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河生态治理探析
2015-03-23信亮
信 亮
(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辽宁 沈阳 110008)
1 河流概况
苏子河是浑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关家村上游四花顶山脉五凤楼岭,由东向西,流经红升、新宾镇、城郊、夏园、木奇、下营子、上夹河、汤图等九个乡镇,由上夹河的荒地村出境,辗转流入浑河,注入大伙房水库。流域面积2 155 km2,河长140.9 km。苏子河流域三面环山,地质地貌特征以侵蚀构造为主,地势坡降大,多蛇形河谷深切而窄,境内森林植被较好,覆盖率达56.5%。
苏子河属于浑河主要支流,为辽宁省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及水源地的控制节点。目前,对水源地保护工作虽已展开,但社会其他行业的发展需求,对水源地各级保护区的安全产生了不利影响,如工矿企业不达标污水的直接排放、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不定点排放等行为对水源地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同时,由于缺乏科学的采砂规划,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历史遗留砂场较多,河道散乱,采砂弃料随意堆积,岸线不清晰,造成了严重的防洪问题及水土流失。苏子河两岸风景优美,旅游经济发展迅速,带动了周边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因无序开发,重开发轻保护的意识泛滥,旅游区缺乏科学有效的规划管理,导致旅游污染也为影响水源地保护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及时改善日益恶化的辽宁省水源地生态环境,保障水源地安全,让沿岸百姓用上放心水,喝上健康水,早日实现辽宁省“岸清、水美”的目标,辽宁省水利厅于2011年底组建工作组,对苏子河河道现状进行现场勘察,依据勘察成果编制了河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底完成了该治理方案的实施。治理方案实施后,极大地改善了苏子河的水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也为其他待治理河段起到了示范作用。
2 治理的原则 范围及目标
治理原则:在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将生态建设理念与到河道治理工程措施相结合,并尽量以自然修复为主,充分发挥河道的自然修复能力。
治理范围及任务:对苏子河进行全河封育;对封育范围河道内的排污口、废弃沙场、生活垃圾、弃渣进行清理。
治理目标:通过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河道生态治理措施,使苏子河的生态治理水平及理念得到提升,在保证河道自然行洪能力的同时,改善支流的生态面貌,遏制沙尘、改善水质、美化环境、恢复和维护河道健康自然的生态循环系统,保护水源地水质,使苏子河成为“水清、流畅、滩绿、景美”的绿色生态长廊,并为全面推广河道生态建设积累经验,为全社会全民参与开展生态建设起到理论和实践指导作用,将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3 治理方案
苏子河穆家电站以下河道作为大伙房输水工程的输水河道其水质安全和生态安全重要性突出。苏子河根据河道特性分为4 段:源头区段、红升水库以上段、红升水库至穆家电站段和穆家电站以下段。
3.1 源头区段
该区尽量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减少人类活动的干扰的原则,源头治理拟采取以下工程措施:1)在谷口适宜位置设置警示牌1 个,公示保护区范围、管理规定等情况;2)在源头可见水位置设置水塘1 个、标志碑1 个及源头保护区简介牌1 个。
3.2 红升水库以上段
苏子河源头区至红升水库河长9.71 km,该段河道基本为小溪状,两岸基本无堤,局部有护岸,管理范围不是很清晰,此次治理拟将红升水库上游重点沿河村庄位置河道利用围栏封闭,主要位于关家桥上游1 km 内左右岸,张家拦河坝至红升水库库末端。同时对沿河道口、穿跨河建筑物左右岸及重要入汇支流处布置警示牌通过宣传教育以提高沿河群众的河道生态保护意识。该段共设置警示牌16 个,围栏2.75 km。
3.3 红升水库至穆家电站段
红升水库至穆家电站河长61.55 km,河宽50~300 m,河流基本依山而行,河道两岸管理界限较为明显,沿河村镇较多,自上而下主要有新宾县城、永陵镇、木奇镇等,新宾县城河道已有连续景观水面,因此此次对县城段不进行治理,仅在县城与农村结合位置布置警示牌;永陵镇位于河道右岸,已有较好的河道景观,对岸基本为农田,仅上游农村段郊区河道右岸进行围栏封闭;木奇镇位于河道右岸,但镇区距河道有一定距离,镇子前后有抚通线、抚通化线等多座高速公路桥,下游6 km 为穆家电站水库,因此此次对右岸2.7 km、左岸3 km 进行围栏封闭。该段共设置警示牌128个,围栏27.8 km。
3.4 穆家电站以下段
穆家电站至大伙房水库河长51.3 km,河宽160~450 m,两岸基本有堤,管理界限明显,沿河有零星村庄分布,河道为大伙房输水工程输水河道,生态要求严格,因此该段全河设置围栏进行封闭。该段共设置警示牌53 个,围栏64.37 km。
4 结论与展望
通过构建和实施辽宁省河道生态治理方案,极大地改善了苏子河的水生态环境,维持了植物生境和动物栖息地的质量,保持了河道生态平衡、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辽宁省河道生态治理方案不仅保证河道的稳定、满足河道行洪排涝的要求,而且还提供了“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态环境,提高了水资源的生态承载能力,增加了辽宁省河道水生态系统的自身调节、自我平衡能力,水体的自净化能力、水环境的自然净化功能,抑制和减轻水质恶化,维系良好的水生态系统,平衡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水生态环境健康的需要。
河道水生态恢复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要求各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同时,健康的河流生态环境是沿岸居民生活和生产的重要保障。纯粹要求河道自然修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可实施性较低,因此如何寻求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平衡运行模式为当代工程建设和管理机构工作的重要任务。工程措施治理虽能在短期内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但水质改善、生态系统恢复等均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生态环境做支撑,这就需要在已经取得生态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管理机制,在开发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过程中听取社会各相关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让河流资源使用者与水生态环境被影响者达成共识。因此,多行业需共同参与河流治理工作的范围和深度,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其真正行使河流主人的权利,共同为治理身边的河流献计献策。
[1] 孙宗风.生态水利的理论与实践[J].水利水电技术,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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