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汉字统一的文化圈及文化圈内汉字的统一
2015-03-23王忻
王 忻
(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仓颉造字,竹简留书,虞夏彩陶,殷墟甲骨,那些象形会意形声假借的古老符号为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延续立下汗马功劳,使历史得以记载,学术得以传承。古代,汉字曾是先进文明的象征;今天,它仍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曾几何时,它奇迹般地将周边民族及文化统一在它的麾下,构建起辉煌的汉字文化圈。然而时过境迁,随着西方文明的崛起,拉丁字母文字优势的渐渐强盛,汉字的颓势渐渐显露。并且,随着不同使用者的不同认识和需要,汉字自身也呈现出四分五裂的形态。纵观汉字统一文化圈的历史,可知汉字自身的统一对圈内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交流意义重大。本文通过考察论证,拟提出汉字的统一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观点,并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
一、被汉字统一的文化圈
汉字文化圈顾名思义,就是以汉字为纽带联系起来的文化共同体。究其历史渊源,是以儒家文化构建基础社会的区域的统称,故又称为儒家文化圈。其指历史上受中华政治及中华文化影响、曾经或现在仍然使用汉字、以汉语文言文(日、韩、越称之为“汉文”)作为书面语,文化、习俗相近的区域,包括日本、朝鲜、韩国、越南及东亚和东南亚部分地区。日本学者西嶋定生给出的“汉字文化圈”的构成要素是:以汉字为传意媒介,以儒家为思想伦理基础,以律令制为法政体制,以大乘佛教为宗教信仰等等作为共同的价值标准。[1]这个归纳得到很多学者的认同。[2]另外,他提出的“东亚世界论(册封体制论)”,也成为了有关历史学的“文化圈”概念形成的模式之一。
汉字文化圈的地域在古代主要是农耕民族,存在册封体制,历史上完全使用汉字或与本国(民族)固有文字混合使用汉字,古代官方文书及知识分子的作品多使用文言文作为书面语言,日本、越南、韩国/朝鲜将这种文章称之为“汉文”(「漢文」),将古汉语词汇称之为“汉语”(「漢語」)。朝鲜语、越南语和日本语词汇的六成以上都是由古汉语派生出的汉字词组成的。与此相对的是,汉字文化圈并不使用白话(官话)作为日常交流媒体,即在读书人以外的平民日常生活中仍用本族语言进行交流。这意味着,上层越与“文”关系紧密的事物容易接受汉字的统一,比如文化、文学、文书、文字等。与“文”越远离的事物受汉字统一的影响越小。如口头语言等。但下层平民的生活也会间接地受到汉字统一的影响。因为文学、文化、习俗的影响通过文字先横向传到异地域的上层文人,再从该地域上层文人纵向传到本地域下层平民。不过,有些游牧民族如蒙古族、藏族,虽然位于汉字文化圈地域内,但却不使用汉字。
除上述四个国家(地区)外,下列地区也会被列入汉字文化圈的范围:华人聚居地区:新加坡(有时也被纳入大中华地区)、马来西亚(有时也被纳入大中华地区)的华人聚居地区(如:吉隆坡、怡保、新山、古晋、槟城、马六甲等西马西海岸地区)、印尼华人聚居地区、文莱华人聚居地区、泰国华人聚居地区、日侨聚居地区(如巴西的日侨聚居区)、越侨聚居地区(如欧洲、北美的越侨聚居区)、韩侨聚居地区(如欧洲、北美的韩侨聚居区)等等。[3]
如上所述,汉字文化圈第一个特征是位于东亚地区,圈内各国历史上都使用过汉字,并且本国语言大量借用古汉语词汇,在其历史的特定时期以汉字作为传播语言和文化的载体。另一个特征是受儒家思想和佛教的影响深,国民中信仰佛教者众多。而儒家、佛教文献均主要为汉文。所以,可以说汉字是联结汉字文化圈的不同地域、不同政治、不同经济及不同文化的主要纽带,换句话说,这些不同地域、不同政治、不同经济及不同文化等都不同程度地被汉字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今天叫做共同体的这么一个既实又虚的范围。说它实,是因为跨越偌大面积的地域内文化习俗高度相似,且文化均有汉字的烙印;说它虚,因为它既不能在过去统一行政格局,也不能在现在继续统一人们的思想,只是似有似无地投射一个虚幻的影子而已。换个角度说,曾经被汉字统一的文化圈—共同体,现在只剩下一个地域概念的躯壳,并且,汉字也已经失去昔日统一诸多文化的“法力”。
汉字法力降低的原因很多,本文不想也无力全部涉及,仅想就汉字本身谈一点拙见,即昔日汉字威震四方时与现在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当时的汉字是统一的,即在当时不管是中国,还是朝鲜、日本,使用的汉字都是相同的,所以即便在语音语言不通的情况下,一致的文字能够很好地担当起交际交流的重任。而现在至少有三种汉字在不同地域被使用,即中国、新加坡使用的简体字,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韩国、朝鲜使用的繁体字,和日本使用的日文汉字。汉字的不同,导致了许多的不通,它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思想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二、文化圈内汉字的统一[4]
现在,从使用数量上看,日语中使用“常用汉字”2136个[5],而通常实际使用量为3500个左右,与中国(含港、澳、台、新。因为这些地域使用的语言均为现代汉语)汉字的常用量不相上下。韩国一般的高中毕业生也能认识1800个左右的汉字。从使用种类上看,有中国简体字、中国繁体字和日文汉字三种汉字正在使用。
1.汉字统一的好处
首先,汉字统一有利于国家(地区)间的交流。中、韩(朝)、大陆与港台的汉字的简体繁体之异,使需要从对方摄取信息的人必须掌握两种汉字。特别是中韩(朝)间语言不通,但因共用汉字有时可以通过笔谈进行交流。这时就要求必须使用双方都懂得的汉字。中日之间就更不是简繁之异了,因双方都对汉字进行过改革,故呈现出不同简化字的现象。中日间也常有用笔谈形式进行交流的情况。
其次,汉字统一后对语言教学直接受益。比如,对中国的日语学习者的日语教学,要用很大精力来教他们日中汉字不同和学习中文里没有的汉字,注意避免表记范畴的偏误发生。如果字体能够统一则可节省大量时间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大大提高教学效率。即便是学习韩语,对没有学习过繁体字的中国学生来说,也还是得有一个学习繁体字的过程。韩、朝、日学生学习中文也是一样。
第三,汉字统一有利于汉字编码简单化。据谢黎等揭示,在纸上书写的汉字至今或许还远远谈不到统一的时候,但是在计算机上统一已经实现了——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就是把分别来自中文、日文、韩文的汉字,按照共同的认同规则,把本质相同、形状相同或稍异的表意文字(包括中国汉字、日本国字、略字、韩国独有汉字等)在ISO/IEC 10646的标准框架内,形成有序的集合,赋予一套统一的代码。
也就是说,中日韩三国在写法上有细微差异,但意思基本相同的文字,在计算机上的编码是同一个虚拟的“汉字”,一个编码;而字形不同的汉字,即使是同样含义,也对应着不同的编码,比如中文的“艺”和日语的“芸”意义相同,却必须有各自的编码。在Win 2000和XP系统下,我们已经几乎忘却了乱码的烦恼,那是因为其包含了一个国际标准的通用多文种编码字符集。1993年,ISO/IEC 10646-1《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第一部分体系结构与基本多文种平面》正式发布。中国等同采用此标准制定了GB 13000.1-1993。该标准采用了全新的多文种编码体系,收录了中、日、韩20902个汉字。
虽然三种文字同被收入一个标准里,但两万多个汉字是何等庞大的数字,如果汉字本身统一起来,就将减少三分之二的字数和相应的编码数。这对制作者和使用者来说都将是莫大的福音。
2.汉字简化之路
如上所述,现今使用的汉字有三种,一是原来的汉字即繁体字,二是中国的简化字,三是日本的《常用汉字表》所列的所谓“通用汉字”[6]。因为繁体字没有简化,故本节只以后二种汉字为对象。
作为最多使用汉字的国家中国和日本进入现代以来开始对汉字进行改革。呼声虽可以追溯到更早以前,但真正可以看到付诸实践的行动,日本是1946年公布《当用汉字表》(『当用漢字表』),中国是1956年公布《汉字简化方案》,时间上日本早了10年,但在汉字改革的数量上中国要多得多。当然日本的“当用汉字”和后来的“常用汉字”都并非以简化为目标,而是以限制汉字数量为主要目的,从标准化的意义上控制异体字,提倡使用经过少许简化的汉字只是附带的工作。结果正如遠藤紹徳所说,“在日本使用的汉字的字体,是以1949年公布的《当用汉字字体表》为基准的。在其之前,与当用汉字制定的同时,1850字里的131字是以简体字的形式被采用的”。[7]在那以后,1981年公布的《常用汉字表》、2000年的《表外汉字字体表》以及2010年公布的《改定常用汉字表》虽都有对字体做少量修改整理,但都没有看到明显的简化作业。顺便提到的是,2005年3月起日本文化审议会国语分科会开始对当时常用汉字表重新评价进行审议,在长达5年时间里,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0年由政府公布实施新的《改定常用汉字表》。此举一时重新激起人们对汉字研究讨论的热情,各有关杂志报刊纷纷刊登专稿特集。如《国文学解釈と鑑賞》2011年推出了题为《いま、漢字は》的特集。
中国一方的情况是,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编拟《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确定了“述而不作”的编选原则。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1956年2月1日全国通用。[8](在此之前,民国政府教育部曾于1935年颁行了《第一批简化字表》,共收简化字350个[9],但因受到戴季陶等人反对,教育部于次年又训令“暂不必推行”[10],故正式颁布实施的第一次当属1956年)在收集各方面意见后,于1964年公布了《简化字总表》,该表经少许修正后于1968年再次公布。《汉字简化方案》中第一表里有简化字230个,第二表有285个,此外《汉字偏旁简化表》公布了简化偏旁54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再次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并发表了《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11]。本次发布为至今为止的最新发布,故可以认为是现在应该依据的版本。表中第一表为“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共收简化字350个。第二表为“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共收简化字132个和简化偏旁14个。第三表为“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共收简化字1753个。三个表合计2235字。需要提到的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7年12月公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但在试行数月后,1978年7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停止了试用这批简化字。公开解释是《草案》是“试用”,“试用并不等于正式推行”,“现在,《草案》已进入修订阶段,大规模的试用可以告一段落,所以在报刊上就停止试用了。”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停止使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2]虽然是短命的草草收场,但在第二次简化字中,我们看到了许多日本简化汉字的身影。这点下文还会提到。
从日常使用的数量来看,在日本,“当用汉字”有1850字,旧“常用汉字”1945字,“改定常用汉字”2136字,其中“教育汉字”(即小学生应会汉字)1006字。在日常社会中,加上人名汉字等常用汉字表以外的汉字大约有2000至3000的汉字被使用着。另外,根据《关于〈改定常用汉字表〉的试行方案》的解释,《改定常用汉字表》里的汉字,基本上是从日常社会频繁使用的汉字(高频汉字)中选定,具体地说,是先定下包括“常用汉字”在内定出3500字左右的字群,再从中进行精选而成的[13]。这里的3500字与中国该类数字竟然完全吻合:1988年中国语言文字委员会制定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常用字”为2500字,“次常用字”为1000字,二者合计也正好是3500字。可见,中日两国日常使用的汉字数并无太大差别。
还应该提到的是新加坡的汉字简化工作。新加坡对汉字简化一直持积极态度,简化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1)1969年7月公布502《简化字表》,(2)1974年3月颁布2248《简体字总表》,(3)1976年5月发布《修订本简体字总表》[9]。在前两版中有11个新加坡简化了而中国未简化的汉字,它们是:刹—杀、窗—囱、答—荅、覆—覄、解—觧、留—畄、貌—皃、算—祘、信—伩、要—(上面“又”下面“女”)、嘴—咀。无独有偶,这些字在我国第二次简化字中除刹—杀、窗—囱、覆—覄和要—(上面“又”下面“女”)4字外其余全被采用。但新加坡现行的也就是1976年5月发布的《修订本简体字总表》已将这11个字删除,于是,“新(加坡)中两国的简体字形,已完全统一”[9]。
3.汉字统一的可能性
(1)至今为止的动向及先行研究概观
关于中日间汉字统一的可能性问题,此前曾引起诸多研究者和有识之士的兴趣。
郭沫若指出:“试把日本的简体字,和我国一九五六年《汉字简化方案》的内容比较,彼此完全相同的简化字约有六十个,大体相同、小有出入的约有三十个,彼此不同的约有一百三十多个(例如艺字,日本简化为“芸”)。此外还有好些一方简化了而另一方却尚未简化的。例如,辯、辨、瓣三字日本都简化作“弁”,豫作“予”,櫻作“桜”,溪作“渓”,粹作“粋”等。这些都是我们尚待简化的。”[14](有意思的是,郭老此处所举的5个字中,除了溪没有简化作“渓”外,“弁”、“予”、“桜”、“粋”都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得到了实现。)
谢世涯指出:“本来,中日两国凭借相同的繁体字,还多少可以了解对方的书报、杂志和其他出版物,但随着两国各自简化汉字以后,双方都感到越来越困难了,这不但有碍于文化的交流,在谋求共同的文字机械方面,也形成不利的因素。因此,两国实在有必要在可能的范围内,谋求简体字的共通性,以便缩短彼此的距离,减少彼此的差异。”“可见中日双方是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谋求简化字的共同化”的。[9]451
大原信一也说道:“日本人看到中国的简体字很成功、民众高兴地使用的情况对其抱有好感。也有人提出是否将其中适合日本的在日本使用,是否可以联合起来相互调整简体字的意见。1957年12月29日号的《周刊朝日》在《今日焦点》栏目对此进行了报道。其中仓石说的‘(中略)如果日本派出使节,考察中国汉字改革的实况,并再次考虑日本的汉字改革的话,我也是非常赞成的’之语,应属不错的见解。(中略)那以后,1971年藤山爱一郎先生、永井道雄先生等原阁僚级人物造访北京、与周总理会谈时也谈到汉字问题。(中略)几年前,日本某代表团将两国谈判统一简化字的意见提交中方,并告知‘简化字研究委员会’成立的事情(《朝日新闻》1977年7月19日)。那时,在日本围绕‘日中汉字共通化’的议论成为热门话题”。[15]169
另一方面,在韩国也听到了关于汉字统一的积极的声音。韩国发起的国际汉字会议1991年首次召开。那是一次以统一在韩国、日本、中国及其他各国存在的不同的汉字字体、确定常用汉字字数并实行字体标准化为目的的会议。虽然在一段时间里并无大的动作,但有报道称,2007年在北京召开的会议上,以所谓“正字”(即繁体字)为中心统一了5000—6000字的字体,进而确定标准字的提案得到通过。但是,中国教育部很快就进行了否定,称“没有那样的事”[16]其否定的焦点,就在于以繁体字为中心统一字体难以达成通过,因为中国不可能轻易放弃简化字。[17]
反对统一的声音也不是没有。同一个大原信一就曾说过:“我也认为能够尽可能地共同拥有相同的简化字是好事,但在日语与中文①因“汉语(漢語)”一词在日语中指日语里的汉字词汇,为与之区别,本文中表“汉族的语言”之意时均使用“中文”一词表述。这两种性质不同的语言里,汉字的用法,汉字的重要度都不一样,而且对简化的社会需求也存在差距,在简化的方法上也存有差异。故此简化字共同化的协议可能会劳多功少吧。”
出于同样的理由,远藤绍德也反对字体的统一。他指出,“第一,中文和日语是发音、文字、词汇、语法的各个方面都不同的语言”,“第二,日中两国文字的历史和现状都存有巨大差异”,“第三,日中汉字简化的方法存有很大不同”,因此,“日中两国统一简化字是不可能的”。[7]
(2)字体统一的可能性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主张中日汉字统一不可能说的理由基本上是“日语和中文是不同性质的语言”和“简化方法存有不同”,但这些理由未必就能站得住脚。如前所述,统一中日汉字的好处首先是互学对方语言时减少偏误、效率可大大提高。其次是给双方交流带来方便,这些与语言的性质本无关系。另外,正因为简化方法不同,才应该相互学习。而且,双方不同的方法一起使用并无障碍,这点在以下的试行提案里还可得到印证。如果再语言学一点地说的话,语言性质不同与统一语言本身有关,而对统一该语言的标记符号——汉字——并无直接关系。文字是相对独立于语言之外的符号系统。新文字学的代表人物、德国哲学家德里达在其著名专著《论文字学》中,对文字作为自足的符号系统、独立于语言的性质有过深刻的论述。[18]笔者将其概括为“文字对语言的任意性”。这种任意性与语言内部的语音对语义的任意性非常类似。最能说明此问题的例子可以举出拉丁文字的字母。它被完美地运用在诸多不同的语言里。在非拼音文字的语言里,像日语的“罗马字”和中文的拼音字母之类的使用形式也很多。再有,说到仅仅作为符号的例子,阿拉伯数字几乎在世界所有的语言中被使用,这可以说是语言与符号的任意性的最好证据。
另外,如何处理文字,简化或不简化,如何简化等都是由国家的文字政策所决定的,并无一定之规可言。例如,中国简化字从开始简化之初就一直受到各方面诟病,但还是被顺利推广和普及。也就是说,简化方法优劣与简化字能否付诸实施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能否实施说到底是政府的决意。当然,下决心改革时首先要确定明确的目标,考虑最科学合理的方法。但是过于拘泥于方法反而会丧失目标,所谓因噎废食也是应该防止的(我们语言学者能够考虑的就是其“最科学合理的方法”)。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对汉字字体进行统一的做法是完全可行的。
4.汉字字体统一的设想方案
(1)字体简化的手段方法
中日间字体简化的手段方法不同是显而易见的。关于日本的情况,远藤如是说:
在几个异体字中选取一种字体,在有简化的字体时简化字优先选取。并且,整理笔画作为主要任务。从而简化的方法很不彻底,并且基本上只是着眼于字形的简化上。再有,除了选用大众制造的简化字以外,有关分类部门制造的简化字也相当多。[7]
另外,也有学者[19]认为日本的简化字多出自中国的俗字,如庁、姉、仏、処、帰、発、両、竜等,均为中国史上已有的俗体字。而円、広、実、図、対、沢等则为日本自创的俗体字。朝鲜、越南也有这种使用俗体字的现象,因现在已不太使用,故不再展开详述。
而在中国方面则是进行了较为彻底的简化。其主要特征有:(1)从字音出发的提高表音功能的手段被放在重要位置上。同音字代替(如:叢→丛)和笔画复杂的偏旁以同音的偏旁代替(如:療→疗)的情况可谓是其代表例。(2)笔画复杂的繁体字以笔画简单的俗字代替,如:聲→声。(3)以笔画少的古字代替笔画多的同义字,如:鬚→须。还与日本不同的是大众手写体被大量采用。
(2)统一原则的基本设想
综合以上考察,我们认为,统一的原则定为“就简不就繁”较为合适。
上节对中日两国的简化手段做了粗略概括,从中可以得出在上述所定原则下的以下基本设想:
(1)字体完全相同的维持不变。其中简化字字体相同的如当、区、医、宝、国、台、旧、党、乱、学、担、励、万、虫等在日本《改定常用汉字表》的2136字中有100字。非简化字字体相同的如人、照、研、究、山、水、文、化等在该表里有1230字。
(2)字体不同的从笔画数少的。中文的简化较为彻底,故日语汉字需向中文汉字统一的数量较多。如:豊—丰、繊—纤、発—发、歴—历、広—广、荘—庄、県—县、開—开、頭—头、車—车、範—范、門—门等。在《改定常用汉字表》中有570字。其中如説/話、問/聞、現/覚、則/財、統/繍、偉/違等因偏旁简化而简化的部类相当多,570字中如将此种类推者去除(如说、话、许、评、详、诚、计、训等相同部首只按1字计),会减少三成。另一方面,中文汉字需向日语汉字统一的虽不甚多,但也有80字以上。如:粹—粋、图—図、佛—仏、搜—捜、黑—黒、假—仮、递—逓、巢—巣、每—毎、壹—壱、贰—弐、劳—労、稻—稲、两—両、卖—売、择—択、德—徳、惠—恵等。
(3)因(2)的原则施行的结果,日语向中文统一的数量大大多于中文向日语统一的数量,故中日笔画相同但字体不同的拟定为中文向日语统一。如:边—辺、团—団、摄—摂、实—実、处—処、猎—猟等。
(4)某些汉字部首部分中文简化幅度大,偏旁部分日语简化幅度大,如读—読、转—転,这时则部首从中文,偏旁从日语。如上述二字则分别简化成为“讠売”和“车云”。
(5)日本的所谓“国字”的处理方法。“国字”即日本使用汉字的构字法创造的日本汉字,这些汉字在中文里没有对应的字,但在两国交流中却频频现身,特别是专有名词不得不正视。为此,2009年10月中国教育部和国家语言委员会发布了《日本汉字的汉语读音规范(草案)》,对在中文里出现的日本汉字的读音规则作了规定,并对32个使用频率高的汉字读音作了具体规定。这意味着日本的“国字”被正式允许在中文中使用。这32个日本“国字”及中文读音如下:
匂 yun、丼 dan、辻 shí、込 rù、凧 jīn、杣 shān、枠 zá、畑 tián、栃 lì、栂 méi、峠 kǎ、俣 yǔ、籾 rèn、畠tián、雫 xià、笹 shì、塀píng、椙 chāng、硲 yù、蛯 lǎo、喰 cān、搾zhà、榊shén、働 dòng、糀 huā、鞆 bǐng、槇zhēn、樫jiān、鴫tián、噺xīn、簗liáng、麿mó。
日本“国字”是原本中国没有的,其字形理应从日本,但根据以上原则可以简化的应遵循同样原则进行简化。比如働、槇、樫、鴫等字,其偏旁部分分别可简化为动、真、坚、鸟等。
以上虽只对中日汉字的统一提出了方案,但依照“就简不就繁”的原则,在港、台、韩、朝等地使用的繁体字凡与依据上述方案统一简化后的汉字不符的,一律从统一简化后的汉字,就彻底解决了汉字统一的问题。
三、结 语
综上所述,汉字统一不仅具有可能性,在实用性方面也具有很大的必要性。不论在双方的语言教学方面,还是继续担当起统一汉字文化圈的交流纽带的职能方面,内部统一都显得非常重要。退一步说,其实统一字体的工作量也并不是很大。仅以日本为例,《改定常用汉字表》的2136字里,已经有1300多字本来就是相同字体,剩下的700余字由部首类推就可解决近一半,所以对两国国民来说并无多大负担。相对来说,港、台、澳、韩、朝等地使用的繁体字进化到简体字的动作可能还要大些。当然,本文所讨论的只能是理论和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文字改革正如前文所述,说到底还是一种政府行为。所以我们期待各国语言专家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有效研究和推进能够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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