼狈。

好像愧疚的是她自己一般。

7.所谓忘记,不过是因为并不重要罢了

班上已经没什么人在学校了,很少的几个人在忙论文,还没开始答辩,同学们都分散在各个地方,一般情况下是找不到的。许媛坐在自习教室看招聘信息,有几个人跟她打招呼,她也回了微笑,可是,并不记得是谁,又是哪个班的。但她碰巧遇到一个很厉害的其他班的同学,是上一届学生会主席,以前常常给大家演讲,许媛帮她做过几次物料,有过一些接触,可明显能够感觉到对方已经不记得自己了,脸上的笑是疑惑和敷衍的。

许媛知道这个人绝对不是脸盲的人,以前一起在学生会的时候,邀请的嘉宾她都能记得,所谓的“忘记”,不过是因为并不重要罢了,在你有价值的时候,会被对方自动记起来的。

周宜君发来信息问许媛在哪里的时候她已经投了十几份简历,漫无目的的,选择并不多,只能碰碰运气了,广撒网多打鱼,这也是一种方法。

周宜君这次是来借钱的,他要借两千元,许媛问他 :“借钱用来干吗?”他回答:“我会尽快还给你的。”

那代表他不想说。

许媛却始终鼓不起勇气说“我没有”,不是借口,她真的没有,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要用来交房租,而下个月将不再有工资。

她连丢了工作的事情都没有告诉周宜君,只是问卢琪借了钱转给他,心里像堵着什么似的,并不是怕周宜君不还,如果不还,她甚至可以从此对他死心,他是个不值得交往的人,可如果他按时还了,证明他还是讲信用的,她用什么理由不再想他、不再理他?

她做不到啊!

但许媛竟然很快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以女仆装为主题的咖啡馆当服务员,她是站在厕所门口给客人递擦手纸的那个。很多餐厅用的都是阿姨,这家为了彰显自己高大上,一水儿都是用的年轻女生。

许媛的新工作被卢琪吐槽了:“你疯了吧?就不能好好找份工作?你的专业是什么?你以后准备干吗?你的职业规划又是什么?”

许媛没去想那个,就目前情况来说她缺钱,挣点钱补贴生活费才是正经事儿。

8.许媛想,我何止是不认得别人的脸,我就快不认得自己的脸了

周宜君并没有按时还钱,但不是他自己不想还的,而是许媛不让他还的。他确实带着钱来找许媛了,还在她家小区门口,那个他给她唱歌的地方,这次他又给她唱了一首歌,那是新出的歌《平凡之路》。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

从来没得到答案

我不过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

冥冥中这是我

唯一要走的路啊

……

许媛说:“你唱得这么好,怎么不去参加选秀?”其实她还想说长得也帅,但没好意思说。

周宜君将一沓钱塞到了许媛手里:“选什么秀啊,我又不想当明星,现在这样不挺好?我喜欢给谁唱就给谁唱!”

许媛心里又是一动,似乎心尖上的棉花糖化了,可说出来的却是:“你跟丁佳佳怎么样了,还好吗?你转正了?”

周宜君低着头:“不好,我没能转正,还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富二代好有钱啊,随随便便就给她买了个八千元的包包,我本来也想给她买那个SP的包包当生日礼物的,你看,借了你的钱,还没用,还给你。”

许媛不知道自己发了什么神经,把那两千元塞回周宜君手里:“追女孩儿不一定是要比谁花的钱多的,你要用心啊,你让她觉得开心,觉得温暖,觉得别人给不了,就够了……”

周宜君不太相信,但眼神又活了,有了光亮。许媛真想抱抱他,那时他背着自己,他身上的温度在那之后竟没有再感受一下。他们最近的距离也只是这样,站在夜色里,听他说话,听他唱歌,听他呼吸。

包括教他如何去爱另一个女孩子。

许媛想,我何止是不认得别人的脸,我就快不认得自己的脸了。

9.她和周宜君,如果只能有一个人幸福的话,她宁愿是他

周宜君还真是被许媛的话点得开了窍,他拿着许媛给的那两千元钱,包了一个小酒吧,要为丁佳佳开一场个人演唱会。

周宜君邀请了他和丁佳佳的一些好朋友,许媛就是其中之一。

那场小小的演唱会——应该叫弹唱会更贴切吧,温暖得就像《超能陆战队》里的那只大白,让在场的人无不惊讶艳羡。

他唱得那么好听,那么投入,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他的,他时而望向他的女神,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安与羞怯,像个极力讨好又可怜的小孩子,等着大人的肯定与赞赏。

许媛在人群里哭得眼泪横飞,仿佛是参加婚礼的前任,然而她连前任都算不上,充其量不过是个“熟人”,想到这个她更加悲痛欲绝,这世界上最难过的事情,就是看着自己喜欢的人为别人表演一场精心策划的献媚,而自己什么都不是。

怎么能说什么都不是呢?至少,能促成这件事的两千元钱是她给的呀!她站在厕所门口给客人递上纸巾的时候常常想,那样做是值得的,她和周宜君,如果只能有一个人幸福的话,她宁愿是他。

他后来带着丁佳佳一起请许媛吃饭,他们已经成为全校公认的金童玉女,丁佳佳很自然地将切好的牛肉喂进男朋友的嘴巴里,许媛微笑着看着他们,也觉得这样很好。只是他们一走她又哭了,自己一个人跑到楼上的电影院去看了场电影,之后竟然完全不记得那天看的是什么片子,只记得特别感人,她哭着用掉了两包纸巾。

周宜君后来给许媛发信息:“你说得对,女生不一定都是喜欢钱的,至少佳佳不是,你也不是。”

许媛看着手机,吃着泡面,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又舍不得不回答,每次跟他发完信息只要他没有回复她都睡不着,很怕他再回复而自己不能及时看见,让他着急。

也许他根本不会着急,但她觉得他会着急,因为自己会很着急。

1 0.什么脸盲症,其实就是你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周宜君送给许媛的毕业礼物是一部微单相机,他要还她那两千元,她死活不肯要,所以他给她买了礼物,花了远不止两千元。他是很大方的男孩子。

其实她不要是因为有着周宜君不会懂得的私心的,许媛觉得这钱还清了的话他们就没什么瓜葛了,两千元是他们之间根深蒂固的联系。

现在这样也很好,有了人情就有了往来,从他背许媛过马路的那一刻开始,就欠下了人情,你来我往,还不掉就对了。

毕业时全班就属许媛的工作最奇葩,但没人会在意,因为一毕业同学们都走散了,好像从一只密封的瓶子里倒进大海的水,很快找不到谁是哪一滴。

许媛的女仆事业却干得有声有色,因为客人反应她服务特别好,记得每一个人来这里的日子,记得谁喜欢洗手液谁不喜欢,谁喜欢擦手纸谁喜欢烘干机……她还是用那个方法,用手机拍下照片,多记几遍,便能记得了。

许媛被从厕所转到了前台,穿上了不一样的服装,她的三颗耳钉仍然是她的logo,很多客人喜欢叫她,大概也是因为记不得那么多服务员的样子,而她的三颗耳钉那么明显。

这世上脸盲症的人远不止她一个,什么脸盲症,其实就是你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许媛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已经快过春节,卢琪考上了研究生搬走了,她换了室友,是两个女孩儿,又经常带不同的女孩儿回来,她至今也分不清楚自己的两个室友到底长啥样儿。

可是她却记得室友的男朋友,因为他脖子上每次都挂着一条很粗的骷髅头项链。

那天他光顾了她的店,而且带着一个女孩子,她跟他们打招呼,他尴尬地笑了一下,紧张地解释道:“这是我朋友的女朋友!”

许媛这才知道,原来他带的那个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啊!

那天真是奇怪的日子,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客人盯着她看,她确定是个新客人,没来过。

那个人看到她笑了:“是你啊?”

许媛愣住了:“你认识我?”

对方一脸失望,说话时还有点责备的语气:“你忘记啦?有一回下大雨,在中山东路,你站在水里,是我背你过马路的呀!”

许媛瞪大眼睛看着他,像被雷劈了一样。他笑着证明:“那天你穿一件白色的T恤,头发是扎起来的对不对?你还背了一个黑色的双肩包,还有你的三个耳钉,我一定不会认错的,对吧?”

许媛愣在原地,咬着牙苦笑出来,情绪波涛汹涌,男生看着她奇怪的表情不知道她怎么了:“你竟然不记得我啦?我都记得你呢!”

许媛狠狠地点点头:“记得,当然记得,你的脸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会不记得!”

他跟她说起那天的事,他一共背了七八个人过马路,还上了新闻。

她当然没看到那条新闻,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看当日新闻的。可是对于他这张脸真的完全没有印象,她记得明明是周宜君啊,她觉得一辈子都不会认错的那个人。

可惜,确实是认错了。

1 1.原来他们在彼此心里都没有那么重要,却自己杜撰了记忆

许媛问周宜君,“你为什么要骗我啊?之前在中山东路地铁口,你根本没有背过我,那个人不是你!”

周宜君觉得莫名其妙:“我没说背过你呀,你说的不就是下大雨的那天吗?你没带伞,站在地铁门口,我也从地铁里面出来,我打着伞带你走到对面站台的……”

许媛看着他的脸,拍拍脑袋:“呵呵,就是那天,我逗你玩儿呢!”

许媛一个人跑到中山东路地铁口,站在当初她涉水的地方,拼命回忆那天的情景,但想起来的只有周宜君的脸和大长腿,那个人的样子,她又不记得了。

一直以为根深蒂固、刻骨铭心的记忆,也不过是记错了而已,周宜君不是背她过马路的人,而她也不是跟周宜君共撑一把伞的人。他们都记错了。

原来他们在彼此心里都没有那么重要,却自己杜撰了记忆。

唯有她的喜欢从来不是杜撰的,也永远都不会弄错。许媛想,也许当初冲上去指认周宜君的那一刻,并不是记忆作祟,不过是第一眼就爱上,给自己勇敢搭讪找的借口吧。

如果是这样,她在心里庆幸自己的脸盲症,至少,他在深夜里为她唱过的歌——再也不会有谁能够让她那样泪流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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