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的研发与实践
2015-03-23钱杰,陈永攀,林奕等
2013年我国建筑总能耗为7.56 亿tce,占全国总能耗的19.5%,建筑总面积为545 亿m2,单位面积的建筑能耗为13.9 kgce/m2。2013年公共建筑能耗为2.04 亿tce,占建筑总能耗的26.9%,公共建筑总面积为99 亿m2,单位面积的建筑能耗为20.6 kgce/m2。公共建筑总面积的增加、大体量公共建筑占比的增长以及用能需求的增长等因素,导致了公共建筑能耗总量的大幅度增长,2001—2013年共增长1.5 倍以上。因此,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对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 研究背景
为引导和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建设,国务院、住建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 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 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558 号)等。
浙江省也颁布了多项法规,如《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2007]234 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015年4月1 日开始实施的《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也要求:“新建、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并接入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系统。”
2 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响应《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相关条款,结合杭州市现行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工作的实际需求,2014年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基于建筑能耗统计分析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研究》的课题研究,针对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发了杭州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建筑节能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程序见图1。
图1 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程序
从建筑节能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建筑节能审查信息库、在建建筑基本信息库、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库、建筑能耗监测信息系统和建筑节能综合管理模块,涵盖了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节能改造的全过程。可实现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竣工验收、能耗监测、示范项目节能改造等功能,有利于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为高能耗建筑的节能改造创造有利的条件,并有效指导杭州市建筑能耗定额加价制度的制订。
2.1 建筑节能审查
2.1.1 建筑节能审查 由能评机构完成项目申报、项目整改工作,由区县(市)住建局或市建委完成项目受理、专家审查、行政许可和统计分析工作。节能审查网上申报流程见图2。
图2 节能审查网上申报流程图
在项目申报阶段,填写《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登记表》时,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项目属地共同决定节能评估审查部门是区县(市)住建局或市建委。项目受理后,节能评估审查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上传专家审查意见。能评机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登记表》《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最终由节能评估审查部门通过行政许可并上传《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确认的专家意见书》和《整改意见及确认书》,完成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的管理。
2.1.2 机构管理 在杭州市开展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工作的能评机构都要在杭州市建委备案管理。评估机构自行完成网上注册,录入机构相关信息,由市建委进行资格审查。在每年换证时,由市建委更新能评机构和评估人员的基本信息。
2.2 建筑能耗监测分析
2.2.1 能耗监测 建筑能耗监测是建设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基础。浙江省出台了地方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设计标准(DB 33/1090—2013)》,正在编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新建、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并接入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系统。”
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可实现单体建筑的分项计量数据分析与统计,结合建筑结构、建筑功能、空调系统形式等信息,对比不同建筑在同一时期的用能量,对比不同区县(市)间的相同建筑类型的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用能值。
2.2.2 建筑能耗指标体系 建筑能耗指标可以分为限制性指标和综合性指标。限制性指标是对耗能系统的局部或整体的最高能耗或能效的规定,如采暖空调设备的能效指标性能系数(COP)、能效比(EER)、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等;综合性指标是考虑到与建筑能耗相关的各个方面,而对建筑总体能耗提出的指标要求,如建筑物的耗冷量指标、耗热量指标、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单位面积耗电量等。在市级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中,多使用综合性指标,包括建筑总能耗的评价指标和相对性评价指标。
建筑总能耗的评价指标包括建筑能耗总量指标、常规能耗总量指标、特殊区域能耗总量指标和暖通空调系统能耗指标。相对性评价指标包括建筑的常规能耗与建筑面积(扣除特殊区域面积)、建筑常驻人数(或建筑内床位数)、建筑运行时间的比值。常规能耗总量,是指建筑能耗总量减去特殊区域能耗。建筑的各类特殊区域设备能耗量与建筑特殊区域面积的比值。
2.3 建筑节能综合管理
2.3.1 节能示范项目 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包含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典型项目、住宅产业现代化、用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申报单位自行注册,完成项目申报、填报进度、申请验收的工作;区县(市)住建局完成项目初审、验收受理的工作;市建委完成项目审核、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列入计划、验收受理、组织验收的工作。
2.3.2 专家库管理 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杭州市建筑节能专家库,包含专家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执业资格、评审记录等信息。考虑到有些区县(市)辖区内的专家数量少,从外区县(市)邀请专家多有不便,平台中增加了专家备用库。为保证专家独立、公平地评审,专家评审会实行专家负责制。和管理平台相关的节能审查专家评审会、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专家评审会、建设科研项目专家评审会,参加评审的专家只能从专家库和备用库中选择。
市建委和区县(市)住建局在评审会结束后,可对专家评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并给出“满意、合格、不合格”的评判。杭州市市建委根据每年的评审会记录,综合考虑专家参加评审的次数、参加评审的质量,执行“专家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制度,更新专家库中的人员名单。
2.4 平台的运行实践
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完成了建筑节能审查信息库、在建建筑基本信息库、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库、建筑能耗监测与分析、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专家库管理的功能开发,并于2015年4月1日正式上线。
从上线至7月中旬,已完成19 家建筑节能审查机构的注册、84 项民用建筑节能审查项目的行政许可,完成30 项节能示范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完善了150 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库成员的信息库,经过实践应用符合杭州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后期还将开展能效测评、竣工验收备案、建设科研项目、能源审计、绿建评星、绿色施工、绿色社区方面的工作。
3 结 语
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的研发,适应了政府管理职能调整和管理方式转变的需要,提高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了网络化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可以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构建了统一的城市建筑能耗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从而提高了城市对建筑能耗管理、能耗评估和能耗标识的管理水平,并推动了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