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用药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5-03-22杨生国
杨生国
( 肇州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黑龙江 肇州 166400)
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病害日趋严重,养殖用药种类越来越多、用药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水产养殖用药管理滞后,在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水产养殖环境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笔者多年来在生产一线从事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的切身经历,对当前本地区水产养殖业用药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水产养殖用药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渔民盲目用药、随意用药,缺乏科学指导,安全用药意识差
主要表现在:①平时不注意预防鱼病,多数养殖户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么大个鱼塘死几条鱼是正常现象。只有发现每天都有一定数量的死鱼时才知道鱼患了病,这时候才开始用药。事实上,当每天都出现一定数量的死鱼时,病情已经很严重了,治疗已经很困难,特别是有些鱼病需要结合内服药物才能有效,而当鱼的病情严重时,很多鱼已经无法进食,这时治疗更加困难。②临时抱佛脚,病急乱投医。有些养殖户由于平时不注意鱼病的预防,一旦出现连续死鱼现象,就慌了手脚,也不管是什么病症,盲目地买来很多药物。今天用这种,明天用那种,随意用药,甚至有的养殖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了十几种药物,结果越治越严重,越治疗死鱼越多。像这种病急乱投医的做法,不仅治不好鱼病,而且由于大量滥用药物,严重地损坏鱼的肝、肾等内脏器官,造成严重的药害。③在用药剂量、给药方法、用药部位和用药种类等方面模糊不清。过分地依赖消毒剂、抗菌药物。不懂药理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胡乱搭配药物,极易导致药物之间发生拮抗作用。④长期反复使用一种或几种药物,不愿意采用新技术、新产品。一直以来,很多养殖户对传统的药物都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和过度依赖性。一方面,只要是原药,就绝不怀疑其真假,也不怀疑是否失效,甚至连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都不知道;另一方面,即使治疗无效,也不怀疑药物,而是认为自己使用不当。与此相反,对于鱼药专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的新产品、新渔药,则持怀疑态度,将新技术、新产品拒之门外。事实上,在生产过程中如果长期使用传统鱼药或某一种药物,不仅会产生明显的耐药性,防病效果不佳,而且会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⑤在水产品临近上市前使用渔药,缺乏休药期意识。⑥使用过期药物、违禁药物,特别是有的养殖户在背地里偷偷使用孔雀石绿等禁药。⑦不重视养殖环境的保护,受到药物污染的水,不经任何处理,就向外随意排放,污染周围水域环境。
2.当前渔药研究、开发应用落后于水产业的发展
由于我国渔药的发展历史比较短,专门从事渔药研究的人员比较匮乏,目前生产上使用的水产药物大部分是由兽药或者人用药物移植来的,缺乏对药效学、药物代谢动力学、毒力学及对养殖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基础理论的研究。另外,一些药物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疗效不明显、毒副作用较大及使用剂量不准确、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
3.渔药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渔药现行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弊端,属于典型的多头管理,涉及卫生、农业、水产、畜牧、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渔药管理执法权归畜牧部门,但畜牧部门对渔业养殖基本没有介入,难以对养殖环节用药进行有效监控;对渔业养殖熟悉的渔政部门因为没有执法权,也难以对渔药进行管理,造成目前懂行的管不了,不懂行的管不好。政出多门的结果是谁都管,谁又都管不好。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渔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规章制度还不健全,监督、督促、处罚等措施无力,对渔药的管理尚无章可循,对药物使用、停药期、药物残留的检测等缺少标准。有些渔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产品不标明主要成分、随意夸大作用和用途、用法与用量含糊不清或千篇一律、商品名重复雷同等。
二、渔药不规范使用引起的严重后果
1.不规范使用药物危害消费者健康
研究表明,消费者如果食用被药物污染或有药物残留的水产品后,会导致人的致病菌产生耐药性,延误正常的治疗。而药物在人体内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则容易引起人体中毒。如链霉素等抗生素易损伤听神经及肾功能;氯霉素残留超标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颗粒性细胞缺乏症;四环素类抗生素易抑制幼儿牙齿发育和骨骼的生长。而且,残留药物不断在体内蓄积,当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便会对人体产生毒性作用,严重的会产生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由于我国对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一旦水产品质量存在着安全隐患,就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2.不规范使用药物破坏了生态环境,不利于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控制水产动物病害的蔓延,减少病害造成的损失,养殖户有时会投入大量的抗生素类等化学药物及过量的消毒剂。而抗菌素类渔药及消毒剂的过量使用会残留在水体中,且多数水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专业户的池塘或小水面的养殖用水绝大部分没经任何处理就随意排放,严重地污染了周围的水域环境。尤其是重金属盐类(如含汞、铜消毒剂和杀虫剂)或半衰期较长的消毒杀虫剂会造成养殖水域的二次污染。
3.渔药的残留影响渔民收入和水产品的出口贸易
从国内市场来说,如果出现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将直接影响渔民的经济效益。从国际市场来说,由于一些发达国家频频利用技术性壁垒措施遏制我国农产品出口,针对进口食品和农产品制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越来越高,有关农药、兽药、生物毒素残留量等限量指标也越来越苛刻,相关部门及企业如果重视不够,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将严重影响我国水产品的出口贸易。
三、应对措施
1.加强对渔民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渔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科学用药、安全用药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①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生产上要从健康养殖角度来预防疾病的发生,少用或不用药物。②少用抗生素或其它化学药物,多用绿色生物渔药和生态制剂。生产上尽量使用如渔用疫苗、抗菌肽制剂、免疫促进剂等无拮抗、无残留、无毒性的绿色生物渔药。③科学用药。治疗疾病时应对疾病作明确诊断、对症下药,减少随意性。同时科学、合理地制定停药期、调整剂量和改换药物的措施,合理用药。④轮换用药,穿梭用药。采取科学的用药方案,避免因长期使用同种药物形成耐药菌株,提高防治效果。⑤严格遵守药物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以保证水生动物的药物残留降到规定指标内,避免药物残留危害人类健康。
2.加大渔药研究、开发和推广力度
加强渔药基础理论和应用方面的研究,丰富和健全渔药的应用基础理论,建立完善的渔药研究的技术手段。大力开发“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剂量小、毒性小、副作用小)渔药、水产专用药及生物渔药,改变渔药沿袭人药、兽药的现象。合理地在新药研制、开发中应用生物工程技术,改变渔药从自然界中筛选、化学合成,逐渐过渡到运用生物技术的方法有目的合成所需渔药。进一步开展中草药、生物型渔药的开发和利用,替代有较高残留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药物,使渔药有一个新的发展飞跃,为渔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3.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管理
具体措施有:①加强渔药注册管理和商标、药名的管理。②严格规范渔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渔药,加大对使用违禁药物的查处力度。③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控,严禁使用农业部规定以外的饲料添加剂。④对养殖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监管、巡视,对养殖用药进行记录、审查、指导,对出池水产品进行鉴定、跟踪,杜绝非法用药行为。⑤加强渔药残留监控,完善渔药残留监控体系。⑥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渔药残留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自觉抵制药物残留超标和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使药物残留水产品无存在的市场。