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燃料迎最严环保标准 行业首提废水零排放
2015-03-23本刊讯
电器工业 2015年8期
本刊讯 2015年7月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指出目前国内已建成的少数示范项目还不具备大规模产能建设的条件,并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首要任务仍为产业化工程示范。《指导意见》提出对新建示范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包括首次对全行业提出的废水零排放要求。国内首批煤化工示范工程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负责人表示,对于很多正在做准备的煤化工项目来说,新政策带来诸多挑战,但“十三五”的定位明确也将促使行业走上理性发展的道路。
国家能源局称,这是国内首次对全行业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远高于石化、火电等行业标准。而监管机构还将对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指导意见》也提出示范项目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论证,坚持“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此外,《指导意见》中还对煤制燃料项目的环评、选址、排放标准等作出详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也首次明确了煤制气、煤制油为代表的煤制燃料示范工程的“十三五”定位:“首要任务是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单纯产能扩张和重复建设的违规项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